《性爱与文明》〔奥地利〕弗洛伊德著
目录
性学三论
第一篇性变态
第二篇幼儿性欲
第三篇青春期的改变
儿童的性启蒙——致M.福斯特的公开信
论儿童的性理论
诗人与白日梦
无意识
爱情心理学
第一篇男人对象选择的一种特殊类型
第二篇阳萎——情欲生活中最常有的一种退化现象
第三篇处女的禁忌
精神分析纲要
第一部分精神及其活动
第二部分实践任务
第三部分理论成就
精神分析五讲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第五讲
性学三论
第一篇性变态
生物学中常用“性本能”这一术语表达人类或动物的性需求现象。性冲动与饥饿时的觅食冲动是相类似的。而且在我们现行语言中还找不到一个适当的字眼去表达这种相当于饥饿冲动的性冲动。在学术研究中我暂时以“原欲”(即利比多或性力)一词来叫它。对于性冲动的本质和真相,大多数人认为自己了解得很透彻。在一般人看来,它并不在人的童年时期出现,只有当人发育到青春期之后,才跟着人的成熟而出现。人们相信,它仅仅出现在两性之间那种压倒一切的相互吸引力里,其目的在于达到两性交合,或者至少也在于致使性交合的行为。但是,大量事例使人们确信,上述想法已偏离了事情的真相,经过仔细思索之后我们就会惊奇发现,这些想法中其实充满了惊人错误和偏见,它得出的结论是非常草率的。在这里,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引入两个名词:对那些产生性的诱惑力的人物,我们称之为“性对象”,对性冲动极力寻觅的东西,我们称它为“性目的”。我们的科学研究,主要是弄明白各种与性对象和性目的有关的变态现象,这些变态现象与正常现象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神秘关系,这是非常值得研究的。
第一节关于“性对象”的变异
普通人对性冲动的看法,可从一则史诗般的传说中初见一般。依照这一传说,人最初原是单性的,后来就一分为二,有了男人和女人。男女之间相互吸引,通过一番曲折奋斗之后又重新结合一体(或融合)。
这种来之不易的观念是根深蒂固的,因此当一般人听说有些男人的性对象不是女人却是男人,还有些女人甘愿舍弃男人而与女性相爱,便感到大为迷惑不解。对于这种专爱同性的人,我们称为同性恋者。为了表达得更确切,我们还可以称之为性颠倒者(inverts),对这种现象本身,我们称之为性颠倒。这种人到底有多少,一时还难于估量,但绝对不会很少。
一、性颠倒(性对象的颠倒,即同性恋)
性颠倒者的行为类型
对于这种人的具体表现,可以分出三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完全颠倒者。这些人追求的性对象从始至终都必须是同性,异性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成为他们在性方面寻觅的对象。在有关性这类事情上,异性对他们是无所谓的,或者干脆引起他们的讨厌。由于这种厌恶之情,他们便不能像正常人那样进行男女交合,即便勉强做了,也不会从中得到任何乐趣。第二种,两栖性的性颠倒者(性心理的半阴半阳)。他们的性对象既可以是同性的,也可以是异性的,这些性颠倒者没有什么确定的特点。第三种,偶尔颠倒者。在某些个别的情况中,特别是当正常的性对象遥不可及时,他们也可以经由模仿以同性的人作为其性对象,而且由此而得到快感。对于这种奇异的性冲动,即便是在患性颠倒症的人当中,也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有的把这种颠倒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就好像正常人要求自己原欲的满足一样,认为这是一种正当的和应该得到的权利。也有人却觉得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病态情形,想方设法地去克制自己的颠倒行为。其他方面的差异表现在发病时间方面。在有些人身上,这种性颠倒症状的出现时间可能比他具有记忆力的时间还早,也有的在他到达青春期后的某一段时期才有所表现。有可能保持终身,或许会半路上消失,成为整个正常发展过程的一段小插曲。另有一些人则会不时地在正常的性对象与异常的性对象之间转换。然而最具典型的却是这样一些病例:因为患者在与正常性对象结合时,会产生一种极不愉快的体验,于是便染上性颠倒病症。在这些相互不同的类型之间,一般没有任何联系。只有在最极端的情况下,性颠倒现象才会自始至终地表现出来,而这样的人常常很满意自己的特殊情形。有不少专家不愿意把以上所说的各种性颠倒现象归为同一类,他们宁可把这些人的相同之处略过不提,只讨论他们之间的不同处,从而得出自己对性颠倒的特殊看法。然而不管人们怎么对这些现象加以区别,处于两极之间的人总是占多数。所以这种分类工作,恐怕反而会给自己也造成障碍。
颠倒现象有成因
一提起性颠倒现象的形成原因,我们一定会马上想到,这或许是先天性心理变质的表现。这种想法与下面的事实好象相符:医生们最先在那些患有心理病症的人,或是具有这种病症之征兆的人身上,发现了性颠倒现象。在这种想法中有两种因素需要分别加以考查,一种是先天性,而另一种是后天退化。
退化现象(degeneration)
人们曾提出很多原因,反对使用“退化”这一词,这些理由同时还反对这个词在其他方面的横遭滥用。过去人们已习惯于把那些不属于创伤性和感染性疾病的缘由归之于“退化”。
按照玛格南(Magenan)对“退化”现象的分类标准,连那些最高级的心智能力也有陷入“退化”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退化”一词已失去了它特定的意义和用途。我断定,至少下面两种情况,是不适宜被称为“退化”现象的:
1。如果其中明显违背正常状态的地方并不怎么多;
2。如果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能力尚未受损。
从以下事实我们便可知道,假如按上述标准衡量,性颠倒者并非定是“退化”者:
1。性颠倒现象往往发生在那些在其他方面均与正常人毫无区别的人身上。
2。它还经常发生在那些心智能力不仅无损,反而在智力和道德修养方面有高度成就的人身上。
3。假若我们无视个人医疗患者方面的经验,从一个更广的范围或角度对待此事,我们会获得两种事实,阻止我们把性颠倒看成是一种“退化”症状。这两种事实是:1、我们发现,性颠倒常常出现在文明古国文化发展的峰巅时期,并且往往富有意义重大的功能。2、它在原始民族和野蛮人中非常流行,而“退化”这个词通常只限于用在高等文明上〔依布拉赫(Bloch)的看法〕。
即便在最文明的欧洲国家,气候和人种的差别,以及人们对性颠倒的态度,都对它的分布有着非常强烈而巨大的影响。
先天性
尽管在最极端的第一类性颠倒者当中,我们才能说经猜测,性颠倒是与生俱来的。而这样说的唯一证据,也只在于当事人自己的供词:自己一生中性冲动从来没有以其他方式表现过。而事实上,其他两类,特别是第三类,就很难与这种先天性的假设相一致。这样,坚持先天性的说法,势必会导致“绝对的性颠倒者”与其他性颠倒者的分离,从而不能维持性颠倒这一概念的一致性。这样一来,有些性颠倒者就被说成是先天性的,其他性颠倒者则另有原因。那些反对“先天性”的人则认为,“性颠倒”只是性冲动在后天习得的一种习惯或意向。持这种说法的人提出以下几点:
1。从许多性颠倒者(甚至绝对的性颠倒者)的身上能够发现,他们起先就遭遇过某种非常强烈的性印象的刺激,它留下一种永久性的“后效”,也就是同性恋倾向。
2。在其他的事例中,则大多是某种鼓励性的或压抑性的外在影响力在起作用。这些影响出现在童年或成年时期(如与同性者长期共处、战时或刑期的同性伙伴、对异性性交的危险性的担忧、独身生活或性弱等),它们对性颠倒现象起到一种加强或固置作用(fixation)。
3。使用催眠性联想可以除掉性颠倒现象。如果它是先天性的,这种方式是绝然不起作用的。由此看出,这种认为存在着先天性性颠倒的见解,恐怕是不值得提倡的。我们提出的反对理由是:如果对这些所谓的先天性性颠倒病例进行更仔细的检查,就可能会发现,其原欲的发展方向原是取决于儿童早期的某一次经验。这一经验虽然已经不能回忆,仍然可用恰当的方法把它再次唤回(艾里斯也曾这样说过)。
依据这位专家的意见,所谓性颠倒,只不过是性冲动经过人生中某些外在环境的影响而造成的一种常见的变态。上述观点表面上看十分明了,实际上则经不起反驳:有很多人幼年时也曾经历过诱奸,相互手淫等性活动的影响,但后来却没有变成(或不至于变成)性颠倒者。所以,我们不得不相信,不管是先天的因素,还是后天养成的习俗,都不能单独把性颠倒现象解释清楚。
对性颠倒的解释
如上所言,对于性颠倒的本质,我们不能单独以先天的成因,或单独以后天习得的成因对它作出正确的解释。在用先天性对它解释时,除非我们满足于下面一种最粗浅的说法,即:某些人拥有的先天性冲动,注定只能指向某一类性对象,否则我们就要追问,所谓先天性,究竟包括怎样的内容。至于后一种解释,同样也会遇到同样的困难:假若个人本身没有任何先天性的倾向,单凭那些确定而多样的外在影响力,也很难说明一切。很显然,根据刚才的讨论,上述两种解释都不可能单独成立。
双性理论
从弗兰克。李兹顿(FrankLydston)、奇尔南(Kier-nan)及柴瓦里尔(cheralier)对性颠倒之发生原因作出解释以来,又出现了一连串新的说法。其中有些见解与那种认为一个人不是男人就是女人的通常看法是很不相同的。科学告诉我们,从解剖学的角度看,有些人的性特征不甚明确,简直是雌雄不分。这种阴阳人的性器官同时具有男性性器官的特征和女性性器官的特征。在某些非常特殊的案例中,他们的两种性器官都能得到完全的发展,这就是所谓的真性阴阳人。在通常情况下,这两种性器官都发育不完全。这些反常现象的重要性就在于,它们使我们在无意之中了解了正常发展过程的真面目,原来,从形态上说,某种程度的双性倾向纯粹是正常的。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或女人不具有异性器官的残迹,只是有些已经正常化,作了别的用场,另外一些则成为一无用处的残存器官,继续存在。从这些传播已久的解剖学知识里,我们会得出这样一种结论:人类最初的身体是雌雄同体的,只是在后来的发展进程中,才逐渐变为单性的,那因为受阻而未得发展的一性则只留下了某些残痕。这样一种印象自然会被人们引伸到精神范畴中,使人们作出“性颠倒的变态原是心理阴阳人的表现”的假设。可是,要想使这种假设得到证实,就必须发现这样一种事实:在患有性颠倒的人身上,必须经常发现其心理上的,乃至生理上的阴阳人现象。可是这第二种设想却很难成立。因为所谓心理上的阴阳人与解剖上确切可见的阴阳人之间,根本没有确定的相互关系。诚然,在性颠倒者之间,我们常常可以见到性冲动减弱的现象,有时还会通过解剖发现其性器官的不足(如艾里斯所说)。但这毕竟是少数偶然案例。它们绝不多见,也绝不重要。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性颠倒与生理上的阴阳人原是互不相干的两码事。还有人非常注意那些所谓次要的或更次要的特征,强调性颠倒者的这些特征方面的差异(如艾里斯)。
事实虽然这样,但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种次要特征或更次要的特征,本来就常出现于异性当中,很多人一身兼具两性的性特征,但也不是像性颠倒者那样改变了其性角色。如果伴随着性对象的变异,他们的其他精神机能,比如其明显的异性特征及性的冲动,多少也有所不同,我们便不能不承认有所谓的心理阴阳人的存在。可是事实却并非这样。我们发现,这种性格上的颠倒只是出现于女性性颠倒者身上。至于男子,就连那些具有典型男子气的人也往往有性颠倒现象的出现。如果我们彻底相信这种心理阴阳人的假设,就必须首先证明,这种例外的案例在任何场合都不存在。所谓生理阴阳特征也同样是这样的。可是,正象哈尔班所说的,一个人那退化的异性器官与这个人的次要性特征之间,表面上并无明确的必然关系。一位研究性颠倒的男性专家曾经以一种通俗的语言来描述上述理论中的双性人形象,说他们“是在一个男性的身躯上错装了女性的脑子”,但是我们仍然不能了解“女性的脑子”到底是怎样的。像这样用解剖学名词取代心理学名词,不但是画蛇添足,而且极不确切。除此之外还有克拉夫特。伊宾的解释,他的解释看上去好象更精确一些,但实质上并没有多大差别。在他看来,这种双性倾向除了在身体的性器官上有所表现之外,还会分别形成男性和女性大脑中枢,这种中枢分别会接受男性性腺和女性性腺的影响,在接近青春期时发展起来。可是,这种存在着所谓“男性中枢和女性中枢”的说法,并不比那种说存在着男性和女性脑子的说法更高明一些,而且我们并不知道,它们究竟是不是跟已知的语言中枢那样,其假设性的功能也有与之对应的大脑专门区域。
不管怎么说,经过上述分析之后,我们便得到两种结论:一、双性倾向自然也存在于性颠倒者身上,不过,除了解剖学发现的东西外,我们便不知道它还有何包罗。二、我们讨论的东西乃是性冲动在发展进程中经历的障碍。
性颠倒者的性对象
那些持心理阴阳理论的人认为,性颠倒者的性对象和正常人恰恰相反,男性性颠倒者就好像是女人,男性的体态和心智对其充满魅力,他自己觉得自己像个女人,无限寻求男人的抚爱。虽然这种说法符合大多数性颠倒者的情形,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它当作性颠倒现象的基本特征。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不少男性性颠倒者,其仪态举止仍然是个男子汉大丈夫,并不呈现多少异性的性征。并且以那些具有纯然的女性气息的人为其追逐的性对象。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又怎样能够解释,历史上男伎们为性颠倒者服务时总要在外观上模仿异性,涂脂抹粉,娇柔造作。如果按照方才的说法,性颠倒者在这样的男性面前大概要避之不及了。据说,在希腊时代,性颠倒者常常是那些最强壮的男人,他们之所以爱一个男孩,也绝不是因为爱上他的男性特征,而是他呈现出的女性体态以及羞怯、娴静、文雅、令人疼爱等女性的特征。一旦这个男孩长大成人,他便不再是男人的性对象,自己也可能又变成一个恋爱男孩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性对象显然不仅仅是同性,而是融合了两性性特征的人。雌雄同体者乃是这种人在徘徊于对男人的渴望和女人的渴望之间达到的妥协,但是有一个条例是不能够推翻的,那就是:这一对象必须具有男性的肉体(性器官)。
女性的情况比较明显,主动型的性颠倒者多表现出清晰无误的男性形体及心理,在其性对象里多追求一种柔弱的女性气质。不过即便这样,只要我们进行严密的研究,仍能找到相当大的差别。
性颠倒者的性目的
我们应当牢记下面的事实:在性颠倒现象中,性目的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男性性颠倒者当中,肛门性交实际上并不多见,仍然以相互手淫为多。在这里,人们宁愿把性目的局限于自恋,而不是异性。在女性方面,性颠倒者的性目的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口腔粘膜的相互接触也许是最常见的一种。
结论
虽然我们现在掌握的材料还不能合理地解释性颠倒的渊源,但是我们已经发现,通过这番探讨之后,我们已得到了比使这个问题得到解决更为重要的收获,那就是一种洞察能力。我们发现到,以前我们把性本能和性对象之间的关系看得太紧密了,从所谓的病态情形中我们获得了一个经验,那就是:不能被正常状态下本能与对象间的关系所蒙蔽,而忽视了事情的另一面。这样,我们便知道本能与对象间的可分离性,性本能也许完全与其对象无关,也绝不是来自于从对象身上发出的刺激。
二、以性发育尚未成熟者或动物为对象(即“恋童症”或“恋兽症”)
性颠倒者虽然在性对象的选择方面异于常人,但其他方面大致上还是相当正常的。可是,那些专门选择儿童(或性尚未成熟者)为其性对象的人却不在此列。这种恋童症明显是一种少见的和极不正常的变态。儿童之所以受摧残,大都是因为与之交媾者是个意志薄弱的性无能者,或者是因为这种人一时兽性大发,不能自控,但又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这样一种异常现象同样有助于我们了解性本能的真实情况。它使我们看到,性本能的对象居然如此琳琅满目,甚至被贬值到如此地步。相比之下,饥饿觅食的本能的对象倒更专注一些,并且绝不至于落到这种“饥不择食”的地步。至于人与兽之间发生性关系(恋兽症)——这件事在农夫中已经是不少见的事实,我们也可以由此而得到的同样的断语:性的吸引力如此之大,居然使得物种之间的界限都降低了。从美学方面看,我们或许很希望将这类过分的变态现象归结于精神不健全者的性本能,然而事实并不是如此。经验告诉我们,精神病患者的性本能障碍,并不至于达到超过正常人或他所属的种族或社会阶层的范畴。比如,由于老师和仆役最有机会接近儿童,我们便经常听到他们在性方面欺辱儿童的绯闻。实际上,精神病患者只不过是在表现上述变态方面更加随便和强烈罢了。或者更严重的是,在他们身上,这种病态更容易排斥正常的性满足而成为绝无仅有的好途径。这又是一件说明正常人与精神病患者在性的方面无明显区别的案例。这种案例很值得我们探讨。我认为对此应作以下解释:即使在正常情形下,性冲动也很少受高级精神活动的制控。据我们的体验,一个无论是从社会的还是从道德的角度来看都属精神失常的人,他的性生活也不会正常;可反过来说,有不少性生活异常的人,其他方面(如精神)均与常人无相异之处。他们在这些方面与人类的文明一齐发展着,但他们在性问题上却跟不上步伐。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得出以下结论:在许多场合中,性对象的价值和意义对某些人不再是重要的,性本能中必定还有某种根本的和必须的成份,还没有被我们发现。
第二节性目的方面的变异
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说的典型性交行为,总是以两性器官之交为正常的性目的。这种交媾可以清除性的紧张,暂时扑灭性欲之火(这种满足同饥饿得到的满足是相同的)。
但是,即使在最正常的性行为里,仍然可以见到一些附属的东西,它们的畸形发展,足以构成一种性的变态,即性的反常行为。例如,在性交前后与性对象之间的某些关系,象抚摸、注视等,原来都是导向性目的的预备动作,这些动作一方面本身便是愉快的,另一方面也促进激情,直至到性目的达到为止。接吻同样也是接触的一种,这时双方互以嘴唇的粘膜相接触。嘴唇本不属性器官,它只是消化道的入口,可在文明的国度里,这种方式却常常被赋以很大的性价值。总而言之,这些附属动作已成为性反常现象与正常性生活之间的桥梁,也可以作为我们分类时的根据。性反常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性交媾时使用的身体部位在解剖学上的变换;第二种,在与性对象一同到达确定的性目的之前,那本该很快通过的过渡性接触也被延长了。
一、解剖学上的变化
对于性对象的过分估价
一个人内心对性对象的估量,除了极特殊的情形之外,绝不仅限于其性器官上面。一般情况下,它不仅包括性对象的全身,而且还会把性对象的柔情欢语包含于其中。同样的高估现象甚至还会扩大到心智领域,其典型的表现是使一个人的推理陷入盲目(判断力下降),以为他的性对象在人格上是如何完美,情操是如何高尚,最后完全被爱情蒙住了眼睛。这种在爱情方面的盲信,即便不能包括到对权威服从的心理模式之中,也算得上是造成权威的一个重大原因。正是因为这种对性对象的过高估价,使得其性目的渐渐冲却性器官结合的狭小限制,使身体的其他部位也变成了性所追逐的目的。对性的过高估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对于它的重要性,我们在有关男人的研究里获得丰富的证明材料,因为他们的性生活研究起来是比较简易的。女性的性生活则一半因为文明因素的制约,一半因为女人天生的羞怯与隐晦,仍然隐藏在重重的幕帷里。
口唇粘膜的使用
两个人嘴唇粘膜互相接触并不是反常,只有当一个人用嘴唇(及舌头)与另一个人的性器官触摸时,才能算作性反常现象。接吻可以被看作是正常性行为同反常性行为之间的过渡阶段。至于口唇对性器官的满足方式自古以来便很流行。一个讨厌这种反常现象的人会说,他决不能做这种事情,因为想到这种事情,他就便感到恶心。可是所厌恶的事物的范围却又往往是由习欲决定的,一个人可以真诚而狂烈地亲吻美女的嘴唇,可一旦让他使用她的牙刷,又忍不住要呕吐;他自己的口腔虽然不见得比女孩子的干净许多,可他每天却在使用自己的口腔而不觉得任何不放心。所以,我们所涉及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现象:这种厌恶感虽然是用来阻止原欲对性对象之过高估量的一种力量,却又不难被原欲所粉碎。从翻胃的感觉当中我们看到有一种限制“性目的”的力量,这种力量一般并不指向性器官,而且在某些情形下异性的性器官也能成为厌恶的对象。这是歇斯底里症患者,特别是女性患者常常有的表现方式。性本能的力量主要用来克服这种厌恶的感觉(详见后面的叙述)。
肛门的使用
以肛门为性目的的变态现象,其因厌恶感而受阻的程度,要比前者更大一些。我这样说并不是想为之辩护。以我之见,造成这种厌恶感的东西——觉得身体的这一部分是用作排泄的,时时与排泄物接触的——并不比患歇斯底里症的女孩因男孩生殖器兼作排尿之用而讨厌它的情形高明。肛门粘膜在性方面的地位并不只限于男人之间的性交,对这种方法的喜爱也并不能显示这个人就是一个性颠倒者。而且与之相反,在这种情况中,“娈童”(或使男子取乐的童子)可以更像个女人,在真正的性颠倒者之间,互相手淫才是最为常见的性目的。
身体其他部分的重要性
在性的方面向身体其他部位的扩展,无论是哪种形式都不能给我们提供新的资料。这些形式除了使我们更加明白性本能在欲想占有其对象时的无所不用其极以外,别无其他用处。至于解剖学上变位的现象,除了对性对象的过分高估价外,还有另一个值得一提的、不为一般人所知的原因,这就是:身体的某些部分,象口腔和肛门粘膜,由于经常被当作性器官使用看,所以常常都与性器官同等对待。从不久以后将要讨论的性本能的发展里,我们可以得知,这种看法完全正确,它满可以用来解释某些病症的症状。
性对象的不适当替代品:恋物症
特别使我们感兴趣的是下面一种情况:正常的性对象被某种物品所代替,此物品与性对象有关,却完全不易于成为正常的性目标。按照我们的分类原则,这种现象实际上应归类于与性对象有关的“变异”现象。可现在只好等到我们对“性的过高估价”现象有所了解之后再来说明它,因为这种现象本是盲目的激情加上性目标放弃之后才形成的。性对象的替代物通常为身体中与性目标无关的部分,例如足踝、发丝等,还有其它一些与异性明显相关因而具有相当性意味的非生物物品,例如衣服的碎片、红肚兜等。我们可以把这些物品比做原始氏族的崇拜的物神(fetish),因为原始人就是从这些物品中构画出神灵的若有若无的。在向恋物症发展的途中,有些人的性目的虽然不很正常,但还不算错乱,为了达到其性目的,他们的性对象必须具有某些特点才行,如头发必须是某种特别颜色;衣服必须是某种式样;身体须有疤痕等。他们对这些条件的执着追求,与恋物症有异曲同工之妙,它们表现得是这样怪异,以致于再没有哪一种濒临病态边缘的性冲动比它更能激发我们的兴趣了。我们推想,这种人追逐正常性目的的能力肯定是多少受到了某种损害(性器官的衰弱)。即使正常人,也有可能发生相近的情形,他们心中经常会把性的对象估价过高,以至把所有与之相关的事物都加以夸大化和想象化。所以,有某种程度的恋物症本来是正常的,尤其是在人们求婚的初期阶段,当正常的性目的还遥遥不可及的时候。正像浮士德所说:
“我极其渴望,她胸前坦露的香帕,还有掩过她双膝的透明丝裙。”
一旦物恋的追逐得到固定,从而完全取代了正常的性目标,或者所崇拜的物品与其所属之人脱离了联系,本身成了性的对象,这种情形才算是病态的。性冲动的轻微异常同全然病态的变异之间,可以用以上原则来加以区分。幼儿时代得到的深刻的性印象,经常表现于对崇拜物的选择上面,这一点是毕耐特(Binet)最先提出来的。后面我们还要举出相当多的例子加以证明。这件事与谚语中所说的“初恋最难忘”颇为相似。某些人在选择性对象时,虽然受制于引发拜物症的种种条件,但在这些人中,幼儿期的性印象仍起着明显的作用。关于这种印象的重要性,后面还要详加分析。在其他情形中,一个人之所以拿崇拜物取代性对象,也许是一种连他本人都不知道的象征性思维发生作用的必然结果。这种关联的缘由并不是永远都能让我们把握的。足踝是一种极原始的性的象征,这种象征常见于神话之中。崇拜皮毛大概与会阴部的毛丛联想有关,这种象征的含义好象与童年的性经验颇有关系。
二、对暂时性性目的的依恋
新意向的出现
所有阻碍性目的达到的内在和外在原因,如性器官无能的脆弱、性对象追求的不易、性行为的危险感等等都有非常大的力量,驱使人停留在预备性动作上面,把它们自身变成新的性目的;并以此代替正常的部分。人们经过周密的考验之后指出,不管这种新的性目的如何怪异,它们其实早就存在于正常的性行为之中了。
抚摸与观看
如果想达到正常的性目的,一定程度的抚摸是不可少的。我们知道,对性对象之肌肤的爱抚可以带来无穷的快感,为其提供源源不绝的刺激。所以,只要性行为最终能够得以完成,在抚摸之中作挑逗,并不能算是性的反常。注视同样如此,它与抚摸在性质上极为相似。视觉印象是刺激性兴奋的最为多见和最正常的途径,对性对象的自然选择大多依赖于它。这样一种目的性形式,促进和鼓励了人们对性对象之美的要求。随着文明的发展,连那遮挡身体的衣物,也意在不断地逗起性的好奇心,并且时而使性对象以身体的裸露部分来吸引异性。假如我们的兴趣从性部位转向全身体态,这种好奇心理就是艺术性的(对此,我称之为“升华作用”)。
这种喜欢逗留于居间性的性目的上面,喜欢看异性袒体裸露的倾向,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有一些,而且这样做也的确能使人将部分原欲转化到高级的艺术兴趣上面。另一方面,如果“观看”的欲望局限于下列情形,就应划归性反常范围:第一,当它完全局限于性器官时;第二,当它压倒了正常人所应有的厌恶感(如喜欢偷看别人大小便的情形);第三,当它不仅不能促使人达到正常的性目的,反而压制性兴奋。根据我的精神分析的实践,最后一项事实上是指有些患者喜欢将性器官暴露出来的嗜好。这种人之所以喜欢裸露其性器官,是因为他以为这样做,就可以诱惑别人把性器官暴露给他。在这种想看别人的性器官和想被别人看自己的性器官的性反常行为当中,我们面对着的是极为奇特的情形。在以后将要讨论的变异现象里,它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这种状况中,性目的表现为正负两种形式,即主动的和被动的形式。那种能够阻抑窥视症并最终将它完全消除的力量,主要来之有于羞耻心的作用(这里所说的羞耻,亦即前面所说的厌恶)。
虐待症与被虐待症
克拉夫特。伊宾曾把性反常行为中最常见和最重要的两种行为——喜欢使性对象痛苦的倾向以及喜欢自身尝受到对方所造成的痛苦的倾向——分别称它们为虐待症和被虐待症。前者是主动的,后者是被动的。另外一些人则喜欢用另一个意义比较狭窄的词,即“痛楚淫”来称呼它。这个词表明,在痛苦与残酷当中埋藏着一种剧烈的乐趣。而伊宾采用的词则包括了任何一种形式的羞辱与屈服所酿成的乐趣。主动性的痛楚淫,即虐待狂所植根的基础,在正常人身上并不难发现。我们知道,多数男人的性欲之中都掺杂着某种侵略欲和征服欲。在生物学方面就表现为,假如他未使用不同于求爱方式的其他方式去征服性对象,便觉得索然无味,所以,所谓虐待症,实际上是性本能中侵略性成分的独立及强化。它是这种成分经由“转移作用”的一种明显表现形式。在日常用语中,虐待症这个词包含着几种差异较大的含义。从那种有些主动或稍为放肆的态度,到那种不使性对象完全屈服或达到遍体伤痕便不足以获得满足的极端态度,有着天壤之别。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上面这种极端的情形,才可以称之为性反常现象。同时,被虐待症这个名词也全部包括了性生活中所有的对性对象的被动态度。在最极端的情形当中,只有性对象给自己造成种种身体的或精神的痛苦,才能达到性的满足。被虐待症这种性反常现象好象比虐待症更加偏离了性的目的。我们满可以怀疑,这种现象究竟是原本就存在的,还是只不过是虐待症的一个变型。我们很容易发现,被虐待症其实是一种指向自我的虐待症,是一种把自己比作性对象的结果。通过对极端型的被虐待症的临床分析,我们可以发觉一大批各种因素相互强化,并且固置于原始的被动性态度的症状(如阉割情结和良心感等)。
这里所要加以折服的那种痛楚感,也与前面所说的厌恶感和羞耻心一样,同为原欲的阻抗力量。虐待症与被虐待症在性反常现象中具有非常特殊的地位,其中包含的主动与被动之间的强烈对比原本是性生活里常见的特性。这种性本能同残酷行为之间息息相关的情形,是有史以来的通病,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在解释这种关系时,时值至今还没有人超出“原欲中侵略因素被强化”的论调。有些专家认为,存在于本能里的侵略欲,乃是食人之习性的残余。换句话说,这种压服对方的现象,同时也能满足个体发展史上的一种更加本能的欲望。也有人认为,每一种痛苦之中都包含了快感的可能性。论述到这里,我想可以告一段落了。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印象:对于这种性反常现象,上述解释还不够完美,因为或许还有其他各种心智能力努力在其中表现着自己。这种性反常现象之最明显的特殊之处在于,它的主动与被动性质经常在同一个人身上表现出来。一个在性关系中因对方之受苦而感觉快乐的人,同样也可以在受苦之中得到快感。这就是说,一个虐待症患者同时也是一个被虐待症患者,不过通常不是主动的方面表现剧烈,而是被动的方面表现剧烈。这种表现构成了他的主要的性活动。到此,我们已经发现,某些反常倾向总是成双成对地出现。就我们将在后面所要谈的内容来看,这一点确实在理论上有着相当的重要性。届时我们将明白,虐待症与被虐待症之间的鲜明对比,不能完全归根于侵略欲的参与。我们更应该将这种同时出现的相反现象比做双性现象中男性性特征与女性性特征两者之间的对比。通过心理分析,我们可以将它们进行简化,变成主动与被动之间的对比。
第三节各种性反变的共同规则
性反常是否病态
那些研究性反常之特殊案例的医师们一开始很容易把这种反常行为看作是病态或退化的症状。但是,这样一种看法与那些关于性颠倒的看法相比较,好象更不能成立。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在适当的情况下,这样一些“变了位”的或多或少总要存在于正常人性生活中的隐秘部分,完全可以被一个正常人长期地用来取代正常的性目的,或者二者兼备,互不干涉。世界上还找不到一个正常人于正常性目的之外不再追求那些足以视为性反常的附属目的。性反常所包括的范围是这么广泛,我们又何苦一定要为它们加上一个可耻的罪名呢?在性生活领域里,假如坚持要在正常的生理差异与病态症状之间划分一条清晰的界限,这就超越了我们现有的能力,当前我们恐怕还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某些性反常现象中的性目的确实是非常新奇的,这引起我们极大关注。还有某些性反常现象与正常状态之间的差异是如此之大,至于我们不得不把它们归结为“病态”。我们在某些特异的例子中可以看到,性本能一旦克服了阻抗(如害羞、厌恶、害怕、痛楚等),就会造成令人惊骇的结果,例如舔大便,尸奸等。但即使在这样的例子中,我们也不相信犯这种行为一定就是神智不清或反常。很容易发现,许多在其他各方面都很健康的人,在性生活方面却是病态的,因为性本能本是一切本能中最不好约束的一种。同样反过来,对于那些在其他各方面都表现得很正常的人来说,这种反常性行为的隐患却一直都存在着。通常情况下,我们之所以说一个人的性反常行为具有病态的特性,并非指他有与众不同的性目的,而是指它与常态下的表现相比较的反常。假若环境只有利于性反常行为的生成,正常性行为的发展反却会受到阻碍,或者是受到压抑,或者是受到排挤。在这种情况下,在性反常行为产生的同时就不会再有正常性行为与之陪伴(指正常性目的与性对象)。
只有这种性反常行为,我们才称之为病态的。这就是说,如果某种性反常现象不具备排他性与固置性,就不是一种病态现象。
性反常现象中精神能量的参与
在那些最令人厌恶的性反常现象当中,我们发现有最丰富的精神能量渗入其中,用于转化其性的冲动。其实,每一个这样的例子听上去之所以令人恶心呕吐,都是精神能量参与其中的必然结果。在这群人中,性冲动在理想化过程中呈现的价值是无可非议的,或许再也找不到什么别的场合比这种变异更能表现出爱情的无边法力。在性方面,在最高级和最低级的功能之间,原本就是密切相关和时时转换的(从天堂经人间再入地狱)。
两点结论
通过对性反常的研究,我们深入地理解了这样一件事实:性冲动必须经常与某些精神能力或者某些阻抗作用作抗争,其中最常见的是羞耻感和厌恶感。我们知道,这些力量原本是用来限制性冲动,使它不至于超出正常范围的。假如它们在一个人的性冲动还不十分强大的时候就有充分的发展,其对性冲动的驾驭便能轻松自如,从而引导性向正常趋势发展。此外,我们还多次提到过,对某些性反常现象,我们只能以多种动机的相互作用来理解,如果它们可以加以分析或解剖的话,它肯定是一种复合性的性冲动。这就赋予我们一种暗示:性冲动本身并不一定是单纯而唯一的,相反,它有可能是由很多不同的成份组成的。这些作为其组成部分的性冲动,有时也可能脱离作为整体的性冲动,这样就致使性反常。我们的临床观察就使我们注意到,和谐正常的性行为本来是一种隐蔽的多种冲动“融合”的结果。
第四节心理症患者的性冲动
精神分析
要想透彻了解那些出乎寻常的性患者,我们只有唯一途径,也唯有依照这一途径,我们才能最终有所发现。不如这样说,想要全面无误地解决所谓心理症患者(如歇斯底里症、迷狂性心理症(obsesion)、取名不当的神经衰弱症(neuBrosthenia)以及早发性痴呆病(dementiapre-cox),还有妄想症的性生活问题,我们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由我和布劳尔(J。Breuer)于1893年所创立的“导泻法”(Catbartic)的精神分析研究。我在此不得不重复我早期提过的一个观点:据我的以往经验,上述心里症的推动力,无一不是来自性本能。可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性冲动的能源仅仅导致病态表现。我要坚持的观点是:它是心理症之最重要和独一无二的能源所在。这就是说,这些人的性生活的全部、大半部或部分都可表现在这些症状中。正象我在其他地方说过的,这些症状也就等于病人的性活动。我在最近二十多年来逐日积累的歇斯底里症和其他心理症的行医经验,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这些研究中有几个病历我已非常详细的作过报告,以后我仍旧愿意继续将它们发表出来。精神分析的实践证明,歇斯底里症只不过是一种替代物,它们同一系列的动人心弦的精神历程、期待及愿望之间的关系十分亲密,简直可以算得上是这些东西的忠实记录。这些期待和愿望之所以为患,全是因为它们遭受了一种特殊的压抑作用之后而郁积下来,不能在意识的精神生活中发泄。它们被封锁在潜意识之中,但由于其感情方面的力量,又不能不力求宣示,最后终于在歇斯底里症中经由转化的历程而以肉体的变化表现出来,这就是我们看到的歇斯底里症状。如果我们运用特殊的技巧,便可以从这些症状出发,逆流而上,将它引入意识之中,并渲泄他的情感。这样我们便不难得知这些本来处于潜伏状态的精神活动的性质和来源。
精神分析的结果
经过精神分析之后我们得知,歇斯底里症状代表着一种挣扎,它的力量来自性冲动。这种说法极其吻合我们作为心理症案例的歇斯底里症患者在发病前的性格和发病原因。患歇斯底里症的人,其性格明显地表现出一种异于常情的性抑制——往往大大地扩大了我们所说的羞耻心和厌恶感等造成的阻碍作用,以抗拒性冲动。他们总是本能地逃避着,决不使内心沾染性问题,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在某些极端的案例中,患者几乎对性全然不知,这种情况可一直持续至性成熟之后。这样一种状态虽然是歇斯底里症的最大特征,在初作观察时却经常被歇斯底里症的另一个根本因素——性饥渴的过分发展——所掩饰。然而我们所进行的心理分析最终总会揭穿这个底细,继而证明下面一种鲜明对比的存在,即同时存在的一个激烈的性欲望与一个夸大了的性抗拒之间的对比。这样我们便解决了这个谜一般的矛盾。当这些具有歇斯底里素质的人由于性的持续成熟或者外在环境的影响,再也无法逃避真正的性需求时,他们便发病了。在发病时,病人常常会同时遭受性饥渴与相反的性排斥这两大压力来夹击。即便是在病情发作时,也不能消除这种激烈冲突。只不过原欲的挣扎已被转化成病的症状,试图去躲避那难堪的局面。一个具有歇斯底里性格的人(例如一个男人),如果为了某种微小的情绪波动(而不是以性行为的冲突为中心)
便轻易发病,这倒成了一件奇怪的事情。精神分析法多次指出,只有是以性为中心的冲突,才使精神活动从常态中退缩,使疾病蔓延起来。
心理症与性反常
那些反对我的见解的人也许会说,我在心理症症状中所推导出来的性成份,只不过是正常性冲动的偶然出现而已。可是精神分析的经验使我感觉,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这种批评,因为分析表明,这些症状不管怎样都决不单单是来自(或不是绝对地或压倒性地来自)那些所谓正常的性冲动。它代表的是那些能够直接表现在意识中的幻想里或表现在行动中的更加广泛意义上的性反常冲动,所以,这些症状可以说部分是变态性欲的代价,或是说,所谓心理症,乃是性反常的负面(或被动性)表现。可以说,在心理症的性冲动中,我们所研究过的一切变异无一不存在,它包括正常范围内的变异及病态性生活的表现。1。
在所有的心理症患者身上,我们毫无例外地都可以在其潜意识的生活中感觉到性反常以及原欲固置于一个同性人身上时的那种特殊气息。由于缺少探讨式的深入讨论,我们还不能全部体会这一因素在造成疾病症状上的重要性。我在这里只能强调,在解释男性歇斯底里症的时候,性反常倾向肯定存在,而且会广泛地参与其中。2。
每一种解剖学的变位都可以在心理症患者的潜意识中找到,其实,它们正是其症状的创造者。但是最常见而且最严重的、却是那些想把口腔及肛门粘膜视为性器官的倾向。3。
那些以鲜明对比成双出现的欲望,在心理症症状的构成成份中也能明显见到。人人皆知,它们有些还夹带着新的性目的,例如“视淫症”
、“暴露症”
、主动及被动的残害冲动。它们几乎永远控制了病人社会行为的许多部分。化爱为恨,化友情为敌意,乃是某些心理症病例的特征,这在各类妄想症当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它们是通过残害冲动与原欲的结合才得以发生的。下面这些奇特的事实会使以上的归结更富情趣:1。
只要在潜意识里发现一种可以与它的对立面成对存在的冲动,后来就肯定能真地发现它的反对势力。也就是说,每一个主动的性反常行为必定有一种被动的行为与之对立。举例说,一个在潜意识里有暴露症的人,肯定同时又是一个患“视淫癖”的人;一个受困于潜伏的虐待情感的人,其症状中必然有一部分可以用被虐待倾向来解释。这样一种正负相反的两种性反常现象永远并存的事实,确实引人注目,但是在每一个病例中,却常常只有其中的一种倾向占大部分。2。
在严重的心理症中,我们一般不能发现单一的性反常冲动。通常都有好几个合并出现,每一种性反常现象都可以在其中留下迹象,但总是有一种特别强大,显得异常突出。它为我们提供了详细研究它的机会,并由此去了解它的隐秘的一面。
第五节部分冲动和快感区
明确了正面与负面性反常的意义之后,我们便很容易发现,它们原是一群“部分(或局部)冲动”。或是,我们的分析到此并未结束,我们还可以继续下去。“本能”的意思,明显是指一种源自肉体而表现在精神上的内在刺激。但它又同一般意义上的刺激不同,因为一般说的刺激是指一种外在的激发。而“本能”这个词却是一种精神的东西,它与肉体的刺激是绝然不同的。有关本能的性质,我们假设它并无确切的内涵,归根到底,它只是用于衡量精神活动所需用的一种衡量尺度而已,至于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冲动,它的特殊属性是什么,则有赖于对这种冲动的肉体来源同它的不同目的的探讨。冲动常常来自某一器官的激荡过程,而冲动的最终目的则在于消除这一器官的刺激或者紧张。关于本能的理论,还有另一个有趣的设想,想必是不容忽视的,这就是:在体内器官中有两套由于化学性质不同而有很大区别的刺激作用,对于其中一套所产生的过度刺激,我们统称为“性”,它所能及的器官则称为快感区,从那里发散出的性成分就叫作部分冲动。在某些性反常现象里,性活动特别以口腔或肛门为主,这时快感作用便非常明显,致使这两个地方酷似性器官,甚至达到不可区别的地步。在歇斯底里症之中,身体的这些部分经过转化之后往往具有下列明显的“症状”
:它们的上下粘膜区上的神经分布变得像真正的性器官一样了,这样就形成了相当于正常性交过程的那种快感。这些额外性器官(或性器官的代用品)的快感区对歇斯底里患者有着十分显著的重要性。但这并不是说它在其他病症中就不重要。在强迫性心理症及妄想症中,快感区往往模糊不清。因为发病部分的心理意义与前者毫无关系,这种情形在强迫性心理症里尤为明显并且重要,它的冲动所创造的性目的似乎与快感区截然无关,但事实并非如此。如,在“暴露症”中,眼睛成了快感区。而在那些包含着痛苦与虐待的性中,皮肤则成了快感区。这当然是一些特殊的例子。在通常情况下,只有皮肤之中某一特殊部分,才能经过分化,或者再加上附近的粘膜,而变成了优质的快感区。
第六节心理症中性反常现象盛行的原因经过上述详细而周密讨论,我们有可能对心理症患者的性生活有所误解,似乎心理症患者本来就是性反常的,它的背离正道是一种很自然的事情。当然,从广义上说,这群病人的体质中除了包含着大量的性压抑及势不可挡的性冲动外,还很有可能具有特殊的性反常倾向。但对轻型病例的研究,并没有证明后面这一假设的正确性。我们当然可以说,它对病症的影响不是那么明显。因为大多数心理症患者都是在青春期承受了正常性生活之后,才开始发病的。其潜在的抑制作用也全部是为了阻抗正常的性欲。有些疾病发病较晚,多数也是因为原欲不能得到常态的性满足。在两种情形中,原欲就像通道被堵塞了的溪流,只好涌向旁边干涸了的偏道。因此,呈现在心理症中性反常的例子很多(当然都是被动表现),但都是一些无可奈何地涌向旁道的表现。不管怎么说,患者比正常人更用得着这些旁道。事实上,一个本来应该很正常的人之所以会性反常,除了因为他的外在自由被剥夺、正常性对象无法得到满足和正常性行为发生危机之外,还因为性的内在抑制因素在发生不可估量作用。事实上,不是所有心理症病例都是一样的。在某些病人中,导致性错乱的主要是先天因素,有的则同以上所述,是在其原欲脱离正常性目的及性对象之后,才走向这条旁道。既然这两种影响力相互渗透交织,勉强把它们分开就无太大意义了。只有当体质与经验都导向一个倾向时,心理症才会趋于极端。诚然,一个体质特异的人,也可能不需日常经验的帮助,就可偏离正道。反过来,一个体质与常人无异者,在经过一番特殊的经验之后,也许会成为心理症患者,这样的看法大致可以适用于其他一些兼含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的疾病。但是,如果我们仍然坚持那种认为在心理症体质中“性反常”较常人为多的设想,就应极力强调这个或那个快感区或某种部分冲动。每个人都有他先天倾向,而这类性倾向本来就不能划一。究竟在某一类病状与另一类性反常之间有没有特殊关系,我们还没来得及加以详尽探讨(这一领域中其他许多问题也未被详尽探讨)。
第七节关于幼儿期性欲
在我们确实证明了在心理症患者的症状表现中包含着相当多的性反常情感成份之后,性反常的人数无形中便增加了许多。这不仅仅是因为在人类社会里心理症患者占了很大一部分,而且还由于正常人与心理症患者并没有鲜明的分界线,如果象莫比尤斯(Mobius)所说“每个人都多少有点歇斯底里”,性反常现象之所以会如此广泛的原因也就不难看出了。
这一事实使我们联想到,性反常倾向决不是偶然,它是常态下标准体质的一个组成部分。经常有人问我们:性反常到底是由先天因素决定的,还是像毕内特在论恋物症时所证明的,来自于偶然的经验?我们不否认性反常现象中的某些先天性的因基,但这种先天性差不多每个人都有。作为一种倾向,它可能时强时弱,有时受到生活中某些因素的影响,会变得非常明显。我们讨论的则是某种性冲动素质的先天基础。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发展为一种性活动的真实体验者,而在别的情况之下,经由不充分的潜在抑制作用之后,则以病态的迂回形式吸引住极大一部分性的能源。处在这两个极端当中的,才是真正的人,他们通过有效的节制及其他努力,享受了真正的性生活。可是我们不要忘记,这种代表着一切性反常现象之根基的素质只能在儿童中找到,虽然在小孩中所有冲动的表现都不太强烈。如果我们坚信,心理症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患者仍然保持或回返到幼儿性欲状态,我们便会对幼儿性生活发生兴趣。我们要在这里探索那些影响着幼儿性生活发展过程的力量,以便了解到底为什么有人最终造成性反常现象或者心理症,有人却能享受正常的性生活。
第二篇幼儿性欲
第一节前言
对幼儿期的忽视
在普通人的心目中,幼儿身上是不会有什么性冲动的。性冲动是人的生活史上某一段被称之为青春期的日子里突然暴发出来的,这种普遍性的误解主要来源于我们目前对性生活基本原则的无知,其后果是严重的。可是,只要对幼儿期的性症兆从不同角度作多方面的探讨,我们或许能对这花样众多的性冲动理出一个头绪,最终导出它的来源、构成和发展。但是令人奇怪的是,那些一向致力于解释成人性格与反应的学者们,总是致力于从人类祖先中发现解释的源泉,他们并不了解个人发展史的重要性,总认为遗传比童年更具有某些影响力。
事实又是怎样呢?我们知道,童年的影响力要比遗传力量容易理解的多,而且更值得去用心寻觅。据权威医学杂志上,我们偶尔会读到有关幼儿性早熟的例子,如阳具勃起、手淫以及其他一些与性活动相近的动作。但是这些都只被人们当作意外的事件、怪事或人之劣根性的提早发作,到目前还没有一个学者悟出幼儿期性冲动的正常性,在大量有关幼儿成长过程的著作里,有关“性的发展”的章节常被略过,或者干脆就不提。
对幼儿期的全盘遗忘
忽视这一阶段的原因大概有以下两点:一是学者们受传统思维方式的制约和影响,不敢越雷池半步;二是因为这种精神现象的意义至今还朦胧交错,这是一种全盘遗忘所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全部),对其童年期的最初几年(通常是六年到八年)的记忆差不多消失殆尽。这虽然是一个令人不可理喻的事情,但古往今来竟没有人对此表示怀疑。谁都明白,除了那些少数不可理解的记忆显示空白的年代之外,幼儿均能获取印象,并且能像成人一样表达痛苦、快乐及其他出自内心的情感。的确,成人们也时常在小孩言谈之中发现某种理解力和发展着的判断力。然而幼儿一旦长大,对这一切竟然会一无所忆。为什么比起其他精神活动来,我们的记忆却如此落后?难道我们不应该相信,在生命的开端年代里,人类获取印象、保存记忆的能力是最旺盛的吗?
但是在观摹了许多人的心理之后,我不得不承认,这些我们原以为忘却的印象,在精神生活里却有着很深的烙印,而且会成为未来之发展的基因之一。从此我们可以理解,所谓的遗忘,并不是指幼儿期印象的真正遗忘,而是一种与成年心理症患者的遗忘症十分近似的遗忘,它们都是因为潜抑作用而远离了意识的结果。然而究竟是什么力量造成这种幼年期印象的潜抑?要是能够解开这个谜,便可进一步解释歇斯底里式的遗忘症了。所以,我们完全可以断定,这种幼儿期遗忘现象的存在,能使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比较儿童与心理症患者的精神状态。在前一篇里我们已了解了这样一个事实:心理症患者的性生活有的一直保留着一种幼儿式状态,有的则经过一段时间的延续之后,又退化至幼儿状态。以此论断,对幼儿期的全盘遗忘,是否也与幼儿期的性冲动有关?
对幼儿期的全盘遗忘与歇斯底里式遗忘症之间关系的研究,并不是一种文字游戏。对歇斯底里式遗忘症的潜抑作用,我们可以作如下解释:患者内心早已存在着一股远离意识的往事,它们经由联想的关系,与当前意识领域中的某一行为想象符合,从而看上去好象进入遗忘的境界。既然这样,我们完全可以这么说,没有幼儿期的遗忘现象,就没有歇斯底里式的遗忘症。我相信,使人视自己的童年期恍如隔世,从而对自己童年期性生活的萌芽一无所忆的,就是这种童年期的遗忘现象。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人们才不能理解幼儿期在性欲发展中所占的地位。我个人在单独致力于弥补这一知识的空隙时,经常感到力不从心,早在186年,我就已经强调指出,童年在某些与性生活有关的现象当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从那时起,我便致力于揭示幼年期性生活的重要性,并且从未停顿过这一探索。
第二节幼儿的性潜伏期及其中断
据童年期常见的性的不寻常表现,以及心理症患者潜意识中对幼儿期的朦胧回忆,我们就可以描绘出一幅童年期性行为的情景。无可非议,幼儿性冲动的胚基是与生俱来的,它持续发展了相当一段时间,然后又遭受较长一段时间的压制,直至性发展达到旺盛的程度或个人体质极为强壮突出时,性的压抑才被突破。这种迂回曲折的发展过程的规律和周期到底是怎样的,我们尚未得到满意的答案。但一般情况下,儿童长到三、四岁时,其性生活便已经很容易观察到了。
性抑制
在这段完全的或部分的潜伏期内,精神力量的发展开始压制性生活,它就像一道河堤,致使它走向狭窄的河床。这些精神力量包括了厌恶感、羞耻心以及道德的和审美上的理想化要求。我们也许认为,在精神生活文明的世界中,为儿童设置的这些堤防,主要是教育和诱导的功劳。教育当然是有一定的贡献的,但实际上这也是机体自身的发展注定要经历的途程。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一无教养,这一过程还是要发生的。并且教育必须服从机体本身的潜力,才能达到特定的功效——使这种抑制更加深沉,更加干净利落。
反向作用与升华作用
个人在以后的素养以及对其常态的维持,是一个意义深远和规模宏大无比的工程。这一工程究竟是如何完成的?它们有可能受益于在潜伏期中一直持续和从未中断的幼儿期性欲——当然,它的能源已或多或少的偏离了性用途,指向其它目的。研究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学家们一律认为,这种摒弃性目的而就新目的的性动机及其力量,乃为升华作用。这种作用曾是文化成就的无穷源泉。我们在这里要加以补充的是,自性潜伏期开始之日起,这同一种历程也深深地影响了每个个体的发展。关于升华作用的机制,我们还可以试着用另一种观点来加以解释。由于生殖能力的后延,幼年的性冲动不可能有用——这是形成性潜伏期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幼儿期的性活动一般是令人失望而卑弃的,而且这些来自快感区的冲动,也只会给人带来极不愉快的感觉。久而久之,它们便逐渐激起一股相反的作用力(或反动情感)。
正是依据这种不愉快感觉的帮助,精神上的堤防,例如厌恶感、羞耻心及道德感等才得以建立起来。
潜伏期的中止
让我们暂时离开这模糊不清的潜伏期以及幼年发展的过程,不再探讨这些模棱两可的假设,而回过头来讨论些实际的东西。这就是:幼儿期性欲的此种结局乃是在理想抚育之下获取的效果。然而人与人之间各有所异,有时候一部分性症状会从升华之中再度返回,明显地表现出来,有时性活动在这潜伏期内仍然会若隐若现,直至青春期性冲动急剧增加时才爆发出来。教育家们在讨论到幼儿期性欲时,表面上好象同意我们的看法,但依然相信道德的防御力量须以牺牲性欲为其代价,相信性的活动会使一个儿童不可教诲。只因为他们不会有什么成就,教育家们才把儿童期一切性的表现都说成是“坏”的。我们的看法正与此相反,我们愿意花费全部力量去澄清他们所恐惧的东西,因为我们坚信,在这里才可以真正发现性冲动的真相。
第三节幼儿性欲的表现
拇指吸吮现象
我们将以幼儿吸吮手指作为幼儿性活动的一种表现形式。我们这样说的理由将会在以后加以认真探讨。有关这种习惯,匈牙利小儿科医师林达奈(Lindner)曾经发表过一篇极具精彩的专门文章。吸吮手指的习惯多半发生在哺乳期中的小儿,但是有时也可以延续到成熟期,甚至终生都保持着。这是一种以嘴唇吸吮动作的规律性重复,它以吸取营养为目的。可是有时吸吮的不是手指,而是嘴唇的某一部分、舌头等容易达到的部位,还有大脚趾等不容易达到的部分。与此同时,一种想抓取东西的欲望也发展起来,表现在规律性地拉动自己的耳垂,或拉扯别人身上的某一部分(通常是耳朵),其目的同前面的吸吮动作是相同的。吸吮的乐趣可以达到使人忘乎所以的地步,有时使人渐渐进入睡眠状态,有时又引发出一阵类似性高潮到达时的那种反应。这种吸吮之乐经常伴随着身体的其他敏感部位(如胸部和外生殖器)的接触摩擦,许多小儿常从吸吮指头过渡到手淫。林达奈本人对这种活动的性意味十分清楚,并且开诚布公地挑明了这种意味。在育婴室里小孩子因吸吮指头所受的惩罚,同别种“性”的顽皮行为同样严重。然而有很多小儿科和神经科医师们都强烈反对这种看法,因为他们不明白“性”和“生殖器”二字的含义,认为这是同一件事情。这样的误解或混淆带来一个不可避免的难题,这就是:“一种行为究竟具备怎样的特点才能算是性的表现。我相信,经过精神分析的研究之后,人们对这些行为的出现原因已有了比较透彻的了解。将吸吮指头的习惯归结到性活动中,就是这种理解的结果。从这点出发,幼儿期性活动的基本性就可得到直接研究的机会。
自体享乐
我相信,对这一现象作出明确的交待是我们应尽的责任。我们必须坚持这样一种看法:相信这种性活动的明显特征在于它的冲动并不是指向另外一个人,而是在自己身上寻求满足,这里引用艾里斯(Elis)发明的妙语,这是一种“自体享乐”(autoerotio)。
除此之外,我们还知道,当一个小孩吸吮指头时,这表明他正在追寻某种记忆犹新的愉快体验。反复地吸吮皮肤粘膜,原是一种最简单的性的满足方式。我们很容易理解,一个儿童在这种情况下所极力追求的愉快体验,过去曾在什么样的场合体验过。吸吮母亲的奶(或奶的代用品),原是孩童生活中体验最早的一种快乐动作,也是最重要的愉快动作。这就是说,孩子的嘴唇是一种快感区,母亲奶汁的温暖之流确实能带来刺激,造成一种快感。快感区的满足在一开始时的确同获取营养时得到的满足密不可分,你只要看到一个心满意足的婴儿离开母亲的乳房,粉红色的脸蛋在微笑中沉沉入睡,便很快想到成人性满足之后的那种表情,他们是何其相似!可是,这种想使性得到满足的欲望迟早会同摄取营养的欲望分家。在牙齿长出之后,进食便不再用吸吮的方式,而改用咬嚼的方式。从这个时候起,这两种活动便开始分道扬镳了。虽然,这时的婴孩仍旧不能自立,也不便适应外部世界。他只能用自己的皮肤来代替母亲的乳头。他之所以吸吮自己的指头,大概有两个原因:一。这样比较方便;二。指头可以成为另一个比较次要一些的快感区。正因为这个快感区比较微弱一些,所以后来会强迫一个人弃之而另寻乐源——那就是另一个人的嘴唇(“真可惜!我不能吻自己!”这句话可以很好地作这一段文字的注释)。
当然,并不是所有小孩都吸吮指头,但凡是吸吮指头的小孩,他们的嘴唇快感区却天生敏感,他们长大之后往往喜爱接吻,甚至会形成一种错乱性接吻的倾向——如果是男人,很可能会喜欢吸烟喝酒。但是,如果潜抑作用占了上风,他们反而会厌恶吃东西,发出歇斯底里式的呕吐。因为嘴唇是二者的共用地带,这种潜抑作用便很容易波及摄食冲动。我所治疗的许多女人,她们的症状都与饮食有关,象歇斯底里性喉涨感、窒息感、呕吐等。她们在婴儿期都有过吮吸指头的习惯。从吮吸指头或者这种“为愉快而吸吮”的活动中,我们看清了幼儿期性表现的三大特征:它的来源与身体中维持生命不可缺少的寻食功能息息相关;它尚不知有性的对象,是一种“自体享乐”
;它的性目的受快感区的直接控制。我们相信,这些特征也适应于其他幼儿期的性冲动活动。
第四节幼儿性欲的“性目的”
快感区的特征
这一吸吮指头的例子对我们该怎样去分辨快感区有很大启发,例如:它必须是皮肤或粘膜的一部分,对它进行刺激时,可以得到一种明显的快感。现在我们还不可通晓,究竟它的哪种特殊属性使得一种刺激能给它带来快感。“律动性”
依然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不禁使我们想到挠痒的乐趣。可我们不能由此确定,这种由刺激带来的感觉是不是“特殊”的,在这种特殊性中,“性”的因素又占着怎样的地位。心理学每每涉及到“快乐”与“痛苦”问题时,总是在黑暗里拔涉。所以我们提出一种假想时,还是越小心越好。我们只能说“性”的感受有着极为特殊的性质,至于理由,我们只好在以后渐渐去发现。身体中有某几个特别部位的“性”感受力非常强烈,正如我们在“吸吮”的例子中所提到的,它们是天生的快感区。尽管在这个例子里,我们也不难发现,任何有皮肤粘膜的地方,都具有快感区的功能,所以这样一种看法还是有相当大的弹性的。由此可看出,快感的产生与某种“刺激”本身的性质有着较大的关系,与刺激施行的部位却没有多少关系。那些吸吮指头的小孩,总是在全身寻找可以通过吸吮而导致快感的部位。久而久之,他便养成一种习惯,偏爱着某些部位。在寻找的过程中假如他偶然碰到那个较为敏感的部位,象胸部、乳头、阴部等,他的偏好就很可能固定在这些部位。在歇斯底里症状中,还会发现一种近似于转移作用的现象。在这种心理症中,快感区本身受到潜抑作用的制约,引起兴奋的能源遂渐传递到其他快感区,使这些在成年生活里本应消失的东西暴露出来,代替了性器官的作用。但除此以外,身体的其他部位也可以像吸吮指头的情形,经过性器官兴奋的刺激,成为快感区。快感区与歇斯底里发作区的性质十分相似。
幼儿的性目的
某一特定快感区的适度兴奋,便能满足幼儿的性冲动,并达到其性的目的。为了建立起一种“重复”的欲望,这种满足必须是先前曾经历过的。我们当然可以相信,为了使这种事情发生,“自然”有其自身的安排,并不一定都靠机遇。对这种安排,我们在讨论唇快感区时已经提到过,即:身体的这一部分同时也是用来摄取营养的。在其他一些性欲来源中,我们也会碰到类似的性机制。对这种反复要求满足的欲望,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有一种奇特的紧张感存在,这种感受极为挑逗人;二。心灵深处有一种敏感或痒感出现,传递到周围的快感区。所以,对“性目的”我们可以作如下界定:它意在运用外来刺激来摒弃那种来源于内心而存在于快感区的敏锐(或紧张)感,从而带来满足的感觉。这种外在刺激的方式通常与吸吮动作相近似。这种欲望也可通过造成快感区的确切变化,自边缘区域予以唤醒,这一点其实并不违反我们的生理学知识。值得怀疑的一点是,为什么加在同一个地方的同一种刺激,既能抑制又能引动那种需求。
第五节自慰(手淫)的性表现
一旦我们对唇部快感区的冲动有所理解,其他快感区便可以由此类推,有关儿童的性活动的讨论,最重要和最困难的部分已经过去了,以后的论题就容易多了。我认为,不同快感区之间最鲜明的区别,就是求取满足时所需动作的不同,唇区所需要的是吸吮,其他地方也各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性质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肌肉动作。
肛门区的活动
肛门区也和唇区一样,兼有其他功能。我们应该知道,身体的这一部位具有强大的色情意义。通过精神分析,你会对这一区域在正常状态下的兴奋过程的丰富变化,还有它终生保持的相当程度的性感受能力感到惊讶。婴儿期时常发生的肠炎会很强烈地刺激这个区域。我们常常听说,肠炎会引起年幼儿童的“神经质”。不仅如此,它们还对以后发生的心理症症状产生明确的影响,并且常常与胃肠不适有关。考虑过肛门快感区至少在转化的意义上所具备的重要性之后,对于从前医学杂志里所非常看重的以痔疮的影响来解释心理症的说法,我们便不应该再对其进行嘲笑了。
儿童时常控制自己的大便,直积到必须用强烈的肌肉收缩不能排便为止——他们就是用这种方法来获得肛门快感区的愉快感受的。这时,积粪一下子便通过了肛门,对肛门粘膜造成了明显刺激,这种刺激会引起一阵痛楚,但痛楚当中又包含着一种说不出的痛快淋漓之感。一个被保姆带到厕所排大便的孩子,假如他经常拒绝在保姆跟前将粪便排出来,并且单独留下来享受排便的快乐,这恐怕预示着,这孩子将来会形成一种很古怪的脾性和陷入神经质。有这种脾性的孩子根本不在乎大便控制不住时会不会把床铺弄脏,而只会想到由控制而导致的大便时的那种痛快之感受。教育家们已经觉察到,这种故意控制大便的孩子是顽劣的。当肠内排泄物刺激着表面上那层敏感的粘膜时,这种感受就好像另外一些孩子在童年期过后才发达起来的性器官的特有感受,因而具有很强的性的意味。这一发现说不定对育婴学还会是一个不小的贡献:这种活动代表着第一次“奉献”,抛弃粪便明显具有妥协的含义,而不情愿抛出,就意味着不愿意妥协,说明小儿对环境不满。小孩子常常从这个“奉献”的意义去理解“生产”的含义。他们往往对“性”作出以下的解释:人因为吃了什么东西而怀孕,然后从肠子内“生产”出来。将粪便憋住不排,其愿意在于用来刺激肛门区,以达到自慰(自淫)的目的。精神衰弱的人常常便秘,也多少可以用这一点去解释。一切心理症患者都毫无例外地有着特殊的排便习惯和方式。这些习惯和方式被他们小心地(或秘密地)保留下来,而肛门区的重要性,便可以由此而见一般。在较大些的孩子中,那种发自内心的或因为外阴部的痒感引起的用手指刺激肛门区的手淫活动也很多见。
生殖区的活动
在儿童身体内的快感区中,有一个似乎不占什么重要地位,对早期性感受也毫无关系的部位,但它在以后却注定要发展成最重要的东西。无论是在男人或女人身上,这一部位都与排尿有关(男人是阳具,女人是阴蒂)。以阳具为例,它通常总是被包裹在一个薄膜囊袋里,从而很容易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受到分泌物的刺激,使儿童在早期便能被激起性的兴奋。这个快感区的活动,属于真正的性器官的活动,它的发展形成了日后正常的性生活。由于它在解剖学上的特殊地位,所以不管身体的沐浴和擦拭,还是其他意外刺激物(如蛲虫夜间爬出肛门、误闯入女孩的阴部)都容易刺激这一部位。小孩在吃奶的时候就已发现了身体这一部分的愉快感觉,所以每逢这种刺激就更唤起一种想要重复这种愉快感觉的欲望。如果细心观察,我们就会发现,不论你尽力保护婴孩干净,还是任由他脏下去,其结果都是相同的。我们毫无怀疑,这是自然本身的意愿,经过这种人人皆有的幼儿期自慰(自淫),就为这个快感区在未来性活动中的雄霸地位作了充分准备。在这种预备性活动中,消除刺激和带来满足的方式是由手的接触摩擦和大腿的闭合,以造成一种对本能压力的反作用。后面一种方法比较原始,并且常见于女孩,男孩子则喜欢用手,这预示着男性在成熟之后,其自慰性性活动中以手消除性冲动将占有重要地位。
儿童手淫的第二期
幼儿自慰期一般历时较短,但有时也可能保持到青春期,这种情形很容易被文明社会视为异端而予以唾弃。在育婴期过去之后的某一段童年时期中,性的冲动可能再度出现,持续一个阶段之后再重新消沉;有时也会一直保持下去,拒不消失。总之,可能出现的情形很复杂,只有通过对个别案例的分析才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但不管怎样,这第二期性活动的详细情况必会在个人记忆中留下最深刻(或潜意识)的印象,它决定着正常人的性格,还决定着在青春期之后患心理症的那些人的症状。这一时期的性发展常常被遗忘,意识中对这一时期的朦胧记忆只不过是一种经过转移作用之后的伪装。我早就提出过这样的主张,正常人对幼儿期的全然遗忘同幼儿期的性活动有关。精神分析学的研究,可以使遗忘的东西浮现在意识之中,从而消除来自潜意识精神因素的强迫性行为。
幼儿手淫的再现
婴儿期的性兴奋会在童年的岁月里重现,成为一种自发的、要求着自慰之满足的痒感,或者形成一种类似遗精的过程。这种过程和成年人的遗精几乎差不多,可以不经动作的帮助,便可得到满足,后者多见于童年后的女孩。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尚不清楚。它的发生并不经常,却可以从中追溯到早年曾有过过度自慰的现象。这一时期性的表现还不明显,生殖系统还没有完全成熟。所有病症几乎都表现在与生殖系统相邻近的泌尿系统上面。大多数所谓的膀胱障碍都富有性的意味,小儿夜晚遗尿,除了那些因为癫痫证而引发者之外,几乎都有着遗精的机制。透过心理症症状之形成过程,再透过精神分析的研究,我们就可以较为确切地了解造成性活动再现的内在的原因和外在的原因。对于内在原因,我们将在以后加以探讨。至于外在原因,我们是这样看的:在这个时期偶然出现的外在原因往往对一个人有着重大而长久的影响。最重要的外因是诱导的影响:未成熟的儿童常常被人当作性对象,在某些情况下小孩子也能学会从生殖区得到满足的方法,忍不住以自淫的方式求得满足。这种影响可以来自成人及其他小孩的教唆。我认为在我论述歇斯底里的成因时,对这件事的重要性的估计并不偏高,不过我当时还不知道正常人在其童年期也可能经历过类似的症状,因而太强调受引诱在性内涵之发展中的作用。很显然,要唤醒一个儿童的性生活,他人的引诱是偶然而能有似无的因素,这种觉醒很可能随时自内在的源泉中爆发出来。
性反常现象的表现
值得人们注意的是,经由“诱导”作用,会致使儿童多种性反常现象的发生,把他们的性活动引向任何一种变态。这说明儿童本身就有适应这一切的倾向。这些反常行为的形成,往往遭受到很小的阻力,因为那阻碍性变态的精神堤防,象羞耻心、厌恶感和道德感等等(这些堤防随儿童年龄增长而加强),还未曾建立起来,有些还有待于形成。在这一点上,幼稚的儿童与天真的妇女之间颇为接近,他们都保持一种多样性的性反常倾向。这样的女人通常过着正常的性生活,但假如受到别人的引诱,就可以在每一种性反常行为里得到快感,所以也可以将这种反常行为归并到正常性活动范围之中。在妓女的职业性活动里,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这种多种形态的或幼儿的倾向,在许多妓女以及许多表面正经但骨子里却很风骚的女人身上所发现的事实,使我们再也无法忽视普遍存于人性中的这种原始的性反常迹象。部分冲动除此之外,将这一切归之于诱导的影响,不仅不利于对性冲动原始关系的澄清,反而阻碍了我们对它的了解,因为它往往在幼儿性冲动尚未追求其性对象时,便提前为它提供了得到性对象的机会。但我们也应当承认,幼儿性生活尽管大都控制在自己的快感区范围之内,但从一开始起仍然带有视他人为性对象的成分,其中象视淫症、暴露冲动、待冲动等,皆或多或少地脱离了快感区,直到后来才渐渐与性生活连结在一起。当然,在幼儿期,这些现象虽然与快感区互不干预,通常也会露出较明显的迹象。小儿最特别的地方,在于他们不知道羞耻为何物,喜欢展示自己的裸体,尤其是性器官。除此之外,还有同这种欲望相反的性反常行为——想看别人阴部的好奇心。这种好奇心可能延续到儿童年龄稍大,羞耻心已产生了相当大的阻力时才首次出现。经过诱导之后,视淫这种性反常现象可能会在儿重性生活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不过,通过对某些正常人和一些心理症患者童年生活的探索,我强烈认识到,这种视淫冲动也可以在不依赖外力的影响下发生,很自然地成为儿童的性行为之一。儿童的注意力一旦指向他们自己的性器官——通常表现为自淫——便不能顺着这条路继续前进。如果不受外力干涉,便有可能对其伙伴的性器官表现出极大的兴致,由于满足这种好奇心的机会通常只发生在别人大小便的时候,这些小孩子便成为患窥视症者,极为热衷于观看别人排尿与排粪,这一倾向虽然以后遭受抑制,想看别人性器官的好奇心(同性与异性)依然是一种逗人的欲望,成为构成某些心理症患者症状的重要因素。儿童性冲动中的残酷成份与快感区的性活动更毫无牵连。在儿童中,那种极力克制自己、不使自己因为过分玩弄他人而伤害他人的约束力(即通常说的同情能力),一般发展得相当晚。这使得儿童的性情偏向于残酷。我们知道,对这种冲动,人们还没有进行过较周密的分析,但我们仍然可以假设,这种残酷的倾向来自征服的冲动,它在性器官尚未发达之前便已出现在性生活当中,并在一段时期内控制了性生活。对于这一时期,我们称之为“性器官前期”。对于那些对待动物和伙伴特别残酷的少儿来说,我们完全可以猜想到他们早年已经经历过极强烈的性快感区的享受。总之,在所有儿童性冲动中,快感区的活动总是最基本的。如果失去了同情心的阻抗,性冲动与“残酷倾向”之间在儿童期表现出的那种紧密联系,就有持续到成人期的危险。自卢梭的《忏悔录》发表以来,每个教育家都知道,对儿童臀部的惩罚乃是被动性残酷冲动(被虐待症)的色情根源之一。他们正确地指出,对孩子身体的这一部位的鞭挞和体罚是必须禁止的,否则一个正处于发育期的儿童,其原欲很可能误入歧途。
第六节幼儿性欲的研究
好奇心
从三岁到五岁这段时期,大概是儿童性生活初次出现的时期。与此同时,一种探索和求知的欲望也开始了。这种求知欲既不是原始本能,也不能全部归结于性活动。它的活动一部分固然是来自掠夺欲的升华,另一方面又可能来自视淫冲动。但是它与性生活的关系还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从精神分析中得知,儿童的好奇心深受性问题的吸引,发生时间早,程度上又极为强烈,因此很有可能纯粹是被性问题所感染。
狮身人面兽之谜
那激发起儿童之探索活动的,并不是理论上的激情,而是实际上的兴趣。家庭中即将出生或已经出生的弟妹威胁着他们,使他们顿时滋生出一种就要失去照顾和关爱的恐惧感,因而变得好思考并且行动乖巧。伴随儿童这一觉醒而来的第一个问题,并不是两性之间的差异,而是这样一个问题:婴儿是从哪里来的?其实,第比斯的狮身人面兽让人猜的也就是这样一个谜,虽然经过了歪曲改变,或并不难将其还原。儿童通常是在不加思索的情况下接受了两性存在的事实。男孩假设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和他一样的性器官,很难想象别人缺乏这个东西。阉割情结(Castrationcomplex)和阳具羡慕(Penisen-vy)
男孩面对着揭露出来的事实,会受到极大的震憾。面对着这种不一致,他会极力反抗,通过极其严重的内在挣扎(阉割情结)后,才终于不得不承认这一事实。至于女人,则会因为缺少阳具而形成一种心理替代现象,这种“替代”机制在性反常的形成过程中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在儿童所特有的那种幼稚理论中,他首先假设每一个人都有着和他同样的(男性)性器官。虽然生物科学与这种看法相符,指出女性的阴蒂和阳具相近,但是儿童对此原本是毫无所知的。当小女孩看到小男孩有与她不同的性器官的时候,她的反应不是像男孩子那样拒绝承认,而是立即承认这一事实,不久便会对男孩拥有阳具的事实羡慕起来。这种羡慕之情日益俱增,并且希望自己是个男孩。
关于诞生的理论
人们应该清楚地记得,他们在青春期之前,曾对“小孩子从哪里来的”问题产生过强烈的兴趣。对这个问题的答案真是花样繁多,各有所异。有的说小孩是从胸腔中跳出来的;有的说从胳膊窝下蹦出来的;还有的说从肚脐眼中挤出来的。要不是通过分析,我们已记不起小时候的这些探索活动。那时我们认为,一个人之所以会怀孕,是因为她吃了一种什么奇特的药物(如童话中所说的那样),才使小孩子像大便一样产生出来。幼儿期的这些理论使我们联想起动物界通过的构造法则,特别是那些低于哺乳类动物,它们不是都保存着泄殖腔吗?
性行为中包含的虐待意味
由于成人多认为小孩子是天真无邪的,决不会想到性的事情,所以便不顾影响,把成人的性行为暴露在这些幼稚的儿童面前,使他们脑子里对性行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觉得这不过是一种欺负、侮辱和带有虐待性质的行为。精神分析的实践证明,幼儿的这一印象经常促使性目的转移到虐待方向上。此外,儿童还时常猜想着,性行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对他们的幼小心灵来说,这也就等于是在追问,到底婚姻是什么意思。他们总认为,这是一个与大小便功能息息相关的问题。
幼儿探讨的注定失败
一般说来,幼儿的性理论乃是通过他们自己性的天赋总结出来的,因此难免要犯下可笑的错误。但总的说来,他们对性过程的了解,已远远超过了父母亲们的想象,小孩子可以看出母亲怀了孕,也知道怎样去解释。他们经常听到“鹳鸟送子”的故事,总是好奇地和深深地怀疑着。但无论如何,有两件小事是儿童不全知道的,这就是精液的授精功能和女性生殖道的存在(因为在小孩身上这些还不发达)。
有鉴于此,儿童的设想和推理常常劳而无获,最终仍然不知所以然。这种情况常常永久地挫伤儿童的求知欲。幼儿对性的探讨总是自个单独进行的,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后,迈向独立自主、自觅方向的第一步。在这之前,他对环境是绝对信任的。从此之后,在他面对着周围的人时,总免不了会有一种强烈的隔离和孤独之感。
第七节性组织的发展阶段
有关幼儿期性生活的特征,我们已经强调指出了如下事实:一。它从本质上说是“自体享乐”的(它总是在自己身上寻找对象);
二。它的每一个“部分冲动”,常常都是各自独立,互不干涉,但又都致力于索取快乐。性活动的这一发展,结果都是导引那寻求快乐的力量,达到子孙繁衍的目的。这也就是所谓的正常性生活。所有的“部分冲动”都统辖于一个最首要的快感区之一,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性组织系统,最后达到向外界的性对象索求性的目的。
性器官前期组织
运用精神分析法在研究性发展的进程中,遇到了种种禁制和干预,我们发现,部分冲动各有自己的满足方式,它们构成了整个性体系中那较为原始、并且终将被视为多余的阶段。这一发展阶段往往能够轻易地通过,只留下细微的痕迹。只有在病态的例子中,它们才变得活跃,从而被我们很容易地观察到。在生殖区尚未扮演主角之时的性生活组织体系,我们称之为性器官前期。其中最常见的有两种,这就是我们在远古时代的动物祖先中观察到的情景:第一种性器官前期体系是口欲的,换句话说,它具有吞食同类的性质。在这一时期,性活动尚未同摄取营养的活动分开,两性之间的差异也还没有开始,两方面的对象可以相互混同。它的性目的在于把对象合并到自己的体内。这样的原型(Prototype)以后又在同化作用(identification)中扮演了重要的精神角色。吸吮指头的活动便是这一阶段的残留痕迹。在这一阶段,性活动开始与摄取食物的活动分开,但仍然以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代替外在的对象。第二种性器官前期是虐待性的肛门性欲体系的建立。在这期间,两性已有显著的分化,但是仍然只能有“主动的”与“被动的”两种,在后来性生活中所见到的那种明显的男性与女性的区别,此时尚未表现出来。这时的性活动受“支配冲动”的调动,依靠全身的肌肉来完成。肠道的粘膜快感成为被动的性目的。两性都有自己追求的目标,并且很不相同。除此以外,还有其他一些自慰形式的“部分冲动”存在着。总之,在这一时期内,性的两极分化以及外部性对象均已存在了,但性欲仍然不能臣属于繁殖后代的功能之下。
矛盾心理(ambivalence)
以上所说的性体系可能会持续终生,一直支配着性生活的绝大部分。虐待症的出现,还有肛门区所起到的类似泄殖腔的作用,均证明了它们确实是远古印象的遗迹。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找到它的另一个特征,即成对却又相反的冲动(如爱恨交织)的出现,布留拉(Bleuler)曾称之为“矛盾心理”,这一称呼的确很适当。提出性生活范围内存在着一段性器官前期的假设,这是对心理症进行分析之后得出的结果,而不是什么人编造出来的。无疑,我们可以预测到,精神分析法以后还会高度发展,从而使我们更加了解正常性功能的结构和发展变化。关于儿童性生活,还有另一个需要提到的情况,那就是:即使在儿童期,也经常有着性对象的选择,这种选择在各方面都和青春期的情形差不多。儿童常常选择一个固定的性对象,把一切性的追求都对准这个人,希望在他那里达到性目的。这是儿童模仿青春期性生活的最佳途径,但是又与青春期选择不尽相同,这就是:在儿童阶段,各种“部分冲动”服从于生殖区的情势尚未建立起来,而实际上,生殖区支配一切性活动以便使子孙繁育下去的情况,乃是性发展的整个过程的最后一步。
对象选择的两个时期
在正常情况下,对象选择可分为两个时期,或者说,可以分为两次飞跃。第一次飞跃大约在三岁到五岁间,到达潜伏期时,便嘎然中止,或渐渐消失。其性目的纯粹是儿童式的。第二次飞跃开始于青春期,决定了性生活的明确形式。由于潜伏期的阻碍,对象选择一般分两次出现。这种情形对最终的结果,尤其是病态的结局有着极大的影响。儿童对象选择的结果,往往具有深远影响,它们或是一直保存下来;或是在潜伏期潜伏一段时日,再于青春期重新出现。但是由于在这两个时期逐渐形成的潜在的抑制作用,它们便不能在青春期有很大发展。它们的性目的也已经柔化,这时仅构成性生活中的温柔情思。只有通过精神分析的研究,我们才逐以明晰,在这些柔情(如荣耀感、敬重之情)之后,竟然隐藏着年代久远、不再起作用的原始儿童期的部分冲动。青春期的对象选择必须压倒儿童期冲动指向的对象,形成一种情感型的对象。由于这种原始冲动与情感型的情思迥然不同,所以性生活就达不到这样的理想境界:使所有欲望都融汇到一个单一的性对象中。
第八节儿童性欲的来源
关于性冲动的来源,经过我们努力探索之后,已经有以下的发现:1。
性兴奋来自对伴随其他机体历程出现的满足的模仿;2。性兴奋由对边缘快感区的刺激而产生;3。性兴奋乃是某种“冲动”的表现(如窥视冲动、残酷冲动),这些冲动的来源我们目前为止还不清楚。我们对性兴奋之永不枯竭的能源的了解,一般是靠两个方面的研究达到的。一方面的研究是利用精神分析法使成年人回忆其童年,另一方面的研究则是通过对儿童作现场观察。后一种途径的坏处在于,我们很容易将观察所得作出错误解释。但是精神分析法也有自己的困难和缺欠,这就是:它为了得到一个结论或达到自己的目的,常常要绕很大的圈子。虽然它们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之处,但当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时,便会增加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彻底理解。在研究快感区的时候,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区域只不过是皮肤中最敏感的部位。当然,敏感性在整个体表或多或少地保存着,因此当我们发现,即使某些普通的感觉作用同样沾染了色情的味道时,也没必要大惊小怪。在所有这些感觉中,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温度感觉,它也许会帮助我们了解温水浴的医疗效果。
机械性兴奋
除此以外,我们还有必要提一下,当身体作机械式的规律性摇动时发生性兴奋的情形。这种摇动一般会引发下面三种作用:第一,对平衡神经(第八脑神经前的部分)感觉器官的作用;第二,对皮肤的作用;第三,对深层部分,如肌肉与关节的作用。这些作用激起的性兴奋是非常愉快的。此外我还须强调指出,目前阶段我们还只能继续笼统地使用“性兴奋”
、“性满足”之类的名词。对它们的确切解释还有待于以后进一步探讨。儿童很喜欢玩一些包含着被动性动作的游戏,如让人来回摇晃,让人抛向半空中等。一旦这样做过之后,他们还会要求再来一次,可见这种机械性的刺激确实能带来快感。我们知道,摇篮可以使哭闹的婴孩入眠,马车或火车里的摇晃或对年龄稍大的儿童有着这样大的诱惑力,以至所有的男童,至少在他们一生中的某一时期,都立志要做个驾驶员或者车夫。他们对那些与铁路有关的活动和消息有着特别的、令人不可理喻的兴趣。在那些充满幻想的年代里(青春期前不久),他们总是以此为中心,抒发着微妙的性象征作用。这种将火车旅游与性生活相联结的想法,明显来源于节奏感中的那种愉悦成分。等到后来,抑制作用大大增加,便将无数童年的喜好化为厌恶。同一个人,在到达青年时代和成年时代后,一旦受到摇晃或旋转,便恶心或是呕吐起来。火车的旅程会使他们感到疲劳不堪,甚至刚一离家上车便感到有一种无缘无故烦燥的焦虑感。人们称这种人为顽固的“火车恐惧症”。
总而言之,绝对不愿意让那种痛苦的感受重新出现。这种情形符合一个我们还不太明确的事实,这就是:对这种机械摇动的惧怕,常与那种歇斯底里式的创伤性心理症并发。对此,我们可以作出以下的假设性解释:患者原来就积藏了过多的性兴奋,受不了哪怕一丁点足以化为性兴奋的外在刺激。假如强行对其施加这种刺激,其性机制便马上陷入混乱。
肌肉的活动
谁都知道,儿童需要较为激烈的肌肉活动,这种需要一旦得到满足,就使他感到喜悦异常。这种快感到底是否与性活动有关?
它是否包含着性的满足?
或足以导致性的兴奋?
对这样一些问题,都曾有人以批评的语气讨论过。也有人认为被动动作中的快感包含性的成份。但看事实是否这样?有不少人说过,他们性器官的首次兴奋,是出现在同伙伴们打架、玩耍甚至摔跤的时候。当然,在这种场合,除了全身肌肉在紧张用力之外,还要与对方的肌肤接触和摩擦,这或许是造成性兴奋的一个因素。一个儿童假如特别喜欢同另一个儿童比赛力气,就表明他也像成年后爱同某个异性斗嘴一样,他的对象选择正指向这个人。正象俗话所说,“最喜欢嘲弄你的人,也许最喜欢你。”从肌肉活动中提取出来的性兴奋中,我们发现了虐待冲动的一个根源。幼儿打架时与性兴奋的关联,影响了他们以后解决性冲动的方式,或是说,在日后解决性冲动时,也喜欢采用一种类似于“打架”的形式。
情感过程
对儿童性兴奋的其他来源,至今还很少有过争执或疑问。我们通过现场观察和事后的深入研究,可得出这样一个肯定的结论:所以比较激烈的情感过程,甚至惊惧和恐怖感情,莫不与性活动有关。这一发现的确有利于我们了解这些情感的病态性质。在校的学龄儿童大都害怕就要到来的考试,甚至对做习题也有畏难情绪。一旦他们再也经受不住时,就会有种种异常表现:除了在学校中与别人搞不好关系之外,在性方面也有所表现。一种兴奋的感觉经常驱使他们去触摸性器官,甚至会导致一种类似遗精的过程,从而陷入一种难堪的境地。儿童在学校中的性行为,常常使教师们感到迷惑不解。这的确应该认真地从儿童初萌发的性欲方面加以认识和体谅。许多人感到,像惧怕、战栗、恐怖等痛苦的感情,都包含着性兴奋的因素。从这里可以解释,为什么多数人都愿意经历这种感受。当然,这些感受的体验大都须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其中最主要的是一种安全的“距离”
(如阅读时的幻想,戏院里的观赏)。在这种“距离”当中,那种要求痛苦感觉的意图,大多数都受到压抑。我们可以假想,在上述现象中,包含着一种以强烈痛楚感为目的的色情作用,这也是虐待与被虐待等冲动的根源所在。至于正常人,则会在轻微的痛楚中得到满足,或只能在小说、电影中通过幻想而得到渲泄。
智力活动
最后一种造成性兴奋的活动是智力活动。绞尽脑汁,将精力集中在智力操作上,一样也能造成性的兴奋。这一情形不分老幼,但是最常见的还是年轻人。我们经常说,假如一个人“用脑过度”,就会神经紧张,这大概是唯一讲得通的解释了。在本篇结束之际,如果我们回顾一番,那些引发幼儿性兴奋的种种起因,就可以从这些材料中,找到如下的普遍规则:许多证据证明,性兴奋的过程(它的性质对我们一直是个谜)必须通过动作才能完成。使这一规则成立的是皮肤和感觉器官对兴奋的感受性,而身体中最易兴奋、反应最快的部分则应为快感区。至于性兴奋究竟是哪个来源,则要视刺激的性质而定。但是刺激的强度(或痛楚的程度)也有相当的重要性。此外,对于体内的大多数生理活动来说,如果它们达到相当的程度,同样能附带地引起性的兴奋。我们所说的性活动中的“部分冲动”,就是直接得自于这些性兴奋的内部来源,或者由这些内在来源与快感区的各个方面共同组成。很有可能人体内无论哪一种重要的机能,都需要在性冲动的形成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鉴于下面两种因素,目前我还不能说自己的看法准切无误。这两种因素是:一。这还是一种全新的研究方法;二。对性兴奋的本质我们还没有完全了解。但不管怎样,这两个方面在将来会有大的发展,在这儿值得一提。
性构造的多样性
在对这些快感区的形成作了上述讨论之后,我们早已发现,性构造可能生来就是多样性的。这一点也适于性兴奋的间接来源。我们可以这样假设,虽然这些不同的来源对每个个体都有所贡献,但是性构造的每一个因素却不可能在所有人身上都一样地强烈。每个人的发展过程,都有着其非常特殊的倾向。
逆向的影响
假如我们抛弃惯用的比喻,不再使用性兴奋的来源一词,我们便可以作出这样的设想:所有从身体其他功能导向性活动的路线或通路,其反方向也是可以走通的。以唇区为例,由于两种功能的同时存在,就使得性满足可以通过对食物的摄取而达到;那么反过来说,这一个区域的性功能一旦有了障碍,也会干预营养的摄取。根据这一道理,我们也可以这样解释的,为什么注意力的集中会造成性兴奋,而性兴奋的具体程度如何又可以影响一个人注意力的集中。心理症的症状经常表现为其他一些不属于性的身体功能的紊乱,并且多半能从这种情景中追踪到性过程的失调。由此看出,那些模糊不清、看上去好象不可理解的症状,原来是控制性兴奋之产生的反方向影响。知道了这一点,它就不那么神秘了。
再者,性的紊乱会妨碍身体其他功能,这样一种途径在正常人身上还担负着另一种使命:通过这一途径,性动机的力量能被引离性目的之外,从而使性欲的升华得以完成。我们应该承认,对于这一途径,我们除了知道它的存在,除了知道它在两个方向上都可以伸展之外,其他东西还知道得十分少。
第三篇青春期的改变
青春期的到来引起了某种变化,这时,幼儿性活动发生了显著变化,最终变为常见的形式。我们知道,在此之前,性冲动多数都局限于“自体享乐”,从现在起,它开始寻找外部性对象了;以前每一个局部冲动几乎都单独作出努力,各快感区也自行在其特定的性目的中寻求快乐,如今却出现了一个崭新的性目的,一个由各局部冲动组织起来去寻求的性目的,这就是生殖目的。因为这一目的的出现,就使各快感区信服于生殖区的权威统治。由于这个新的性目的在两性身上有非常明显的区别,它们的性发展也就只能分道扬镳。男人的性发展前后较为平衡一致,因此更易于了解。女人则不然,其性表现有时会以退化的形式出现。既然正常的性生活必须由性对象和性目的两个方面汇集而成,对它的认识也就必须从这两个方面相继进行,这就好比挖一座山洞必须同时从两边动工一样。在男性中,这一新的性目的就是性产物的释放。这并不与以前的性目的相抵抗,它同样也能得到快感。而事实上,整个性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或最后一个动作)可以带来巨大的快感。这时,性冲动完全受制于延续子孙的功能,一切都是为它服务。换句话说,它已经全部变为“利他”
(altruistic)的了。这样一种改造的成功,主要是由于它的过程适合原先的总倾向,从而与其中包含的所有“部分冲动”在性质上几乎相似。这里发生的事情其实与其他场合一样,当新的关系和新的构造需要复杂的机制去完成时,假如不能及时而妥善地建立起新的秩序,病态的紊乱便有可能发生。总之,性生活中所有病态的紊乱都可看作是发展过程遭受压制的结果。
第一节生殖区的首要性及前期快感
从以上所述中,我们明显地看到了整个发展过程的主流及其最终目的,但对其中发生的某些转变,我们迄今仍不明白,有许多谜还需要我们作出回答。青春期内最明显和最典型的发展历程,就是外生殖器的显著发育。我们知道,在童年的潜伏期里,它的成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相当受压制的。与此同时,内生殖器也发育到了一定的成熟程度,足以泄出性的产物或足以承受这些产物,从而迫使一个新生命的形成。这个极为复杂的器官在一段时间是闲置着的,它总是期求着那大显身手的机会。这个器官可以通过刺激而引起性兴奋。根据观察,这种刺激一般情况下有三个方面的来源:一。来源于外部世界,经过我们所熟知的那些性感区传导给它;二。来自内在的有机世界,其作用机制仍有待于研究;三。来源于那储积着外来印象和承受着内在刺激的精神世界。这三个方面的刺激都会导致相同的结果:一种可以称为“性兴奋”的特殊状态,这种兴奋状态涉及着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某些显著变化。在精神上,表现出一种非常奇特的和极为焦虑的紧张感;在肉体上则表现为性器官的明显变化。这种兴奋状态的确切含义,是要作好做爱的准备,或者说,乃是性行为的准备动作(表现为阳具的勃起及阴道腺液的分泌)。
性紧张
伴随着性兴奋而来的紧张,关系着一个目前还难以解决、但在解释性的过程时又显得十分重要的问题。虽然心理学界对这一问题仍然众说纷纭,我还是坚持认为,这种紧张感无论如何都有不愉快的色彩。在我看来,这种感觉本身会造成一种想要改变其精神状态的冲动,其表现为浮躁不安。这当然极不合乎一般所谓性快感的性质。但是,假如我们反过来把性兴奋的紧张感当作一种不愉快的感觉,我们又会碰到一件与它相悖的事实:它最终又会给人一种愉悦的感受。这就是说,性兴奋带来的紧张感必然会伴随着愉快感。即使性器官尚处于准备期的变化阶段时(如阳具的勃起),便已经伴有明显的满足感。究竟这种不愉快的紧张感与这种愉快的感觉之间,是怎么样的关系?
有关快感与痛感的问题,依然是当今心理学中最弱的一环,现在我们所能做的,也只能就事论事,尽量避免触及整个结构。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那些旧的快感区是怎样适应于新的秩序的。我们看到,还在性兴奋的预备阶段,它们就已经被委任重要任务。以眼睛为例子,它本来离对象的距离最为遥远,但在追逐对象的时候,却是最常用到的。它常常被一种特殊性质所吸引。这种性质乃是从性对象身上发射出来的。一般人常用“美”这个词去称呼这种性质。我们则把这种存在于对象身上的奇怪性质称之为“吸引力”。
吸引力一方面造成快感的出现,一方面又造成性兴奋的猛增,把还在沉睡状态的性激动唤醒。至于其他快感区的刺激效果,如手的抚摸等,也有着类同之处。一方面是造成快感的预备阶段上的各种变化,这种变化本身引起更大的快感;另一方面性紧张也相应的增加。假如快感不能继续涌现,它便会一举变为极为明显的不愉快感。另一种情况也许会把问题说得更清楚,例如,假如当时有一个尚未达到性兴奋的快感区(如女人的乳房)
被人抚摸,这种抚摸本身便会引发快感,但是它同时又唤醒了性的兴奋,因此便要求得到更多的快感。真正的问题在于,前一种快感为什么竟能引发要求更多快感的欲望。
前期快感的形成机制
然而快感区所担负的使命是非常明确的,从上述例子中所作出的结论适用于一切情形。先是它们自身的激动所造成的相当程度的快感,这种快感中又增加了紧张感,紧张感又注定造成特定量的动能,以使性行为可以完成。这种行为的最后一部分乃是由一个快感区达到相当激动之后完成的。先是生殖区本身,即阳具的龟头被它的最适合的对象,即阴道的粘膜所激动,经过由这个激动所带来的快感,又通过反射而产生动能,最后将性的产物射到体外。这最后一种快感会使人达到如醉如疾、飘飘欲仙的境地,与早先的各种快感在发生机制上有着明显的不同。它完全是一种经由排泄而达到的快感满足,原欲的紧张感至此便全部消失了。对这两种快感(一个是经由快感区的激动,另一个得自精液的排泄),我认为很有必要赋予不同的名称,以便把它们区别开来。我们把前一种快感称之为前期快感(fore-pleaBsure),把后一种快感,即性活动得到最后满足的快感,称之为终极快感(end—pleasure)。
前期快感大体同儿童期性冲动所供给的快感类似,但幅度较小;终极快感则是随着青春期的变化,最新才出现的。有关快感区的这一新功能,我们可以用以下的公式化语言加以表述,这就是:儿童期所曾取得的前期快感形式,均为这种新的功能贡献一份力量,以致于在最后的满足里得到更大的快感。最近我又在精神生活的另一个极为不同的领域里,发现了类似的情形,这便是:少量的快感可以引发出更大量的快感。在这一领域中,我们也有机会更深入地探讨快感的性质。但是,前期快感与幼儿生活之间可能出现的病态关系,同样也会逐渐加强,在前期快感赖以表达的机制里,确实存在着一种危险,对正常的性目的造成极大的威胁。不管在性的预备过程中的哪个阶段,如果它带来过多的快感和过少的紧张感,问题就会相应发生。经验证实,这种有害情况之所以发生,是由于这一快感区(或与之相当的“部分冲动”)早在儿童期便已带来了不同寻常的强烈快感。如果再有其他一些有利于使之固置的因素起作用,成年后就会发生强迫性行为——阻止前期快感向终极快感的发展或前进。许多性反常形成的机制的确就是如此。它们的明确表现就是:在性的整个过程的某一准备动作上逗留不前。如果生殖区的首要性早在幼儿期便已描绘出来的话,因前期快感而造成的性机制功能的失败便可以得到避免。童年期的后半阶段(即从八岁到青春期),常常有助于此事的形成。在这种年岁中,其生殖区的表现已和成人极其相似了,假如这时通过性感区的满足经验到某种形式的快感,它们便是激动的感觉和准备性的变化发生的地方。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它们的结局依然是漫无目的的,性过程不能继续进行。除了这种快感的满足之外,即使在儿童期中,便已有了相当程度的性紧张。不过这种情况比较稀少,因而不大常见。由此可以看出,为什么在讨论性欲的来源时,我们已有充足的理由去声称,这个过程本身便已兼有性满足和性兴奋了。人们也许早已明白,在我们探讨性的真相的过程中,开始时把幼儿和成年人的性生活区分得太清楚了。我们此时不得不作出一些矫正,这就是:幼儿性欲不只表现在偏离正道的人的性生活里,在正常人身上也会有着明显的表现。
第二节性兴奋问题
对于那种与快感区的满足同时出现的性紧张感的来源与性质,我们还未曾涉及。有人认为,这种紧张感乃是经由某种方式来自快感本身。这种浮浅的见解,不但不可能,并且难以自圆其说,因为在性物质排出的最大快感中,不但不会产生紧张,而且会消除一切紧张。这说明,快感与性紧张的关系只能是间接的而非直接的。在正常情况下,唯有性物质的释放才能中止性的兴奋。除此以外,性紧张与性产物之间,还有其他种种基本的关系。在那些禁欲者当中,性的活动只能在晚间凭借梦境幻化出来,这种性活动也会释放出性物质,从而带来快感。每一次发泄的间隔虽然不同,但又不是无法预测的。对于梦遗机制的以下解释,好象很有道理:造成这种性紧张并以这种幻觉式的间接方式发泄出来的,是积聚而未得发泄的精液。性欲能够预先消除这件事,同样证明了这个事实。在没有精液蓄积时,非但性的动作不可能完成,就连快感区的激动状态也消失了。这就是说,即使有了适度的刺激,也不会再带来快感。我们由此可以知道,要想带动起快感区,相当程度的性紧张(或物质积聚)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由此可想到,正是性物质的积聚才产生和维系了性的紧张。我想大概一般人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的。这些储积的性产物会对储存器的器壁形成压力,从而激奋了脊椎中枢,这种紧张状态会继续向上传递,最后被最高级的神经中枢所觉察,造成意识上常见的紧张感。假如快感区的激动能增加性的紧张,这只有一个可能的途径:各快感区早已通过生理上的通路与这一中枢区联系着。它们大大增加着激动的强度,例如加上适量的性紧张,就足以引发性行为的特殊动作;如性紧张不足,它们便只能刺激性物质的增加。这种人人都折服(连克拉夫特。伊宾描绘性过程时也很相信)的理论,也有其一定的致命点,这就是:它只适于说明成年人的性活动,而忽略了以下三种特殊情况:这三种情况分别是儿童,女人和阉割后的男性。在这三种人当中我们根本找不到男人特有的那种性产物的积聚,因而不能用上述方式去理解。但即使在这些人中,各快感区仍然会服从于生殖区的统治。但在这些特殊情况中,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运用性产物的积聚而得到圆满的解释。
内生殖器的过分强调
性的兴奋在很大程度上和性物质的产生毫无牵扯。这一说法可以在阉割后的男性身上得到说明。他们的原欲往往逃脱了手术阉割的伤害,而得以保持,因为对意欲摧毁的行为,在手术后依然存在。所以我们听了C。里格尔的下述观点后,大可不必感到奇怪。里格尔认为,男性性腺假如在成年之后再除去,便不会对这个人的性心理产生新的影响。这就是说,性腺通常与性欲无关,男人阉割后的情况只不过再一次证实了我们很久以来从卵巢割除中领悟出的道理,也就是:性腺的割除并不能消除心理的性特征。当然,假如在青春期之前性心理较微弱的年代里实行阉割,便可以达到以上目的。但在这种情况下,性心理的消失除了因为性腺的丧失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抑制其发展的因素在起作用。
化学理论
对脊椎动物加以性腺割除(割去睾丸或卵巢)以及对这类性器官施行各种移植手术的动物实验,为解决性兴奋的起源问题投下了一道曙光。这些实验皆标明了性物质积聚的重要性。有些人(如E。斯坦纳,Steinach)已经可以通过这种实验使动物的雌雄互变,而且使它们的“心一性”
行为(Psy—chosexuol)也随着肉体特征改变而改变。实验发现,在性腺中影响性特征的力量并不是存在于产生精子或卵子的部位,而是从那些可称为“青春腺”的间隙细胞的分泌中产生出来。未来的研究很有可能会证明,这种青春腺的分泌物也是两性的。因而,有关高等动物的双性理论原来有着解剖学的基础。当然,它们很可能不是体内唯一能制造这种促成性兴奋及性特征显现的器官。无论怎么说,这样一种新的发现同我们所熟知的甲状腺对性起的作用是极为相近的。我们相信,性腺的间隙组织会分泌出一种十分特殊的化学物质,经由血液的传输,造成中枢神经系统某一特定部位的变化,从而引起性的紧张感。关于这种“毒”性刺激仅表现于某一特定部位的情形,我们常会在某些误入人体的毒素的作用中见到。实际上,即使单纯从理论角度来研究那些导向性过程的单纯毒素或生理性的刺激,也远远超乎我们的能力。我对这一假设并没有什么偏离的地方。我所要吸取的,是它的根本精神,或者说,只保留性作用要受化学变化的影响这一事实。只要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对这种现象作出更新的或者更合理的解释。据我所知,有一件极为重要、但又很少为人们注意的事实,对这种化学理论是十分有利的,那便是:因为性生活受到扰乱,而导致其病的心理症患者,他们所表现出来的症兆,与那些对吗啡或其它东西成瘾的人中毒或突然戒掉时发生的情景有着极为相似之处。
第三节原欲理论
这种认为性兴奋有着化学基础的理论,与我们为了理解性生活的心理表现而提出的一种辅助性概念不约而同,这种辅助性的概念就是“原欲”(Libido)概念。所谓原欲,就是指一种或大或小的力量,可以以它来测定性兴奋领域内的不同过程及这些过程的变态表现。就我看来,即使原欲,也依据它的源泉和它属于何种心理过程而各有不同。不同原欲之间不仅有量的差异,而且有着质的区别。我们之所以要从其他心理能量中把原欲能量分离出来,是为了表达这样的一种假设:机体性活动是经由特殊的化学变化过程而获取其营养的,性兴奋不仅来自所谓的性部位,而且更多的是来自全身各器官。这样我们就为自己建立起一种原欲量子概念。我们称它在心理中的表现为“自我原欲”作出区别,我们还可以把自我原欲称为“自我原欲”
(ego—Libido)。这种自我原欲的产生、增加、分配和转移,将对我们观察到的“心一性”现象作出更有力的解释。然而只有当“心理能”投注(Cathexis)于性对象上面,化为“对象原欲”
(object—libido)时,精神分析的探讨才能最终解释这种自我原欲的情形。此时,我们看到的是它聚集或凝固于对象上(或离开这些对象而投向另一些对象)的状态,也就是说,是它化为个人性活动的状态。这时候,原欲本身却暂时地或部分地消失了。对于“转移型心理症”的精神分析,可以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借鉴。至于“对象原欲”,我们也曾经指出,它会从对象撤回,在一般时间内以一种紧张力呈现自己,最后终于收回到了自我之中,再度变成自我原欲。为了与“对象原欲”作出区别,我们还可把自我原欲称之为“自恋原欲”
(narcisis—tic—liBbido)。在精神分析领域,要想达到“自恋原欲”的境界,似乎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在这条鸿沟的这一边远远探视这“自恋原欲”的活动,并且构想出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我看来,自恋或自我原欲乃是一个很大的储仓,投资或投注出去的能量便从这里出发,最终又回到这里。自恋原欲对自我的投资乃是从孩提时代便已存在的一种原始状态,以后又因为原欲的不断扩散,这一现象遂被掩蔽并积存于最低层。我们之所以要构想出这样一套原欲理论去解释心理症及精神病的病态状况,原在于用“原欲”这一简单明白的词去表达所有可见的现象以及可知的过程。不难理解,自我原欲的自然(或命定)倾向在这里占据着极重要的地位,它甚至于可以去解释那些更深层和更严重的精神病态。然而与此同时却又有一个问题出现:我所使用的研究方法,精神分析法,迄今为止还只能为对象原欲的“变型”提供一些比较确切的资料,目前仍然不能从自我原欲所处的那片浑浊不清的能源中,把自我原欲单独分离出来。因而现在我们还只能靠推想来缔造原欲理论。如果有谁追随荣格(C。G。Jung),运用他的方法去精简原欲概念,企图使它同精神本能的整体完全吻合,就会使精神分析观察的一切成果化为乌有。刚才我已指出,性功能有着其特殊的化学基础,这一点最能容许我把性本能的兴奋同其他精神活动分开,从而使“原欲”的概念依旧保持前面所说的那种较狭窄的意义。
第四节男女之间的分化
众所周知,男女性特征的明显分化始自青春期。分化的结果对今后人格的发展,与别的因素比较起来,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实际上,男女之间的天性方面的差别,甚至在婴儿期便已经很明显了。就以性抑制(害羞、厌恶、同情等)为例,它在女童身上就比男童身上来得早一些,而且受阻碍的程度也会小一些。女童的性潜抑倾向更为显著,性的“部分冲动“也多呈现为被动的形式。然而快感区的自体享乐活动在两性中却并无太大差别。正因为二者之间有着这一共同之处,我们便很难断定,在青春期前的儿童时代,便已有了性的分化。至于对自体享乐和自慰式的性表现方面,我们甚至认为,女童的性活动完全是男性风格的。事实上,如果我们仔细斟酌”男性的“与”女性的“这两个词的确切含义,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不论是在男人还是在女人身上,原欲都必然是男性的,只有它的对象才分之为男人和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首要快感区
除此之外我还要补充一点,即:女人的主要快感区在阴蒂(citoris),它同男性的阳具相类似。我们所观察到的所有女童的自慰行为,差不多全都与阴蒂有关,而同其他一些对以后的性功能相对来说较为重要的外生殖器无关。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以外,我们不能设想女童除了阴蒂手淫之外还能被诱导去做些什么。女童身上偶发的性兴奋,常表现为阴蒂部位的痉挛。它的经常勃起使女童即使不用特殊关照,也能够正确地理解异性的性表现,她们只是以自己性过程的特殊感受来猜测男童便成了。我们如果想要了解一个女童如何变成女人,首先应弄清引发阴蒂激动的根源。我们知道,对于男孩来说,那使他的原欲得到明显发展的青春期,在女童都是性潜抑得到进一步加强的阶段,这一点尤其表现为有阴蒂性活动方面。在他身上的男性特征(开始人是双性的)也在这种潜抑作用之中逐渐减少。青春期的潜抑作用在女人身上是性抑制的加强,然而在男人身上却是其原欲的进一步被刺激,它的能量也不断得到增加,随着男性原欲的加强,对“性”的估价也就愈来愈高,而女人愈是拒绝和愈是否认其性欲,对方对她的估价也就愈高。因此便导致一场男对女的追逐。性行为一旦开始,首先激动起来的自然是阴蒂。阴蒂的作用就是把这种激动传达给与之紧邻的女性性器官上面,这就好像是用一小堆易燃的干松枝引起硬木的燃烧。但是这种刺激的转移作用又常常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期间,年轻的新娘全然无感应。假如阴蒂区不愿放弃其激动的状态,这种麻木不仁的现象可能就要持续很长时间,这常常是婴儿期性活动过度的结果。我们都知道,女性性冷感常常是表面的和局部的,她们的阴道虽然麻木,但其阴蒂和其他快感区却绝非不能激动。导致性冷感,除了生理的因素之外,还有精神上的因素,然而它同样也受潜抑作用的影响。假如性感的激动能够顺利地从阴蒂转移到阴道上面,以后女人性活动的首要区就会完全改变;相比较而言,男人从儿童到成年期的整个过程中都无需这种交换。女人之所以容易患心理症(尤其是歇斯底里症),根源就在于女性的首要区的转换以及青春期的潜抑作用上。这样一些现象与女性性质是密切相关的。
第五节对象的寻求
生殖区的首要性在青春期得到正式确立。这以后,男人那勃起的阳具便激烈地要指向新的性目的——穿过那能够激动其生殖区的“空洞”。再则,从孩童时代便已开始的对象寻找的准备工作,在这一期间也已经在心理上完全成熟了。起初,当性满足仍然与摄取营养的活动合为一体时,性本能就会指向一个存在于婴孩体外的性对象,这就是母亲的乳房。此后,当小孩子认清了那个使他得到满足的器官属于另一个人的人体时,性本能便失去了性对象。在这种情况下,性本能就变成了“自体享乐”,直到这一潜抑期过去之后,与性对象的关系才得以重建。这就很难怪吸乳的婴儿被当作一切爱恋关系的原型了。因而,在这之后的任何一种对象寻找,只不过是对这种爱恋关系的重新发现而已。
婴儿期的性对象
但是,即使在性行为同摄取营养的活动分离以后,这种最原始和最具威力的性关系依然存在。它总是能促成对象的选择,重建那失去的(与对象结合的)快乐。在整个潜伏期内,儿童都在学习怎样去爱那些满足他们的要求以及使他们从失望中跳出来的人。这其实只不过是那种吸吮母乳的原始性感模式的一种延续。这一种把儿童对照料者的爱恋和尊敬视之为性爱的做法,使某些人听起来极不顺耳。我以为,如果精神分析能更深入一步的话,上述事实是一定会被证明的。孩童与任何照料者之间的交往,都会源源不断地带给他性的激动以及快感区的满足。通常情况之下照顾他们的总是母亲,而母亲对幼儿的感情又源于她本身的性爱:她总是抚摸他,摇晃他,甚至吻他,明显地把他当作是一定完整的性对象。如果母亲发现她所有的爱抚都会激发孩子的性本能和加强这种性本能在以后的强度,她也许会感到自疚的,因为在她看来,这一切爱抚都是正常的,是一种纯洁的爱,与性无关。更何况她在这种爱抚中除了不得已以外,总是有意避免触动小孩的性器官。然而我们知道,性本能并不是只有在生殖区受直接刺激时才激起的,即便那些被人们当作与情爱无关的动作,日后也必须影响到生殖区的感受。最应当明确指出的是:如果母亲多了解一些性本能在整个心智生活的发展(包括一切道德的和精神的成就)中的重要作用,她的这种知识就会使得她不再过多地责怪自己了。归根结底,她只不过执行了她的天职,教导孩子如何去爱。不管怎么说,一个小孩必须成长成一个性欲旺盛的健康男人,在一生之中任何刺激都会激惹起性的冲动。当然,父母的过分溺爱会引起孩子的性早熟,从而造成更大的危害。因为对这些被宠惯的孩子来说,一旦长大成人之后,他们就会受不了哪怕是一丁点的爱抚的失去或消减。小孩会永不满足地要求父母的爱,这也是他将来会变成心理症患者的最清晰的迹象。反之,那些具有心理病态的父母,比较起来,也更会容易表现出过分的情爱。他们的这种过分宠爱的行为会使小孩沾染上心理症的症状。这也就是在说,那些患心理症的父母往往把他们的疾病传给子女,这种传递是经过一种比遗传更便当的途径而进行的。
幼儿不安
对于天真无邪的儿童来说,他从小就表现得如同知道他们与照料者的依赖有着性爱的意味。儿童不安的根源就在于他们害怕失去自己所爱的人。因为同一个原因,他们也害怕每一个陌生人。倘若握着亲人的手,他们在黑暗中也不会感到害怕。有些人往往指责保姆,说她们讲的妖怪和吸血鬼的故事把孩子吓破了胆。其实这只是高估了这些故事的功效。事实上,只有那些本身有着胆小倾向的小孩,才会被鬼怪故事吓倒,对于其他小孩来说,在听这种故事时也是无动于衷的。只有那些承受着过多的抚爱、性本能过分、过早发育和难以让他们满足的小孩,才变得如此娇弱。在这一点上,小孩同成人是很相似的,当他们的原欲不能得到满足时,便要把它化为不安和焦虑。反过来说,当成人因原欲不能满足而焦虑不安时,也表现得像个孩子:一个人独处时,就会觉得害怕。这就是说,一旦他离开所爱的人,便失去了安全感,并试图用一种带孩子气的方式用以缓解这种恐惧。
乱伦的堤防
由此我们得知,双亲对儿童的过多情爱很有可能过早地唤醒其性本能(也就是说,还在青春期的生理状态未达到以前),致使其心驰神往,最终在生殖系统中表现出来。假如儿童幸而躲过了这一关,他成年之后的柔情将指导他怎样去选择偶象。儿童选择性对象的捷径无疑是用他童年期间那具体微妙的原欲爱恋对象为其对象。然而由于性成熟往往向后延迟,所以他们仍有相当充分的时间,去建筑起防止乱伦的堤防和其他一些对性施加抑制的途径。这自然导致一种血亲不可通奸的道德律令。这么一来,便在其对象选择的活动中,排除了他童年所爱慕的人。对这道堤防的敬畏,从本原上来说,是社会所确立的一种文明要求。社会总不愿使家庭的关系过分亲密,以至于阻碍了更高级社会单位的形成。正因如此,社会中每个人(尤其是青春期的男孩)都会竭尽其所能,疏导他和家庭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在儿童时代独一无二和一刻都不可缺少的关系。但是,对青年人来说这种最早的对象选择只是在他们的想象中出现。青年人的全部性生活也都局限于纵情的幻想之中,这些幻想绝大多数都不容易实现。在这些幻想里,幼儿期的种种倾向会一再显示出来,但此时已经与幼儿期有所不同了——主要是已有肉欲的成分参与其中了。在这些倾向中,最重要的是对父母亲的性冲动,他们已经开始按照不同的性别分别受到自己异性的母亲或父亲的吸引了。也就是说,儿子总喜爱母亲,女儿则亲近父亲。随着对这种明显的乱伦幻想的克服和放弃,青春期中最重要及最痛苦的精神历程也就得以完成了,这就是脱离父母的管制。这个历程对文明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因为只有发生了这一事件,上下两代之间的对立才可能出现。当然,在人类必须经历的每一个发展阶段上,总会有些人因受到阻挡而裹足不前。在这一时期,某些人也不能摆脱父母的管制,只能很不情愿和不安全地撤消对他们的情爱,有些则干脆就不能撤回。女儿在这方面表现的尤其明显。往往在到达青春期之后,她们仍然保留着全部幼儿式的爱。这种爱会使父母感到极为欣慰。但令人深省的是,这样的女孩在结婚后往往不能尽到作妻子的本分。她们往往是冷酷的妻子,对房事显得似乎可有可无。由此可以看出,性爱与对父母的纯净之爱原是出于同一个根源,不过后者只是幼儿期原欲的固置罢了。我们愈是深入观察病态的“心一性”发展,也就越能发现乱伦式的对象选择的重要性。由这种性“放弃”而造成的结果是,心理症患者用来“寻找对象”的“心一性”活动的全部或大部都封锁在潜意识里。那些一方面过分渴求情爱,另一方面又及恐惧性生活的真正需求物的女孩子,不可避免地会在其性生活中实现其所谓的“非性爱情理念”,或是把自己的原欲隐晦于一种不会引起自责的情爱之后,这便是将自己的生命紧紧依附着幼儿期的爱恋上。这种对父母或对兄弟姐妹的爱恋,大都是复萌于青春期。精神分析可以直接告诉这种人,他们事实上正是在同自己的血亲恋爱。因为透过这种症状和这些症状的其他一些表现,精神分析已经澄清了他们潜意识中的思想,最终又把这些潜意识的东西转移成意识的东西。同样,当一个健康的人因为失恋而致病时,同样也是因为他的原欲退回到了自己幼儿期所依恋的对象上所致。
幼儿对象选择对以后的影响
即使一个人能有幸地逃过原欲固置到乱伦方面的倾向,也不可能全然摆脱它的影响,我们常常看到,一个年轻男人的初恋,往往是对一个成熟女人的恋情,女孩也会不知不觉地爱上一个有权有势的老人。这显然是我们刚才所讨论的那一阶段发展历程的余音返回。其实,这样一些被爱的人,只不过是他们的母亲或父亲的活生生的身影而已。有时虽不太明显,但每一次对对象的选择,几乎都离不开这种原型。对于男子来说,总在寻找一个能替代其母亲形象的女人,因为这个形象从他幼小的时候,便已完全占据着他的心灵。因此,如果他的母亲仍然活着,母亲就有可能对这个替代她的人感到十分不满,甚至充满敌意。由于幼童与父母之间的这种关系在决定他后来选择性的对象方面极其重要,所以任何一种对这种关系的干扰(或损害),都将对他成年时的性生活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即使是情人的嫉妒心理,也要追溯到其幼年的情况,或者至少要受到幼年经验的强化。如果双亲之间不时发生争吵,或者他们的婚姻并不愉快,他们的儿子便很有可能会在性的发展中发生错乱,甚至出现心理症。儿童对双亲的情爱乃是幼儿心灵中的最重要的内容,它往往在青春期时重新苏醒,对他的性对象的选择方向也起指导作用。但这并不是影响性选择的唯一力量。其他一些恒久的素质,同样也源自童年的经验,这导致他的性的发展不止指向一个方向,影响其性对象的选择的原因也是极其复杂的。
性颠倒的预防
在性对象选择中必不可少的一点就是,它必然指向异性。但我们都知道,要想指向异性,并不是轻而易举便能达到的。青春期后的初次冲动也免不了会迷失方向。通常情况下,这种迷失尚不至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德索(Desoir)
曾于1894年正确地指出,青春期的男孩和女孩,常常与同性结成感伤的伴侣。能够抵制性对象的这种永久颠倒的最强大的力量,无疑来自于异性性特征间的相互吸引力,当然,我们也并不打算在这儿阐明此事。但必须指出的是,仅仅这样一个因素还不足以消除性颠倒,消除性颠倒的还有其他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社会性的权威禁忌。在那些不把性颠倒视为是违法的地方,总能发现有相当多的人表现出这种倾向。另外,我们还可以看到,男人在幼儿时代受到其母亲或其他女性照顾时的情爱,总会出现于日后生活的记忆中,这本身就是一股极强大的力量,引导他们去接近女人。另外,由于他们早年的性活动总是受到父亲的阻挡,便使之与父亲之间形成了一种竞争关系,这种关系也有利于他们远离同性。上述两种因素也适用于女孩,她们的性活动总是时时受到母亲的监视,从而对同性则滋生了一种敌对情绪。这对她们日后的性对象的选择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使之走上正常的方向。对于那些受男人教育的男孩(在古代,老师总是由奴隶充当),似乎更容易导致同性恋。在今天,那些出身贵族名门的男人最多出现性颠倒,其原因也只能归结于他们多使用男仆以及母亲对儿子的疏远。我们在某些歇斯底里患者中发现,那些因为父母离婚、分居或者过早死亡而失去父母一方的孩子,其全部爱情皆被剩下的一个所吸收,因此决定了这孩子在日后选择性对象时所期望的性别,最终导致了永久性的性颠倒。
第六节概要
现在到了应该对以上的论述加以总结的时候了。从性本能的对象和目的方面的变态现象而出发,我们探究了这些现象究竟是出自于先天倾向,还是来自于后天的经验。依靠精神分析法的帮助,我们很快地就弄清了那些离正常状态还不太远且为数众多的心理症患者的性本能状态,从而解答了上述问题。我们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发现了每一种性反常倾向,这种反常倾向被证实是造成心理症症状的重要因素。因而,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心理症其实是性反常的另一种表现(或负面表现)。由于性反常现象的广泛存在,我们便得出结论说,性反常这种特性乃是人类性本能中最基本以及最普遍的癖性。在成熟的过程里,唯有经过机体的变化和精神的压制,性行为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我们因此而希望去证实这一基本癖性的幼儿期便已存在。有许多限制着性本能发展方向的力量,这也就是我们上面所指出过的羞耻感、厌恶、怜悯、社会所建立起的道德规范以及各种权威力量等等。这么一来,我们便把一切脱离常态的性变异看作是整个性发展的中断和幼稚病。虽然上述基本癖性(性反常)
有着各种不同的形态,但它们同真实生活的影响力之间乃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而并不是相互对立。另一方面,既然这些根本癖性并不单纯,性本能本身当然也就应被看作多种因素的聚集。但在性反常现象中,这些因素却又一一分离出来,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因此,性反常从一方面可以说是正常发展的中断,另一方面则是正常本能的分崩离析。所有这一切都意在指出,成年人的性本能来自幼儿期的多种冲动,这多种冲动组织合并起来以后,又指向一个单一的目的。在解释了为什么在心理症患者中性反常倾向占据优势以后,我们又证明了,这种倾向的主流一旦被“潜意识作用”阻止后又如何导向旁道而形成病态症状。因此我们很自然地探讨了儿童时代的性生活。我们还发现,人们极为错误地否定了幼儿性本能的存在,他们的性表现也被视为不正常或不常见。我们的研究已证实,这种看法完全脱离了事实。幼儿性活动的根基是与生俱来的,其实,还在摄取营养的时候,他们便已享受了性的满足。后来他们又常常会通过吸吮手指等类的活动对这种满足的体验进行重复。但看起来幼儿的性活动并没有随同其他身体功能同时并进,在经过了二岁到五岁间的繁盛期之后,它又进入了所谓的潜伏期。在这一期间里,性兴奋虽不曾中断,能量的积存却在仍然继续着,但主要是用来达到性以外的目的——一方面使性的成分带上社会性情感的甲盔,另一方面又通过潜抑作用和反向作用建造起了日后用来防阻性欲的堤防。由此可以得知,把性本能限定于某一特定方向的力量在幼儿时代就已经打好了基础,以后经过教育的帮助,舍弃了反常的性冲动,最后才得以完成。在幼儿期的性冲动中,有很大一部分很可能逃过这些而表现为性活动。另外,我们还发现了幼儿的性兴奋的多种来源,其中最多的,也是极重要的来源,是从快感区的适当兴奋中得到的满足。我们认为,皮肤的任何一个部分以及任何一个感觉器官,都很可能是一个快感区。只不过是有些快感区特别敏感,稍受刺激便借助某种机制而兴奋起来。其实,性兴奋不过是机体中许多活动达到一定程度时的副产品,特别是那些伴有强烈感情因素(不管是苦是乐)的机体活动,就更容易引起这种性的兴奋。因此可以说,在性本能尚未与对象相结合的幼儿时代(开初时当然没有性对象),其性兴奋的主要特征便是自体享乐的。一个不可怀疑的事实是,生殖区快感似乎远在童年时代就已露出痕迹。它可能以两种形式出现,一种是同其他快感区一样,在适当的感性刺激之下便获得满足;另一种是通过一种我们尚不清楚的方式,从其他一些来源中获得满足(如通过一种极特殊的联系渠道,同时造成快感区的性兴奋)。
令人遗憾的是,我到现在还不能对性满足与性刺激之间、生殖区与性欲的其他来源之间的关系,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我们从心理症的研究中发现,在儿童性生活才刚刚开始之时,性本能的诸成分便已经开始聚合。开始时,是由口唇快感扮演着主要角色;第二个性器官前期的聚合则是以肛门快感与虐待癖的出现为特征;只有到达第三期时,真正的生殖区才会参与其中,性生活才最终定型。这之后我们又十分惊异地发现,在幼儿期性生活(从二岁到五岁)中,其实早已开始了性对象的选择,在这一选择活动中,所有的心智活动差不多都已牵扯进去了。因此,虽然这一阶段各种不同的本能成分尚未汇聚,性目的也不确切,但性活动在这一时期中的发展,乃是以后形成的确切的性体系的预备及重要先驱。人类的性发展被潜伏期分离为两个阶段,这件事值得引起注意。我认为,这也许是人类文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但它有时又带来了心理症倾向。据我所知,在人类的动物近亲中,还没有发现这种现象。我认为,人类的这种特性很可能开始于人种刚刚出现的史前期。现在我们还不能明确地肯定,幼儿期中究竟有多少性活动是属于正常的,不会危及其未来发展的活动。幼儿性表现大部分是自慰性质的。许多经验已经证明,外在的影响和各种引诱,可以导致潜伏期的中断或停止,这就引发了儿童性本能的各种各样的性反常表现。可以这样认为:任何这类早熟的性活动,都可以减低儿童的可教育性。虽然我们对幼儿期性生活的知识还不太完整,而且缺点漏洞很多,但仍然不得不继续探讨青春期的来临所带来的各种各样变异。我认为,在这一期间有两件事是关键性的:一、所有性兴奋的其他来源都开始服从于首要的生殖区;二、已经开始了寻找性对象的历程。这两件事在幼儿时代仅仅是有所萌生,前者是经过“前期快感”机制而得以完成的。这就是说,在以前,虽然有性的兴奋和满足,但基本上是自体之内的,现在却变成了一种为达到新的性目的(性产物排出)
的预备性动作,这个新的性目的的形成,将会带来无比的快感,使性的兴奋消失。在这以后,我们又探讨了性欲中男性与女性的分化。我们还发现,要想真正成为一个女人,青春期的女子还必须再经历一段潜抑作用,抛弃幼儿的男性性特征,以突出其首要的生殖区。至于对性对象的选择,真正左右其选择倾向的,是幼儿对他的父母或照顾者的爱恋,这是一股潜伏在童年期、至青春期又复苏的力量。但是,由于防止乱伦的堤防已经建立,对象便不再会是他们(父母或照顾者),而是同他们相似的外人。最后我们还要指出,在这一段位于中间阶段的青春期里,肉体与精神两个方面的发展在一段时间内并不平行,直到那一天,强烈的情欲冲动震撼了生殖器的神经系统,才会使情欲功能的身心两个方面合为一体,从而达到了正常状况。
阻止性正常发展的因素
在这个漫长的发展历程上,每一步都有可能受到阻止或固置。诸种力量汇合时的任何失败,都有可能造成性本能的分崩离析。至于这一点,我们早已在许多场合中指出了。现在我们所要进行的,只是对种种干扰发展的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分别加以评判,弄清楚它们究竟通过一种什么样的机制,才造成了这种伤害。以下我们列举的因素,不可能每一个都重要,但如果要一一加以评判,那自然还要有一种勇于应付种种困难的勇气才行。
体质和遗传
我们最先想到的自然是“先天性”的变态性体质。这或许是所有因素中最应该看重的部分,但它只能从患者日后的表现中去推测,因此不能确切弄清。总体上说,造成这种变态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性兴奋的许多来源中有一两种特别强化的缘故。然而,即使在正常人身上,这种癖性强弱不等的情况,也是存在着的。由此我们又可推知,很可能会有一种完全不受其他因素影响的因素直接导致了这种异常的性生活。对这种生活,我们可以称之为“变质性”的。这种“变质性”又是由遗传而来。对于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在我用精神分析法治疗过的患严重歇斯底里症和强迫性心理症等患者之中,我发现有半数以上病人的父亲在婚前得过梅毒,有些还得过脊髓痨或全身麻痹症,有的则在其病历上查到以前患过病毒。必须特别加以强调的是,从那些后来患上心理症的儿童身上,绝对不会看到患遗传性梅毒的症兆,梅毒遗传的唯一影响,是他们那变异的体质。我并不主张父母患梅毒是导致子女心理症体质的必不可少的因素,但是我仍旧相信,我所发现的这层关系,绝对不会是偶然的或是不重要的。关于性反常的遗传情形则一般不易为人所知,因为患者总是有意地躲开人们的调查。但是我们仍有理由把心理症方面的情形应用到性反常现象上面,因为我们常常发现这样的情形:心理症患者与性反常患者往往来于同一家庭;这种病症在两性之间的分布上,也十分有意思。假如一个家庭有一个男人(或几个)患了“正面的”性反常症,其女人必定会在其天生的女性潜抑倾向的作用下,成为“负面的”性反常者(即歇斯底里症患者)。由此可以判定,这两种病症之中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联系。
后天的影响
从另一个角度讲,假如有人认定,构成性生活的各种体质因素一旦形成,便立刻决定了性生活的式样,我们一样不能同意。在我看来,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种种制约着“性”的力量仍然会展示出来,而且每一种力量都会构成性欲的一个支流,它的强大和削弱,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这些后天的影响往往也决定着最后的结局。那些大体相似的体质一般会受到下面三种后天的影响,从而导致差别极其悬殊的结果。
一、潜抑作用
如果在发展过程中,这种过于强大的先天性倾向受到潜抑作用的钳制(当然绝不会被彻底废除),最后的结局将大为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兴奋固然会像以往那样出现,但它们在精神上已受到极大阻碍,因此不能达到目的,最后只能走上旁门邪道,以病态的形式表现出来。其性生活也可能相当正常(就有限的意义说),不正常只表现在心理上。经由精神分析法对这种心理症的分析,我们现在对这种病症已非常熟悉。这种人的性生活一开始时与性反常患者极其类似,决大部分患者早在幼儿阶段就已经有了性反常行为,有些还将这种性反常行为持续到成年之后。此时,由于某些内在的原因(通常是在青春期,有些还要晚些),潜抑作用开始出现,性行为于是受到阻止,从此以后,心理症便取代了性反常状态,然而现有的性冲动却仍然存在。这正如那句格言所说,“年轻的妓女会变成老尼姑。”只是在上述情况下,“年轻”的时间坚持得太短罢了。总之,性反常可为心理症所取代这一事实,明确地告知我们,它也像我们以往所提到的“性反常和心理症可以同时出现在一个家庭的不同性别的成员中”的事实一样,同时证明了心理症就是性反常的负面。
二、升华作用
先天病态倾向发展中受到的第二种影响就是升华作用。这种作用能使得性欲的过强激动找到一个出口,从而对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这使得原本是一种极具危险性的倾向,成为一种能够大大提升精神工作效率的因素。从这里我们不难发现艺术创作的源泉。我们曾经通过对升华作用的完全或不完全的解析,对于那些有着高超的天资和艺术气质的人物的性格作了极有意义的探讨。这种探讨发现,这种人的性格乃是高效率、性反常和心理症三个方面按不同比例混杂而成的总合体。另一种升华作用表现为反向作用造成的压抑。这种压抑在幼儿潜伏期中就已经表现出来,在有利的条件下甚至可以持续终生。我们所说的一个人的“性格”,其建构材料中有
相当大一部分是性方面的东西,另外还有自幼儿时代便已固置的本能冲动,经过升华之后而达到的成就,还有其他一些用以有效地防止无用的反常性冲动的装置。幼儿期的种种奇特的性反常因素经常是我们一部分德性的来源,因为它们均可以通过反作用,刺激德性的成长。
三、性欲的释放
如果我们认为这种异常的先天倾向在发展中仍然保持其原来的构造关系,它就应该随着成熟期的到来而变得更加强化,其结局必定是反常的性生活。人们对这种异常先天倾向的分析,到今天仍然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结果。但是有些例子同这种解释是相当吻合的。许多这方面的专家主张,这种性反常的固置必有特定的前提,那便是:其性本能天生就比较弱。这种极端的见解我当然不能够完全同意,但只要换一个说法,事情就比较明显了,也就是,这种性反常的前提乃是因为构成性本能的某一特殊部分——生殖区——的先天性脆弱。由于这种脆弱,就不能让其他性活动统一于它的统治之下,致使它们的活动分崩离析,不能为生殖功能服务。换句话说,由于生殖区的软弱,青春期内原来应该发生的各要素的聚合现象便不能发生,导致性欲中其他一些较强的部分取而代之(代替生殖区),因而形成了性的反常现象。
偶然性的因素
在性发育的整个过程之中,再也没有别的影响力能和潜抑作用、升华作用和性欲的释放这三种后天因素相提并论的了。对造成前两种作用机制的内在原因,我们还不是太清楚。潜抑作用和升华作用或许可以当作先天素质的一部分,也可以说,仅仅是此种素质在生活中的表现。每一个持这种主张的人,必然会得出“性生活的最终形态乃是先天体质自然发展的结果”的结论。但是明眼人不难看出,个人在儿童期和成年期内所经历的某些偶然事件,必定也会对性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这种发展之中,先天体质因素与后天偶然因素相比较,究竟那个重要一些?现在还很难作出评判。仅凭理论推断,我们也许会高估前者,但医疗实践都一再强调后者的重要性。但我们决不能忘记,这两者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而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体质的因素必须等待具体经验的刺激,才能表现出来;反之,偶发因素自然也要有体质上的基础,方能生效。在大多数例子中,其实都有一种“互补体系”在起着作用。这就是说,其中一种因素的消减,必定伴随着另一种因素的增强,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有一些特殊的例子,作为这两个极端情况的一种而依旧存在着。如果我们比较注重童年期的早期经验所造成的偶发因素,我们的观点就更合乎精神分析学的观点。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把单一的病因体系划分为二:一种是气质的(dis-positional),另一种则是确定的(difinitive)。
前者包括天性和
偶发经验,聚合为一种素质;后者则纯属日后的创伤经验,所有伤害“性”的发展的因素,都可能造成一种退化作用(reBgresion),从而使人回复到较早期的发展上去。现在让我们再返回到原来的题目上面,一一列举那些作用于或者影响着“性”发展的因素,其中有一些,本身就是一种作用力,有些则只是这种力量的表现。
性早熟
在这些因素中,最明显的就是性早熟。性早熟无疑是心理症的病因之一,但它还不能成为这种病症的最根本原因。早熟表现为幼儿潜伏期的中断、缩短和中止,而其性的表现总是反常或错乱的。这一方面是由于性抑制不完全,另一方面是由于生殖系统的发育不全。这种错乱的倾向很可能持续下去,也可能已经由潜抑作用而成为造成心理症症状的动因。但不论怎样,性早熟总会使得高级的心智能力在日后更难控制性本能。除此之外,它还增加了性本能冲动在精神上的表现。性早熟通常同其他智能的早熟同时出现,这样一来,它就常常出现于一些能力强、智力高和名声极大的人物的幼年时代里。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即与智能同时早熟的情况下),它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像前面单独出现时那样,会有致病的危险。
因素
同性早熟一样,其他一些因素还与发生时间的早晚有关,这也很值得研究。各种本能冲动开始出现的时间顺序似乎早在物种发生史中也已经决定了。从它们的出现直到它们被新出现的本能冲动所替代,或者经过某种强有力的潜抑作用而窒息,所经历时间的长短,都是一定的。但是,即使在时间顺序和时间长短方面,同样也有变态现象存在。这种变态常常会对最终的结果起决定性的作用。一种倾向与另一种与之相反的倾向之间在出现顺序上谁先谁后,是极其紧要的。因为潜抑作用的效果不可以逆行,时序关系上发生的变化,往往会导致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结局。另一方面,那些极为强烈的本能冲动,往往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举例说,那些在后来表现为同性恋的人,起初时与异性关系中的冲动就表现的相当强烈,那些在童年期表现得奔腾猛烈的情感,不一定会保持下来并继续控制成年人的性格,最后它们很有可能趋于消失,而由一种完全相反的倾向代替。就目前我们还不敢涉及整个发展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对时间顺序的干扰,这恐怕涉及着种种生物学甚至历史学的知识,尚有待人们去作进一步探索。
早期印象的持久性。
“性”的种种早期表现在人的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作用,这恐怕是由一种还不十分清楚的精神因素决定的。对这种精神因素,我们现在还只能假设它是一种心理观念。我个人认为,为了与事实相符合,我们必须想到,凡是后来变成心理症患者或性变态的人,都对早期性印象有着持久的或敏感的反应,因为对同样的早期“性表现”,其他人对其并没有深刻的印象。他们不至于身不由己地对其加以重复,更不会让性本能终生肆虐横行。这种早期经验的持久性有可能取决于造成心理症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精神因素:这种病人内心往往充满过去记忆的幻影,这些幻影远超过其最近的印象。事实已证明,这个因素明显来自心智教育,并且与个人文化程度的高低成正比。与此相反,野蛮人则往往被称为“只生存于这一瞬间(当时)的可怜的孩子”。因为文明与性的发展之间有着反比关系(我们现存的社会结构就是这种反比关系的结果),儿童的性生活过程对于低级的社会文化形态并不重要,对高度发展的社会而言,却是异常重要的。
固置作用
刚才提到的诸多精神因素,再加上某些突发经验的刺激,就构成了幼儿性欲得以发展的温床。后者(即偶发经验,特别是其他孩子或成年人的引诱)常常凭前者之助,固置为永久的性奇异。我们在后来性生活的变态现象以及心理症中看到的那些对正常性生活的偏离,根据大多数都出在幼儿早期印象中(许多人仍以为这一时期没有性欲)。
造成这种症状的直接原因,则包括体质、性早熟、早期印象之持续性的增加以及性本能因受外界影响而受的刺激。最后我们必须承认,对性生活的上述探讨,仍旧有许多令人不能满意的地方,因为我们对构成性欲本质的生物学历程仍毫无所知,所以不便从我们的琐碎的知识中构造出一套足以包含常态和病态情结的理论来。
亲爱的先生:当您要求我对儿童性启蒙问题发表意见时,我相信您所希望的是得到一个医生的独立见解,是他利用行医实践对这一问题作出的专门研究,而不是像有些学术论文那样,仅仅读过几篇论述这个问题的论文,便会产生出自己的所谓“看法”。我清楚地明白,您对我科学研究的每一个进展,都十分关心。您并不像我的许多同事那样,只是因为我把性生活中的某些纠结和“心理一性”构成看成是导致一般性心理变态的重要原因,就拒绝听取我的意见。我非常高兴地看到,贵刊最近对拙著《性学三论》(在本书中我详细地描述了性本能的构成,以及性本能在为完成其性的功能的发展过程中所受到的种种干扰)作出了充分地肯定和好评。下面我要回答的问题是,该不该让儿童知道一些有关性生活的真正情况和懂得一些性的基本知识。假如可以这样做,应该在多大年龄和以什么样的方式为最好。我觉得,在讨论这些问题之前,应该首先提出我自己的看法。我感到,对上面的第二个和第三个问题作出回答是完全有必要的,但令我感到迷惑的是,上述第一个问题何以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论。我们究竟有什么必要对儿童和年轻人隐瞒人类性生活的知识呢?是不是因为害怕这样做会在他们尚未成熟之前,就会唤起他们对此类问题的兴趣?是不是想通过隐瞒事件的真相来阻碍他们性本能的发展,一直等到他们自己发现文明社会所能允许的那种唯一的发泄方式?人们是否会觉得儿童如果不接受外在影响的刺激,他们自己永远不会想到去询问、理解和认识那谜一般的性生活真实情况?人们是否真地想让他们相信凡是与性有关的东西都是卑鄙可恶的,所以老师和父母才尽力不让他们知道这些事情?
我的确是无法知道,在上面列举的种种原因中,究竟哪个是人们习惯于向儿童隐瞒性生活真相的根源。我唯一能知道的是,上述种种理由统统都是愚蠢可笑的,我甚至感到,如果对它们作出认真批驳就等于是抬高了它们。但我仍记得,在伟大的思想家和人类的朋友莫尔塔都利(multatuli)
的一封信中,曾有过以下几行字,恰好可作为上面所说问题的最好的回答。他在信中这样写道:
“在我的心目中,某些事情实在是太神秘莫测了。使儿童的幻想保持纯洁本来是一件好事,但这种纯洁却不等于无知。相反,如果向一个男孩或一个女孩隐瞒一件事情,就会引起他们更大的怀疑,好奇心会让人们更急于去窥探一件事情。如果这件事被公布于世人,而且谈论时不带大惊小怪的表情,它就不会唤起那么大的兴趣。如果这种无知状况会一直维持下去,儿童或许会安于现状,但这是不可能的。一个儿童总是要同别的儿童接触,读书也会引起他对这件事情的思索,再加上父母总是对这件他认为是神秘莫测的事情摆出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似乎碰也碰不得,就会使儿童更想打破砂锅问到底。如果儿童对这件事情稍微知道一些,并且是在一种十分秘密的情况下知道的,他的兴奋度就会大大升高,纯洁的幻想也就再也不会有了,脑子里总是装有这种‘下流’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儿童已形同罪人,父母还天真地以为他的孩子根本就不了解什么是犯罪呢?“对这一问题,我们再也找不到比这更高明的回答了。当然,我们还能够把它说得再详细一点。说穿了,在对待性的问题上,成年人之所以对儿童持有一种神秘的态度,或许是因为他们感到问心有愧,或是作贼心虚。但有时可能是出于另一个理由:他们自己对这件事情就有着认识上的错误,因而也需要学习新的知识。一般人总是认为儿童没有性欲,只有当他们的性器官成熟时,性欲才会开始出现。这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错误,不管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是极其错误的。我们很容易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纠正这一错误,一旦得到纠正,人们就会认识到出现这样一个错误实在是不应该。实际上,新生婴儿一出生时,就把性欲带到了这个世界上。某些性感会随着乳房的发育而产生,而且在儿童早期便已出现了。可以说,在青春期之前能逃避某些种类的性行为和性经验的儿童为数极少。我在《性学三论》中已对这一问题作了详细说明。关于这本书的情形,我在上面已经提到过。读者可以通过这本书认识到,生殖器并不是人体中唯一能够提供快感的部分,更何况人的本性已经决定了,即使在幼儿期,也免不了对生殖器的刺激。在人生的这一阶段中,某种程度的性感快乐是通过对各个不同的皮肤区(性感区)的刺激产生的。某些生物性的冲动,如伴随着某些情感状态的兴奋,也都能造成性感的快乐。对于这一时期,H。艾里斯曾使用“自我享乐期“这样一个名词去定义,我觉得使用这一称呼是有道理的。所谓青春期(发身期),仅仅是指这样的一个发育阶段:在这个阶段上,生殖器官在所有快感区中跃居首位,从而成为快乐的主要源泉,从而迫使性行为服务于生育。这样一种行为(性变)自然会受到某种压制,而在那些后来变为性反常和心理症患者的人中,这种行为只能部分地完成。另一方面,儿童早在青春期到来之前,就已经能够将爱情的大部分心理表现显示出来,如体贴、热心、嫉妒等等。由于这样一些心理表现往往与肉体的性兴奋关系密切,因此儿童对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简言之,儿童早在青春期到来之前,其爱情就已经成熟了,不过这时他们尚不具生育能力罢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神秘感只会阻碍他们的理智对这一行为的理解,而对它的身心方面的感受却是永远也无法阻止的。儿童开始从理智上对性生活之谜感兴趣,并希望知道些这方面的东西,要比我们一般人想象的早得多。如果儿童的父母不是经常遇到我下面要讲的情况,他们将会因为自己竟然未发现自己孩子在这方面的兴趣而深感后悔,或者在他们发现了这种情况后觉得不得不管时,就要想办法去压制或窒息它。我认识一个聪明过人的小男孩,他名叫赫尔伯特,今年已经九岁了。他的精明的父母一向不愿用强力去抑制这个孩子某一方面的发展。即使他自己从未从仆人那儿受到过任何性的诱惑,但有一段时间他却对身体的某一部分特别感兴趣起来,他称这个部分为“小鸡”。还只有两岁时,他便问母亲“妈妈,你也有小鸡吗?”他母亲回答:“当然有,那又怎样呢?“此后,他又反复向爸爸提出这个问题。大概也是在同时,他还被带到一个牧场,在那儿他第一次看到人们给母牛挤奶,便喊叫起来:”看哪,牛奶从小鸡的嘴里流出来了!“这句话是以一种十分奇怪的口吻说出来的。在两岁到三岁零九个月时,他就能通过自己独立的观察能力对事物作正确的分类。例如,当他看见水从机车中流出来的景象时,就说:”看哪!
水车也在撒尿了,可为什么见不到它的小鸡呢?“他稍稍想了想之后又说道:”狗和马都有小鸡,桌子和椅子都没有小鸡。“最近,他又看到父母给刚出生两个星期的小妹妹洗澡的情景时,他仍不失时机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的小鸡还小,等她长大了小鸡就大了。“(我还听到过与他同一年龄其他小男孩,对性器官的识别问题上也持同样的态度。)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小赫尔伯特并不是一个好色的小孩,即使连不健康的倾向也提不上。依我看来,由于他还没有受到犯罪感的压抑,这对他还没有对此害怕心理,所以在表达对性的感想时也就特别真实,可以说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儿童所关心的第二个大问题(也许是一些年龄大得多的儿童),便是“孩子是从哪里来的?”这样一个问题常常是在不受他欢迎的小妹妹或小弟弟出生之后提出来的。这也是一个经常缠绕在那些尚未成熟的人的头脑中的一个最古老以及最重要问题,那些很擅长解释古老传说和古老神话的人,往往从司劳克斯向俄底浦斯提出的谜语中隐约地感觉到这个问题。托儿所的阿姨们向孩子们作出的那种回答,往往会伤害儿童的那种天真无邪的探索精神,也是使儿童对其父母的信任感的第一次打击。从那以后,他们就不再信任成年人了,并且开始把自己最感兴趣的东西(性的问题)放到心里。从下面一封信中可以看出,这种好奇心在那些较大些的儿童身上将会变成一种痛苦的折磨。这封信是一个十岁半的失去母亲的女孩写的,因为她同她的最小的妹妹一样,由于对这个问题十分费解,才会写信问她的姨母:
“亲爱的玛尔阿姨,盼望您能写信告诉我,您的克丽丝和鲍尔是怎样生出来的。您一定会知道,因为您已经结了婚。我们昨天一直在讨论这个问题,而且想弄个水落石出。我们没有别的人可以问,您什么时候能到萨尔斯堡来?我和妹妹怎么也想象不到鹳鸟会把小孩子叼来。特露黛想到大鹳鸟是用一件衬衫把孩子卷上之后再叼来的。并且我们还想知道,鹳鸟怎么会从池塘里把小孩叼上来,我们从来没有在池塘里见到过小孩子呀!再恳请您告诉我们,在您得到您自己的孩子之前,您又是怎样知道这些事情的。请您把所有的来龙去脉都告诉我们吧!
吻您一万次。您的好奇的侄女莉莉
我并不相信,这样一封诚恳的信会给这两个姐妹带来真正的答案。事实也正是如此。不久之后,这封信的作者便患上了心理症。这种心理症产生于无意识生活中无法回答的问题——迷狂性的忧郁。
我认为我们拿不出任何像样的理由拒绝回答儿童们渴望知道的问题。并且我敢说,如果教育者的目的是通过尽早窒息儿童之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以便于产生一种受到社会之高度赞扬的“良好行为”,那就再也不会找到比在性问题上对儿童进行哄骗,或是通过宗教手段对其施行恐吓更加有效的方法。的确,那些有着较坚强性格的人是能够承受这些影响的,他们将会背叛和对抗父母的权威,最终导致对一切权威的反抗。当儿童不再从父母长辈那儿获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时,他们便会在私下不断地思考这个问题,或是试图找到一种满意的答案。这种答案往往是对实情的猜测和荒诞想象的奇妙混合。他们常常在私下相互传播着关于这类事情的不同种说法。由于这些年轻的探索者自身的犯罪意识,所以很容易把每一种与性有关的东西都看成是可怕的或者讨厌的。这样一些儿童对性的见解是非常值得加以收集和验证的。在经历过这样一种经验之后,儿童对性问题的唯一正确的态度便丢失了,对多数人来说,这种正确的态度也很难在今后的年代里出现。看来,对于如何向儿童解释性秘密的问题,大多数学者,不管他们自己是男是女,都认为应当向儿童进行性的启蒙教育。然而他们提出的种种建议——关于这种启蒙应该何时进行和怎样进行——往往又很愚蠢,所以只能使人出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他们看来,在这种事上冒险并不值得。从我所读过的某些文章来看,F。E。艾克斯坦发表的那些写给他九岁的儿子的迷人的信最为典型。这些信所展示的是一种习惯性的教育方法:先是尽量拖延,使儿童晚知道有关性的知识,最后只好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向他们吞吞吐吐地解释,虽然只是讲出了事实的一半,而且为时已经很晚,却还要以一种严肃的语言和故弄玄虚的神秘口气去解释。人们总是以“我怎么可以向孩子讲这种事情?”这样一个问题为理由,而对父母不去做这件事持同情态度。因此认为最好还是不要求父母向孩子们讲这些事情。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并不是在这里,而是一开始就不要给儿童造成这样一个印象:仿佛那些有关性生活的事实要比其他一些不适于他们理解的事实更神秘一些。要做到这一点,一开始就要从容地或自然地对待性的知识,使之像儿童应该知道的其他一些问题一样,得到正常的理解和探索。更重要的是,如果孩子们提到关于性的问题时,学校和教师不要有意地设碍和干涉,在那些讲解动物世界的课程中,应当把生育和繁殖这一重大事实包括进去,而且还要给予应有的强调和重视。与此同时还要指出,人的机体在这方面与高级动物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家庭中的气氛不再压抑儿童对这个问题的探索,就很可能会发生下面的这样的事情,在一个托儿所中,一个小男孩对他的妹妹说:“你怎么会认为孩子是由鹳鸟叼来的呢?
人是一种哺乳动物,你怎么可以想象一只鸟会生出别的哺乳动物的孩子呢?“这样一来,儿童的好奇心就不会变得无法忍受,因为他们在每一个阶段上提出的问题都可以得到满意的回答。儿童在十一岁左右就应该知道一些有关人类”性“活动的特殊环境以及这种活动的社会意义等知识。而在给儿童行按手礼的年龄将比其他年龄更加适合于接受性方面的指导。因为这个年龄的儿童已经完全知道了性活动的身体动作,因此更应该让他们了解一个人应该对这种本能的真正满足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我看来,在对儿童的性启蒙中,完全应该采取这种循序渐进的指导方式,这种教育应当是先由学校开始,中间不应间断。由于它充分考虑到按照儿童的不同发展期给予不同的性知识,所以能够成功地避免种种不安。我认为,法国人采用的方式在教育科学方面向前作出了重要的决策。在法国的教育中,已经不再使用问答教学法,而是先由国家指定一本入门书,书中对儿童将来具有的公民的地位、权利和应负的道德义务都作了一些基本的介绍。但遗憾的是,在这种基本教育中有一个非常严重的缺陷,那就是它完全回避了性的启蒙。这是一个应当引起教育家和改革者充分注意的大事。在有些国家中,竟把对儿童的教育全部或部分地交给牧师去作,这些牧师使用的方法当然不是有效的。因为没有一个牧师会同意人同动物在本性上是相同的说法。在他看来,灵魂不死是伦理教育的基础,因而永远不能够放弃。在这儿,我们又一次清楚地看到了用旧瓶装新酒的蠢法。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假如不从根本上推翻现行体制,仅仅是从枝节方面着手改革,改革是永远不会有成效的。
如果我们完全忘记了道德律条,设想自己是一种完全的思维生物,并从另一个星球上观看地球上发生的事情,那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在这种情况下,地球上的一切对我们都将是新鲜的,而其中最能吸引我们注意的将是人类中性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尽管这两性之间有很多相似,但它们的区别却又是那么明显,所以即使是浮光掠影的一瞥,也能将这种区别看出来。在儿童眼中的两性,是否也是如此呢?看来,儿童并没有把上述基本事实作为他们的出发点。这就是说,他们刚开始时对两性间的区别并不太感兴趣,因为他们从记事起就知道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这近乎是一种十分自然和不容置疑的事实。同样,一个小男孩对于他的姐姐(她只比他略大一二岁)也会持同样的观念。可以肯定,儿童的求知欲并不是由这一事实而自动促成的,只有当他与另外一个刚出生的儿童“遭遇”时(例如在他刚刚三岁时,母亲又生了一个小孩),才可能在其自我追寻(寻根)冲动的激励下,产生出探索的欲望。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他一时失去了父母的亲自照顾和关怀(他亲自经验到父母已经把原来对他的关怀照顾转移到了这个“新来者”身上,他对此很害怕),由于他从此之后,必须同这个新生儿分享原来自己独享的一切,所以很快便滋生出某些(敌视)感情,他的思维能力也会因此而大大加强了。一般说来,这个年纪稍大一些的儿童总是对这个新来者表现出一种公开的敌对态度,并通过一种敌对的批评言论把它发泄出来(例如“让白鹳把他叼回去”
等)。
在偶然的场合,他还会对这个躺在摇篮里的小生命进行蹂躏和欺侮。一般说来,假如这两个孩子之间年龄相差较大,这种幼稚的敌对情绪就会大大减小。例如,如果过了许多年之后,小妹妹或小弟弟还没出生,他们就会十分希望有一个玩伴出现(就如同他们在别的地方见到的玩伴一样)。
受这样一种感情和思绪的刺激,儿童便会考虑人生的第一个大问题,即经常自己问自己,孩子是从哪儿生出来的等。他的发问也许是:“这个极其讨厌的东西是从哪儿来的?”这是人生第一个谜(它的反响似乎就是出现在许多神话和传奇中的无数谜语)
这一问题的本身,也像其他一切问题一样,乃是某种急迫需要的产物,似乎他们探究这一问题的唯一目的,就是想阻止如此可怕的事件再一次发生一样。与此同时,儿童的思维这时已不受外部刺激的制约,自由地和独立地进行调查研究。在儿童还未受到过分恫吓的情况下,他们迟早会采取一种最简捷的解决办法——直接从他的父母或保姆那儿得到该问题的答案,因为对他们来说,父母或保姆乃是知识的源泉。不用说,此类方式多数会遭到失败,他们所能得到的不是模棱两可,就是对其好奇心的严厉训斥,或是用一种神话般的故事搪塞过去。在德国,父母们常常这样回答:“孩子是鹳鸟带来的,鹳鸟从水里把孩子叼了出来。”我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多数儿童都不会满足于这样一种答案,并且对其持一种怀疑态度,虽然多数情况下他们不会公开表示出来。我认识一个三岁的男孩,这个男孩在听了保姆的上述回答后,竟背着保姆独自一人跑到一个大湖岸边的城堡上,想从这儿观看水中究竟有没有“孩子”。我所认识的另一个孩子,同样不相信这一故事。为了表示这种不信任,他慢腾腾的回答说,实际上,这件事他知道的比谁都更清楚,带来孩子的不是鹳鸟,而是苍鹭。从上述的事例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果,儿童们根本就不相信这一关于鹳鸟的传说。经过这第一次被欺骗(或搪塞)
之后,他们以后便不会再信任成年人的解释,他们已经隐隐地观察到成年人是在向他们隐瞒一件犯禁的事情,却不让他们知道事情的真实情况。为了继续揭开这个秘密,他们只好在暗中进行调查。经历了这样一件事情,也就意味着经历了第一次“心理冲突”。
他们所提出的问题是他们在本能中感到而且十分欢迎的,却无故地受到成年人的斥责,甚至是被骂作“淘气”或“顽皮”。由于这种想法与那些被成年人批评因而成年人自己也无法接受的观念恰恰相反,所以这种“心理冲突”的产生是根本不可避免的。在这样一种“心理冲突”发生之后不久,又会产生出另一种“心理分裂”
:心理中分裂出两种理念,一种观念被誉为“善”的或“好”的,它的出现即意味着思维的停止;另一种变成一种极强大的意识,观念由于不断受到好奇心的驱使,所以总是提供出新的证据。由于这些新证据并不被重视,所以总是被压抑,从而变成无意识的,精神病人那无法解脱的核心情结也就是这样形成的。后来我通过对一个六岁男孩分析以后,又获得了另外一种无可辩驳的证据。通过这种证据,我进一步认识到,母亲在怀孕后,身体的某些情况发生了变化。对于这种变化,是无法逃过儿童那敏感的眼睛的。儿童已完全有能力把母亲渐渐变大的肚子同一个婴儿的出生联系起来。在上述例子中,当这个男孩的妹妹出生时,他已经四岁半。在他四岁零九个月的时候,就已经能用准确的比喻表达出自己对性问题的清晰理解,当然了,他对这种早熟的知识,一般是秘而不宣的,而当他向父母提出问题而受到斥责之后,他的这种对性问题的好奇心便受到了压制,以后也就渐渐忘却了。由此可以看出,那个有关鹳鸟叼来孩子的寓言,其实并不是代表着幼儿对性的看法。事实上,儿童通过对动物性生活的观察(动物很少隐瞒其性交过程),以及对动物的经常接近,对上述鹳鸟的故事早已不相信了。他们通过独立的观察得到,幼儿是在母亲身体内成长起来的。这样一来,这个他们一直用心思考的问题,便才有可能开始沿着一条正确的道路逐渐地得到答案。但可惜的是,这种逐步进展后来又因为受到了阻碍而不得不停止下来,这种阻碍是由他们自己杜撰出来的某些不真实的性理论所造成的。这些虚假的性理论,大都有一种非常奇特的特征,即虽然极为无聊,但每一种说法中却又都包含着点滴真理。在这方面,它们有些像成年人在解决那些人类理性难于解决的宇宙问题时的灵感的闪光。后来的事实证明,凡是这些理论中所包含的那些正确的以及切中要害的成分,一开始就与儿童机体中活跃着的种种性本能成分密切相关。也就是说,这样一些观念的产生并不是来自随意性的心理活动和偶尔得来的印象,而是性心理结构的必然结果。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可能在这儿谈论这些典型的儿童性理论,也正是因为同样的原因,我们才能在所有那些我们可以观察到其性生活的儿童中间发现同样的性理论。第一种这样的理论表现出对两性间相异点的忽略,对于这样一种忽略,我们称之为“特殊的原始注意方式”,亦即儿童所特有的注意方式。依照这种方式,他们认定所有的人,包括女人,都有一个像他自己身上那样的阳具。这一被成人视作正常性器官的阳具,在儿童眼里却成为了性活动的高贵区域,一种供“自身性欲”的重要“性”对象。儿童对这一器官作出这样高的评价,以至于他们根本无法想象,一个与他的“自我”相似的人,竟然会没有这一重要的器官。有时,一个小男孩偶尔看到他的小妹妹的生殖器时会大发议论,这种议论表明他的上述偏见已经大到足以影响他的视觉的程度。在这种时候,他并不在说自己的妹妹少了什么,而是反复地唠叨(似乎是一种自我安慰,又好像是在自圆其说)
:她的“小鸡”还小,但是当她长大一些时,“小鸡”就会很快变大的。这种认为女性也有阳具的概念,在儿童长大成人后也会在梦中出现。例如:在夜梦中,性兴奋常常使他梦见与一个女人交媾:他把一个女人掀倒在床上,正准备性交时,却发现女人生殖器部位有一个阳具。这一景象往往会使得梦突然停止,性兴奋也随之消失。远古人类制造的种种雌雄同体的形象与儿童的这种性观念其实是十分相似的。我们注意到,对多数正常人来说,这种雌雄同体的形象并不会引起反感,但是,如果让他们看到某个真人身上的这种雌雄同体性器官,一定会引起他的极大恐慌。如果这种认为女人也有阳具的观念,在儿童头脑中“固置”,那么它就会无视后来生活中的一切影响,使这个男人永远也无法排除其性对象身上一定有一个阳具的幻觉。这样一来,这个男子倘若有了正常的性生活,便很快会成为一个同性恋患者,把另一个男人作为他的性对象,因为这个男人的身体和心理特征总是促使他把他看作是一个女人。即使他以后结识了某个真正的女人,也不会把这个女人当作性对象来对待,因为女人缺少他需要的性的吸引力。实际上,如果让这种人接触另一种类型的童年生活,这种生活定会使他感到十分憎恶。一个主要以阴茎的性兴奋支配的儿童,往往通过用手玩弄自己的阳具而取得快乐。如果这种行为被父母或看管他的人所看见,就会受到斥责,甚至威胁说他把他的阳具割掉。这种“阉割威胁”所产生的效果,会伴随着儿童对这一部分的看重逐渐而增加,换言之,会变得根深蒂固和持久延续。传奇和神话证实了儿童感情中的这种变化,也证明了与这种“阉割性质”有关的恐惧。在以后的年代里,意识只有在非常偶然的场合才记得起这种情结。当这种同性恋的男子在以后亲眼看到女人的性器官时,往往把这看作是一种被阉割后的残疾,因为很快他便记起小时候的“阉割威胁”。因而女人的性器官给同性恋患者造成的常常是恐惧,而不是快乐。这样一种特别反应,并不因为他以后学习了科学知识而改变。更何况有些科学发现认为儿童的上述假设并不特别完全错误。这也就是说,女人同样具有阳具。解剖学已经认识到,女性的阴蒂是一个与男人的阳具同源的性器官。生理学对女性发展过程的描述对此还作了如下补充:女人具有的这个不再长大的阴蒂,在她的儿童期起着同男孩的阴茎相同的作用(二者有着相同的行为)。例如:它也同样是一个易兴奋的区域,很容易被接触到,而它的兴奋为小女孩的性活动产生男性色彩。在女孩的发育期里,必须对这种兴奋加以压抑。只有将这种男性的性欲抛弃,才能使其身体的女性特征发展起来。反之,许多女人性机能的丧失,都是由于她们顽固地依恋于阴蒂兴奋的原因(这种机能的丧失,包括交媾时毫无快感,或是因压抑的持久延续,导致性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代之以歇斯底里症的发作)。
所有这些事实都可以证明,在这种认为女人也有阳具的儿童性理论中,确实包含着某些真理的种子。我们还可以非常容易地看到,在这一方面,女童的看法与她的兄弟们是相一致的。她们一开始就对男孩身体的这一部分(阴茎)非常感兴趣,发展到最后,这种兴趣就变成嫉妒。她们感到自己是受害者(被阉割者),希望自己也可以像一个男孩一样,用阳具撒尿。当她们表达这种愿望时,总是爱说:“我要是个男孩该有多好。”我们知道,这句话的隐含意思,便是希望对自己缺少的东西有所补偿。如果儿童能从阳具的勃起中获得一些暗示,将会对他们开始时提出的问题的解决起推动作用。这也就是说,他们将会感到,那种认为小孩子是从妈妈的身体中生出来的说法,并不是一种正确的说法。那么孩子究竟是怎样来的呢?到底是谁使得小孩子在妈妈肚子里长成?
这件事肯定与爸爸有关,爸爸不也是经常说,这个孩子也是他的吗?
儿童由此又会想到,这件神秘的事情肯定与阳具有关。更何况他自己一想到这种事情时,阳具就开始兴奋和勃起,这一事实更加证明了以上的思想。伴随着这种兴奋,还会唤起一种模糊的冲动。对这种冲动,儿童也不知如何对付——有时会作出一种强制性的动作,挤压、摔打,甚至捅破一件什么东西。然而,正当他有可能想到母亲身上有一个阴道的事实,此时就仍然不为儿童所知。我们很容易就猜测出,由于这一思路不能成功,很可能使儿童抛弃甚至忘记这一问题。当然了,这样一些想法和疑问以后不会完全消失,而是变成成人考虑问题时的种种“原型”,但无论怎样,这样一种初次的失败都会对其后来的发展产生极坏的效果。由于对母亲身上有一个阴道的无知,就使得儿童产生出了另一种思想,这种想法构成了儿童的第二个性理论。即:假如婴儿先是在妈妈肚子里长成,后来又从肚子里出来,这种事情如果真的发生了,那只有通过母亲的肛门才行。这就是说,在他们的想象中,婴儿只能像粪便那样用力从肛门中排泄出来。如果在此以后的童年时代里,这个问题再次被提出,就会成为儿童独有的思考或两个儿童争论的一个问题,那么作出的解释就很有可能是这样的:婴儿是从张开的肚脐眼中生出来的,或者,先要把肚皮划开一道口子。然后才可以把婴儿取出来,这种说法恰恰与一则寓言故事中描写的一只老狼生小狼的方式相同。这样一种理论往往被孩子们公开地说出来,而且留存在他们的记忆里,成为意识思考的一个内容。所以对儿童来说,这种理论中丝毫就不包含令他们感到吃惊的东西。这些儿童完全忘却了他们小时候曾相信的另一种性理论,也根本不知道这种性理论后来又受到肛门性理论的排挤。与此同时,关于要想排泄大小便的事却可以在托儿所内当众宣布而不感到为难。这也就是说,这些儿童尚未远离上述习俗性的成见,对他们来说,说一个人像一团粪便一样生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一种贬黜,因此不会受到唾弃。他们相信,对许多动物适用的泄殖理论,理所当然地也适用于人,而且他们自己准保也是用这种方式生出来的。
按照这一理论,儿童们当然也就不同意只有女人才能够生孩子。假如婴儿是从肛门出来的,男人也就可以像女人一样生出孩子。一个男孩子会想象自己将来也会有个孩子。对此,我们不必谴责他,说这是一种女性化的变态。因为在这个阶段上,起到作用的只可能有一种,即那种活跃的肛门性欲。如果这种泄殖理论在童年期的后半阶段依旧保留在头脑中(这种情况偶尔会有),他们对于“儿童来自何处”这一问题就有可能作出另一种回答。这种回答也当然不再是前期的那种回答,它听上去有点像是一个神话。例如:一个人吃进去一种什么特殊的东西,于是便生出个小孩。从一个精神病患者身上,也可以看得到这种儿童性理论的痕迹,例如,一个心理症患者会把给他治疗的医生领到他在墙角排泄的一堆粪便跟前,笑着说:“看哪,这就是我今天生下的孩子。”
第三种典型的儿童性理论出现在那些偶尔看到父母性交场面的孩子身上。通过这种事件,他们得出了一种关于性的极其不完善的概念。不管他们看到这一场合中的多少细节(如两人的位置、发出的声音、或其它性爱动作),都会得到同样的结论,说这是一种“虐待性的性交”
(或者说性交是一种施暴行为)。
因为他们亲眼看到了强壮的人如何用强力“欺负”弱者,就象是他们在儿童游戏中看到的那种搏斗场面一样(因为在这种场面中,也有某种性的兴奋混于其中)。我现在还不敢肯定,儿童在这种条件下会不会突然觉悟,把父母之间发生的事件看作是孩子出生的一个必须步骤。但总的来看,儿童并未领悟到这一点,因为他们总是把这种性爱活动解释成一种暴力活动。但这种施虐概念本身又会造成这样一种后果;使他们回想到自己初次追问孩子从何而来,从而导致阳具勃起时的那种想要做出某种残暴行为的模糊冲动。但是下述可能性同样不可以排除,即:这种有可能产生对性交秘密发现的过早成熟的施虐冲动,其本身就是在模糊记起父母性交场合的情况下激发起来的。虽然儿童对这种场合还知道的不多,更没有充分利用它来解释自己的疑虑,但由于父母同床而卧,这种印象必定会对他发生影响。这种“性交乃施虐”的性理论(它本来应当作为儿童的性启蒙,却不幸把儿童引入歧途),同样是性本能中某些天然要素的表现形式。每一个人都能在随便哪一个孩子身上找到它的痕迹。所以,这种施虐概念在一定程度上说是真实的,它部分地表示出性爱活动的本质,而且展示出在性交之前男女双方之间的那种“角斗”。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的这样一种概念完全是通过对性交场合的偶然观察而发现的。对这种场面,他只理解其中一小部分,另一部分他就似懂非懂了。在许多婚姻中,妻子常常拒绝丈夫的拥抱和抚摸,因为这种动作不仅不能带给她们快乐,弄不好还会再次怀孕。这种情况下,躺在同一张床上假装睡熟的孩子就会得出这样一个印象:母亲此时正在尽力逃避这种暴力行动。在另外的一些时候,结婚给孩子造成的印象就是一种不断的争吵:不是高声吵架,就是挥拳动腿。对这样的儿童来说,这样一种争吵在夜间进行是不奇怪的。再者,当他同自己的兄弟姐妹和伙伴们接触和交火时,不也是使用同样的一些手段吗?这样一种亲身的经历,更使他们对上述“施虐”概念感深信不疑。
假如这个儿童第二天早上发现母亲睡的床上有斑斑血迹,他的这种概念就变得更加深一步,因为这恰好是证据,昨天夜里在父母之间又发生了一场虐待和反虐待的斗争(然而对成年人来说,新鲜的血迹标明性交活动的暂时中止)。
人类对“血的恐怖”大都可以从这儿得到解释。儿童的错误,有一次使他不能获悉事实真相,因为显而易见的是,血迹是初次性交的标志。儿童提出的另一个问题与“孩子如何出生”这一问题仅有着间接关系。这一问题就是:“婚配”的本性和内容是什么?
对该问题有着各种不同的答案,这主要取决于儿童对其父母婚姻生活的偶然观察同他们自己那带有愉快感受的冲动是不是合拍或者一致。所有这种回答的共同点是:婚姻会带来愉悦的报答和满足,但首先要不顾廉耻。我们常常听到的一种说法是:“一个人在另一个人身体中撒尿。”另一种比较文雅的说法似乎表示说话者对这个问题已认识得比较明白,即:“男人把尿撒到女人的尿壶里。”还有些儿童则是把结婚看成是“两个人毫无羞耻地向对方露出屁股。”有些父母通过对孩子的教育,成功地推迟了孩子对性问题的探索。其中有一个十五岁的女孩,虽然已经有了月经,仍然不懂得性的问题。她从书本中得出这样一种看法:结婚就意味着把两个人的血混在一起。由于她自己的妹妹还没有来月经,她就强制一个刚来过月经的女孩与她“交媾”,以便把两个人的血“混合”到一起。虽然儿童对婚姻的上述观念以后很少被记起,但是它们日后对许多心理症患者的症兆却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首先可以从儿童们作的游戏中观察到。在这种游戏之中,在一个儿童同另一个儿童之间会作出各种堪称为“婚配”的小动作。此后,这种想结婚的愿望仍然常常以儿童的上述表达方式出现。比如,有时以一种恐惧的表情或其他类似的表情呈现出来。这种“表现”猛一看当然是无法理喻的。以上所说的乃是儿童在其幼年时代受其自身性本能的影响而自然产生出来的几种最重要的性理论。我自己也知道,这些材料还很不完整全面,而且尚未在这些材料和儿童童年生活的其他部分之间紧密地联系起来。为清楚起见,我还想在这此进一步补充几点任何一个经验丰富的人都有可能漏掉的看法。例如,我们还常常听到这样一个有意思的性理论:“那人是通过接吻而怀孕的”,这种说法已明显地表示了对于唇部性感区的强调,就我所知道,这样一种观念,多半是由女孩子设想出来的,对于那些其性的好奇心在童年时代遭受到强烈压抑的女孩来说,这种理论经常成为她们发病的根源。我有一个女病人就是因为偶然观察到一种“父亲作娘”时发病的。这种“以父作娘”的做法在许多民族中非常流行,其目的也许是为了驳斥对“父权”的怀疑(因为这种疑虑从未消失)。当一个孩子生下来之后,她的一个相当奇怪的“叔叔”
便一连五天呆在这个家里,并且穿着睡衣接待客人。大概是为了证明生育是由父母双方一起完成的,因此在孩子出生后,男人也应当躺在床上睡觉。在儿童长到10岁或11岁时,他们便开始知道了一些有关性的知识。一个儿童如果在一种自由的和不受抑制的社会环境中长大,或者说,他有很多机会可以观看到性生活的真实情况,就会很快地把他知道的东西告诉其他的孩子。他觉得,通过传递这种知识,自己似乎已长大成人,而且高出了别的孩子一头。孩子们通过外部方式学到的东西多数是正确的。这也就是说,他们已经知道了阴道及其作用,但由于在伙伴们中间传来传去,往往使事实大大变样,有的还混杂着一些虚假的看法,甚至还夹杂着年长儿童所拥有的性见解。这就使得这样一些理论难于完善,因此不可能解答儿童一开始提出的问题(孩子是从哪里来的?),正如同他们开始时因不知道存在一个阴道而无法真正回答上面的问题一样,现在又为不知道精液的存在而妨碍了他们对整个生育过程的理解。儿童们无法猜测,从男性生殖器中,除了排出尿液之外,还可以排出精液。在少数的情况下,一个纯洁的少女会在新婚之夜大为光火,因为新郎“把尿撒到了她肚子里”。如果这些知识在青春期之前获得,就会使儿童的对性问题的好奇心再次燃起,但是他们这时对性的看法,已经不再是典型的,也不再带有幼年期的痕迹了。在我看来,儿童后期对“性之谜”的种种理性,并不值得在这儿一一列举,因为它们没有任何病理学方面的意义。它们的多样性自然是取决于一开始接受到的信息,而它们的含义则在于重新唤醒了无意识中孩童早期对性的兴趣。因而,日后发生的手淫一类的性活动,甚至想与父母脱离的冲动,都无不与此有关。难怪学校教师经常谴责说,儿童在这样一个年龄上接受这样一些信息,只能使他们堕落。仅举几个例子就足以证明,这种儿童在自己对性问题的后期考虑中,究竟又会加进了些什么东西。一个女孩从她同学那里听说,男人给女人身体中下了一个“蛋”,让女人在自己身体中“孵”孩子。一个男孩同样也听说过关于这种“蛋”的事情,但是在他们心中,他们说的“蛋”就是睾丸(因为民间大多数人都把睾丸称为“蛋”)。
但是使她最为不解的是,“蛋”是被阴囊裹住的,它怎么能时时更换?这样的一些传闻,很少能解除儿童对性活动之真实过程的种种重大疑虑。女孩子们往往以为,性交仅仅发生一次,并且会延续很长时间(如24个小时),而且仅仅一次性交,就可以使女人生下所有的孩子。有人则认为,儿童之所以这样说,一定是因为他们具备了某些昆虫生殖过程的知识的缘故。但这种猜想并未得到证实,看来,这样一种理论很可能是由儿童自己创造出来的。另一些女孩子则根本就不知道有怀孕这类事,也不知道在子宫里有个小生命。她们以为只要男女睡上一夜,第二天就生出了孩子。玛赛尔。普列福斯特曾经把女孩的这一错误的想法改造成一个有趣的故事(见他的《女人的信》)。
儿童青春期对性问题提出的这种种疑问,一般说来还是很有意思的,但可惜它们与我要达到的目的相去太远,所以我也不打算在这儿深谈。我想特别提醒人们注意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儿童当时杜撰出这样一些奇谈怪论,大抵是为了驳斥那些被压抑和进入无意识中的极古老的观念。谈谈儿童在接受到上述信息后的行为方式同样是很有意思的。对很多儿童来说,他们在性方面受到的压抑是如此之深,以致于他们听不到也不愿听到任何有关性方面的事情。这样一种无知的状态,还可以延续到更晚些时候,例如,一直到他们幼年时得到的性知识经过医生心理分析再次被公开出来时。我还认得两个10到13岁之间的男孩,他们当然听别人说过有关性方面的事情。但是他们的回答却出乎意料:“你的父亲和别的女人当然会干那种事,然而我敢保证,我父亲是决不会干出这种事来的。”
尽管儿童在年龄稍大时对性问题的好奇心会发生改变,但是我们完全可以从他们早期的行为中找出普遍的东西,这便是:他们都急于要发现他们父母到底是怎样生出孩子的。
使我们这些外行人一向感到迷惑不解的是(在这方面,我们有点像那个给阿瑞欧斯多提问题的红衣主教)那些怪诞的人——即诗人,到底他的作品是怎样创造出他的?他用什么东西吸引我们,并在我们心中唤起我们从未有过的那种感情?
如果我们向诗人提出上述问题,他们大都会说,这些问题是无法解释的。即使有个别诗人勉强向我们作出解释,也多半令人不满意。据我们所知,迄今为止连那些洞察力很强的人,也没搞清楚决定了诗人对其想象性材料选择的因素是什么,也不知他们用什么方式制造出这样一些想象力丰富的材料。但是,即使情况如此不景气,也丝毫不会减轻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兴趣。假如我们能够在我们自己身上(或与我们相似的人身上)
发觉同诗人的想象性创造活动相似的活动,那该有多好!
果真如此,只要对我们这种活动详细审查,就有希望洞察诗人的创造性想象能力的实质。事实上,这方面的工作已获得了极大的进展——作家们一直在努力缩短他们同一般人的距离,他们时常鼓励人们说,每一个人心灵深处都是一个诗人的世界,即使世界只剩下最后一个人,这个人必定还是个诗人。我们当然应该在儿童身上寻找这种想象活动的最初迹象。我们知道,游戏是对儿童最有吸引力和他们最喜欢的活动。我们不妨这样说,每一个正在做游戏的儿童的行为,看上去都像是一个正在展开想象的诗人。你看,他们不正是在重新安排自己周围的世界,使它呈现一种自己更喜爱的新的面貌吗?
谁也不可否认,他们对这个新世界的态度是真诚的,他们对自己的游戏十分认真,舍得在这方面花费大量精力和注入自己最真挚的感情。因此,“认真地做事”并不是真正与游戏相对立或相反的东西,而是“现实”。当然,虽然儿童在感情上对这个游戏世界十分专注,但仍然能把它与现实世界很好地相区别。只不过他想象中的各种物体和景致都是从这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世界中借用而来的。儿童游戏与现实的这一联系,也恰是它同“白日梦”的重要区别。诗人所做的事情与儿童在游戏中所做的事情几乎是一样的。虽然他创造的是一个虚幻的世界,但又把它当作真实世界对待。这就是说,他向这个世界倾注了大量的真实感情,但又能严格地把它同现实世界相区别。从人类使用的语言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儿童游戏同诗人创造的世界是相类似的。例如,人类语言总是把能使某些包容着种种真实的或可触的事物并得以再现的想象性创造称作“游戏”
(英文中这个词还是戏剧、表演和假扮等意思),用“表演者”或“演员”称呼展示这个想象世界的人。但是,这一诗的想象世界的非现实性,却产生出重大的文学效果——众多事物,如果它们在现实中发生,根本就不会使人感到欢悦,可一旦出现在作品当中,就令人产生快感;许多情感,在生活中是痛苦的,但对那些观看和倾听文学作品的人来说,这一切均变成了愉快的源泉。有关现实与游戏之间的区别,我们还有另一种看法。儿童长大成人,并且很长时间不再做游戏之后,在他几十年来只同现实打交道仅从事于理解现实生活的活动之后,总有一天,他会突然进入这样一种境界,即,游戏和现实之间的区别又一次消失了。成年人会记得,他起初做儿童游戏时,是多么的认真和虔诚。他就会不由自主地产生出一种极想抛弃生活之重担,去追求一种愉快的幽默感的想往。人一旦长大,就不再做游戏,但这是否表明他会放弃从游戏中获得的那种快乐呢?任何一个稍微懂得一点人的内心世界的人都知道,人一旦尝试到某种欢乐,就很难让他放弃对这种快乐的追求。事实上,我们从未放弃过什么,我们所做的唯一事情就是用一种东西代换另一种东西。表面上,我们似乎放弃了一件东西,实际上,我们是在努力获取这件东西的“代用物”。所以,当人长大成人不再做游戏时,他们只不过是放弃了游戏同真实事物本来的那种关联。换言之,他只不过是创造出一种虚幻的世界来代替原先的游戏。他所创造的是一种空中楼阁或我们称为“白日梦”的东西。我坚信,人类中大部分都在制造自己的白日梦,只要他不死,这种活动就要持续下去,这样的事实,已被人们忽视很长时间了,对它的重要性当然也就不可能作出正确的估测。比起儿童的游戏来,人的这种幻觉更不易觉察到。的确,儿童游戏是一个人做的,即便同别的孩子一起做,在所有参加游戏的孩子的头脑中也一定有一个专为游戏目的而设的共同秘密的王国,但儿童无论如何也不会向成年人隐瞒这些秘密,尽管成年人对其根本就不感兴趣。但做白日梦的成年人就不一样了,他总是对这些梦感到羞耻,总是把它隐瞒起来不想让别人明白。他珍爱它们,把它们当作自己最隐秘的宝藏。一般说来,他宁愿把自己做的错事告诉别人,也不愿意向别人宣示自己的白日梦。正因如此,他或许认为,只有他一个人有这种幻象,而不知道世界上所有人都有这种不可告人的秘密。因此,白日梦是游戏的继续。正因为这两种活动后面的动机不同,儿童游戏中的具体行动也就同成人的白日梦不同。儿童的游戏是由儿童所具有的特殊愿望所具备的——儿童实际上只有一个愿望,这就是快快长大,使自己变成成人。在游戏中,他们总爱以成人姿态出现,把他理解的成人的生活模仿得维妙维肖。在这种情况下,他当然没有必要去掩盖自己的愿望。成年人就不同了,一方面,他知道自己不应再迷恋于游戏或沉溺于白日梦,而应该努力在现实生活中争取成功;同时,对于导致他做白日梦的诸多愿望,他又必须尽量藏匿起来。他对自己的许多幻想总是感到是一种耻辱,视之为孩子气的东西,因此总是加以抑制。人们也许会问,如果白日梦被如此秘密地掩饰起来,我们又怎样会了解人类有这样一种创造幻想的动机呢?我们知道,当今世界上出现了这样一类人,那代表着“必然性”的严峻女神(而不是上帝)向他们提出了这样的任务:把自己遭受的痛苦和欢乐原原本本地诉说出来。这些人便是精神病患者。为了能使医生用心理疗法医治自己的病,他们除了向医生讲述别的事情外,还要透露自己的种种幻想。这也许是我们获知上述秘密的最好渊源。长期的治疗经验告诉我们,这些病人向医生透露的事情,是决对不可能从一个健康人那儿探听到的。那么白日梦究竟有哪些特征?首先可以肯定,幸福的人从来不去幻想,幻想是从那些愿望未得到满足的人心中流露出来的。或者说,未满足的愿望是造成幻想的推动力,每一个独立的幻想,都意味着某个愿望的实现。或是意味着对某种令人不满意的现实的改进。这些作为推动力的愿望各不相同,随着幻想者的性别、性格和环境的不同而不同。但它们很明显地分为两大类,一种是督促梦幻者做升官梦的野心欲,另一种是性欲。年轻女子的幻想大都是由性欲造成的。她们的野心欲一般都包括在性的追求中了。年轻男子则不然,造成他们幻想的不只是性欲,还有野心欲和利己欲。但是,对于上述两种倾向来说,我们主要不是想强调它们之间的区别,而是强调它们之间的同性。正如我们总会在许多教堂圣坛画的一个角落里看到一个雷神形象一样(见日耳曼神话),在大多数白日梦中,也总有一个女人隐秘在梦中的某个角落。梦幻者的一切英勇事迹几乎都是为她而作,在他胜利时,又总会跪在她的脚下,把赢来的一切胜利果实全部向她奉献。从这儿我们真正地看到人们隐秘自己幻觉的巨大动机。一个有良好教养的女子,其性欲越小,也就越受赞赏;而对一个年轻男子来说,他必须学会克制自己在备受溺爱的儿童时代养成的过度自爱(自重)心,方可以在这个由无数同他自己有着同样追求的人组成的社会上立身。我们决不可认为,由这种幻觉冲动生成的各种幻象、空中楼阁、白日梦,都是一成不变的或不能改变的。相反,它们同实际生活印象总是一致的。换言之,它们会随着生活本身的改变而变化。每一种深刻的新感受都为他们打上了一个标志着具体时间的邮戳。总得来说,幻象同时间(或时代)
的关系是极其重要的。一般说来,在某个时刻,同一个幻象总是在三个时期徘徊——这三个时期代表着我们的三个幻想。首先,我们心中的幻想活动可能同某些现时的印象结合着,由目前发生的某些有力量唤起某种强烈欲望的事件引发;紧跟着,这种幻想又会溜回到记忆中的某种早期经验(一般是幼儿时代发生的、使这种愿望得以实现的经验);最后,它又会为自己制造出某种有可能在将来发生的事件,这种事件仍然代表着该愿望的实现。这就是所谓的白日梦或幻想,它既包含着目前直接引发它的事件,又包含着某些过去的记忆,这样一来,过去、现在和将来,就以“愿望”为主线,被连接在一起了。仅举一个普通例子,便可以对我的问题作出生动表现出来。设想有一个贫穷的孤儿,拿着一封推荐信去见一位雇主。他走在路上时,很可能会陷入一个与他眼前的情景相对应的白日梦,这个白日梦的具体内容有可能是如此:他一到那里就受到了录用,雇主对他也极为赞赏。不久之后,他便成为这个雇主的得力助手,并且很快被雇主那美妙无双的女儿相中,于是就与她结了婚,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他以后又继续辅助岳父干事业,由开头时的助手变成了岳父事业的继承人。通过这种方式,这个梦幻者便重新获得了他幸福的童年时代曾经拥有过的东西:他的安然而温暖的家,他的慈爱的双亲,以及初次使之心颤的对象等。通过这样一个例子,我们清楚地得出,一个人的愿望是如何利用眼前发生的某种事件,通过过去的经验模式,为自己制造出一个光辉的未来的。关于这种幻想或白日梦,我们还有更多的东西要解释,但目前只能作以简单说明,以点到为是。这就是:如果这种幻想过于丰富和过于强大,便就必然会产生神经分裂或精神病。这就是说,幻想仍是我们目前治疗的病人病情初发的前兆。而这种现象就属于病理学研究的广泛领域了。另一个不能忽略的问题是幻想同梦的联系。通过对梦的解释以后,我们就知道,夜梦同上述幻想其实是一回事。我们平时使用的语言,以它那无可比拟的智慧,很久之前就把幻想中创造的虚幻物称之为“白日梦”,从而道出了梦的本源。尽管如此,梦的真正含义仍然不为普通人所知,这究竟是为何?原因就在于夜间活跃于我们心中的是那些我们平时羞于披露的愿望。这些愿望,我们起初时是尽量设法隐藏,久而久之便被压抑到无意识之中(所以不再被我们意识到)。
当然,这样一些被压抑的愿望以及各种变化并没有消失,然而只有在完全伪装的情况下,才能从意识中表现出来,当科学研究成功地把这些愿望从他们在梦中的变形体中审辨出来时,就不难发现,夜梦同样是欲望的实现。对于白日梦,我们暂且说到这里。现在我们再谈一谈诗人。我们能否把一个想象力很强的作家看作一个在大白天作梦的人,把诗人创造的作品与白日梦等价呢?我认为,它们之间是有很多明显区别的,诗人以及以往的史诗作者和悲剧作者,他们所取的材料都是“现成物”,这同那些几乎以本能创造自己材料的创造者有很大区别的。让我们先谈后者。在正式讨论之前,我想提请大家注意,我在这种对比中选择的作家,都不是那些得到批评家高度赞扬的人。他们绝大多数是那些不那么自负和清高的传奇作家、小说家和传记家,但他们均拥有广泛的男女读者。这类作者所创造的作品有一个极为明显的特征,每一个读者也都可以从中感觉到,这些作品中大都有一个引人注目的英雄。作者总是使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来赢得读者对这个英雄的同情和崇敬,而且总是使他受到特殊的保护。如果在第一章结束时,这个英雄因受重伤而血流不止,以至失去知觉,我们准会在第二章开始时发现,他受到了悉心周到的照料,健康也逐渐得到恢复。如果第一卷结尾时,书中英雄在海上遇到风暴,他所乘的船触礁破裂,第二卷开始时,他必定是在紧急关头时得到拯救。如果不是如此,整个故事就无法继续下去。我们总是怀着一种安全感紧随主人公渡过千难万险,这同一个真实的英雄跳入水中救出一个即将溺死的人,或是一个冒着枪林弹雨去炸毁敌人碉堡的英雄所怀有的安全感是一致的。对于英雄所怀有的这种安全感,一个优秀的读者会用这样一句话加以解释,即:“我永远不会出事”,可在我看来,英雄怀有这样一种“刀枪不入”的感觉,说到底还是“自我陛下”的暴露。一切白日梦和一切小说和故事中的英雄,都是这个“自我陛下”的孕育。在这样一些以“自我”为中心的故事中,还有其他一些特征,同样可以表明这种关系。例如,在这些故事中,总有一个美貌的女子与该的英雄相爱。这种情节当然不是在描写现实。谁都知道,这种情节都是每一个白日梦的基本组成部分。我们还可以看到,故事中涉及到的每个人,虽然他们在现实世界中有各种不同的特征和喜好,在故事中都全部被划入“好人”和“坏人”两大阵营。凡是与故事中“英雄”
(英雄也是自我)站在一起的,都是好人;凡是反对这个“英雄”的,都是敌人或者竞争者。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否认,许多想象力很强的作品,远远超越了最初的那种天真的白日梦的范围和水平,但我依然坚持这样一种猜断,即:即使那些走的最远的白日梦变种,也可以通过一系列接连不断的转换,还原为白日梦。在这方面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就连许多所谓的心理小说,也仅包含着一个人物(同样也可能是一个英雄),只不过是一个通过对其内心的描写而宣示的人物。作者“钻进”这个人物的内心,且以他的眼光从外部观看别的人。一般说来,这种心理小说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表现了现代作家的一种倾向,即通过对自我的理解,将自我分裂成无数个细微的“组成成分”,并通过这种方式,将英雄自身心理生活中各种对立和冲突的倾向“人格化”(即每一个人物只代表他的一种心理倾向)。另外,还有一种可以被称为“超越中心”
(或中心之外)的小说,这种小说看起来与“白日梦”有着明显的区别。在这种小说中,那作为主人公的人物,看上去极不情愿。他就像一个过路人那样,对别人的行为和痛苦总是“静视旁观”。左拉写的许多小说大都属于这一种。我需要在此指出,对非作家和对那些在许多方面都不正常的人所作的心理分析表明,他们的白日梦都有相同的变态表现。这就是说,在这些白日梦中,“自我”都能满足于一个旁观者的角色。如果说我们所作的上述比较(即富有想象力的作家同白日梦者的比较、诗作品同白日梦的比较)
有哪些价值的话,这种价值就在于它与各种实际情况相一致。让我们首先以刚才提出的观点,去对照幻想(白日梦)同贯串于整个幻想的“愿望”之间的关系,用幻想所涉及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三段时间,来检验作家们的作品,然后再用这种检验所得的证据来研究一下作家本身的生活同他的作品之间的关系。到如今,人们还不知道用什么基本观念来对待这种关系,很多人把这种关系看得极为简单。种种对幻觉(白日梦)的研究使我们想到,事情有可能是这样的:某些给作家印象深刻的真实经验激起了自己早期体验的回忆(一般是童年时代的经历),然而便唤起了他的某种愿望,这种愿望又只能通过创造一种作品才得以表现。所以,从他的作品中我们既能分辨出某些最近发生的事情,又能看出回忆起来的童年的经验。请不要对这种创造过程的复杂性感到震惊。我个人认为,上述概括与真实发生的事情相比,还要粗略很多。因此,它还只能作为人们追索真实创作过程的一次初次尝试。我自己所作的许多尝试使我相信,这样一种研究创造性想象的方式一定能结出丰硕之果。你们知道,我一直都在强调作家对其童年生活的回忆。这看起来似乎有点奇怪。但请你们不要忘记我的这种说法所预设的假设,那就是:想象力创造的东西,也同白日梦一样,是儿童游戏的延续和代替。我们切不可忘记另一类创造性作品,即那种不是以本能创造出来,而是对现成的材料作加工之后形成的作品。在这种作品中,作家同样保持着某种程度的独立性,这种独立表现在对材料的选择和对所选择材料的极度改变上。这些现成的材料大都取自于一个民族的神话、传奇和童话的宝藏中。它们实则是整个民族心理的创造物,目前对它们的研究还远远不够。但从很多痕迹中可以看出,诸如神话,很可能是由整个民族的愿望(一个年轻民族的那古老的梦)所生成的幻象或其变种(或它的经过变形之后的痕迹)。
有人可能要说,尽管本文的题目中首先提到作家和诗人,但它谈论作家或诗人要比谈论幻觉(白日梦)少得多。我几乎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我觉得这样做是会得到原谅的,因为目前我们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实在太少了。我所能做的(目前)只是通过对幻觉(白日梦)的研究找出几点暗示性线索和提出几个特殊一点的问题。当然,这些问题都超出心理学领域而触及到文学材料的选择。至于与作家有关的其他一些问题,我们根本就没有提:作家以他们的作品在读者中唤起种种感情是通过何种手段达到的。但我至少可以向人们表明,从有关“白日梦”的讨论到讨论作家的想象性作品会造成什么样的效应,这二者之间还是彼此相通的。我以上曾经说过,“白日梦”的作者总是把他的幻觉隐秘起来,不让别人明白,因为他觉得这些幻觉都是一些下流的东西。现在我可以断定,即使他把自己的幻觉告诉我们,我们也不会从这种“披露”中获得任何愉快的感觉。因为这样一些幻觉常常使人反感、厌恶,至少提不起我们的兴趣。可对于一个具有文学天赋的作家就不同了,当他向我们宣示自己的“游戏”或向我们“披露”他的“白日梦”时,我们会体验到各种不同的快感。至于作家究竟如何制造出这种效果,至今还是一个最为隐蔽的秘密。诗或艺术的本质,就在于它用某种技巧征服了人们的感情。而这种感情又与每个个体同其他人之间的“障碍”有关。对于克服这种障碍的技巧,以我猜测至少有两种。一种是作家通过变换和伪装等手段将“白日梦”中所具有的“以自我为核心”的特征变弱,使人更容易接受。另一种是他向我们宣示自己的幻想的同时,也提供我们形式的或审美的愉悦,使我们得到快乐和满足。这种快乐的增加,又会进一步将我们内心深处的更大的快乐表现出来。所以我们一般称为“刺激性的诱饵”,作为一个术语,它又被称为“前期快乐”。我个人以为,我们从所有艺术家的作品中所得到的审美快乐,都是这类“前期快乐”。文学欣赏的实质就在于使我们内心的紧张得到放松和释放。造成这种效应的绝大部分原因,也许是因为作家将我们置身于这样一个场景,我们能够欣赏自己的白日梦,同时又不感到责难和羞耻。至此,我们的讨论眼看就要进入一种更加奇特、有趣和复杂的研究领域了,但是我们又不得不在这里停下(至少在目前是这样),作为我们眼前研讨的一个结尾。
心理分析告诉我们,“压抑”的本质不是取消或放弃本能的“观念性呈现”,而是迫使它不能进入意识,换言之,不使它成为“意识的”(或自觉的)。这样,这种概念就只能停滞在无意识中,不能被“意识”所理解。但我们已有充分可信的证据证明,即便它是无意识的,但仍然在起作用,最终会影响到“意识”,任何一种被“压抑”的东西都是无意识的,但我们现在还不能肯定,无意识的全部内含是由被压抑的东西构成的。无意识的范围或许要宽广得多,被压抑的东西仅仅是无意识的一个组成点。那么我们究竟怎样才能达到对“无意识”的更清晰的认识?就目前来说,我们所知道的无意识,仅仅是那些能够经过变形和转化而变成“意识”的那一部分。事实上,这样一种转化在精神分析实践中已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东西。为了使这种转化得到实现,被分析者必须克服某些阻碍,正如他们早些时候为了把问题压抑到无意识中,而采取的那种把它们从意识中排除掉的方式一样。
一、对“无意识”概念的辩护
不少人对我们的辩护持批评态度,认为我们提出的人心中存在着一个“无意识”系统的假设,纯属子虚乌有,更不能把这种假设作为科学研究的前提。对这些批判,我们必须作出针锋相对的回答,这就是,我们的这种假设存在着“无意识”领域来说是必要的和合理的,因为我们拥有各方面的证据以证明它的存在。说它是必要的,是因为目前关于“意识“的资料还极不完善,不论是健康人或是心理病患者,他们有些心理活动是无法用”意识“活动解释的,既然从意识领域中找不到有关它们的任何证据,我们便只能把它们统统归于”无意识“领域。这些活动不仅仅包括健康人的”动作转移“活动和梦,还包括心理病人的种种反常的病态表现。某些为我们熟悉的日常经验有时会导致我们突然产生某种使我们自己也感到吃惊的”观念“,对它的根源,我们竟丝毫不知;还有些心理活动会产生一种奇异的效果,使我们感到大惑不解。因此假如我们紧紧抱住原来的想法,认为我们心中任何一个独立的心理活动都可以被意识觉察到,上述现象就无法解释了。如果把它们统归于意识的活动,意识活动便成为一种互不联系(如因果关系)的和丝毫看不出智慧的活动。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将我们推断出的无意识活动稍加修改,它们便很可能进入一种可以加以证明的联系中,人们希望推导出它们的含义和联系,这是一种完全合理的契机,因为它可以使我们突破直接经验的局限。但除此以外,我们还假定有一个无意识领域存在着。这种假设看来有助于我们建立起一种可导致极大成功的实际方案,这种方案将使我们有能力对意识活动的过程行使有益的影响。同时,它便可以反过来成为我们证明无意识存在的不可争论的证据。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那种认为凡是内心发生的一切均可以被意识到的看法,是不完全正确的,也是一种想当然的和自以为是的看法。为了证实这种无意识心理状态的存在,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断言,在某个特定时刻,意识活动所包含的内容是很少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大部分自发性认识都长时间“潜伏”着,换言之,都是无意识的,不为我们的意识所把握和明白。只要想一想我们拥有多少潜在的记忆,对无意识存在的假设就更加深信不疑了。或许有人反对说,这样一些潜在的记忆,不应该再被看作心理活动,因为它们只是一些可以继续从中榨取出某种心理产品的肉体残余。对此我们可以作出下面的反对意见,潜在的记忆原本就不是肉体的残余,而是与之正好相反的心理活动的痕迹。然而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这就是“我们自己一定要弄明白,人们之所以提出以上反对意见,完全是由于他们错误地把意识活动同心理活动等同起来(当然,人们并没有清楚地说出来,而是把它看作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与上述等同,要么被当作逻辑推导的”预期理由“(一种逻辑错误,把未经证明的推断作为证明论题的证据)
用来论证“心理活动就是意识活动”
;要么就是一种习惯性说法,被作为一个专门术语使用。倘若是后者,那就没有必要再去反驳,因为它像众多习惯性说法一样,其错误是明摆着的。剩下来的唯一问题是,这样一种说法已经被证明有用,因而我们理应接受过来。对此,我们可以作出明确的回答,这种把意识和心理等同的习惯性做法毫无实际用途(或好处)。
它破坏了所有心理的连续性,使我们陷入了不可摆脱的“心理物理平行主义”的困境。它还很容易遭到人们的反对,说它在没有任何可靠依据的情况下,过高地估测了意识所起的作用;最后,它只能迫使我们从心理研究领域中退出来,连一个可以作为这种损失之弥补的地方都找不到。看起来,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即这种其存在不容置疑的潜在的心理活动,究竟是一种无意识的心理状态,或是一种无意识的机体状态),我们只能打一场笔墨官司了。为了以理服人,我们最好先摆出关于这种状态的一些最容易肯定的性质。首先,我们对它的物理分析学出现之前,某些零碎的催眠试验(尤其是催眠之后的种种迹象和暗示)就足以让人信服地证明了无意识心理的存在和它的活动方式。进一步说,这种“存在着无意识活动”的假设,还是一种完全合理的假设。这是因为,在我们提出这种假设时,一点也没有脱离人们所习惯的那种普遍思维方法。意识活动仅能使我们每个人知道自己的心理状态,而我们对别人意识状态的了解,就只有靠类比去推断出来;或者说只有靠分析别人身上相类似的说话和行动方式而达到对别人行为和意识的理解(在心理学中,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这样的:勿须经过反省,就认定别人与自己的构造相同,因而也与我们自己一样,具有意识。这种认同作用乃是我们理解活动的绝对必要的条件)。这种推导或认同作用,在人类早期就已经被“自我”扩及到别的人、动物、植物、无生命的物体,甚至整个外部世界。总而言之,凡是个体“自我”觉得与自己极为相似的身外的其它物体都在这种认同作用下与自我达到“等同”。
可是,随着自我同它之外的其他人和其它物之间的“区别”越来越大,这种认同作用便被逐渐抛弃了。现在,我们所具有的批评判断力已经让我们怀疑那种认为动物也具有意识的说法。我们断然否定植物也有意识,以为那种认定非生物也有意识的假设乃是一种神秘主义的说法。但是,即便是在那些被原始的认同倾向阻碍了批判力发挥的场合(或者说,在那些把所有身外之物都视为自己的同类的地方),这种认为一切身外之物都是有意识的假设,也是通过“推导”作用而取得的,它根本不可能像“自我意识”一样,能即刻作出断定。精神分析所提倡的东西,不外是要求我们也应该把这种推导过程用于我们自己——这样一种方式确实不同于我们的天然倾向。假如这样做了,我们肯定会这样说:如果我在自己身上所看到许多“行为”和“表现”无法同自身所能意识到的自我心理动态联系起来(或者无法与它们吻合),它们自然会被我看作是属于他人的东西——这就是说,这些行为和动态只能通过他人的心理活动去解释。进一步,经验还表明,我们最懂得如何去解释别人身上发生的那些与自己相同的活动(或者说是最懂得如何把它们归之于论证事件的因果链条中)——同时,又矢口否认这种活动在自己心理中发生。显然,这对我们提倡的这种研究应从自身的“自我”做起的主张是一个很大的阻碍,因为它使我们无法获得对它的真正的理解。但是,在我们运用这种推导过程于自身时,假如看不到我们自身内部的二元对立,同样不能把这种“无意识活动”揭示出来。它仅能按照逻辑推导,得出一种不同的假设,即:在自我中存在着另一种意识或第二意识,它与我们所知道的那种意识合并为一体。这样一种假设,自然应当受到批判,因为,第一,一种属于自己但又不被自己知道的意识,根本不同于那种既属于自己,同时又属于他人的意识。这种找不到其最重要性的意识,究竟值不值得我们去研究,是大可怀疑的。看来,即使那些一直反对有一种“无意识心理”的人,也不准备用一种“意识不到的意识”去替换它。第二,精神分析业已证明,我们推理出的各种不同的潜在心理活动,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它们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关系,或者说,它们谁也不“知道”谁。如果事情果真如此,我们是否应该假定,自我之中不仅有第二意识,还有第三意识、第四意识,以至无穷多的意识呢?
第三(这是最重要的批驳),我们还应当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精神分析所做的研究表明,某些潜在的意识活动本身也具有一些独立的特征,我们对这些特征极为陌生,甚至认为它们难以置信或不可理喻,因为它们同我们所熟知的那种意识的性质完全相反或对立。鉴于上述理由,我们必须对自己的上述思考作出改正。这就是说,我们所要推导或想要证明的东西,并不是我们的第二意识,而是一种不能为意识所知的特殊心理活动。我们不允许人们将它称为“下意识”或“潜意识”,这种称呼是错误的,并且容易引起误解。我们的医疗实践表明,即便是那些有名的“意识分裂”病例,与我们的观点也不相悖。我们对该病例所做的一般描述是:这种病人的心理活动分裂成两种,它总是不停地在这一种和那一种意识中交错。在精神分析中,除了作出下列推断外,我们别无选择,就是:心理活动本身是无意识的,意识只能像感官“知觉”外部世界一样去感觉它。当然,我们还可以从这种对比中获得更多的知识。在我们看来,精神分析关于存在着一种无意识心理活动的假说,一方面是原始泛灵主义的扩展(它使我们在周围事物中看到自身),同时又是康德对于各种关于外部知觉的种种错误看法之批判的延续。正如康德告诫我们的,万不可忽视,我们的知觉是受主观条件约束的,决不可把它等同于被我们知觉到的不可知之物。精神分析同样警告我们,不要把意识的知觉等同于作为这种知觉之对象的无意识心理活动。同物理事实一样,心理事实也不是我们看到的那个景象。令我们欣慰的是,对内在知觉的纠正并不像对外在知觉的纠正那么困难,相对于外部世界,内部对象的不可知程度要小得多。
“无意识”的各种含义——一种地形学的观点在作出进一步解释之前,首先让我们指出这样一个重要的(虽然不是太方便)事实:“易于进入无意识状态”,仅仅是精神活动的一个特定,而且不是它的一个最典型的特征。除此以外,还有其它一些心理活动,尽管它们表现出一种极为不同的价值,同样具有“无意识”性质。所以,所谓无意识,它一方面包含着种种因潜伏而暂时不为意识所知,其他一切都与意识活动一样的活动,另一方面又包含着种种被“压抑”的活动,假如这些活动变成意识活动,它们肯定与意识中其他种种活动形成鲜明的对照。从现在起,如果我们在描述各种心理活动时,不再追问它们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在对它们分类和关联时,仅仅按照它们与“本能”和“目的”的关系,它们自身的构成,它们在自己所属的心理系统内的等级等等,便会消除对它的所有曲解和误会。可是这样做毕竟是不实际的,其中有诸多理由,例如,当我们提到“意识”和“无意识”这两个字眼时,有时是在“描述意义”
上引用它们,有时又是从“系统意义”上引用它们。从系统意义上看,它们各自代表的是一个特殊的心理机能,而且具有自己独特的特性,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意义的模糊。为了避免这种混乱,我们可以把某些经我们区别出来的心理系统,以一些随意选择出来的名字称呼,这些名字最好不要使人们想到它们属于“意识”。但在这样做时,首先应当表明,我们区别这些心理系统时的根据是什么,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提及意识的种种属性,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这些属性就是我们进行一切调查研究的出发点。在下面的阐述中,当我们在“系统”意义上使用“意识”和“无意识”时,通常用简写符号Cs代表“意识”,用Ucs代表“无意识”。
下面我们对精神分析所获得的某些肯定性发现作出解释。一般地说,一种心理活动要经历两个阶段(或两种状态),在这两个阶段之间,还穿插着某种可称为“检验”或“审查”的步骤(这种审查也称为无意识压抑力量)。第一阶段的心理活动一般是无意识的,属于Ucs系统。如果在“检验”时,它通不过审查的关口,便会被拒之门外,不能进入第二阶段,我们就说它受到“压抑”,或者说被压抑到了无意识之中。如果能通过检验,它就进入了第二阶段,以后便属于第二系统,即我们所说的Cs系统。但是,即便它已属于这一系统,也不等于清楚地肯定它就是“意识”的了。换言之,它这时还不是“意识的”,而是具有变为“意识”的可能——只有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它才可能不受阻碍地直接变成意识的对象。从具有变成“意识”的能力这一角度来考虑,我们还可以称这一系统为“前意识”。
如果还有另一种审查或检验
的办法,其任务是专门确定“前意识”能否变成“意识”,我们就可以在Pcs(前意识)和Cs之间作出明确的区分。就目前来说,重要的是要记住Pcs系统同时又具有Cs系统的特性,因为在Ucs向Pcs(或Cs)过渡的交叉点上,同样也有审查者在行使自己的职责。由于精神分析承认这两个(或三个)
心理系统的存在,它就在描述性“意识心理学”的基础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提出了很多新的问题,获得了许多新的研究内容。在这之前,它同描述性“意识心理学”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它总是以一种动态的观点来看待心理活动。而目前它与它之间又有了更进一步区别,这就是,它又发展出一种可称为“心理地形”的东西,这就是:在提到某种特定的心理活动时,总要提到它属于哪一个“系统”,或是在哪两个系统之间发生的。从这一角度思考,我们还可以把它称为“深层心理学”。我敢断定,假如我们进一步从另外的角度去考虑它,它一定会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成熟。如果我们严肃看待这一有关心理活动的“地形学”,就必须首先把注意力转移到如何解答由此而引起的种种怀疑上。当某种心理活动(在下面的阐述中,我们把这种心理活动局限于一种概念活动),从Ucs系统转入Cs系统(或Pcs)时,我们可否说,这种转换其实是同一个概念替了一个新位置,它的最初的无意识内容还仍然存在,或者,我们还可认为,这种转换乃是这种概念之自身状态的变化,亦即同一种材料在同一个位置上发生的变化。这一问题看上去似乎很深奥,但是如果我们希望取得关于心理地形学的较为准确的概念,如果我们想对心灵内部的深度层次有比较清晰的了解,就肯定会提出上述问题。这个问题的难处就在于它超出了纯心理学范围,触及到心理器官(大脑)同解剖的联系问题,(即解剖能否用于精神器官)。我们知道,大体说来,这种关系还是存在的,科学研究已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无可反驳的证据,证明心理活动与大脑的各种机能(而不是身体其他部位的机能)
密切相关。在我们有幸发现了大脑的各个不同部位有着不同的反应,以及发现了这些部位同身体的某一特殊部位以及同某种特殊的心理活动的关系时,上述研究还会更进入一步(究竟达到什么程度目前还不得而知)。
但是,由此出发而产生的每一种想发现心理活动发生的具体位置的企图,任何一种设想“观念”储藏在神经细胞之内,兴奋是通过神经纤维传导的努力,都是注定要失败的。同样的命运还期待着任何一种试图在大脑皮层区找到Cs系统(有意识的心理活动)
的解剖位置、在大脑皮层之下找到无意识活动的解剖位置的做法。这是现今科学还不能填补的一个空白,况且填补这块空白也决不是心理学的任务。这就是说,我们的心理地形学目前与解剖学无关。换言之,与它有关的不是解剖学上的位置,而是位于身体任何一个部位的心理器官的内部领域。我们在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是不受其他限制的,换言之,只要需要,我们想要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是我们自己应明确地看到,我们提出的假设还只是一种图解性的说明,我们提到的上述两种可能性中的第一种——即某种概念的Ucs阶段,乃是它在原来的状况不变的前提下,挪到一个新的位置——无疑是一种极不成熟的假设,自然也是一种较方便的假说。第二种假说——在位置不变的情况下,这个概念本身的状态或功能发生了变化——则理应受到优先考虑,因为它有更大的可能性。但它也有不足之处,这就是:它的可塑性较差,不容易说明和改动。至于第一种假说,即地形学的假说,注定要从地形学的角度,将其划分为Ucs系统(无意识系统)和Cs系统(意识系统)。
这就是说,同一种概念,有可能同时出现于心理器官内的两个地位。事实也正是如此。在某种概念顺利通过“审查”的情况下,它就会从一个位置转移到另一个位置,同时又不丧失原来的状态和内容。这一假设看上去极为奇特,但可以通过精神分析的实践而清晰地观察到。比如,当我们同一个病人交流某种他以前有过的,可是后来又潜抑了的概念时,他的心理状态初看起来并无什么变化。首先,这种交流并没有帮助它冲破“压抑作用”加于这一概念的抑制力,或者说,这种压抑作用并没有消除,因而不能期望这种原来的无意识概念会变成意识的概念。相反,我们开始时获得的唯一东西,便是使他在不经意地情况下放弃这一被压抑的概念。在这个病人的心理中,上述概念实际上是以两种不同的形式出现在它的两个不同位置上。第一种形式和第一种位置是他对我们传达给他的这一概念之听觉形式的有意识记忆,第二种形式和第二种位置则是对他早先意识到的这一概念的形式的无意识的记忆。实际上,在这一有意识的概念克服一切障碍与它的无意识记忆痕迹联系起来之前,压抑设置的障碍是不会丢掉的,只有通过把无意识记忆痕迹变成有意识的,上述努力才能成功。如果对这问题不作全面思考,就会觉得上述有意识的概念和无意识的概念乃是同一种内容在两个不同地形位置上的两种不同显示。然而一旦我们稍微静下心来思考一下,便会看到,病人此时获得的信息,与他那被压抑的记忆之间的相同只不过是表面上的,从心理性质上说,听到某种事情与意识到某种事情完全是两码事,虽然这二者的内容有可能是一样的。目前还不是在上述两种可能性之间作出选择。也许在以后的讨论中我们会遇到某些因素,促使我们喜欢其中的一种而不喜欢另一种。当然也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我们或许发现我们上面提出的问题根本就不适当,觉得我们应该用另一种方式去对有意识概念和无意识概念作出区分。
三、无意识情绪
以上我们研讨的东西仅局限于“概念”。
现在我们想提出一个新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同样是为了阐明我们提出的问题。我们常常提到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概念,但是否还有无意识的本能冲动、无意识的情绪和无意识的感情呢?我们能否把上述的种种合并在一起解说呢?
我个人看法是,无意识与意识之间的对立并不适用于本能。本能永远不可能成为“意识”的对象,意识的对象只能是那些能再现“本能”的概念。从深层说来,即使在无意识中,本能若不以概念出现,也无法被再现出来。这就是说,如果本能不把自己附着在一种概念上面(以概念体现出来),换言之,如果它自己的状态不能给人以深刻的印象,我们就对它毫无感觉。我们平常总是随便地谈到“某种无意识本能冲动“或”某种潜抑了的本能冲动“等,这些不严格的表达方式实际上是非常有害的。当我们提到本能冲动时,真正与它的意思相当、并能表达它的术语就是”无意识“,其他的术语都会造成混淆。考虑到以上的看法,我们对无意识感受、无意识情绪和无意识情感的问题就很容易解答了。对于某种情绪的本质,我们的意识的确可以把握,这就是说,它肯定能成为意识的对象。因此,在说明“无意识”的性质时,如果不把情绪、感受、情感等考虑进去,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在精神分析的实践中,我们对这些东西习惯的称呼是“无意识的爱”
、“无意识的恨”
、“无意识的愤怒”等。并且我们还可以知道,我们总是不由自主地使用某些奇怪的混合字眼,如“无意识的犯罪意识”等等;有时还使用某些相互矛盾的字眼,如“无意识的欲求”等等诸如此类。这样一些称呼是否比我们经常听到的“无意识本能”蕴含着更丰富的含义呢?
上述两种说法实际上不完全一致。首先,事情有可能是这样的:某种感情的或情绪的冲动被感受到了,但对它的解释是错误的,由于那个真正符合于它的表达或用语受到抑压,它就不得不去寻找另外一种概念。“意识”误以为它(这种感情或情绪)就是这种概念的具体显现。倘若我们能够恢复它与那个真正适合于它的概念的联系,就会把原来的感情冲动称为“无意识冲动”,可是,尽管这样称呼它,它所造成的感情效果却从来不是无意识的,其中真正发生的事情乃是它的“概念”经受了“压抑”。一般说来,“无意识感情”或“无意识情绪”
等术语的真正所指乃是本能冲动在遇到压抑之后,其量的方面所经历的“变化”。据我们所知,这种“变化”一般有下列三种:1。这种感情经压抑后全部或部分地保留下来;2。
转变成一种不同质的情感,首先是转变成一种“焦虑”或“欲求”
;3。
被抑制,或者说其发展受到阻碍(这样一些可能性可以通过“梦”进行研究,这比通过研究“精神病”好的多)。众所周知,阻止感情的发展和生成,乃是“压抑”活动的真正目的,如果达不到这个目的,它的工作就等于没有完成。每当“压抑”活动成功地抑制了感情的发展时,我们就称这些情感为无意识的(当我们取消压抑时,它们又恢复原状),所以,我们不可否认,这些字眼的使用还是前后一致的。但是,当我们把它同“无意识概念”作对比时,它们之间又有极大区别,这就是:无意识概念在受到压抑后继续存在(指仍然在Ucs系统中作为一个真实的结构存在),而位于这个系统中与之相对应的无意识情感,却处于一种抑压状态,得不到任何发展。严格说来,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无意识概念”意义上的“无意识情感”。虽然这种语言称呼本身没有错误,但是,在Ucs系统中有可能存在着某些可以变成“意识”的情感结构。所以,它们之间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这样一个事实:概念多半是记忆痕迹的投注,而情感和情绪则是一种排出(释放、发射)活动,其最终的形态被我们感知为感情。我们目前掌握的关于情感和情绪的知识还不能把这种区别解释得非常清晰。使我极感兴趣的是,我们已经证实了这样一件事实:“压抑”作用可以通过把本能冲动转化成情感表现而成功地对它进行抑制。这使我们更深一层认识到,在一般情况下,意识系统总是对情感表现施行控制,对运动活动则加以放纵。它着重强调“压抑”的重要性,因为压抑不仅能阻碍事物进入意识,而且还在阻止情感表现的同时引发肌肉的活动,反之亦然,我们或许说,只要Cs系统控制了感情表现和肌肉运动,人的精神状态就是正常的。可是,这种控制同上面提到的两种相互邻近的发泄(发射)活动(即发泄与运动)之间的关系,却有着根本的不同。Cs对自动性动作的控制是稳固可靠的,足以经得住神经机能失调的频繁冲击,只有在患了精神病之后,才受到破坏。而Cs对情感发展的控制则不那么可靠,即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能感觉到,在Cs和Ucs之间争取对情感优先控制的斗争,总是在不间断地交替行着。有时候某些领域的影响力会相互区别开来,有时候各种作用力相互交混。。
Cs(Pcs)系统在释放感情和身体动作时的重要性,使我们更加明白了“替代性概念”在决定病情的形式方面所起的作用(替代性概念:当原来的概念被压制后,就生成了一个替代性概念继续存在)
:情感有可能直接从Ucs系统中直接产生,如果情况果然如此,那生成的情感就带有焦虑(欲求)的特性,因为它代表着所有“被抑制的感情”。然而在多数情况下,“本能冲动”总是耐心等待,直到在Cs系统中找到一个替代性的概念。这样,情感就可以从意识领域内的这一替代性概念中展示出来,而这种替代性概念本身的性质又决定了产生出来的情感的“质”的特征。我们曾一再表明,在压抑活动中,情感同它所归附的概念(或产生它的概念)开始分离,这以后,它们每人又经历了自身特有的变化。从描述的角度来说,上述说法是不可置疑的,但事实却并非如此简单,情感活动一般并不直接形成,只有当它冲破限制,在Cs中找到一个新的替代者时,才能成功地表现出来。
四、地形学与压抑的动力
通过上述讨论我们已经认识到,“压抑”基本上是一种影响于“概念”的活动,而且位于Ucs系统和Pcs(Cs)系统的交接处。本节我们准备对这一活动作出较详尽的描述。我相信,压抑乃是投注的收回(或撤离)。但问题在于,这种撤离发生在哪个系统?这种投注一经收回之后,它又回到了哪个系统?
由于在Ucs系统中,那被压抑的概念仍然在活动着,所以它一定仍保留着自身的“投注”能力,因此,撤离回来的并不是这种概念,而是另一种东西。我们首先要谈的是,当“压抑活动”本身影响了一个位于前意识中的概念,甚至影响了一个已经进入意识的概念时的情景。在这种情形下,所谓压抑,就是抑制那个属于Pcs系统的前意识概念的投注(使这种投注停止)。这样,这个概念就面临三种可能:1。不能投注;2。从Ucs系统中接受投注;3。保留它先前进行过的无意识投注。相应地说,我们所得到的结果也可能是三种,即:1。
撤离回来的前意识;2。
保留下来的无意识;3。
代替前意识投注的无意识。我们还进一步注意到,我们所作的上述思考,乃是不自觉地建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从Ucs系统向离它最近的系统过渡,并不是通过制造一个新的代替物来完成的,而是通过改变它本身的状态完成的,换而言之,是通过改变它自身的投注完成的。这一有效的假设很当然地使我们联系到地形学。然而这一利比多的撤回过程,并不足以使我们了解“压抑”的另外一个特征。我们尚不清楚,为什么那个保留了它的投注或从Ucs系统中接受了“投注”的“概念”不能通过它自身的投注重新进入Pcs系统?
如果是这样的话,利比多的撤离就不得不再重复一次,这一同样的活动或许会没完没了地重复下去,但其结果却不再是“压抑”。我刚才描述的前意识投注的撤回,同样不能解释最初的压抑活动。因为在压抑开始之时,我们还必须考虑到这儿还有一个未曾从Pcs系统中接受投注的无意识概念,而这样一个概念是不能被剥夺的。所以,我们真正要追寻的,乃是另一种活动,它首先支持“压抑”,其次要保证这种压抑的形成和继续。这种活动,只能是一种“反——投注”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才能保证Pcs系统不受无意识概念的侵犯。我们可以研究一些病例并得到,这种在Pcs系统中发生的“反——投注”活动的具体表现。它代表了初始压抑活动所需要的连续性和对自身之持久性的保持,“反——投注”就是初始压抑活动的主要机制,而在压抑活动中还要再增加一种撤离或阻止前意识投注的活动。很有可能发生的一件事情是,那种从“概念”中撤离回来的投注,就是供“反——投注”的投注。随着讨论的深入,我们逐渐地发展出了有关心理现象之大体结构的第三种观点(前两种观点是动力学观点和地形学的观点)。对这第三种说法,我们称之为经济学的观点。通过这种观点,我们将清楚探明特定量的兴奋,最后将余下多少,从而对它作出相对正确的估测。对于这种作为精神分析研究之最终结果的“观看问题的方式”,我们最好为它取一个特殊的名称。我建议,在我们把某种心理活动的所有方面——动力学方面,地形学方面和经济学方面——全部成功地描述出来之后,应该称这种描述为“玄学心理学描述”,我们必须首先指出,就我们现在掌握的知识而言,我们在这方面取得的成功仍是片面的。我们下面要做的,是试对我们熟悉的三种转移型心理症的压抑过程作一番玄学心理学的描述。在作分析时,我们将用“利比多”这个字眼替换投注,因为据我们所知,我们在以上病例分析中所研究的主要东西,就是性冲动的命运。第一种是忧虑型歇斯底里病,人们常常忽略或漏掉了对这种病的最初发病阶段的观察。如果仔细观察,这一最初阶段是可以辨析出来的。它显示出的忧虑具有的特点是:看上去似乎是一种忧虑,但忧虑者本人又不知自己忧怕什么。我们认为,在这一阶段,其Ucs系统中必定有某些爱欲冲动要求转化成Pcs系统的冲力,同时,那前意识中的利比多冲动也正以一种“逃离”的方式,从这个领域撤退,这样,那已被放弃(或压抑)的概念中所包含的无意识利比多冲动,便以一种忧虑的形式排放出来。随着这一过程的反复,就向着支配或克服这一令人悲伤的忧虑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那逃回的利比多冲动。将自己附着到一个替代概念上,这一替代概念一方面通过联想同那个放弃(或压抑)的概念相关联,另一方面又因它远离这一概念而躲避了被压抑的命运,这样一来,就使得那个无法控制的忧虑的爆发成为现实的。这时,这个替代概念就在Cs(Pcs)系统中发挥着一种“反——投注”
(或反利比多冲动)
的作用——通过阻止那被压抑的概念进入意识,从而保护着这个系统,另一方面,它也是(或者说,它扮演着)这样一个交接点——忧虑感情(这时它最不容易被控制),在这个交接点上爆发和投注。治疗实践中所作的观察证实,当一个儿童患有“动物——恐惧”症时,会经历到两种不同的条件下的忧虑:第一种是当被压抑的爱欲冲动变得极化时,第二种是当儿童看见他所惧怕的动物时。在第一种情况下,替代概念作为一个从Ucs系统向Cs系统过渡的指挥者出现。在第二种情况下,它是作为一种用于释放忧虑的孤立根基出现。由Cs系统所做的更深入的控制,通常这样一种倾向体现出来:随着第一种条件(而不是第二种条件)所持续的时间的延长,这种替代概念就很容易被唤出来(更容易出现)。这个儿童的最终表现或许是这样的:1。他似乎一点也不喜欢自己的父亲,而且开始独立于他,不再受他的控制;2。
对动物的惧怕似乎是他的唯一恐惧。这种恐惧不断增加,直达到与无意识本能产生的害怕相等。这是一种最顽固不化和极端放肆的恐惧——它无视一切来自Cs系统的影响,只在Ucs中暴露出自己的本能。在忧虑型歇斯底里症的第二阶段,那来自Cs系统的“反——投注”便开始导致“替代概念”的形成。不久以后,同样的机制又在一个新的方向上起作用。据我所知,压抑活动这时仍旧没有结束,而又发现了一个新的任务——对那个由替代概念激起的忧虑加以阻止。这一活动以下面的方式进行:
与替代概念相似的所有联想均被赋予一种特别强烈的利比多“冲动”,从而展现出某种对“兴奋”的高度敏感。在这一保护性结构内,它的每个位置上的“兴奋”由于与替代概念牵连着,所以均能造成忧虑的轻度增长,这种增长同时又被作为一种信号,用来抑制这种忧虑的进一步增长(这种抑制是通过利比多冲动的新的逃避行动完成的)。
这种敏感而又活跃的“反——投注”作用在这个可怕的替代物周围扩展得更远,这样被用来孤立这个替代概念,使它不受新的冲动干扰的机制就更加准确。自然,这种保护机制只是用来抵制那些通过外部知觉对这一替代概念的干扰和侵犯,它们永远不能抵制本能冲动(它按照这被抑制概念的联系方式与替代概念联系)。所以,只有当替代概念成功地代替了被抑制的概念时,这种机制才开始起作用,并且永远不是在一种完全安全的情况下起作用。这种本能兴奋增加多少,围绕替代概念的防护也就向外延伸多少。这整个结构(它以类似方式出现在其它神经官能症中)就是我们说的恐惧。我们从忧虑型歇斯底里中见到的逃避、放弃和犯禁等症状,正是替代概念逃避有意识投注的具体表现。纵观这整个过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三阶段上的活动,重复和扩大了第二阶段上的所做的事。Cs系统现在通过围绕在它四周的各种联想的反投注作用,抑制了替代概念的活动,从而保护了自己。正如开始时这一系统对自身的保护是通过替代概念的投注,阻止了那被压抑的概念的出现一样。这样,这种替代结构就通过转移作用而发展起来。我们还必然作出如下补充:在Cs系统中,先前只有一个小的环节被压抑的本能冲动冲破,这就是替代概念(换言之,这种被压抑的本能冲动的唯一出口,就是替代概念)。但是后来情况就变了,——整个保护性结构(即恐惧)
都与那种尤为突出的无意识影响相对应。进一步来说,我们还可以强调这样一种观点:通过整个自卫机制,就把来自本能的威胁外射出去,自我展示的行为证实似乎那威胁它的忧虑不是源于本能,而来自外部感觉。这必然会导致这样的后果:自我对这种外部危险的反应,乃是试图逃避,即“恐惧”时企图作出的那种逃避。在这一过程中,压抑只在一个特殊地方获得了成功,这就是:忧虑的排泄受到一定程度的压制。只不过这种抑制是以丧失个人自由为代价的,这的确是一个重大的牺牲。但是,从本能需求中逃避的企图,一般是无多大用处的,而那种通过“恐惧”方式达到的逃避效果,也并不那么使人满意。我们从这种忧虑型歇斯底里中看到的大部分症状,都适用于其它两种神经官能症。所以,我们只想把下面的讨论局限于它们的不同之处以及“反—投注”活动所起的作用上。在转移型歇斯底里中,被压抑概念的本能性投注转变成使其发病的“刺激”,在多大程度上和处于怎样的条件下,这种无意识概念对自己本能冲动的投注是通过这种向“刺激”转化的方式进行的(从而可以使它克服压力进入Cs系统)?这样一些问题(以及与之相似的其他问题)最好是留给对歇斯底里的专职性研究。在“转移型歇斯底里”中,来自Cs(Pcs)系统的“反—投注”所起的作用是很重要的,“症状的形成”就是它所起的作用的具体展示。正是这种“反—投注”,决定了整个投注应当集中于本能表现的那部分。经它选择出来用于形成“症状”的那一部分,一定要适合于表现本能冲动的目的(起码不低于Cs系统之自卫和惩罚活动所具备的条件),这样一来,它就取得了一种“超级—投注”,就是说,它也像“忧虑型歇斯底里”一样,同时从两个方向得到维系。因而我们不需要再费多大力气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果:Cs系统使压抑时的费力程度并非等同于症状呈现时的能量的投注。因为压抑时花费的力量是通过“反—投注”付出的力量来衡量的。而症状呈现非但得到这种“反—投注”的支持,而且得到与之交错在一起的Ucs系统中的“本能性投注”的支持。至于迷狂性心理症,我只要对“论压抑”一文中提出的讨论作一点补充就够了。这就是,在这种病中,Cs系统的“反—投注”开始宣示出来,占据中心位置。这正是造成最初的压抑的原因所在。这时,压抑是以“反抗”的方式出现的,后来,便成为“被压抑的概念”的突破点。我们还可以作出这样一个假设:如果压抑活动在“忧虑型歇斯底里”和迷狂心理病中,看上去远远不如在“转移型歇斯底里”中那样成功,这是因为它的“反—投注”过于突出,从而使它找不到任何突破口。
五、Ucs(无意识)系统的特点
我们以上区别了心灵中的两大系统,当我们细心观察其中一个系统,即Ucs系统时,会从中发现另一个系统(即Cs系统)所不具有的特征。这种现象给我们以更深奥的启示。Ucs系统的中心是“本能呈示”,其目的是进行“投注”,换言之,这一系统的核心就是“欲望—冲动”。在此,各种本能冲动并列存在,它们彼此独立,互不矛盾。即使在两种看上去目的各异(或互相矛盾)的欲望同时活跃起来时,它们也不会相互拆和互相敌对,而是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居间的或妥协的目的。在这一系统中不存在否定,不存在怀疑,也不存在各种程度的确信无疑。因为只有通过位于Ucs系统和Pcs系统之间的“审查者”的检验之后,上述一切情况才有可能出现。“否定”在较高的意识层次上乃是“压抑”的代替,而在Ucs系统中只有以不同强烈程度的“投注”内容存在着。在本系统中,投注的强度比起其它系统来,更是变化无常。通过转移,一种概念会连同它的全部利比多冲动,转移给另一种,它还能通过压缩作用,把属于好几个概念的全部利比多冲动都占为己有。我曾经建议,把上述两种作用作为心灵之“初始活动”的典型标志。这是因为在Pcs系统中,占统治地位只是一种“次级活动”。
一旦初始活动在发挥自己作用时与属于Pcs系统的各种因素相联络或相结合,它就看上去十分滑稽可笑。Ucs系统中所进行的活动,都是无时间性的,换言之,它们并不按时间的顺序进行,也不因时间的推移而变换,与时间没有任何关系。只有Cs系统中的活动,才与时间有关。Ucs系统中的活动,很少与现实有关联,它们的命运仅仅取决于它们拥有多大的力量,还取决于它们是否服从快乐与痛苦原则。总起来说,我在Ucs系统的活动中大体发现了以下几个特点,即:1。各种活动相互并列、互不矛盾;2。属于一种“初始活动(是一种”投注“性动作);3。无时间性;4。以内心实在代替外部实在。对上述无意识活动,我们只有在人们的梦中和各种心理症中才能观察到。换言之,只有将更高级的Pcs系统中的活动,通过某种退回作用,回复到低级层次上的活动时,我们方能看到。这就是说,这种活动不可能“独立地”让我们看到,因为它们不可能独立存在。Ucs系统很早(或刚刚出现)
就被Pcs系统所掩盖,只有Pcs才拥有进入意识和导致运动的手段。Ucs系统的向外发泄,是通过某种物理刺激导致情感的发展,但即使这样一个发泄口,也被Pcs系统抢走了。正常情况下,如果仅依赖自己,它连一种有目的的肌肉活动都做不出来,这唯一能做的,就是那些习惯性的条件反射活动。为了充分理解上述Ucs系统之种种特征的意义,我们理应将它们同Pcs系统的种种特性作一比较。但这样,我们就绕得太远了。因此,我建议,我们最好先停留在目前这一步,等到我们讨论更高层次的意识系统时,再进行这种比较或许更好。目前我们只能选择几个最紧要的问题作阐明。Pcs系统中的活动,不论它们已经变成有意识的,或仅仅具有变成意识的可能性,都会展示出一种对投注概念之向外发射倾向的抑制作用。当一种活动从一种概念转为另一种概念时,第一种概念会保存下它的一部分冲动力(投注),也就是说,只有一部分冲动力转移到第二种概念中。在这儿,以“初始活动”方式进行的转移和凝聚极为少见,因为它们在这儿受到很大的限制。这一情况曾使布留尔(Breuer)
作出下面的假设:在心理生活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能量的投注阶段,在其中一个阶段上,这种能量是被“软禁”起来的;而在另一阶段上,它就自由活动起来,并开始要求外射。我认为,上述意见代表着我们对心理能量之本质的最彻底洞察,我们没有道理反驳它。我们极其需要的是对这个问题作出玄学心理学的描述,尽管这是一个过于大胆的行为。除此之外,它还转移给Pcs系统这样一个工作:使各种不同的观念性内容相互交流,以便达到相互影响;使它们与时间相互关联起来;设立审查关卡(或各种审查关卡),建立起检验现实的一套法则,即“现实法则”。有意识的记忆几乎也全部依赖于Pcs系统,因而与那种Ucs经验在其中得到固定的“记忆痕迹”明显相区分。它或许对应于某种特殊的“复现”——这一概念曾被我们用来解释有意识概念与无意识概念的关系,现在已被我们放弃,我们还应该由此而发现一种新手段,以结束我们不知如何称呼更高级系统中的困窘(就目前来看,它的名字很不确切,我们有时称之为Pcs,有时称之为Cs)。
在此我们还要奉劝某些人,对于我们把各种心理活动归类于这一种或那一种心理系统时所做的阐释和描述,不要急于得出结论。我们所描述的是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在这里,Ucs系统严格说来只是作为较高级心理系统的初级阶段。在个体发展起来以后,这个系统的内容和联系是什么?在动物中这个系统有什么意义?
这都不能从我们的描述中推断出来,也就是说,必须对它们作出独立的研究方可得知,进一步说,对于人类的心理生活,我们必须竭力去发现上述两种心理系统(包括其内容和特征)能够相互改变或相互交换的病理学条件。
六、两种系统之间的交流
如果我们认为Ucs系统已经不起作用,心灵的大多工作都由Pcs来承担;倘若认为Ucs只是某种退化器官,是进化过程留下的痕迹,那就大错特错了。一个同样的错误的假设是,认为这两个系统之间的交流只限于“压抑”活动——Pcs把任何一件有妨于它或使它不安的东西,都扔进Ucs的无底深渊。事实正好相反,Ucs是一个活的系统,它还在不断向前发展着,而且同Pcs保持着种种关系,特别是相互合作关系。总而言之,我们必须把Ucs系统看成是一个延伸的或时时向它的所谓“衍化物”转化的系统,易于接受现实生活的所有影响,持续不断的作用于Pcs甚至还能反过来受Pcs系统影响。在无意识本能冲动的各种衍生物中有某些显得极为奇特,这就是,在它们本身包含着许多与之相对立的特征。它们一方面是高度组织化的,看不出任何相互矛盾的地方,充分利用从Cs系统中得来的每一点东西来掩饰自己,使我们普通判断力很难把它从这个系统的结构形态中区分出来。另一方面,它们又是无意识的,这就是说,它们决不会变成意识。按照它们的性质似乎应该归属于Pcs系统,但实际上它们又属于无意识系统,它们的起源对它们将要承受的命运一直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可以把它们比做人类中的混血儿。
大概地说,他们很像白人,而又不时暴露出某些有色人种的这种或那种特征。正因为此,他们在白人社会中受到排弃,不能享受到白人的特权。上述性质正是正常人和患心理症的人的“幻觉世界”所具有的特性。我们已经明白到,幻觉的形成乃是梦和心理症的初期阶段,尽管它们是具有高度的组织性,仍然处于潜抑状态,因而不可能变成意识,在没有明显地被“投注”之前,它们几乎贴近于意识。而且不受任何干扰,一旦受到某种程度的妨碍,它们就会立刻被压抑回去。Ucs中另一种与之相同的和高度组织化的无意识衍化物是“替代—结构”。
所不同的是,它能够成功地冲入意识领域,这要归功于某些有利的联系,比如说,当它们同一个前意识区域的“反—投注”相重叠时,就会很容易地进入意识。当我们利用别的场合进一步了解进入意识的条件和方式时,便有可能找到克服它们所遭遇的种种困难的方式。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最好对照我们以前考察意识时提出的观点(即从意识的角度提出的观点),即:意识总是把全部心理活动归结于前意识领域。因为来自于无意识的相当一部分前意识材料都有无意识衍生物的特征,所以当它们进入意识时都要受到“审查”。而对于其它一部分前意识材料来说,它们可以在不受审查的情况下,直接进入意识。从这儿我们窥视到早先提出的一个假设中的矛盾:从“压抑”的角度来看,它不得不行使“审查”,由于这种审查决定着位于Ucs系统和Cs系统之间的意识。而现在我们又有了另一种可能,即:在前意识系统和意识系统之间也有一道审查。但我们完全可以不理睬这种复杂情况所造成的困难,进而作出这样的假设:从每一个系统向另一个比它高一级系统的过渡(这就是说,每向更高级的心理结构前进一步),都需要经受这道审查。作为这一假设的推断,我们将不得不放弃原来的假设,即开始时提出的那个它“每进一步,都只不过是制造出原物的一个新的复制品”的假设。解决这个问题时遇到的所有问题,大都出于这样一个理由,即:我们所能直接观察到的心理活动的唯一特征,便是它的“意识性”,而意识本身又不能作为划分不同系统的标准。我们知道,属于意识领域的东西不一定总会被意识到,它们有时还会暂时潜抑起来。研究还进一步表明,许多具有前意识系统之特征的东西,是不能变成意识的。我们还注意到,这种进入意识的可能性还要受到某些“注意”倾向的限制。这就是说,意识与不同心理系统之间的关系以及它同“抑制”活动的关系,并非那么简单。实际上,与意识相分离的不单是那些被压抑了的东西,还有某些对自我进行支配,从而成为被压抑的东西之最强大的对立面的各种冲动。假如我们想尽快地用玄学心理学的观点来指导自己的分析,就必须学会摆脱已往的成见。特别是那种极为看重“有意识状态”的各种症兆的成见。只要我们执着于这一成见,在我们对其作出综合时,总要受到例外情况的干扰。我们看到,进入Pcs的衍生物是作为替代性结构和心理症状进入意识的,它们通常经历了很大的变形,因而大大远离了Ucs(虽然许多经受了压抑,但仍然保持原状)。我们发现,许多前意识构造仍然保持无意识状态,尽管从其性质看,它们理应变成意识的。或许对它们来说,Ucs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我们下面想要寻找的一种重大区别,不再是意识和前意识的区别,而是前意识与无意识的区别。位于前意识领域边界上的审查者,总是把无意识阻挡回去,但它的衍生物却可以绕过这个审查站,从而获得了更高级的组织结构,在Pcs系统中达到某种强度的“投注”。可是一旦越过这道防线,它们又会继续进入到意识领域,这就不可避免地受到意识与前意识之间的审查者的审查,当认出它们是无意识系统的衍生物时,便再次把它们“压抑”回去。也就是说,第一道防线上的审查者专门用来对付Ucs本身,而第二道防线上的审查者则专门对付无意识系统在前意识中的衍生物。我们认为,在个体发展的过程中,这个“审查者”自身也向前迈进了一步。在精神分析治疗中,这个位于Pcs系统和Cs系统之间的审查者的存在,已得到准确无误的证明。我们可以要求病人自由地产生出Ucs的衍生物,还可以设法保证他们克服审查者对这些想变为意识的前意识结构的反抗,进而帮助他们消除了第一个审查者行使的压抑。除此之外,我还要作出下面的补充:Pcs和Cs系统之间的审查者的存在,使我们明白了,“变成意识”不单纯是一个知觉活动,它或许还是一种“超级—投注”,或者说,是心理结构中发展出的一个更高等的层次。现在让我们把注意力转向无意识同其它心理系统之间的交流。在本能活动的根源部分,各种系统之间以一种最自由的方式相互交流着;某些这类活动相当活跃,它们通过无意识系统,进入前意识系统,最后到达最高层次的意识系统;其它的活动则一直保持在无意识区域。但是Ucs还可以受到知觉外部世界时所经历的经验的影响。在正常的情况下,从知觉到无意识系统的一切通道都是流畅的,只能从无意识系统向外部穿越,才受到“压抑”活动的阻挡。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某个人的无意识可以对另外一个人的无意识产生直接影响,而他们的意识却不受任何牵制(或无动于衷)。
这一点确实值得我们详细地研究。我们必须努力弄明白,在造成上述结果的所有因素中,是否应该把前意识排除在外,然而就描述想要达到的目的来说,这当然是无可争议的事实。Pcs(或Cs)系统的内容,一部分来自本能生活(通过无意识媒介),另一部分则来自知觉。然而我们还不明白,这一系统究竟会对Ucs产生多大的直接影响。对精神病病例的检查时常发现,他们的Ucs系统有着使人难以置信的独立性,对外在影响极不敏感。注意力分散和两种系统完全分隔开来,乃是这种病人的两处典型特征。然而精神分析治疗却完全基于Cs系统能对Ucs系统施加影响的假设上。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虽然费了很大力气,却收效不大。然而,那作为这两种系统之中介者的Ucs衍生物,却可以完成这项工作。但我们应该想到,通过Cs作用Ucs而引发它内部自动改变,这确是一个艰难的和缓慢的过程。前意识与某种无意识冲动进行合作是极为可能的,即使后者受到强烈的压抑,但只要无意识冲动与其中一种控制性倾向相谐调,最终亦能达到合作,这时,抑制被消除了,那被压抑的活动也变成了支持自我达到其企图的一股力量。在这种简单的布局中,无意识变成了自我的谐振,同自我保持和谐。对其它方面的压抑活动则丝毫不产生影响。Ucs在这种合作中起的作用是无可非议的。那受到加强和支持的倾向一旦被揭示出来,我们就会发现,它们与寻常倾向完全不同——它们可以取得非常完善的成就,对于类似于痴狂症状的种种相反倾向进行抵抗。Ucs中所包含的内容就像一个心理王国中的原始臣民。如果说在人的内心存在着遗传下来的心理构成——与动物本能相近似的东西——它们便是Ucs系统的中心问题。那些在儿童发展期没有多少用途,因而被抛弃的东西,以后又一点点得到补充,而这些补充物同遗传物的性质不一定有什么差别,这两大系统的内容完全区别开来的时间只能是青春期。
七、对无意识的识别
只要我们对Ucs的概念仅只来自于梦的生活和转移型心理症的认识,我们对这一系统所能作的断言就超不出以上谈论中说过的东西。这些谈论当然还很不完善,甚至有时还造成模糊和错误。尤其是当我们无法把Ucs同某种我们熟识的东西联系起来、或不能把它们归结于我们熟悉的某一类时,上述情况就更显然。现在让我们对自恋型神经官能症作一番具体分析,从这种分析中我们将对这谜一般的无意识领域,有一个透彻具体的认识。自从阿布拉哈姆于1908年发表了他的作品以来——这位真诚的作者把它归于我的鼓励——我们就一直用自我与对象之间的对立去理解精神分裂症的原因,在转变型心理症(如忧虑型,倒错型和迷狂型歇斯底里症)中,我们对这二者之间的对立并没有孤立出来。我们知道,对象方面的破坏和阻挠,偶而也会导致心理症的爆发,心理症大都表现在对真实事物对象的放弃。我们还知道,放弃对对象追求的利比多,首先回复为一个幻觉中的对象,然后又变成一个潜抑了的对象(内向)。但是在上述例子中,其“对象——投注”通常仍保留下它的大部分能量,对压抑过程作仔细检查后,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受到压抑(或作为压抑的结果),这种“对象—投注”仍在无意识系统中继续着。实际上,这种转移能力(我们在具体治疗上述心理症时,曾利用过这一点),乃是使“对象—投注”不受阻碍的保证。然而精神分裂症则不是如此,我们现在不能不承认,在这种病中,因被压抑而回缩的利比多并没有找到一个新的对象,而是退回到“自我”中。也就是说,“对象—投注”在这儿已被放弃,重新建立起一种“对象迷失”的原始自恋状态。这种病的种种性质(如转移能力的丧失)治疗对它的无能为力、它特有的那种对外在世界的遗弃和否定。其“自我”展示出的那种“超级—投注”,以及最后达到的全部冷漠和无动于衷等等,都与我们提出的“对象—投注”被放弃的假设相符合。谈到两大心理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多数研究者都对下面的事实感到吃惊:在精神分裂症中,这两种系统的相互作用关系还在意识领域中就已经表现出来。而在转移型心理症中,却只存在于无意识中,而且应用精神分析的方法,才能把它们揭示出来。然而在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还不能把“自我—对象”系统和意识内两大系统的关系结合在一起。
通过下面一种出人意料的方式,我们似乎可以达到我们想要探寻的东西。在精神分裂症中,我们可以观察到患者在谈吐方面的各种变化(尤其在早期阶段),这种变化需要我们特别加以注意。由于患者特别注意自己的表达方式,结果使他变得矫揉造作起来。他们表达的方式完全打乱了,有时达到使人完全不可理喻的程度,以至在正常人听来,这些谈话似乎没有什么价值。实际上,这些谈话的内容往往与患者的某些身体器官或某些刺激有关。我们还可以把这一症状同另一种现象相关联起来,这就是:在精神分裂症的上述症状中(它们同歇斯底里症或迷狂症中的替代性机制有相同之处),其替代物同被压抑的东西之间的关系,揭示出两种形式心理症都有一种使我们吃惊的奇异特征。维也纳的维克多。托斯克博士曾经把他对精神分裂症初期阶段观察时所得的一些结果提供给我。这些材料之最有价值的地方在于,它们证实了患者本人竭力想进一步阐释她自己谈的东西。我这里借用他的两个例子来说明我的论题,并且我也确信,任何一个研究者都能获得大量这种资料,托斯克治疗过这样一个病人,她是在同她情人吵架之后被带到诊所来的。刚一来到,她就向医生倾诉说,她的眼睛有问题了,它们被“扭歪”了,为了对这句话作出解释,她又用完全合乎语法的句子对她的情人作了一连串的谴责:“我一点也不理解他,他每次看上去都变了样,他是个十足的骗子,他专门扭歪人的眼睛(在德语中,其真实意思是”奸诈的人“),他把我的眼睛也扭歪了,现在这双眼睛不再属于我了,我好像在用另一双眼睛视看这个世界。“患者对她开始时说出的那句令人费解的话的上述解释,很值得我们作一番研讨,因为它们包含的含义与开始时那概括性的句子完全相符,与此同时,它们又向我们展示了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语言结构的含义和起源。对这个问题我同托斯克的意见是一致的,这就是,这一病例中最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用身体中某一器官(在这儿是眼睛)的遭遇或者状态来代替自己思考的全部内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谈吐表现出“癔病”患者的种种特点,这就是说,它们已变为“器官—语言”。
患者所作的第二个陈述是:她站在教堂中,忽然感到身体扭动了一下,她不得不换一个位置,似乎有人把她推到了这个位置。好像她是被逼站到这个位置上似的。接下来又是一番解释。仍然是对她情人的一连串攻击:“他很粗鲁,尽管我性情文雅,现在也变俗了,他使我变得像他自己那样,让我承认他比我高贵,现在我真的变得像他了。因为我开始想到,如果我像他,我便会比现在好得多。他总是给人以地位高贵的假象,我现在变得完全像他了,他已经改变了我的位置!”
托斯克认为,在“改变了我的位置”这句话中包含了这样一种动作,这种动作代表的含义是“她的地位改变了(或不由自主的改变了),与她爱人“同一”了,或“以她爱人而自居了。”
在这儿,我仍然要提醒人们注意,其思想的全部内容都转化成了身体对这种内容的感受,换言之,这种思想内容对身体的刺激支配了整个思维。第一个例子中的歇斯底里表现于其眼睛的剧烈震动,第二个例子则表现于真正的推拉动作(而不是具有推拉的冲力或被拉的感受),但不论哪个例子,都不伴有任何有意识的思维,即使事情过后,患者也不能说出当初的想法。至今为止,上述两例仅证实了我们所说的“器官语言”或“癔病语言”。然而其意义还不仅在此,它们似乎还证明了某种更为重要的东西,就是我们常常遇到的另一种(如布笛儿论文中提到的那种情形)可以归纳为一种确定的公式的事物状态。精神分裂病人对语言文字的使用类似于使梦的思维变成梦的意象,对于这一过程,我们称之为“原始心理活动”。
它们先是经过“凝缩”,随后再通过“转移”,将“投注”的意象整个地掉头换面。有时,这种转换过程会走得很远(与原来的样子相差很大),致使整个思维过程可以用一个有着特殊用法的单词(尽管这个单词与其它词有很多种联系)再现出来。布笛儿、荣格以及他们的学生均作过这方面的讨论,他们以丰富的材料,对这一命题作了确切的证明。在我们利用上述印象作出结论之前,让我们进一步谈一谈精神分裂症、歇斯底里症和迷狂症之间“替代概念”的区别,这是一种极有意思的区别,可是我们会得出一种奇怪的结论。我目前治疗的一个病人,声明他对生活中的一切都不再感兴趣,原因是他脸部皮肤已经得了一种病。他自称自己皮肤生了黑头,脸上有一个个深坑,谁都能一眼就看出来。经分析后证明,原来他是把自己的“阉割情结”转移到皮肤上,开始时,他在对付这些黑头时并不感到害怕,甚至当把它们挤出来时,还感时一种巨大的快慰。因为正如他自己说的,每挤出一个黑头,就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喷射出来。然而后来情况就变了,觉得每挤掉一个黑头,脸上便留下了一个深坑,因而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懊悔,认为像他这样“不断地用手瞎搞”,已经把皮肤彻底“糟塌”了。很显然,对他来说,他用手把黑头的脂肪挤出来,这无疑是“手淫”的替代,由这种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即孔洞)
则成了女性生殖器的代替,这种生殖器又进一步代表着由于手淫而导致的阉割威胁的真正实现(也可能在幻觉中出现了这种结果)。这样一种“替代机制”尽管带有癔病症的特征,但与“转移型歇斯底里症”也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我们觉得它们之间好像还有某种区别,因为我们想不到在歇斯底里症里会有这样一种“替代机制”
(即使在我们还不知道这种区别的情况下)。
在歇斯底里症中,皮肤上出现的小坑很难被作为女人阴道的象征,因为在此情况下,只有那些周围裹起来的孔洞才可以使患者联想到阴道。此外,我们还应想到,由于脸孔上的小坑数目很多,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制止了患者用它们替代女性生殖器。同样的道理也适于托斯克几年前向维也纳精神分析学会报告的另一个年轻患者的病情。这位患者在其他方面与一个患迷症的人没有什么两样。他往往一连几个小时花在穿衣服或其它诸如此类的事情上。然而这一病例又有自己的显著特征,这就是,患者能够不受任何阻碍地讲出自己的禁忌(或被压抑的东西)。
例如,在套穿长统袜时,马上便出现一个概念:他必须把袜子的针脚拉开(显出孔洞来),因为每一个洞在他看来都象征着女性生殖器的洞孔。我们同样不能把这样一种症状归结于一个迷狂心理症患者。R。勒特尔也遇到过一个与此相似的病人(这个病人也老把时间花到穿袜子上)。
在经过分析治疗而克服了障碍后,他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在他眼中,他的脚象征着男性的阴茎,套上袜子的动作象征着手淫动作。他之所以不停地把袜子穿上脱下,部分是把手淫的动作显现出来,部分是为了破坏这种动作。我们也许会提出,到底是什么东西使得精神分裂症中的替代机制和症状如此奇特?在经过一番分析后,我们最终知道了,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因为“语词—语词关系”压倒了“物—物关系”。比例说,“在挤出黑头”和“阴茎射精”这两件实际事件之间只有细微的相似关系,而在“脸皮上数目众多的小坑”和“女性生殖器”之间的相似就更是微乎其微。但是由于前一例涉及的两种事件(挤黑头和射精)都可以用“排出”一词加以表现;后一例中的两件事物都可以用嘲弄性语词“坑洞”来表达,就使两种实际上不同的事件和事物在表达用语或语言层次上等同起来了,支配精神分裂症中“替代机制”的,无可非议是这种词语上的等同。很显而易见,由于“用词”与“实物”不相符,精神分裂症中的“替代机制”就远离了心理症中的转换机制。在以上的描述中,我们自然会得出下面的结论,在精神分裂症中,“对象—投注”已经被完全放弃了。但是这一结论并不完全,我们必须对其作出这样的修改,即语言概念的“投注”与“物体”间仍然保持一致。这就是说,我们以前所说的“物体的(对象)概念(意识)”,现在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言词的概念,另一种是物的概念(具体概念)。后者指“投注物”而不是指物的直接记忆形象,最起码也是指直接记忆形象衍化而成的遥远的记忆痕迹。最值得注意的是,它使我们突然明白了意识概念同无意识概念之间的区别。这两种概念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是位于心灵中的不同的位置上的同一种内容的不同重现物,也不是位于同一部分的“投注”的不同功能状态,意识的概念包括具体概念和与之相对应的语词概念,而无意识概念则仅仅包含事物本身。Ucs系统包含着对象的物的投注,这是最初的也是最真切的对象投注。而Pcs系统则产生于具体概念“超级—投注”,这是通过把这一具体概念同表达它的语言的语词概念关联起来而做到的。我们也许想到,正是这种“超级—投注”才产生了较高级的心理结构,也正是它才使得初始心理过程后面接着一个第二级心理过程,即支配Pcs系统的心理过程。现在我们已经可以准确地指出,“压抑”在转移型的心理症中所拒绝的弃置概念(所谓弃置概念,即指那些可以转译成语词,但这种语词又依存于物)是什么。那些没有转换成言词的概念,或者说那些未曾接受“超级—投注”的心理活动,则以潜抑状态停滞在无意识领域。我想提醒人们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在很早以前,我们就已经掌握了今天懂得精神分析之最典型特征的那种洞察力。在1900年出版的“释梦”的最后一页中,我就提出过这样一个论题:思维活力,即那些经过投注,远离了知觉的心理活动,由于它们本身缺乏“质”的东西,而且是无意识的,因此只能通过与“语词知识”的残存物(或痕迹)相联想,方能进入意识,而语词概念同具体概念一样,都是源于感官知觉。这样一来就引出这样一个问题,即为什么物的概念(具体概念)
不能为它们自身的知觉痕迹所替代,从而变成意识。思想系统的内容需要具有一些新的性质。除此之外,如果它们与语词联系在一起,或许会传给“投注物”以某种性质(由于“投注”仅仅在再现了物体概念之间的关系,因此,从它们自己的知觉中不会自然而然地生出什么性质来)。
这些只有通过语词才能理解的“关系”,构成了我们思维活动的最主要部分。我们知道,把它们同语词概念联系起来,依然不等于真正变成的意识,而是有了变成意识的潜在可能性。因此,它们属于Pcs系统,并且只能属于这个系统。现在我们再回到精神分裂症,由于我们只涉及到有关Ucs的一般性了解,所以仍不能解除某些怀疑,比如,我们还不敢肯定,这种病症中的“抑制”是否同转移型心理症中的“抑制”有相同之处。我们为“压抑”下的定义是:所谓压抑,乃是一种位于Ucs系统和Pcs(或Cs)系统之间的活动,其作用是使被潜抑的材料不可能进入意识。对于这一定义,我们必须加以修改,使它把痴呆型自恋症和其它自恋症在内。但我们可以找到各种类型的精神病和心理病的一个共同之处,即:自我试图逃避,在缩回的有意识“投注”中表现自己。仅作肤浅的思索,便可以发现,这样一种自我逃避倾向,在自恋型心理症中表现的是多么彻底和多么暴露!
在精神分裂症中,这种逃避表现为本能投注,从代表着无意识的物体概念的地方退缩回来。看上去十分怪异的是,属于同一概念的前意识——与无意识物体概念相对应的语词概念——会作出一个恰好与之相反的和更加强烈的“投注”。
我们所期望的也许是:那位于前意识部分的语词概念,将不得不承受压抑的第一次冲击,当这种压抑迫近到无意识概念时,它就不再作出“投注”,这自然是很难理解的。这一问题的答案可能是这样的,语词概念的投注并非“压抑”活动的一部分,而是代表着争取病情恢复或痊愈的首次努力(这种目的明显支配着精神分裂治疗的整个计划),这些努力在于重新获得过去失去的对象。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利用表达这些对象的语词来捕捉这些对象。因此就必须满足于用“语词”替换具体对象(物体)。通常说来,我们的心理活动总是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向中的一个上活动:要么是从本能出发,经过无意识系统,到达有意识的心理活动;要么是从外部刺激物出发,通过Cs系统和Pcs系统一直到达无意识领域中的自我投注和它的对象的投注。这第二种方式虽然受到“压抑”,但总起来说还是顺利的。并且在很长一段距离内,见不到任何妨碍心理症患者去重新获得自己的对象的阻碍,当我们抽象地思索这个问题时,就有可能忽视语词同无意识具体概念之间的关系。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当前哲学思考的内容和表达方式已经开始趋向于使用类似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所使用的不受欢迎的思维方式。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我们认识到精神分裂症患者在面对具体事物时总是把它们看成抽象的,那就意味着我们已经掌握住这种思维方式的典型特色了。假如我们已经认识到了Ucs的性质,而且已经能够准确地确定无意识概念和前意识概念的差别,我们就敢肯定,从其它许多方面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
第一篇男人对象选择的一种特殊类型
造成“恋爱”的条件是什么?或者说,男人和女人依据什么来选择自己的爱恋对象?当现实生活中寻不到合乎自己理想的对象时,他们又是如何以幻想来满足自己的要求的,这一向是一个由诗人和想象力丰富的作家们表现和回答的问题。在这方面,文学家们的条件确实优越,他们来做这件事情是再恰当不过了:他们有着敏锐的知觉,能对他人的潜在情感生活作出清晰的透视,并且更有勇气来揭示自己的无意识心灵。然而从探求真理的角度来看,他们作品的价值又常常因下面的原因而大受削弱。这就是:文学家们往往要受到某些条件的阻止,他们不仅要影响读者的心绪,还要激起人们理智上的和审美的快感。鉴于此,他们在发言时便不能直言不讳,例如、他们不得不把真实发生的事情的某些部分除去,为的是防止无关紧要的东西干扰,随后再用别的材料去弥补这些空隙、对整体的统一下一番修饰功夫。对文学家的这种特权,我们可以称之为“诗的破格”
(Poeticlicence)。
文学家虽然描述生命,而对种种心理的起源、发生与发展等,却不大注意。所以,为了最终解决问题,我们还必须借助科学,对这些诗人们反复玩味和几千年来不断给人带来快乐的材料,作一番深入研究。当然,科学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时免不了笨手笨脚,其结果可能不那么令人快乐,但这种不愉快的反应,却正从反面证明,我们对两性之爱或其他事情的研究,是完全合乎科学的(而不是艺术的)。
科学研究越深入,我们就越加认识到,人心在容忍对“快乐原则”的违背方面达到了多么高的地步。精神分析家在治疗病人时,常常能深入心理症患者的情欲世界,获得极深印象。有时候他们还注意到(或听说过),甚至某些身体健康、智能高超的人,也有着同病人一样的表现。倘若他运气好,观察和搜集到足够的材料,心中便可能得到一些明确的印象,促使他把人们的恋爱方式归纳为种种不同的情形。有关男人对于性爱对象的选择,也有好多类型,我首先讨论的是其中的一种类型,因为这种人的“爱情事件”十分独特、常使旁观者(或自己)感到迷惑不解。但是当我们使用精神分析法去解释时,却可以得到较明确的解答。一、在这类人的爱情选择条件中,有一条最为显然,而且不可缺少(每一次当你在某人身上发觉这一特征时,就可以把他归于这一类型。如果继续寻找,就可以发现这类人应具有其他一些特征)。对这一条件,我们可以这样表述:“他们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缺少被伤害的第三者”。换句话说,这种人绝对不会去爱那些无所属的女子,如少女或寡妇等。他们所爱的女人,一直是那些被别的男人爱过或占有着的,不论这些男人是丈夫、未婚夫还是情夫。在某些极端的病例中,那些无所属的女子永远激不起他们的爱欲,有时甚至会受到他们的歧视,直到这些女子与别的男人发生了上述关系后,才突然变得可爱起来。二、第二种条件可能并不多见,然而也很引人注目。而且我们所说的这一类型,也恰是第一种条件与这第二种条件以不同程度混合而成(也有时仅由第一种条件构成)。
这第二种条件便是:凡纯洁善良的女子,对他们均没有魅力,情爱的诱惑力永远来自那些贞操可疑,性生活不太节制的女子。这种特征本身也差别悬殊,从爱上一个妖艳而稍有艳闻的有夫之妇,到情夫众多,有如妓女的“大众情人”,样样不等。他们要的就是这种味道,说的俗一点,这种条件可称为“非野鸡不爱”(或“青楼之恋”)。
这类人的爱情似乎总离不开这两个条件,前一种条件满足他的敌对情绪,使他能够为了自己所爱的人而去与别的男子争夺;第二种条件则因女人的放荡而带来一种嫉妒情绪。对这种男人来说,只有当他们嫉妒的时候,其热情才升腾到沸点,同时,对象的价值也就急速上升,甚至高的无法比拟。他们总是两眼盯着女方的行为,哪怕是小小的一点证据,也要借题发挥,欲火也就随之飞腾。奇怪的是,他嫉妒的对象从来就不是这个女人的合法占有者(丈夫等),而总是她结识的新朋友,甚至任何引起怀疑的陌生人。在很多时候,他并不想单独占有她,而以三角关系的保持为满足。我自己就遇上这样一个病人,他常为其情妇的放荡偷情而郁闷不乐,后来听说女方要结婚,他不但不反对,还极力支持。在以后许多年里,他对那个丈夫竟然一点也不嫉妒。在另一个典型的例子里,男方对自己初恋对象的丈夫十分嫉恨,一直坚持要女方与其丈夫离婚,但后来便逐渐改变了,他对其情妇的丈夫的态度,也像其他同类男子一样,渐渐习以为常和不以为意了。对以上所描述的,是关于一个女人应该具备何种的条件,才能成为这些男人的热恋对象。以下要谈论的,则是他们如何对待自己的恋人,综合起来,也有以下二种情况。一、正常人一般看不起放荡不规的妇女,他们敬重贞洁的女人。可是奇怪的是,这种人的态度却恰恰相反,对他们来说,女人越是轻浮淫荡,就越能使他们爱得发狂。同这种女人相爱,常常使他们魂销骨酥,不能自拔。他们认为,只有这样的女人,才是唯一值得爱的,但一旦爱上之后,又要求她们对自己忠诚。这种爱情免不了经受一段艰难的磨折。我们知道,本来,无论哪一种热恋行为,多少都具备一种强迫的性质(Compulsion)。
但这类男人的强迫欲望却又更进了一步,当他们爱上自己无法不爱的女人时,这种强迫冲动,就更是无法阻挡。他们的恋情的确诚挚热烈,十分专一,但若以为他们一生只有这样一次热恋,那就错了。事实上,这类独钟的爱缘在他们一生中不断出现,每一次差不多都是上一次的翻版。随着这个人生活条件的改变,如迁居或改行,他们的情妇也会换人,到最后,他们的这种经验会愈积愈多。二、在这类人的性格中,最使人惊奇的是那种渴望成为其爱恋对象的拯救者的欲望。他们坚信对方永远需要他,认为如果没有自己的支持,她们一定会出错,落到凄惨可悲的境地。因此,他觉得自己必须成为她的保护人,而要保护,就得管住她,不让她出去。如果女人确是浪荡惯了,不值得信赖,或者她的生活的确无所依赖、艰难备至,这种保护冲动还情有可原。但问题是,即便在没有上述状况时,他的这种保护冲动仍然非常强烈。我曾经碰到过这样一个人,平时,他在女人面前总是花言蜜语,温存备至,使尽一切巧计加以诱惑,一旦得到一个女子,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征服她对自己“忠诚专一”。
现在还是让我们暂时回忆一下这种人的上述各种特征吧:他们所爱的女人必须属于别的男子;她们必须是轻浮的,他也需要这种轻浮;他的强烈的嫉妒心,每次都渗入骨髓;虽然信誓旦旦,却又不能保持一生;他对爱恋对象总是具有一种特有的“保护”冲动等等。要想从这种种表现中寻找到一个单一的根基,看来并不简单,但这并不是完全不可能。当我们运用精神分析法对这些人的性生活进行审视时,便可以得到较为令人满意的结果。我们发现,这些男人选择对象的条件和爱恋的特别方式,其渊源与正常人的爱情大致是相同的,这就是他们幼儿时代对自己母亲的那种眷恋之情的固置。这种固置可能表现为许多形式,而这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对于正常人来说,他们选择的对象固然还保留着“母体原型”的痕迹(如年轻人对成熟妇女的爱恋),但他们的原欲脱离开母亲的意象还是非常容易的。这类人就不同了,他们的原欲在母亲身上倾注得过久,因此即使越过了青春期,其母亲的特征仍旧很大地影响着他们对爱人的选择——她们之间的相似使我们不难看出这一对象乃是他母亲的替身。对此我们可以用一个有趣的比喻加以说明:婴孩如果生产顺利,他们的头一般都是圆的;如果不幸诞生时遇到困难,延误时间过长,他们头部的形状,看上去简直就像是从母亲的骨盆中塑出来的。这类人的爱情条件和爱恋方式的确源自恋母的情感,但只这样说还不够,我们还必须提出一些合情的证据来。最容易论证的是第一个条件,即“所爱的女人必须属于别的男人”,或“不能缺少被伤害的第三者”。从这点我们立刻可以想到,在一个于家庭环境中长大的男孩子看来,母亲属于父亲所有,这是使母亲成为母亲的最正常性质。至于这类人在恋爱中表现的那种专一性,即感到他爱的人是他心上独一无二的人,不能被别人所取代,这同幼小男孩的观念也有类同之处。在他看来,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母亲,同母亲亲近是他求之不得的,也是不能由别人所替代的。如果这类人选择的爱恋对象的确是母亲的替身,那么对另一个矛盾又该作何解释呢?这个矛盾便是:他虽然每次总是疯狂地爱着一个女子,似乎至死不渝,终身不二,但一生中却总免不了一次次地转换恋人。从其他方面的精神分析中,我们曾发现过这样一个固定的规律:人的潜意识中对某种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东西的热恋,会表现为一种永无止境的追寻活动。这是因为,替身终归是替身,它永远不能像真身那样满足他的渴求。小孩子在到达一定的年龄之后,会变得极喜发问,对这种现象同样应作出这样的解释:他们本想只问那个他们最关切的问题,但这类话却不管怎样也说不出口。同样,对那些整天唠叨不休的精神病人,也可以作出相同的解释:他们心中承载着某种秘密的重压,极需一吐为快,但无论如何也不肯说出来。至于这种爱情的第二个条件,即选择的对象必须具有淫荡的性格。似乎与母亲的意象完全不合或简直就是冲突的,因此不可能有因果关系。在成年男子的内心深处,母亲总是被神化了的,有着贞洁的美德。假如同别人的交谈中自己母亲的这种品质受到些许怀疑,他就感到极大的耻辱。如果自己也猜忌起来,则感到十分痛苦。母亲与“妓女”间的这种极其鲜明的对照,激发我们去对这两种情结(恋母情结与恋淫荡女人的情结)的发展史作深入探讨。我们只能从潜意识中去探寻这二者之间的关联。很久以来我们就已经发现,两种在意识(注意:与潜意识不同)中相互排斥的东西,可能在潜意识中正属于一体。所以我们想到了孩子生活史中的一段,这就是几乎在其青春期到来之前的那一段。这时,他似乎知道了一些成人性生活的真实情况。这种对性生活秘密的理解,一般是借助某些流传于口头的粗俗语言达到的,在这些语言中使用的形容词当然都是恶意的或敌视的(把性生活贬为极低)。
这种对成人性生活的了解,与长辈们在孩子心目中的威望是极不相称的。那些第一次了解这些事体的小孩,会马上想起自己的父母。多数情况下,他们会这样斥责说:“你爸爸妈妈才是那样子的,我的父母决不会干这种事。”
随着这种“性的启蒙”,他们又进而得悉,世界上有很多女人是凭借与人性交来维持生活的,这些人多半都为人鄙视。小男孩大概不能理解人们为什么会瞧不起她们。一旦他了解到,通过这种女人他自己也可以拥有成人们才有的特权,即进入的性生活领域时,便开始对这些女人怀有一种渴望而又恐惧的感情。后来,他便不再相信,这种人人几乎都有的“丑恶”性行为在他父母身上就没有,于是只能以嘲弄的态度对自己说,既然父母做的事与她们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母亲与妓女之间便没有太大差别了。又加上他此时得到的见闻重新挑动了孩提时代的印象,那时的欲望和情感于是得以复苏。最后,他会在这些新知识的挑动下,再次欲求得到母亲和仇视碍事的父亲,这就是说,他再次陷入伊底帕斯情结里了。使他耿耿于怀的是,母亲只允许父亲有与她性交的特权,而他就不允许。在他看来,这确是一种不忠的行为。假如这样一种激情不能很快消除,那就只能通过某种方式将它发泄出来。这种方式只能是种种荒唐的幻想——在这种幻想中,母亲的形象总是以奇特的变形形象显现出来,幻想造成的性刺激迅速增强,最后只能以“自淫行为”为结束。由于恋母和仇父这两种倾向总是同时出现,他就很容易幻想着母亲的不贞。那些在幻想中与母亲有私情的情夫,又总是有着与男孩自己相似的性格,或者说,就是他在理想中所希望的自己成长为能同父亲匹敌的样子。我在很多地方提到的“家庭浪漫史”,就是指这一时期的男孩通过种种奇特的幻想所交织成的一厢情愿的结局。我们一旦理解了儿童这一时期的心理发展状况,对女人的放荡性格为什么成为男人爱恋的条件,就很明白了。这种现象应追溯到恋母情结,追查到这一根源,它的奇特性和自我矛盾性便消除了。很显然,我们所讨论的这一类型的男人,其早年情欲在个体史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我们不难发现,他日后所做的事情,正是他青春期之前童年幻想的凝聚。此外还应看到,青春期中过分的手淫也或多或少促成了这件事情。在清晰的意识看来,“拯救”爱人的冲动与支配着这个人现实生活中的爱情的幻想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和明确的关系。即使有关系,也是一种松散的关系。这就是说,既然他所爱的人天性放荡、情爱不专一,便很容易使自己陷入窘迫之地,所以他有责任尽自己的能力去保护她。这种帮助就是使她注意自己的贞操,不要继续做坏事。但通过对遮蔽性记忆、幻想及夜梦的考察,我们便发现到,这种解释只是对潜意识动机的一种恰到好处的“合理化处理,(在羞于承认自己某种行为或思想的潜在动机时,便在无意中用其他一些貌似合理的理由来搪塞)。就像一个极成功的”梦的继发性加工过程“常常可以瞒过我们一样。这种”拯救“的观念,自然也有其原因和独特的重要性。实际上,它同样来自”恋母情结“,或者更确切地说,来自“双亲情结”。当一个儿童听说自己的生命来自双亲,或者听说是母亲生下了他,他的感恩戴德之情中便会夹带着一种长大后独立自主的想往,并期望自己有朝一日能以某种珍贵的礼物回报父母的恩惠。我们不妨这样设想,一个小男孩为维护自己的尊严,也许会说出这种话:“我并不想从父亲那儿得到什么,他现在给我的东西,将来我一定还给他。”由此他可以编造出种种幻想,如从某些危难中救了父亲一命,大恩回报之后,他便坦然地离开了他,与他断绝了父子关系。一般来说,这样的幻想需经过伪装以后才能进入意识,所以“拯救”的对象往往不是父亲,而变成皇帝、国王或某个大人物,这些幻想往往成为名诗的材料。在“拯救”仅针对父亲时,其幻想中包容的意思主要是保持自尊;如果这种拯救是指向母亲,它包含的就主要是一种感恩的激情。母亲给了他生命,这是不可能用任何别的礼物来报答的,但是只要在潜意识中稍稍变一变“拯救,母亲的含义(这在潜意识中是很容易的,即使在意识中,许多观念不是也有许多歧义吗?),感恩的欲望就可满足了。改变的方式仅有一个,那就是给她一个孩子,或者使她再生一个孩子。当然,这个孩子必须像自己。这样一种变化后的含义与原来的含义(“救了母亲的命”)相差并不太远。这种改变看上去还是合理的,因为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母亲给了自己以生命,他报答时又归还给她一个生命。而且是一个与自己相似的小孩。做儿子的力求让母亲生一个像他一样的孩子,以表示感恩图报,这就是这种“拯救”的本质。在这样的拯救幻想里,他无意中已拿自己替代了父亲,在他期望着“自己做自己的父亲”的时候,他的所有的天性、爱好、恩情、欲望、自尊、自重和自立等,统统都得到了满足。在这样一种“含义转换”里,就是连“拯救”中的危险意味也不曾失去。因为一个生命的出生本身就是一种危机,这个生命依赖于母亲的受苦而存活下来。因此人们常常说,在整个人生中,出生乃是人生第一危机。实际上,这第一次危机乃是日后人生旅途上遭遇到的各种危机的原型,这一原型经验在人内心深处有着深刻的烙印,一再造成我们称之为“焦虑”的情绪性表现。人们对这第一次危机有着一种莫名的畏惧感,所以在苏格兰的一个传说里,由于主人公马克多夫出生时不是从他母亲的阴道中生出来,而是从“她的子宫中直接窜出来”,因而永远不知什么是恐惧。古代的释梦家阿特米多鲁斯曾说,同一种梦往往因做梦者不同而有不同的含义,因而要有不同的理解。这种说法是很有道理的。按照这种潜意识内思想表达的规律,“救某人一命”的含义同样应依幻想者男女性别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这就是:使人生个小孩并对其加以抚养(男人)和自己生个小孩(在女人)。
“拯救”冲动在梦中和幻想中占领重要地位,而当这种梦或幻想与水有关时,其重要性更为显明。在男人梦中,如果他把一个女人从水中救起、便意味着他使她成为母亲。依据以上的论述,这一点很容易得到说明。然而当一个女人梦见从水中救出某个人(一个小孩)时,那就意味着自己是这个孩子的生身母亲、就像摩西神话中法老的女儿一样。拯救父亲的幻想偶然也包含着感恩的柔情。在这种情况下它表达的意思就是把父亲置于儿子的位置,或者说,想有一个像父亲那样的儿子。在所有这些有关“拯救”的观念与双亲情结的联系当中,只有那种想“拯救”自己所爱的女人的冲动,才是我们所讨论的这类人的典型特征。对这样一种通过观察而推导出的理论的过程,我不想在这儿作过多的叙述。我在这儿的着重点,也同讨论“肛门乐欲”一样,只放到那些有着鲜明特色的极端例子中。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只有两三个可观察到的特色,并且常常是偶发。我们如果不追查其根本,了解它的根本面貌,仅仅从偶然出现的反常现象出发,就无法理出一个清晰的头绪,从而陷入一片朦胧迷惑之中。
第二篇阳萎—情欲生活中最常有的一种退化现象一
如果你去咨询一位从事精神分析的医师,他最常遇到的是怎样的病例,他就会毫不犹豫地说,如果那种十分复杂多样的忧虑症不算在内的话,就数“心理性阳萎”了。这种怪异的毛病常常发生在性欲十分强的男人身上。其主要的症状是,在性行为开始后,性器官不肯合作,可他又能举出例子证明在这之前和这之后,他的性器官本是极为健全的,完全有这种能力,即使在性行为发生的当时,他那急于纵欲的心理驱动力也不能说不强。患这种毛病的人多半对病的症结略有觉察,发觉只有同某些女人做爱时才会如此,和其他人则不会。他觉得自己的男性机能似乎被女方的某种品质压抑住了,有时他还有一种在忍受着这种抑制力的感觉,似乎内心有一种阻力在干扰着意识去行使自己的意向。但他这时仍旧弄不明白这种内在的抗力究竟是什么,也弄不清女方身上的哪一种东西激发了这种阻力。如果他在同一个女人身上屡次失败,他就会按照习俗之见,认定是第一次失败所导致,或者说,每次都要回忆起第一次的失败,这种失败的回忆本身又会带来焦虑和干扰,从而使失败持续下去,那么第一次又为什么会失败呢?这是不是一种偶然的意外呢?
对于这种心理性阳萎,许多精神分析学家都发表过研究论文。这些论文所作出的解释,可以在每一个精神分析学家的治疗实践中得到证实。这种失常的现象显然是由存在于阳萎者内心的某些无意识情结的影响造成的。具体地说,就是患者无法克服对母亲和姐妹的乱伦性固置。婴儿期经验的痛苦印象偶尔被激发,再加上种种其他原因,合在一起之后便使他在女方面前感到“性力”不足。经过详细的精神分析法研究,那些较严重的心理性阳萎者,往往受下面一种性心理活动的支配:原欲在成长的过程中发生滞留,不能到达我们认为正常的地步。这或许就是生病的根源所在(很可能所有神经失常者都是如此)。
一般情况下,凡健康正常的爱情,需依靠两种感情的结合,一是温柔而执着的情,另一种是肉感的欲,然而在这些病例中,这两种感情并没有达到合流。在这两种感情中,执着的柔情出现较早,它一般源于儿童最初的几年里,是在“自卫本能”的基础上形成的。这种感情所指向的对象一般是家庭成员或这种儿童的照顾者。从一开始,这种感情中便有性本能的渗入(或者说,它本身乃是色情的一部分),这在一般儿童的早期生活中可以隐约地看到,在分析成年心理症患者的时候也会揭露出来。这样一种柔情事实上代表了婴孩早期的性对象选择。这时,性本能与自我本能同步发展——以其对象为对象和看重他所看重的等等。这样,当“自卫的”肉体需要得到满足时,性本能也同时获得了满足。双亲及保姆对婴孩的“疼爱之情”中常常不自觉地流露出色情含义(如“小孩是性的玩物”),这就更加重了小儿的色情成分在自我本能中的投注,在它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后,便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未来的发展,更何况与此同时还有其它一些有助于指向这同一个目标的其它环境因素。这种婴儿挚爱之情的固置在发展到儿童期时,已吸取了种种色情成分。不过在这一期间,它们还是非常隐蔽的,最起码在表面上还不把性当作目的。在这之后,青春期来到了,强有力的肉感成分遂渗入其中,这些情感指向的目标便再也不能隐藏。它们必须顺着早期标定的路走下去,而且以现在那强大得多的原欲投入到婴儿期初次选择的对象上。但几乎同时,那防止乱伦的惕防已牢牢确立,消除了他与对象间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这样,它便尽可能快地摆脱这些不适于带来真正满足的对象,到别的地方继续寻找,以建立起合宜的性生活。这次选择的新对象与婴儿期选择的对象不只在大体形象上依然相似,而且渐渐地获得了原本属于母亲的那些眷恋的柔情。男人必须离开父母亲(如旧约所说),去与他的妻子相处。这样以来,柔情便与肉感合二而一。沿着这样一条正常健康的道路发展下去,那肉欲之情所具有的强大力量就会赋予爱情对象以天仙般的美妙性质(对于性爱对象的过高估计原是男人的常事)。
原欲能否正常发展下去,这要由下述两种原因的具体情况而定。第一,假如在现实世界中选择新对象受到某种失误,或是根本就找不出任何可供选择的适宜对象,那么就谈不到所谓的“选择新对象”这回事了。第二,对那些他必须最后解脱的婴儿期对象,他究竟迷恋到何种程度,这种程度同儿时的快感投注通常成正比。假如上述二种因素很强大,那么,造成心理症的一般性机制便产生了。这时,原欲便脱离开现实世界,在幻想的创造里沉迷。它会极大强化婴儿期性对象的印象,并且固置于其上。可是,由于防止乱伦的障碍依然存在着,所以那迷恋这一对象的原始欲望,就只能在潜意识中活动。这时,那肉感引起的激情只能附着在潜意识内的这种对象形象上,当这种情欲在自淫行为中得到满足,其固置就又加强了一层。那寻找外在对象的步骤一旦在现实中触礁,以幻想代替,事情在本质上仍然没有什么区别。这种以自淫为结局的幻想虽然在意识上仍以外在对象为其对象,但这种对象在潜意识里仍然不过是原欲性对象的替代。经过此番取代作用之后,幻想便顺利进入意识。除此之外,这种替代对原欲转向外界方面并没太大的作用。也就是说,对一个年轻人来说,他的情欲在潜意识里也许仍然会依附于乱伦的对象,或者说,可能仍固置在乱伦的梦幻上。这样一种发展的最终结局,有可能是“彻底的阳萎”。患者的性器官或许恰好比较弱,但不管怎样,这种颓弱仍然是次要的因素,它只能使前一种因素更显明,而本身却不是重要的因素。在较为轻度的情况下,则造成我们所说的心理性阳萎症。肉感的情欲并不是注定非要藏身到眷恋的柔情之中不可,它也可能极其强烈,不受任何阻挡,力争在现实世界中找到出路。由于这种人的性行为有着很明显的征兆,所以极易识别。一般说来,它失去了这种本能中应该包容的巨大精神能量,所以,往往是多变的、易于激动的和笨手笨脚的。虽然如此,却得不到多大的快乐。更重要的是,它竭力避开任何柔情蜜意,因而将对象选择严格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虽然肉感方面的欲求依然活跃,但它只寻求那些不至于激起另一面情感(即柔情,这种情感因为乱伦而受到破坏)的对象。反过来,那些十分值得爱,能够引发他们敬重的女性,却激不起他们的肉欲。因此,他虽然对这种高雅的性对象极为敬爱和垂怜,但一旦触及到色情方面,却不免毫无方法。于是这种人的爱情生活便一分为二,有了两种不同的角色,这就是艺术中常揭示的圣洁的爱情(或精神的、超凡的、柏拉图式的)和尘世的爱情(或兽性的)。对于他们真正爱的人却没有性欲,可以引发性欲的女人,他却又不爱。为了不使他们的“肉欲”玷污自己所爱的对象,他们常常去寻找那些并不值得他们爱的女人发泄。由于受到“敏感的情结”和“被抑制的东西的恢复”这两大定律的支配,结果他在为了满足自己的肉欲而找女人时,偶然遇到了一个与他潜意识中埋藏的女人形象有点相似的女人,这个女人的某些特征便引起他对某个女人的(母亲)回忆,在这种情形下,眼前的女人便成为一个必须躲避的性对象,同时,这种意味着“应加以拒绝”的心理性阳萎便出现了。只要性行为的对象与乱伦对象相仿,对这一性对象就会作出过高估测。如果想避免陷入上述痛苦情况,就不得不压低对性对象的估量。一旦性对象被降了格,肉欲便能畅通无阻,性能力得到高度发挥,快感也随之达到高潮。促成这种趋势的还有另一种因素,在那些情与欲两种情感不能同时出现的人中,假如让他们像正常人那样去完成其性行为,就毫无兴致可言。只有那些与正常人正好相反或错乱的性行为,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但是他们又常常为了讲面子,仍然寻求异性对象,只不过是一些在他们看来是地位很低、价值卑微的女人罢了。在前一章中我们曾提到男孩的一个幻想,即把母亲降格为妓女。其动机现在看来还是不无道理的,它代表着(至少在幻想中)在爱情的两个源渊之间架桥的办法,这就是把母亲的形象降格,以便使她可以成为肉欲的对象。
二
前面我们一直是从医学心理学的角度来谈论性的问题,这种谈论也许与标题不合,但是,为了使这种探讨深入,这样做还是极为必要的。到如今,我们已解释了心理性阳萎的缘由,认识到那是由于爱情中情与欲两方面不能达到很好的配合所致。我们还清楚,这种性抑制乃是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在受到孩童早期固置和后来的乱伦堤防的障碍之后,又在现实中屡受挫折的结果。对这样一种理论,人们可能提出的唯一的,也是最强有力的反对理由便是:它虽然对某些人为什么会染上心理性阳萎作出解释,仍有很多东西使人迷惑。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能躲避它,有些人则不能,虽然其中涉及的种种因素,如孩童期的强烈固置、乱伦禁制以及青春期以后若干年内性发展受到的挫折等,差不多是每一个文明人都不可避免的,这种心理性阳萎就应该在文明社会里广泛流行,无一例外。因此而言,有了这种性的抑制表现,算不上什么病态。要是我们同意“量”的因素对疾病的形成与否有着决定性的力量,上述反对理由就不难驳斥。我们知道,只有其中包含的每一成分达到一定的程度时,疾病才能显现。当然,虽然用这一点可以驳倒上述反驳理由,但我们不想这么做。我们要做的与此正好相反。我认为,心理性阳萎要比一般人想的更为普遍,在所有文明人的性生活里,都或多或少地沾染上这样一种病态。假如我们扩大心理性阳萎的含义,那就不只是指那些“想从行房事中取乐,其性器官也正常,但就是因为阳萎而不能性交”的表现,它还包括其它一些不太显然的现象,如:有些精神衰竭者,他们虽然能像正常人一样行房事,却从中感不到一点乐趣。上述情况的普遍性同样超出一般人的思维。对这些病例的精神分析研究表明,其发病病因与我们所说的狭义上的心理性阳萎并没有太大的差异。与这种精神衰弱的男人相对应的是那些患性冷感的女人。这就是说,这些女人在对爱情的态度上,与男性心理性阳萎者极为相同,在人数上也差不多,虽然其症状不明显。因此,假如我们把心理性阳萎症的含义加大,使之包括那些症状不明显的表现,我们就不可否认,现代世界里男人的情爱行为中,多半沾染了较强的心理性阳萎的色彩。世界上还没有多少人能把情和欲完美地结合为一体。男人在他所爱的女人面前,其性行为总是受到抑制,只有在面对较低级的性对象时,他方能自如地纵欲。当然,这样一种现象的出现。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如,他不愿向他敬重的女人求得不合常理的(或反常的)性满足,但是,只有当他全心全意地纵情享乐时,其性欲才会得到完全的满足,但是在他那受过良好教养的妻子面前,他又不敢那样放肆!所以他只有去找那些比较不高贵的性对象,如一个行为放荡的低级的女人等。只有在这种女人面前,他才不会产生道德的顾虑,又加上对方对他的生活状况一无所知,便无法对他提出批评。这就是说,虽然他的柔情和思念全都投入到别种女人身上,却只能对这样的女人奉献其全部性能力。我们时常见到,一个社会地位很高的男人,往往去找一个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做其长久的情妇,甚至会娶来做太太,其原因是显明的!只有找一个低级的女人做性对象时,才能达到心理学意义上的性满足。我完全相信,在文明人爱情生活中普遍存在的这一难题,其形成原因同心理性阳萎是大致相同的。这就是说,它同样根源于下面两个原因:儿童期的强烈乱伦固置和青春期向外发展(寻找外部性对象)时的受阻。我这样说,语言未免有些俗,而且有点自相矛盾,但这的确是实情。一个男人,只有当他战胜对女人的敬意,不会为那种同母亲或姊妹乱伦的罪恶感和羞耻感所抑制时,才能真正逍遥放纵地爱面前的女人。可事实上,无论是什么样的男人,在一想到这样的事时便要冒冷汗并赶紧对自己的性欲加以制止。在这种人内心深处,性行为乃是一种可耻的和不值得的事情。这种想法的弊病,是显然的。他为什么会发展出这样一种畸形的态度呢?
如
果他能战胜内在的阻力,便会发现,这种阻力原与少年时代的遭遇有关,当时他的性冲动已达到高潮,但他既不能乱伦,又不能在家庭之外找到满足的性对象。在我们这个文明的世界里,女人同样被“教养”所误,而且会因为前面所描写的男人对她们的那种态度而更严重一些。一个男人在她面前也许不便表现出丈夫气概,也许在初恋时把她想的比天仙还漂亮,但一旦占有了她,便立即把她看的很低。不管是“过高”,还是“过低”,反正都对他没有好处。至于女人,则一般不太会过高地估计男人,由于这个原因,她们一般不需要降低其性对象的价值。可是由于她们长期被迫躲避性爱,她们的感性欲求只能在幻梦中得到满足,所以造成了另一种严重的后果:在这些年月里,由于色情活动只以淫乱的意念的形式出现,所以她们已沦为精神上的性无能者,而当现在真正的性活动变为合法时,她们已变成了性冷漠者。与此类似,许多已婚女人也在婚后好久一段时间内视这种合法的关系为羞辱,另外一些女人则在发生性关系时表现为性冷感。可是,一旦在这种性关系中混有犯禁的或秘密的成分,就像夏娃摘取禁果,她的性兴奋程度便大幅度提高。这种由偷情所得到的情趣,从她丈夫那里是如何也无法得到的。在我看来,女人的爱情生活之所以需要犯禁气息,与男人需要降低性对象的身份是相同的,二者都是在社会伦理的律令形成之后,性成熟与性满足之间长期作用之后达到的一种结果,它们都是用来克服由于情与欲结合不和谐而造成的心理上的“性无能”的。但是同样的原因在男人和女人却有迥异的结果,表现出两性之间在性行为上的差异。一般文明社会中的女性在漫长的等待期中都不曾逾越性活动的抑制,所以犯禁的气息便很自然地与性爱混为一体。男人在这段时期中大多是通过降低所选择的性对象标准的方式,来冲破这种禁忌,在以后的正式爱情生活中也一直是如此。今天,改革性生活观念的呼声日渐增高,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再次提醒读者们,精神分析研究也同其它科学领域的研究一样,是公正无偏的。当它通过患者的病症去探讨其病源时,它并没有把假设的理论强加于事实,理论原是在众多事实的基础上推导出来的。如果他发掘出的事物真相有助于社会状况的进展,那是十分理想的。但是,当这样一些立足于改革的作法推行开来之后,会不会矫枉过正,造成更多的牺牲,那就超出了我们现在的预测能力。
三
总上所述,文化教育对爱情生活的限制会促使男人对性对象降低要求。本节我们将暂时离开这个问题,转而探讨一下某些与性本能有关的现象。如果早年不能享受到性爱的滋味,便产生了这样一种后果:当人们结婚后性欲理应自由发泄时,却又得不到完全的性满足。如果将事情颠倒过来,即一开始就让情欲得到无限制的解放,那又将是什么样子呢?
我认为,这样做情况会更差一些。不难发现,一旦情欲的满足过于容易,它便再无什么价值可言。就是说,要想使原欲保持较高的兴奋度,某些阻碍是不可缺少的。历史一次次地告诉我们,每当那种能够阻挡人们获得满足的自然力灭绝时,人们便设法建立某些人为的或习俗的阻力,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享受到至高的爱情。这样一种道理,不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群体都是这样的。当性欲畅行无阻地得到满足时(比如说,当一个古老文明建立起的禁制被废弃时),爱情便开始变得绝无价值,人生也变得空聊起来。渐渐地,人们便不得不重新发展出一种反向作用,以便挽救爱情的情感价值。正是依据这个道理,基督教文明中的禁欲倾向才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爱情的精神价值,这是古代的教徒所不能得到的一种最高尚的爱情。它根植于苦行僧式的生活中,通过终生与原欲之诱惑作斗争而获得了自己的价值。我们也许会马上想到,这样一种现象不正是我们机体本能中普遍存在的吗?在这里,本能欲望永远随着挫折的替增而高涨,假如有人做这样一个实验:让形形色色的人全部处于相同的饥饿状态,让他们的进食需要渐渐紧迫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之间的一切差异再也不见了,每一个人都独自受到一种未满足的本能的驱使。但是,假如情况与此相反,即他们所有的本能需要都得到了满足,情况又如何呢?是不是其精神价值会随即跌落下来?对此,我们可以用酒与酒鬼的关系来加以阐明。酒不是每次给酒鬼们带来毒害的满足吗(在诗或科学中,人们常拿这种满足比喻爱情)?谁曾听说一个酒鬼会厌烦于永远喝同一种酒而总想到变换酒的种类?反之,越是长时间的喝同一种酒,他对这种酒就愈加亲近。谁曾听说一个酒鬼因喝酒喝多了而发生厌倦,从而被迫移居到一个禁酒的或酒价昂贵的国家去,以便用这样一种挫折来刺激他那萎缩的快乐?我们绝未听说过这样的事情。相反,那些像B。柏克林一样的好喝之徒,当谈到对酒的感情时,听上去就像是他们得到了最能引发性满足的情妇那样。反过来,为什么人们在爱他的性对象时就不能做到这一点?
这听上去似乎十分奇怪,但我认为,在本能中肯定有些成分最不适宜得到绝对的满足。当我们想到这种本能在自身的发展中所经历的坎坷曲折的历程时,就会发觉导致这种倾向的两个理由。一、由于性成熟过程中那影响着性对象选择的两大干扰力量的作用,再加上乱伦阻碍的设置,这种选择最终得到的,只能是原型对象的替代品。从精神分析我们知道,假如本能欲求的原对象因压抑作用而失去,代之以一连串的替代性对象,这些替代对象中就没有一个能为其带来完全的满足。这样我们就可解释成人类性爱中的一个大的特征:他们所选择的性对象不能保持持久的诱惑力,因此永远渴求着新的刺激。二、我们知道,性本能在一开始时便已分成许许多多的成分(或性本能乃是这些成分的组合),但并不是所有成分从一开始就全部得到充分进展的。有些需要中途丧失掉或转向其它用处。其中最明显的是本能中的嗜粪欲(co-prophilic—element),这种成分可能自从人类能直立行走,嗅觉器官不再触及地面之后,就已经开始与我们的美学观念不再并容了。另外一种是构成性本能的绝大多数虐待本能,它也必然要在中途放弃。但是,所有这样一些淘汰过程都只与心灵中较上层的和较复杂的结构有联系,而那种促使和激发情欲的基本过程(指性交的过程)却始终没有些许变化。排泄道与性器官太靠近,因而不可能清楚地分开,不论意识和心灵如何发展和变化,性器官的位置(介于尿道与屎道之间)仍然自始至终地保持着它的重要性。借用拿破仑的一句格言,那就是“解剖学就是一切”。
人的身体从头到脚已沿着美的方向发展,唯独性器官本身是个破例,它仍然保持着它野兽时代的结构和样子,因此无论是现在和往昔,爱欲的本质总是兽性的。要想改变情欲的本能的确是太难了。人类社会在这方面做的努力有时过多,有时又过少。但不论如何,人类文明要想取得成就,就不能不在某种程度上牺牲这种性的快乐。正是那些不能在成人性行为中自由发泄的性冲动,才形成了一种永不满足的气氛。因此,我们不能不得出这样一种结论:要想使性本能欲求与文化要求达成妥协,那简直是妄想。文化愈是高度发展,人类愈不能躲避一定程度的苦难、牺牲和在遥远的未来的灭种威胁。这样一种悲观的预言实乃基于下面一种预测上:伴随文明而来的种种不满足感,乃是性本能在文化压力下畸形发展的结果。而性本能一旦因折服于文化而得不到完全的满足,它的那些得不到满足的成分,便要大量升华,创造出文明中最伟大和最奇妙的成果。反过来,假如人类性欲能够得到全面彻底的满足,那就没有什么东西能使他们把性的能源转用到其他方面。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只能沉溺于性的快乐,社会也就永远不会发展和进步。因此,正是人类两大本能(性本能与自存本能)
之间那永远难以妥协的相互对抗,才激励着人类文明不断进步,与此同时,又带来一种永远的威胁,使人类中的那些弱者陷入心理症。
科学的目的不是对人们提出警告和安慰,而我本人却不得不承认,本文所得出的结论应当建立在一个更加广泛的基础上,也许,人类在其他方面上的发展是能够解决上述矛盾的,这也是我所希望和祝福的。
第三篇处女的禁忌
在原始民族的性生活中,有许多细节会使我们感到十分诧异。他们对处女(尚未有性经验的女子)的态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知道,在我们生活的文明社会中,男人在追求女人时,对她是否是一个处女,总是极为关心的,这种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于我们心中,几乎是一种十分自然的和勿需证明的事情,因而一旦被问到此事的原因时,便目瞪口呆,不知如何回答是好。实际上,人们这种想全部占有一个女人的愿望,实乃是一夫一妻制造成的一种习惯观念,也是这种制度的本质所致。所以我们总是去要求女孩子婚前不得与其他男性发生性关系,以免在她们心中留下抹不去的回忆,这实际上只不过是将这种垄断女人的行为延伸到过去的时间罢了。按照上述观点来推断女人爱情生活的某些特征,就会发现,有些看上去似乎是奇怪的现象,实际上则很正常。人们普遍看重处女,这种态度是不无道理的。我们知道,环境和教育会造成一定的阻力,使少女处处小心谨慎,不去与男子发生性关系,这就使得她们对爱欲的渴望受到阻止。因此一旦她冲破阻力,选择了一个男人来满足她的爱欲时,她便终身委身于他,对他信誓旦旦,不再与别的男人有如此感情了。由婚前的长期孤独所造成的女人的这种“臣服”态度,十分有利于男人放纵地永久占有她,使她在婚后能抗拒外来的新诱惑。由克拉夫特。伊宾在1892年首先创立的“性之臣服”一词,意思是指某些人一旦与别人发生了两性关系,便对这个人产生了高度依赖与顺服的心理。这种“臣服”心理有时会达到极端程度,它会使人完全不能自我存在,甚至宁愿为对方牺牲自己的最大利益。在我看来,想要使男女间的性关系维持长久,某种程度的依赖或臣服心理还是必需的。再者,为了维护文明的婚姻制度,对那些不断威胁着社会安定和现行婚姻体制的一夫多偶倾向进行制止,就应当适当鼓励这种性的臣服态度。这种“性的臣服”态度究竟是怎样造成的?克拉夫特。伊宾认为,这是由于“一个十分软弱和多愁善感的个性”爱上了一个十足地以自我中心的人的必然后果。但我们运用精神分析法研究的结果与此依然不符。很明显,这里的决定性因素不是别的,而是克服性阻力所需要的力量,换句话说,取决于这种阻力的突破是否靠一次的冲击而达到。假如经过那“致命的一跃”之后,便完全改变了自己的受阻心态,“臣服”态度便形成了。在这方面,女人要比男人更多。她们在性臣服方面要容易得多。但现代社会中的男人却大为不同了,他们比往昔更容易陷入这种境况。男人为什么会接受性对象的奴役?我们的研究表明,那是因为当他在面对某一个女人时,忽然发现自己竟能摆脱心理性阳萎的苦恼,从此以后,他便在她面前言听计从,与她一直要好下去,人类中有许许多多姻缘和悲剧的收场(有些似乎造成重大的结局),几乎都可以用以上的道理来阐释。下面我所要讨论的,是原始民族对处女之价值的看法。或许有人以为,既然原始民族中的女孩子多半在婚前便已经被夺去贞洁,并且这件事也不影响其出嫁,这说明一个女子是否是一个处女,对他们并无多大影响。依我看,这种夺去女孩子贞洁的仪式,对这些原始民族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已成为原始民族中的一种“禁忌”的对象。这是一种类同于宗教性的禁忌。正因为这样,习俗不允许她的新郎去做这件事,以免他违背这个禁忌。我并不想在这儿详细列举所有论述这种禁忌的文献,也不想说明它在世界各地的分布状况和列举出它的种种表现,我们要做的,仅是要说清楚,这种不在结婚时弄破处女膜的行为,乃是普遍存在于原始民族中的一种风俗。正如卡洛雷所说:“在这种婚前举行的特别仪式中,由新郎之外的某个人来捅破处女膜,这种习俗常见于低级文明中,特别是在澳大利亚。”
这是很自然的,因为如果想要使这种穿破处女膜的行为不在结婚后的第一次性交中发生,就必须在事先由某个人用某种方式来完成。卡洛雷在其《神秘的玫瑰》一书中,对此有较详细的论述,但有些地方他交待的不很清楚。在这里我想引用下面几段:第191页:“在迪雷部落以及其邻近的部落中,广泛流行着这样一种习惯:女孩子一到青春期,就弄破她的处女膜”。
“在波特兰和格莱尼格族中,常常由年老的妇女给新娘做这个手术,有时甚至请白人奸污其少女,以完成这个任务。”
第307页:“处女膜有时在婴儿期便弄破了,但大多是在青春期……在澳洲,它常与性交仪式合并进行。”
第384页(这段话引自斯宾塞与吉伦关于澳洲各个部落情况的通信。他们在信中讨论了这些部落中十分流行的族外婚姻风俗)
:“首先要人为地将处女膜捅破,然后是让做这件事的男人们依次亲近(公开的和仪式的)这个女孩……整个仪式分为两部分,先是捅破,然后性交。”
第349页:“在赤道非洲的玛塞(Masai)地区,女孩子在结婚前必须经历一次手术。在沙克斯族(Sakais,属马来亚)
、巴塔斯族(Batas,在苏门答腊)
和阿尔福尔族(Alfoers,属西里伯岛)中,这种捅破处女膜的工作多数由新娘的父亲来做。在菲律宾群岛,甚至有一批人专门以弄破少女的处女膜为职业,不过有些女孩子早在婴孩时代就已由老年妇女动过这种手术,长大后就不必再做了。在爱斯基摩族的某些部落里,捅破新娘处女膜乃是僧侣们的特权。“以上的论述有两大缺点:一、它们大部分并没有把“穿破处女膜”说明晰,究竟是通过性交来弄破它?还是以非性交的方式弄破它?只有一个地方将这个过程清楚地划分成二个阶段,也就是说,先是用手持器具将处女膜弄破,然后举行性交仪式。至于巴特莱期(Bartels)收集的那些资料,尽管在其他方面较详尽,在这个问题上仍没有说明白,更何况他对“穿破处女膜”这一行为的心理学兴趣,又完全归结为解剖学的结果。二、我们还不太清楚,在这种场合中,那仪式的(郑重其事的祭典)性交与平时的性交有何不同。就我手头掌握的材料来看,这些作者也许是由于害羞,或由于根本不了解交待这个问题的重要程度,所以始终没有描述这些性行为的详细情况。我多么希望能从旅行家或传教士那里得到更详细和更准确的第一手材料,而这类国外杂志现在根本就得不到。因此我在这儿还不能作出肯定的结论。但不论怎样,这第二个疑问即便没有详情描述,仍然很容易想象出来。因为不管这种仪式的性交活动多么缺乏真实性,仍然象征着完全的性交,而且他们的祖先就是这样做的。我现在想讨论一下可用来解释这种处女禁忌的原因。我们知道,穿破处女膜意味着流血,由于原始民族把血视为生命的源泉,当然十分畏惧流血。这一点可以作为我们对这种禁忌的第一个解释。这种流血禁忌(blod—tabo),在性交之外的其他方面也保留着种种血社会规则。实际上,它乃是“不可杀人”这样一个禁令的基础,代表着对原始人的情操和杀人狂欲的禁止和预防。处女禁忌,还有处处可见的月经禁忌,都受这样一种观念的支配。原始人面对着这种月月必来的神秘流血现象,免不了会怀疑有什么东西在迫害她们,所以他们把行经(尤其是初次来经)解释成是由于某种精灵鬼怪的撕咬导致的,有些干脆就认为是与某种精灵性交的结果。有些资料中提出,很多原始人认为这个精灵就是她的某个祖先。还有些资料谈到,经期中的女孩常常被人认为身上附着祖先的灵魂,所以使人敬畏,被作为“禁忌”对待。我想,如果我们对于这种恐惧流血的现象再进一步思考,就不会把它看得那么重要了。例如,对男孩子作包皮割礼,以及比这更加残忍的对女孩子的阴蒂及小阴唇的割除礼,都在某些种族中程度不同地实行着。此外,还有许多各式各样的以流血为目的的仪式,显然,这些现象都与“原始人恐惧流血”的解释正好抵触。虽然如此,有些人婚后为丈夫的方便而废除了这项禁忌(月经禁忌),也就不足为怪了。第二种解释同样与性无关,它比第一种解释牵扯面更广泛一些,而且更具普遍性。按照这种解释,原始人好象永远处在一种“焦躁的期待”里。他们的忧心忡忡,就像我们在精神分析学中对心理症做分类时划分出的焦虑型心理症。每当遭遇到新奇、神秘、怪诞和不合常情的事物时,这种焦躁的期待就愈加强烈。它还造就了许多牺牲或奉献的祭典和仪式,它们多半保留在种种宗教仪式里,流传至今。我们知道,当人们刚刚开创一种新的事业,当人们刚刚跨入人生的新里程,如家畜要下崽,果实与庄稼就要成熟,儿子就要诞生等,这时人们就会有一种特有的盼望心理,在期待中透着焦虑,成功与危险的结局会同时涌现在脑海里,使人如坐针毡。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人们便想到用某种仪式或祭典来获得神人的保佑。婚姻同样如此,结婚时的第一次交合在他们是极为重要的,事先更要用某种方式去保护它。在这里,人们既有对新奇的希望,又有对流血的恐惧,这两个方面并不相互抵触,而是相互加强的补足,使这第一次性交成为人生路程上的一大难关,要冲破它还要流血,这就使这种期待的紧张增加了。第三种解释则如卡洛雷斯所说,认为处女禁忌乃是性生活中更大禁忌中的一个小的组成部分。同女人性交,并不是仅有第一次是禁忌,其实每一次都是禁忌,或者更深入一步说,女人本身就是禁忌。我们这样说,并非是指女人性生活中总是充满看各种特异的需要避讳的时刻,如月经来潮、怀孕、生产、坐月子等等,而是说每次与女人做爱都不得不通过重重压制和难关。所谓野蛮人性生活相当自由的说法,我是非常怀疑的。尽管原始人偶尔也会无视这些禁忌,但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如此。他们在做这类事情时,往往有着文明人无法想象的繁文冗节。男人每做一件大事,如远足、狩猎、出征等,就必须离开女人,尤其不得与她们行房事,否则他们将因精力衰竭而在做这些大事时遇难。即使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也习惯与女人分居。在这里,我们往往看到的是女人与女人在一起,男人与男人在一起,文明社会中常见的那种小家庭生活这里很少见到。有时候男女之间分离得如此陌生,以至于不能相互叫出姓名,女人们总是使用看另一套特殊的语句。这种分居或隔离状态会时常因性的需要而被打破,但在很多部落里,即使夫妇之间的性交,也仅能在户外某个隐蔽的地方进行。每当原始人设立一种禁忌,就标明他畏惧一种危险。一般说来,上面提到的所有规则和逃避女人的形式,明显都是恐惧女人的结果。也许,这种恐惧是由于他们觉得女人与自己有很大的差别,女人总是神秘的、奇特的和出乎意料的。在他们眼里,这种差异只能给自己造成伤害。他们总是害怕自己的力量会被女人窃走,他们担心自己会受女人的感染而具有女性的特征,最终成为一个废人。他们亲身感受到性交之后情绪突然低落,浑身软弱无力的情况,这恰好印证了他所恐惧的事情。再加上现实生活中女人往往用性的关系来指责和敲诈男人,所以就更加深了这种恐惧。上述种种心理,在我们的文明社会中似乎已经没有了,其实却依然活跃在每个男人的心灵深处。当代不少研究原始民族的人都相信,原始人的情欲本能是相当虚弱的,它从未达到文明人的强度。这样一种说法自然会遭到多数人的反对,但无论怎样,既然在我们上面提到的禁忌里,原始人总把妇女当作异己的有害力量来痛斥,他们与这些女人之间的爱情究竟有多深,那就值得怀疑了。卡洛雷在这方面的论述与精神分析家的看法如出一辙。他更深一步指出,个人与个人之间也有“人身隔离禁忌”。虽然别的人与我绝大部分都差不多,不同点只有很少几个地方,但往往是这少数几个相异点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孤立和敌对情绪。我们可以由此而继续追溯到人对于自己与别人之间那些细微不同之处的“自恋”,由此可以解释为什么人们不容易做到同别人情同手足或做到爱每个人。这样的心理分析工作,确实是十分有趣的。心理分析还指出,男人之所以会因自恋而抛弃女人和轻视女人,其根源出于过去经历的“阉割情结”,正是这个情结深深地影响着他对女人的看法。论述到这里,我们似乎离本题更远了。女人所普遍具有的“禁忌特征”仍不能使我们完全理解,为什么要以处女第一次性行为加以特别的限制和规定。对此点,我们只能用前面提到的两点理由(即畏惧流血和对新奇事物恐惧)
来解释。但这两点理由事实上并没有触动这种禁忌仪式的关键。原始民族之所以举行这种仪式,完全是为了使将来的丈夫免遭随着第一次性交而遭遇的那件事。我们对这件事已在本文前几段里有所交待,我们还证明了,这件事情的发生其实可以使女人更加稳定地依附这个男人(即臣服)。
我们目前并不想研究这些一般性禁忌仪式的起源和意义,因为我在《图腾与禁忌》一书里已对这个问题叙述过了。我在该书中得出的结论是:凡禁忌必涉及一种矛盾情感(amBbivance)。
至于禁忌的来源,则来自史前人类某一次导致家庭制度建立的大事件。但是,如果我们留意观察今天原始部族的仪式时,禁忌的原始含义在这里已不复重现,如果我们想在这些部落人身上看到我们祖先的丝毫不差的影子,那就会犯严重的错误。我们知道,即使这些原始部落,也饱尝了无数次沧海桑田,其发展路线虽与文明人有所差异,却不见得单纯多少。正如心理症病人会建立起多种恐惧对象一样,今日原始部族的“禁忌”,在经历了苦心经营之后发展成为复杂的系统。禁忌的原始动机已为新的动机所替代,以便与新的环境相谐调。可是,我们也可以暂时先不谈这些新的发展,而回到原始的起点:每当原始人恐惧一种危险时,他就建立起一种禁忌。总的说来,他所害怕的总是精神上的而非实际的危险,原始人并不像我们这样重视精神的与实际的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因为他们还辨不清哪些是精神的危险,哪些是实际的危险,也辨不清什么是真实的危险,什么是想象的危险。他对世界持一种泛灵论的观点,他坚信,不管危险来自天灾人祸,还是来自洪水猛兽,都是由一种像自己一样具有灵魂的精灵恶意相向的结果。另一方面,由于他总是习惯于把自己内心的敌意情绪投射到他极不喜欢的或不熟悉的外物上面,既然女人被当作危险的来源,也成为恐惧的对象,夺取其贞操就更加危险了。论述到此,我们渐渐明白了这种危险到底是什么,为何单单威胁着自己的未婚夫。对这个问题的明确答复,还有待于对于生活在当今文明社会中那些与原始妇女处境相同的妇女的行为作进一步阐述。对这种研究的结果,我可以预先告诉读者:分析证实,上述危险的确是存在的。由此可见,原始人的禁忌并不是无的放矢,他们的这种社会风俗的确为他们消除了一种精神上的危机。一般说来,正常的女人在做爱到达高潮时,双手总是紧紧地抱住男人,这似乎是一种感恩的方式,表示自己此身已永远属于这个男人。但我们还不知道,女孩子初次做爱时,并不是那么美好的,她无法兴奋,她感到不满足,她失落极了。想尝到做爱的欢悦,她还得经过相当一段时间,有些人则会一直冷下去,不论丈夫如何温柔体贴、热情备至,事情仍然不会改变。据我所知,女人的这种性冷感常被忽略,认为无妨大局。我认为,如果这种冷感不是因为丈夫的性能力有问题,就得从别的地方找答案,而且应该像分析男性性无能那样,对它作出详细的研究。女人通常逃避第一次性行为,但我的分析并不想从这里找缺口,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极其复杂,更何况还可以解释为一般女性“洁身自好”的表现。我以为,假如从某些病态案例着手分析,便更容易解开女人性冷感的谜底。我们知道,有些女人在第一次性交之后(有些甚至在每一次做爱之后),便对男人愤愤不已,恶言相怒,有时甚至百般威胁,拳打脚踢。我曾经分析过这样一个患者,她非常爱自己的丈夫,常常主动向他求欢,而且每次都能得到做爱的愉欢,但事后却禁不住会憎恨起来。我相信,这样一种自相矛盾的行为,本是性冷感的一个形式。它与一般女人性冷感的不同之处在于:一般女人纯粹是一种性冷感,她们胸中那股憎恨力量只是不自住地压抑着她们对性爱的激情,但从来不曾公开表现出来。病态的女人却把爱和恨两种因素分得十分清晰,并且按照时间把这矛盾的两方面先后表现出来。这同我们多年前在强迫性心理症中发现的“两元运动”
(two—movement)的发生在原理上极为相近。既然破坏一个女人的童贞必然会惹起她的长期敌视,她未来的丈夫自然有道理避免成为她的童贞的破坏者。通过分析,我们在女人心灵深处窥见到造成这种矛盾性表现的某些举动,我认为也可以用它们来解释性冷感。第一次性交往往会激起很多不属于女人本性的激情,其中某些激情在以后的做爱中或许再也不会出现。最引起我们注意的自然是女人初承雨露的那种难以忍受的痛苦,或许有人认为这样一种因素已经足够了,不用再找别的因素了,但事情决非如此容易,仅仅是肉体的痛苦怎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呢?
其实,在这种肉体的痛苦背后,还有“自恋”心理受到冲击之后的心灵负伤。这种痛苦常常表现为高洁的童贞失去之后的哀怒惆怅的心理。然而从原始民族的祭典仪式中还可以看出另一种东西,这些东西使我们意识到,这种痛苦或惆怅对性冷感并不那么重要。我们知道,他们的仪式常常分成两个阶段,先是弄破处女膜(用手或工具),之后才以正式的性交或
种种象征性交的姿势。但这里的性对象都是别人而非自己的丈夫。由此可知,这种禁忌仪式的目的并不仅仅是避免新婚之夜的肉体和精神痛苦,丈夫所要避免的除了妻子的肉体痛苦以外,还需要点别的什么东西。对文明世界的女人的分析表明,由于第一次性行为往往不像她们长久以来所期盼的那样令人快乐,所以会造成一种强烈的失望感。由于在这一关键时刻之前性行为曾受到屡次抑制和顾虑的阻碍,所以一旦面对着正式的和合法的交合,仍然难免羞愧和担忧。许多年青女子面对着即将来临的佳期,常表现出一些神秘的行为,把做爱时的微妙的感受当成一种羞耻的东西,甚至不敢对自己慈善的双亲提及此事。女孩子常说,如果爱情被别人知道,爱情的价值便不存在了。这种感情一旦畸形发展,势必压制其它成分,从而阻碍了婚后情欲的强度。这样的女人常常对公开了的夫妻关系感到不够味,而对那些冒着危险的秘密偷情,反倒觉得充满浪漫气息,从而激起狂烈的激情。但是,这样一种动机依旧处于心理的浅层。它只存在于文明社会,不能用来解释原始文明现象。我们认为,影响这一“禁忌”的最可观原因,仍然需要到心理深层,即原欲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去寻找。分析学的研究业已实现,人们的原欲总是强烈地附着于原始的对象,儿童时期的性爱目标,始终未曾消失。对于女人来说,她的原欲最初的固置于父亲身上(或代替父亲的兄长),这种恋情常常并不直接导向性交,在最严重的情况下也不过是在内心深处模糊地描画出它的远景轮廓。这样一来,丈夫最多也只能成为这种原始对象的替身,不是她真正的恋爱对象,她的感情永远指向别的人,在典型情况下,是指向其父亲。至于对丈夫的爱,只不过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之下,退而求次罢了。丈夫究竟能否得到满足,究竟是遭到她的冷落或是拒绝,这完全由固置(恋父情结)力量的强弱与持续性而定。这就是说,导致性冷感的最终原因与形成心理症的原因本是一致的。当然,在一个女人的性生活里,其理智成分愈多,其原欲之力就愈能抗拒那初夜交合带来的震惊,男人对她肉体的占有也就愈容易阻挡。这样的女人,其心理症是被压抑了,性冷感却代之而起。如果这种性冷感的女人恰好碰到一个性无能的男人,这种冷感倾向就更严重,甚至会引发出别的心理症状。原始习俗显然相当地了解而且默许了女人的这种早期恋情(恋父情结)的存在。所以他们往往让那些能作为父亲之替身的老者、僧侣或其他贤达之士完成首次破坏其处女膜的职责,这与备受指责的中世纪领主的“初夜权”恰好遥相呼应。对此,斯多尔福(A。J。
Storefr)也持同样的看法,他还进一步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在那分布十分普遍的所谓“托白亚之夜”习俗里,第一次交合的特权,往往只有父辈才能享有。这与荣格(Jung)的调查是完全相符的。按照这些调查,在许多民族中,往往由那种代表着父亲意象的神祗雕像来完成这一初次交合的任务。在印度的不少地区,新娘必须由一个木制的类似生殖器一样的神像来捅破处女膜。据圣。奥古斯丁的记载,这样一种习俗也在罗马的婚仪中流行过(不知是否是他那个时代的事?),只是在这里已大大地象征化了,新娘只需在那被称为普莱柏斯神的巨大的石制男性生殖器上坐一下便够了。在更深的心理层次上,我们还发现了另一种动机,女人之所以会对男人有一种既爱又恨的矛盾心理,大致应归之于这种动机。女人的性冷感同样与此相关联。我们的分析揭示出,女人在初次做爱时,除了上面所说的各种感情外,还有另一种冲动,这是一种完全背离女性机能与职责的东西。从许多女性心理症患者身上可以看到,她们早年曾有一段时期特别羡慕其兄弟们的阳具,并为自己缺少这样一个器官而懊丧(其实并不真的缺少,只是比较小一些),觉得自己是因为受了某种虐待才导致了这种残缺不全的样子。我们可以把这种“阳具艳羡”看作“阉割情结”的一部分。如果说在这种羡慕中包含了一种“希望成为雄性”的含义,“阉割情结”所包含的就是“雄性发出的抗议”。
“阳具艳羡”这个词原为阿德勒(Adler)所首创,不幸地是他却误入歧途,说这一因素可以对一切心理症作出解释。但不管如何,下述事实是不可否认的:这一发育期的小女孩常常天真地表现着对兄弟那小阳具的羡慕,随之便产生了一种嫉妒情怀。她们有时甚至学着哥哥的样子,站着小便,想在这方面与他们平等。我们在前面的例子中曾提到一个女人,每次性交后都对她丈夫憎恨不已,经我分析之后,原来在她的对象确定之前一直都陷入在这种嫉妒情绪里。在正常情况下,小女孩能渐渐将原欲移置到父亲身上,这之后她所要得到的便不再是阳具,而是生出一个小孩。在某些个别的例子里,发展的程序也许会颠倒过来,“阉割情结”常常落在“对象选择”之后,实际上这并不奇怪。女子在其“雄性期”里对男孩子阳具的羡慕,并不是一种“对象之爱”(Object—Core),而是一种极其原始的自恋。不久之前我有幸分析过一个少妇的梦,发现这个梦乃是她对失去童贞一事的一种反应。这个梦表现出这个女人的一种愿望——想阉割其丈夫,夺取他的阳具。这样的梦本可解释为幼年欲望的延伸和重复,但不幸的是,梦中的个别细节揭示出这是一种变态的反应。这个梦的性质以及梦者以后的举止都预示着这一婚姻的悲剧结局。我们还是再回过头来谈“阳具羡慕”吧,女人特有的那种敌视男人的矛盾倾向,总是多少与两性关系有关,但只有在那些男子气十足的巾帼英雄里,我们才能找到明显的例证。弗伦克兹(Frenciz)曾以古生物学的眼光,去探讨这种存在于女性中的敌意之根源,认为这种敌意在浑沌初开,两性初分时就已经存在了。他深信,性行为最早发生于两个完全相同的单细胞之间,慢慢地,有些较为强大的个体便开始强迫那些较弱小者行性的交欢,而这样一种屈服于强制之淫威下的不甘愿倾向正是导致今天女人的性冷感的原因之一。我认为,如果我们不过分夸大这种说法的价值,这样的说法就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对于女人初次性交时那种矛盾性反应的动因,我们已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总的来说,可以作出这样的概括:处女因为性心理尚未成熟,所以一旦面对着将引诱她进入性生活的男人,就觉得不堪容忍。这样,处女禁忌倒成了人类高度智慧的结晶,因为这样的规定可以使这个将来与她一起生活的男人,不至于触犯这个危险。在高级的文明里,由于多种复杂的缘由和因素,人们十分重视女人进入“性之臣服”之后所带来的好处,因而不再躲避这种危险,女人的童贞便成为男人誓死不愿放弃的东西。但即使如此,也并不是说女人的那种仇视情绪就不存在了。通过对许多不和睦的婚姻的分析之后,我们发现,那驱使丧失童贞的女人去报复的种种动机,在文明妇女的心灵中并没有完全消失。现在仍旧有数不清的妇女,在第一次婚姻里从头到尾十分冷漠,对男人的热情无动于衷,最后终于导致离异。然而一旦再婚,情况顿然改观,那种阴郁的情绪竟一扫而光,备尝做爱的乐趣,使旁观者惊讶不已。毫无疑问,原先的不良反应已随着第一次结合的结束而消失了。事实上,在我们的文明生活中,处女禁忌并没有灭亡。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隐隐地知道此事,诗人们就常常拿它当素材。安孙鲁贝(Anzengruber)在一篇喜剧中曾写了一位朴实的农民不愿娶他所爱的女子的故事,他总感到“像她这样的女孩,要不了多久便将耗尽他的生命”,因此他十分赞成她嫁给另一个男子,等她变成寡妇,不再有什么危险时,他才愿意娶她。这个剧本的名子叫“处女之毒”。这不禁使人想起养蛇人的行为,他们总是先拿一小块布片让蛇咬过,然后就能任意地摆布它。在海拜尔所写的《朱蒂斯与何洛弗尼斯》一剧里,有名的朱蒂斯这一角色明显地展示出处女禁忌及其部分动机。朱蒂斯同样是那种童贞受着禁忌保护的女人之一。她的第一个丈夫在新婚之夜无缘无故地恐惧起来,从此之后竟不敢动她。她说:“我的美有如颠茄,谁若享用它,非死即疯。”
当亚述将军率军围攻她所在的城池时,她想到用自己的姿色去诱惑他,将他置之死地,很明显,这个想法在爱国面具下面潜藏着性的欲求。当那个当时以残暴粗野而闻名的将领奸污了她时,她竟在愤怒之下,力比参孙,竟一掌劈下了他的头,而变成了民族英雄。按照心理分析,破头原象征着阉割,因而这一行为其实象征着朱蒂斯阉割了奸污她的童贞的男人,正如那位新婚少妇在梦中所做的那样。海拜尔用一种极为美妙的语言,使伪圣经中这种对爱国行为的记载染上了一层浓厚的性的色彩。我们知道,在伪圣经的记载里,朱蒂斯回城时仍然自夸贞节。即使查遍所有真伪圣经,也找不到任何关于她这次怪诞婚姻的记载。海拜尔很可能以他那诗人特有的敏感天赋,看穿了经文的有意造作,重新揭露出故事后面隐藏的真相与内涵。萨德格尔(Sadger)
曾对此作过绝妙的分析,这一分析使我们理解到,海拜尔之所以对这样一个素材十分感兴趣,乃是由于他的“双亲情结”在作怪。由于他在童年期两性倾向的挣扎中总是倾向于女性,因而很自然地理解埋藏于女性心中最深层的隐秘。他还引用了诗人们对于自己为什么改变故事内容作的解释,他们都十分正确地指出,故事本身是肤浅的、虚饰的,意在为潜意识中的动机寻找借口。圣经中仅仅提到朱蒂斯是一个寡妇,为什么在剧中却变成童贞女。萨德格尔也有一段细论,我引用于下:这里的动机原在于诗人婴儿式的幻想,意在否认父母间有性关系,所以母亲成为童贞的少女。对这种分析,我想再补充一点:诗人既然已确定主角是一个童贞,他的幻想便深入到处女膜一旦破裂后她尽应有的怒愤与悔恨,从而使他在这一方面做了不少文章。总起来说,初婚时献身与童贞的被夺取,一方面固然是社会用来促使一个女人固定地依赖于一个男人的方式,另一方面又十分不幸地激发了她对男人的原始之恨。这种矛盾偶尔会导致病症,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或多或少地压制了性交之乐。许多女人的第二次婚姻远比第一次美满,也可以用这个道理说明。至此,这一初看上去令人迷惑的处女禁忌——原始氏族对处女的惶恐,要求丈夫不可弄破妻子的处女膜——便真相大白了。十分有趣的是,精神分析学家还常常碰到这样的女人:在她们心中同时持有两种态度——臣服和敌视。这两种态度常互相混杂,有时同时出现,有时同时消失。不少这种女人对自己的丈夫冷若冰霜,但无论如何又离不开他,每一次当她企图去爱别人时,眼前便浮现出丈夫的影子。但她们实际上一点也不爱其自己丈夫。分析中还发现,这种女人对其丈夫的热情虽减弱,但臣服的态度仍照旧。她们不愿脱出这种束缚,因为她们的报复尚未完成。自然,即使在那些此种情绪十分明显和强烈的案例中,女人也从不了解自己内心深处有这样一种报复的冲动。
艾伦费尔斯(Von
Ehrenfels)
在最近出版的那本有关性伦理学的书中,指出了“自然的”性道德与“文明的”
(文化的)性道德之间的差别。在他看来,“自然的”性道德乃是一个种族为保持该种族健康的发展和旺盛的活力而对其成员施行的控制,而“文明的”性道德则意在激发人们更加辛勤、更加孜孜不倦地从事文化活动。他强调说,如果把人类的天性与他取得的文化成就相对比,就更容易辨认这两种性道德之间的强烈比较。为了说明艾伦费尔斯的这一重要想法,我想多少引用他在这方面的一篇论文,同时也作为我对这一问题之看法的根据。可以设想,当“文明的”性道德占压倒优势时,个人生命的健康发展与活动就会受到损害。而这种牺牲个人、伤害个人以照顾文明的倾向一旦超越了某一界限,必然反转过来,有害于原来的目的。艾伦费尔斯已经在他的论文中列举了一系列这类恶果。认为我们西方社会目前流行的性道德法规应对此负全部的责任。尽管他完全承认这种性道德在推动文明发展上的高度价值,但他最后仍然认定它需要加以改造。今日性道德的特征,是把平时仅对妇女的那些要求扩展到男子的性生活中,并对夫妻之外的任何其他性生活加以禁止。尽管如此,但由于考虑到两性间在性需要方面的天然差别,对男性在性方面的偶尔越轨并不斥责,这实际上等于承认男子在性道德上的双重标准。可是,一个允许双重道德标准存在的社会,就势必不能做到“热爱真理、诚实和人道”,因而只能使其成员堕落到不顾真理、虚伪和自欺欺人的境地。文明性道德的恶果实际上还不仅如此,它鼓励一夫一妻制,却因而缩小了“性择”的可能。既然在文明社会中生存竞争已因人道与卫生的考虑降至最低限度,那唯一能使种族品质得以改进(或发展)的因素,便剩下了“性择”。
关于性道德造成的种种恶果,这位医生(指艾伦费尔斯)遗漏了一种,我们下面就来讨论它的含义。这就是它加速了(或滋长了)现代人的神经质或紧张不安,这种现象在迄今的社会状况下扩散得尤为迅速。有时一个神经病患者会主动请求医生注意他自己的性情素质与社会要求之间的对立,询问这是否就是犯病的根源。他会问这个医生说:“我们全家都变得精神崩溃了,我们总想使自己过得更好,也无论自己有没有能力达到。”医生们也常常发现,神经病往往袭击这样一些人,他们的祖父原本生活在纯朴而健康的乡间,是那些粗犷而富有活力的种族的后代,然后骤然来到大城市并在事业上获得了成功,于是乎想到培养自己的孩子,恨不能在短时间内就把他的文化提高到最高水平。这一现象引起医生们的思考。但最具说服力的,是精神病专家们理直气壮地提出的证据,这些证据都证明,精神病人的日渐增加与现代人的文明生活有关。只要引述几个有名的观察者的看法,我们便能清楚地看到这种说法的可靠性。W。艾尔(Erb)说:“对于这一基本的问题,我们可以概括如下:是否由于原来所列举的种种造成神经质的原因在现代生活条件下愈增无减,就应把责任归之于现代生活?对这样一个问题,只要你随意观察一下现代生活的种种特征,便可以毫不迟疑地作出肯定的答案。”只要看一看下列事实,事情便已经很明白了:现代文明的每一次杰出成就,每一个领域的创造和发明,它在日益增加的竞争中所取得的每一个进步,都只能以巨大的心智努力来换取和保持。在这种生存竞争中,对每个人能力的要求大大提高了,个人只有将全部心智力量施展出来,才有可能应付这一要求。同时,个人对享乐的欲望,也扩展到每个层次。暴发户们过上了前所未有的奢侈生活(他们过去对这种生活根本不习惯),蔑视宗教、不易满足和贪得无厌等现象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和阶层。环绕全球的电话和电报网使通讯事业无止境地扩展起来,商业和旅行方式得到全面改观,人们成天都匆匆忙忙,生活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人们夜晚旅行,白天做生意,即使假日的远足,人们的神经系统也得不到轻松。严重的政治、工业和经济危机风起云涌,波及到前所未有的范围。人人都想过问政治。政治、宗教、社会斗争、党派利益、竞选活动,凡是如此,都使人思绪纷繁,永远得不到停息,甚至连娱乐、休息和睡觉的时间也不得安宁。大城市的生活变得愈来愈纷繁紧张了。那衰竭的神经全靠强烈的刺激和纵欲狂欢,才能振作一点,而每当这样之后,又变得更加衰竭和疲劳。即使是文学作品,也不能给人以享受,现代文学所关注的都是一些最能引起争论和最能挑惹起各种激情的问题。它挑动肉感,促使人追求快乐,让人渺视一切基本的道德准则和所有理想的需求。它描述病态行为,描述性心理变态者,把有关革命,反叛的种种古怪的问题搪塞到人们的脑子里。我们的耳朵也不得清闲,各种嘈杂的音乐不时地震动着我们的耳膜。剧院的节目也使出浑身解数,以最为刺激的表现形式刺激着人们的感官。创造性艺术也发生了180度的大转折,开始转的那些丑陋的,讨厌的和暗示性的东西,它抗拒现实,毫不迟疑地将生活中最丑陋的方面呈现于我们面前。“这样一幅简略的图画已足以展示现代文化迁移中的种种危机,至于其细节,不用费多大的功夫就可以想到。”
宾斯枉格(BinsWanger)说:“特别是神经衰弱症,它已被人们描述为一种最有代表性的现代病症。第一位对这种病作出总体描述的人是贝尔德(Beard),他深信自己发现的是一种只有在美国才能见到的新的神经疾病。这样一种假设确然是错误的。但是,既然这种病是由一个非常有经验的美国医生首先发现和提出的,这本身就足以表明它与现代生活方式之间的密切关系——在此,那些放任不忌的欲情,对黄金和财产的追求,以及技术领域的巨大发展,已使人们的交流打破了空间与时间的局限。“冯。克拉夫特。伊宾(VonKraft—Ebing)
说:“今天,在无数文明人的生活方式中充满了种种不合卫生的因素,这些有害的因素最直接和最严重地作用于大脑,无怪乎精神病患者会大量地增加。只用了十年时间,文明人在政治、社会,特别是商业、工业和农业等方面的状况已大大改变,这种改变突然间改善了人们的职业生活、公民权利和财产收入,而却牺牲了自己神经系统的健康,因为这些东西的取得必然增加了他们家庭和社会方面的需要,但这就要付出更大的精力,而这些精力的消耗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恢复的。”
对上述言论以及其他一些零星的论述,我想在此说出自己的意见,这倒不是因为它们是错误的,而是因为它们尚未详尽地描述这种神经质的具体情况,并且遗漏了对它的最重要的病因的解释。如果我们越过这种不太确定的“神经质形式”,而考察神经病患者的具体表现,文化的有害影响便不难集中于某一点上,这便是在文明社会中那占压倒优势的性道德对文明人(或文明阶级)的性生活施行了不适当压制的结果。对上述观点的证明,我已在一系列技术性论文中作了详尽叙述,这儿不再加以累赘。当然,我研究中得到的那些最重要的论据,在这儿仍然要提到。临床的观察,使我们区分出两种精神疾患,一种是真正的神经(机能)病,另一种是心理症(或精神病)。第一种病症,不论是身体的还是心智上的症状,看上去都具有中毒的症候。就是说,这种症候是由某种神经毒素的过剩或缺乏所导致的。这样的神经症统称为“神经衰弱症”,其发病原因不能从遗传方面的因素查到,大部分是因性生活失调而造成的恶果。这种病发病形式与毒性性质之间确有着密切关系。多半情况下,仅依据对这种病的临床症状的观察,便可以测知其性生活是如何失调的。反过来说,我们在前面所引证的关于文明造成的种种有害影响,在刚才提到的神经疾患中却看不到蛛丝马迹。所以,我们大致上可以这样说,造成这种真正的神经性疾病的原因,主要是性方面的原因。至于心理症,其遗传因素似乎较为明显,但真正病因并不太明晰。可是,有种奇特的研究方法,即精神分析法,却使我们认识到,这些疾患的症状(歇斯底里,强迫心理症)
均是心因性的(心理性的),来自潜意识(压抑了的)活动中各
种观念化情结的作用。这种方法还告诉我们,这些情结从广义上说来,确实有着性的内容或含义。它们来源于人的未满足的性的需要,代表着一种使人满足的替代性力量。所以,我们必须把一切伤害性生活、压制性活动、改变性对象的因素,均视为造成心理症的病理成因。我们在理论上把毒性的与心因性神经疾患区别开来,是有一定的作用的,这种价值决不会因为在多数患者身上能同时观察到上述两种病因而减少几许。每一个同意我的观点,因而把性生活的不满足当作神经疾患的成因的人,都会同意我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论述,即在一个更广阔的范围内讨论为什么现代生活中神经疾患会增加一般地说,我们的文明乃是根基于对本能的压制上的。每一个人都要作出一部分牺牲——他人格中的支配欲、好胜心、侵略性以及报复心等倾向。从这种牺牲中积蓄起文明的素材和精神财富,供公众所有。促使个人作出这种牺牲的主要因素是家庭的情感(连同它的性的根源)大大超过了或凌驾于生存竞争之上的结果。在文明的进展中,这种放弃是循序渐进的,并且一步步被宗教神圣化了。个人牺牲其本能的满足,将之奉献于神明,由此而得到的公众利益则被宣布为“神圣的”。那些因为本能冲动十分强烈,最终抑制不住的人,就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变成一个罪犯,除非他的显赫的社会地位或出众的才华使他成为一个伟大的人物或英雄。性本能,或者更确切地说,性的各种本能(心理分析的研究告诉我们,性本能中包括许许多多种冲动),在人身上要
比在绝大多数动物身上强烈的多,持续的时间也更长久,它已经完全超越了动物的那种周期性限制。它的绝大多数精力都供“文化活动”作用,这一点主要决定于它具有的一种典型特征——不管目的怎样改变,其强度却仍然可以保持下来。对这样一种转换能力(即把原本的“性目的”转变为一种与性目的有心理关系的“非性目的”的能力),我们称为升华作用。这种转移作用,当然大大有助于文明。但性本能又有与此种转移作用相对立的一面,这就是它的那种顽强的固置倾向,这种倾向使得它宁愿退化,宁可变态,也不愿意因受到阻挡而改道。既然性本能的原始力量有可能因人而异,升华作用的能力也就人各不同。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究竟有多少性欲升华而作他用,恐怕早已由其体质和遗传因素决定了。除此之外,环境的力量和知识对心理官能的影响,也可以使本能升华得更多一些。可是,正如发动机器时热能不可能百分之百地转化为动力一样,本能中能转移(或升华)的成分也不能无限制地增加,不论作出多大努力也是这样的。要想使其它绝大部分自然本能顺畅和谐,某种程度的性的直接满足仍然是完全必要的;反过来,这一需要的每一次挫折,都将伤害个人的生活能力,带来无尽的痛苦,几乎使之成为病态的。假如我们想到,在人类发展的早期,性本能并不是仅仅为了生育,而是为了得到某种快感,我们便能从一个更广阔的视野去思考这个问题,在婴儿期里,人在达到愉快的目的因而得到满足时,这种满足感并不仅仅来自性器官,并且还来自身体其他部分的快感区,所以儿童常有一种执着于这样一些容易取得快感的区带,而不顾身外其他目标。我们称这一期为自体享乐期,认为从事儿童培育的任务就是限定这一时期,因为如果它持续过久,就会使性本能在以后更加不好控制,甚至变得毫无用处。随着性本能的发展,它会从自体享乐走向“对象爱”
;从各个快乐区的独立感受发展到附属于性器官快感之下的次要感受。直到此时,快感方与生育直接挂钩。在这一发展过程中,那种在自体之内引发起的性兴奋的方式被抑制了。因为它们与生育功能没多大关系,在适宜时,它们就被升华掉了。就是说,文化发展的动力,绝大多数是靠对性兴奋中所谓的“错乱”成分的压抑获得的。与性本能的发展过程相对应,整个文化的发展过程也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在第一期里,种种不导致生育的性行为,能够自由自在地进行。在第二期里,除了能导致生育的那一种性行为之外,其余各种全部被压抑。在第三期中,只有“合法的”生育,才能作为性的目标。我们目前所时尚的“性道德”,便是第三文化期的代表。在所设想的这三个时期中,如果我们以第二期为性道德的标准,我们就必须相信,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天性的关系,仍然不能适宜这样的要求。在所有的人中,还没有一个人能把上面所说的性欲的整个发展过程(从自体享乐到对象之爱,再到性器官的结合)全部地和确切地完成过。这就是说,任何的性欲发展都会受到干扰和阻挠。这样的障碍,势必导致两种有害的结果,或者说,与正常的或文明的性爱相背悖的两种偏离方式,这两种方式之间的关系有如一枚钱币的正面和负面(在这里,还不包括那些性本能极其强烈、因而无法控制的人)。
第一种是种种不同的性变态者,他们的性欲往往被固置于婴儿期那种原始的性满足方式,所以妨碍了主要的生育功能的确立。第二种是同性恋者(或性颠倒者),由于一种还无法理解的理由,他们的性对象竟不是异性,虽然正常的发展总是受到干扰和阻碍,为什么这两种性变态的人并不像预计的那样多呢?原来,性本能的发展并不是那么呆板的,它有一种极为复杂的自我调节本领,即使性本能中的一种、两种或更多的成分在发展过程中受到阻碍,尚未得到发展,性生活也会以其他种种形式表现出来。那些天生的性颠倒者(或同性恋者)往往因为其性冲动能成功地升华为“文明的”东西而成为杰出的人物。当然,如果性反常与同性恋更为强烈,以至占据了性欲的全部,就会出现严重的后果,使这种人受到社会的排斥,得不到任何幸福和欢乐。所以即使第二期的文化要求,也会使很大一部分人遭受苦难和不幸。这样一批自然禀赋异于常人的人,其命运如何,还要看其性冲动客观上说是强还是弱。多亏多数性反常者性冲动并不那么强,所以能成功地压制这些反常倾向,不至于与这一阶段上的文明性道德发生正面矛盾。然而可想而知的是,即使在最理想的情形下,他们的成就也无非如此。因为在压制其性本能中,他们的精力已全部消耗,因而不能对文明有所建树,这些人的心智固然发育不良,外部举动也十分粗俗。我们将要说到的那些在文化发展的第三期中实施禁欲的人(不管是男是女),同样也会落到同样的下场。如果一个人性本能极为强烈,然而却是颠倒的,那就会导致两种可能的后果,第一种十分明显,勿需多说。这种人会无视当前社会文化中流行的道德准则,即使受到抑制,其性颠倒也会一直坚持到底。第二种就有趣得多了。由于教育和社会要求造成的压力,这种颠倒的性冲动的确受到了压制,但这种压制并非真正的压制,因而,我们最好还是称其为一种流了产的压制。在这里,抑制后的性冲动不再直接呈现——单凭这一点,抑制还是成功的——却以其他方式来表达,结果同样有害于他自己。既然他本人对社会仍然不会有多大用途,这与不压制时并没有多大差别。因此,这实际是一种失败,从长远观点来说,它完全抵销了压制成功所带来的那点好处。在性本能遭受压制之后继而形成的这种替代现象,便是我们通常说的心理症。心理症患者是一群天生的造反者,“文化要求”对他们本能的压制能取得表面的成功,而且一天天变得不起作用。对于这些人来说,只有付出极大的代价,才能勉强符合文明生活的要求。代价的付出又造成内心的空虚,所以绝大部分时间都遭受病魔的熬煎。我通常把这种心理症称为性反常的“消极面”,这是因为,在心理症患者中,性反常倾向尽管已被压抑,却又从心灵的潜意识中部分地表现出来。这种潜抑了的倾向与明显的性反常表现其实是同样的东西。经验告诉我们,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如果超出了一定的限度,他们的禀赋便难以与文化的要求相一致或谐调。所以,凡是那些苛求自己,为自己订下更高的标准,以至超出了其本性所准许的限度的人,都必将沦为心理症患者。如果他们能容忍一些自己的“不完美”,日子就会好过的多。考察同一
个家庭内各个成员的心理状态,我们常可以得到一个明确的印象,觉得性反常与心理症只不过是同一种现象的正负两面(或积极的和消极的)。我们看到,在同一家庭中,男孩子如果是性变态者,他的姊妹则因为女人性本能生来就软弱一些,因此多半也会成为心理症患者——然而她的症状却往往表现出一种与她那性冲动较强的兄弟相同的倾向。所以在诸多家庭里,男子是健康的,目前从社会的观点来看,他们又是不顾廉耻的道德败类,女孩子倒是看上去俨然拘谨,不越雷池一步,十分神经质。文化往往要求生活于同一个社会中的人在性生活中奉行同样的行为模式,这原是不公平的,因为这种行为模式假如适合某些人的天性,他们奉行起来便不太困难,而对另外一些人说来或许就十分不适合。要奉行它,就要在精神上付出极大的牺牲。不过实际发生的情况常常与此有差别,由于人们常常无视这种道德戒律,所以这种不公正的情形极少出现。以上所说的种种情形,都局限于第二文化发展期,在这一时期内任何所谓反常的性行为都被制止,但正常的“性交”却可以随心所欲。我们发现,即使在这一点上划分性自由与性禁止的界限,仍然有许多人被斥之为性变态,另一些人虽拼命地解脱这种反常倾向,最终又免不了成为心理症患者。这样我们就不难预测,如果性自由受到进一步限制,使文化要求的性道德标准升华到第三文化期,以至将正式夫妻以外的任何性行为都加以制止,情形又将怎样?在这种情况下,因性冲动比较强大,而站出来公开反抗的人的人数会迅速增加。同样,那些性力较弱,不得不在文化和他们自身反叛天性的双重压迫之下苦苦挣扎,最后逃避于心理症的人数,也会增加不少。这样一来,就有三个问题需要作出回答。这就是:一、第三文化期的性道德方面的要求,会使个人承担怎样的负荷?
二、在禁止其他种种性行为之后,那唯一合法的性生活带来的满足,能否提供足够的补偿?
三、是否因为这种禁欲危害了个人,才因此对文化有益?
要对第一个问题作出回答,就不可避免地提及下面一个曾引起广泛争论的问题,即禁欲问题,在文明的第三发展期,要求男女在婚前都得禁欲;而那些不曾结婚者,则只好独处终身。各方面的权威人士均认为,禁欲并没有坏处,并且容易做到,连医生们也都支持这种看法。但是,要想控制像性本能这样强烈的冲动,恐怕把一个人所有精力都耗尽,也不易办到,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够经由升华作用,使自己的性力离开性对象,进而投入更高级的文化活动,当然,这种转移只能在他们一生中陆陆续续地出现。对于那些性欲旺盛的年轻人来说,做到这一点就更是十分困难。至于其它的人,则要么是犯罪,要么是陷入心理症。经验表明,在我们这个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天性不适合禁欲。那些即使在中等程度的性限制下也要进入病态的人,在当代文明的性道德的压制之下,无疑会病得更早,也更严重。我们都知道,假如正常的性生活因为先天不足或发展过程中受到干扰破坏而受到威胁,最好的补救办法莫过于性满足本身。陷入心理症的倾向越大,禁欲就越不可原谅。因为构成性欲的各种冲动被阻碍得越多,就越是难于加以准确地控制。然而,即使那些受得了第二文化期对性所作的那种特殊道德限制的人,也会在进入第三文化期之后陷入心理症。因为性满足的机会越少,它在人们心目中的价值就愈增加,受挫折的原欲随时都在寻找发泄的方法。由替代的对象求得病态的满足,因此而形成病状。每一个熟知造成心理病症的条件的人都认为,当代社会中心理病患者的人数之所以大增,完全是因为当今社会对性本能的种种控制更趋严格的结果。我们现在进入第二个问题,即合法结婚之后的性交能否对婚前性生活受到的限制作出足够的补偿?
大量材料表明,对此问题只能作出否定的回答。对这些材料,我们只能在此作一大概的介绍。我们必须时时记住,即便是夫妻间的性行为,也要受到现代文明的性道德的限制和干预。一般来说,它仅许可夫妻之间以少数几种能导致生育的动作来寻求满足,因为这样一个原因,婚后美满的性交只能持续几年时间,其间当然还要扣除因女方身体不适(如月经)而不得不加以节制的时间。经过这三四或五年美满期后,这种婚姻便不再能够满足性的需要,因为夫妻要为节育而费心,这就伤害了性感的欢悦,减少了男女双方的微妙之美感享受,甚至成为直接引起病症的根源。对性交后果的顾虑,首先是损害了男女双方在抚爱时的极妙身体感受,慢慢地,那种在开始的强烈感情之后形成的精神上和感情上的柔情蜜意,也将随着前者的消失而消失。随着精神上的失落和肉体快感的减少(这是多数婚姻注定的下场),夫妻双方才开始发现,他们竟然陷入一种比婚前还凄惨的境地,因为这时连婚前那些美好的幻觉也没有了。没有别的办法,他们只能极力克制自己,杜渐防微,以防本能的泛滥。我们完全可以设想,一个成年男子的自制会有多大成功的把握。经验表明,即使受到性道德的严格限制,他也要充分利用剩下的那一点自由,去偷情做爱,虽然这种偷情惊险而又紧张,这种向男人作出让步的“双重”道德规则,等于直截了当地承认了,连这个社会本身也不相信,它要求其成员们务必遵守的信条是他们能够做到的。经验还证明,身为女人,她们这些作为种族繁衍的保护神和“爱情至上”的信任者,其升华能力是十分有限的。吃奶的孩子可以作为其性对象的替代者,可孩子一经长大,便又重新失去这种快乐。在对婚姻生活十分失望的情况下,妇女们难免陷入严重持久的心理病症,终生都被这种病折磨。所以,当今文化标准的婚姻,早已不再是女性心理症患者的灵丹妙药了。虽然我们身为医师仍劝女孩们结婚,但我们深深了解,只有那些相当健康的女孩,才能忍耐得了现代的婚姻。如果有些男人向我们寻求意见,我们一定会劝他不要去娶一个曾经患过心理症的女子为妻。婚后的偷情可能治愈这种随婚姻而来的心理症。一个妻子,她儿时的家教愈严,就愈不愿违背当代文化的原则,对这种偷情的解脱方式也就更加害怕。在受到本身情欲和责任感的双重攻击下,她只好再次逃到心理症症状中,因为再没有比疾病更能保护其美德和更能抵御情欲的诱惑了。我们发现,文明社会中年轻人在忍受情欲煎熬时所梦想的婚后生活,在几年之后便再也不能满足性欲的需要。显然,它绝不能补偿早先禁欲的痛苦。关于第三个问题,即便那些承认文明性道德会造成种种危害的人,也会这样回答:性欲为整个社会带来的好处,也许会远远超过它带来的危害,因为这种道德所危害的,毕竟是为数极少的个别人。我个人则认为,我们很难精确地估计得与失之间究竟孰多孰少,但是对于这种文明性道德所带来的损失,我愿意在此作更详细的论述,以引起人们的关注。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谈论禁欲问题。对此问题,我们前面已多少提到一些。我认为,禁欲除了引起心理症之外,还会造成其它种种危害,更何况就连心理症本身的严重性,我们也没有充分意识到。致力于延缓青年人的性发展和性活动,似乎已成为今日教育和文化的目的,这件事乍看起来似乎并没有多大害处。当我们想到当今受教育的年轻人一般很晚才能独立谋生的事实时,延迟其性活动自然也就很必须了。人们偶然会被提醒说,在我们生活的社会文明中,各种文明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要想改变其中一种制度,就要牵动其它所有制度,而这又谈何容易!所以有些制度是不可更改的。但是让一个青年男子过了二十多岁仍然禁欲,就再也谈不上有什么益处了。即使他不陷入心理症,也会染上其它毛病。确实,压抑了这种强有力的性本能倾向会使一个人的兴趣趋向审美的和伦理的方面,结果会使一个人的性格“坚强”起来。这种情况在某些生性特殊的人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因此,我们大体可以接受这样一种意见:人与人之间的性格之所以强弱悬殊,大抵上与他们压抑性冲动的程度有关。但是在大多数人当中,要压抑性冲动,就得倾尽全力,这又多半发生在一个年轻人需要倾尽全力去获取物质享受和社会地位的时候。当然,到底一个人的精力有多少用在性的追求上,才能在“升华”方面更出色一些,这要因人而论,而且与人们所做的职业有直接的联系。禁欲的艺术家简直就不可想象,而禁欲的年轻知识分子却不在少数,青年知识分子常常因禁欲而更专注于其工作,而艺术家则需要性经验的强烈刺激和激荡才能有所创作。我的印象是,禁欲不可能造就强大、自负和勇于行动的人,更不能造就天才的思想家和大无畏的开拓者及改革者。通常情况下它只能造就一些“善良的”弱者,他们日后总归要淹没在习俗里,相当痛苦地跟在那些具有坚强性格的开创者后面跑。努力禁欲的结果,反而更会使性本能特有的执拗性和反抗性充分展示出来。文明教育所要求的,只不过是在婚前的暂时压制,为的是使它在日后得到充分自由地发泄,以达到生育繁衍的目的。有些极端的例子,他们比一般人的性欲压制要成功得多,但是这种人往往会走得太远,结果会带来一些料想不到的恶果:一旦性冲动得以自由,却又不知如何去发挥,最后成为永久性的损伤。正因为这个原因,那些在年轻时施行彻底禁欲的男子,将来必定不会是个好丈夫。女人们含糊地了解这一点,所以在追求她的男人中,反而挑上那些已在别的女人身上证明具有男子气魄的人。在女人方面,婚前严格的禁欲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害处。我们的教育总是竭尽全力压制未婚女子的性欲,为此而制定出十分严格的律令,它不仅禁止她们性交,抬举那些能保持性的贞操的人,而且还极力保护她们不受性的诱惑,使她们对日后在性方面注定要起的作用一无所知,绝不允许那不能导向婚姻的爱情冲动。最后,当她的父母亲有一天突然宣布她可以恋爱时,她仍然无足够的心理准备,糊里糊涂进入婚姻生活,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的归宿。这种对爱欲功能的人为压抑,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她既不能对丈夫作出爱情的回报,丈夫多年来一直幻想着的爱情生活的美好风光也就不多出现,这不能不使他大所失望。这时,该女人在精神上仍旧维系于自己的双亲,慑服于他们的权威,因为多年来她的性欲一直是在这种权威的压制下而不得表现的。在肉体上必然表现为性冷感,致使她的丈夫在做爱中得不到太大的快乐。我不知道在那些文明尚未开化的地区是否也有这种性冷感的女人,我想这是可能的。但不管怎样,每一种性冷感的病例都是直接由她所受的教育所形成的。这样的女人由于不知性的乐趣,以后也就不愿忍受怀孕的痛苦,完成生儿育女的使命。这就是说,婚前的教养其实已经对结婚的目的产生了威胁。多年之后,由于妻子那曾被遏制的性欲被渐渐纠正,女人一生中性欲最旺盛的时期到来了,久被埋藏的爱情力量终于被唤醒了,但同时,由于她与自己丈夫长期不合,那种甜蜜的爱情关系已不可能再出现了。由于她从前屈服于传统,如今只有三条路可供选择,这就是:性的饥渴难耐、不忠(偷情)或心理症。人类在处理性问题时的行为模式,往往具体而细微地反映出他对生活其它方面的反应和态度。一个人如能始终如一地爱一个人,我们便不难相信他在追求别的目标时也一样会取得成功。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不管因何理由而禁绝性本能的满足,他在生活的其它方面也难免和气谦让,唯唯诺诺,永远不会去积极地努力。从一个人的性生活中可以看出他对人生其它方面的态度,这一点在女人身上表现得尤其突出。女人虽然渴望获得有关性的知识,但她们的教养却不容许她们去了解,觉得这种好奇心不是淑女应当具有的,谁要向这方面想,就是其道德将要堕落的征兆。这样一来,她们对任何心智问题的探索,都变得胆怯起来,甚至连那些一般的知识,在她们眼里也渐渐无足轻重了。这种思想的禁忌会通过两种方式从性领域向其它领域扩展。一种是不可避免的自由联想,另一种是“自动化”或“潜移默化”——这就像某些宗教禁忌在人类群体中的自动生效,或是对那些与某种信仰不相符合的思想的自动禁止。莫比尤斯(Moebius)曾提出这样一种思想,认为决定男女思想活动与性的行为之差异的是生物学因素,女性生理上的特征,是其思维能力低下的主要原因。这种说法已遭到许多人的反对,我当然也是反对的。相反地,我认为许多女人的智力之所以低下,乃是由于她们思考能力的发展在性压抑过程中受到禁锢的缘故。在讨论禁欲这个问题时,我们一直未来得及去仔细区分它的两种不同类型,即禁止一切性活动的禁欲和仅仅禁止异性性交活动的禁欲。很多人自吹能很容易地禁欲,揭穿其事实真相,我们便发现他们的禁欲原来是靠手淫或其它类似儿童早期自淫的方式来维持的。这样一种性满足的取代方式,既然是性生活向婴儿期的回返和退化,便难免会引发种种心理症或精神病。另外,手淫与文明的性道德的要求简直是水火不相容的,所以它终究会驱使年轻人与教育的理想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同他们本想通过禁欲所要逃避的冲突完全相同。再者,这样一种纵欲方法还从多方面损伤了人格。第一,这种在性方面的态度反映了他对生活其它方面的态度,迫使他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想走捷径,幻想不经过斗争和痛苦便能换取重大成就。第二,伴随这种行为而来的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常常使他对性对象的选择标准大大提高,以至于在现实生活里再也找不到一个令人满意的女孩。幽默作家克劳期(K。Kraus)在一本维也纳发行的刊物《火炬》中,曾以一种看似自相矛盾的方式表达过这一实际情况:“同手淫相比起来,性交只不过是一种不太完美的代替品罢了!”
文明制度所要求的严格标准,以及人们使尽全力而要达到的禁欲,二者结合在一起,本想达到这样一个目标:把避免两性性器官的结合作为禁欲的焦点。与此同时,又鼓励其它形式的性活动。这种作法估计导致下面两种结果,其可能性各占一半。第一,由于正常的性交方式因强调服从道德而被控制,那些两性之间所谓反常性交形式,即以身体的其它部位来替换性交的方式,便应运而生,风行于社会。这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这就是:我们基于卫生的考虑,害怕性病的传染。但我们决不可将这种现象等同视之,认为它无多大害处,仅是正常性交活动中的一种口味变换。实际上并非如此,从伦理上说,这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因为它破坏了二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使一桩严肃的事情沦落为无足轻重的小事,既不必为它去冒险,也不需在心智上煞费功夫。第二,正常性生活受到阻止之后可能导致的另一个后果是同性恋的日益普遍。除了那些天生有同性恋倾向或是因幼年环境的影响而染上这种毛病的人外,大多数同性恋者都是在成年之后因为原欲的主流受禁,才不得不进入同性恋这个支流中去的。
禁欲所造成的所有无可挽回的不良后果差不多都指向这样一件事:它们摧毁了一切可以导向婚姻条件,而婚姻在文明的性道德看来,却是所有性倾向的唯一目的。由于手淫或其它反常的性经验,不少男人的原欲已习惯于种种反常的满足方式,所以一旦结婚,便很不自然,性能力也得不到相应的表现。至于那些只能以反常的手段保持其童贞的女人,面对婚后正常的性交方式,就只有性冷感,婚姻一开始双方便不能热烈相爱,一旦瓦解起来十分迅速。一次强烈的性经验本可以克服女人因教育不当而造成的性冷感倾向,却正好碰上男人的性能力也不强,不能使对方感到满足,致使她的性冷感只好继续下去。这样的夫妻比正常人更难以适应避孕措施,因为男方的性能力非常衰弱,再也不能忍受避孕工具的束缚。处在这样的困窘里,性交的愉悦不但全然失去,而且变成一切问题的根本,于是他只好放弃,婚姻的精华部分也就随之消亡。我提醒所有这方面的专家注意,我在这里并没有夸大其词,我所描述的这一切,都是明眼人一看便知的。一般人难于相信,在那些受文明性道德制约的夫妻当中,保持正常性能力的男人少到如何地步,患性冷感的女人又多到什么地步;他们也很难想到,夫妻之间为了维持这种婚姻,要付出多大代价,他们从这种婚姻中得到的东西又少得多么可怜。可以说,他们根本就得不到曾经热切期望的那种幸福。我早已说明,心理症乃是逃脱这种恶果的最理想的避难所。在这里我还要进一步指出,这种婚姻不仅危及夫妻双方,还要危及他们唯一的(或几个)孩子。初看时,我们会发现孩子的病态是父母遗传下来的,但进一步的观察却表明,儿童期的强烈印象才是决定性的因素。这种神经质的母亲即与丈夫不合,便显得对孩子备至关心和爱护。她已经把自己爱的需要转移到孩子身上,这就必然会过早地唤醒儿童的性感受。总而言之,父母间的不良关系会刺激孩子的情感生活,使他在婴儿时期就体验到强烈的爱、恨和嫉妒等感情。但这样的家庭对孩子的教育通常又非常严格,使他们那早熟的性欲无法得到宣示,这等于是在正常的压抑力量中又增加了一层。由这种压力所造成的冲突中包容了一切条件,足于使他一生都受心理症的煎熬了。在此我想重申本文开头时的一些主张,这就是:人们在看待心理症时,往往低估它的严重后果。我这样说,并不是指人们常见的那些现象:一个人不幸患了心理症,其亲友们并不确信他有病;他去求医,医生们最多给他一些无聊的安慰,如劝他作几个礼拜的冷水浴和几个月的安心静养之类。这些只不过是门外汉和无知的医生的看法,他们的发言除了给患者以短暂的安慰之外,便没有其它任何意义。实际上,一个长期患心理症的人,即便没有完全瘫痪,也会使他终身背上沉重的十字架,同患肺结核或心脏病一样的凄惨。这样,心理症就使社会中相当一部分人形同废人,另一部分患者虽然症状较轻,精神上也总是忍受着痛苦的煎熬。如果情况仅仅如此,这种损失还是可以估测的。但我必须提醒诸位注重这样一个事实:不管这种病发生在多少人身上,也不管它传播得多广,最终都会有害于社会,使它无法达到自己的目标。这样一来,社会苦心压抑那些它认为极其有害的精神力量,到头来仍然被这些力量所害,社会推崇的道德法规使个人付出牺牲,但它自己又得不到什么好处——一个充斥大量心理症患者的社会,的确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对此我们可以举一些常见的例子来说明。一个女人本来就不爱她的丈夫(因为无论从结婚时性生活的情况和婚后生活的经验,她都没有理由去爱他),但又非得热烈地爱他不可,因为只有这样才是理想的婚姻,才不至于违背她所受到的教育。这样一来,她就会想方设法去压抑自己的真实感情的表达,违背自己狂热追求的目标,不惜牺牲一切去做一个温柔、体贴和服从的妻子,这种自我压抑,最终只能导致心理症的暴发。心理症反过来只会去加重丈夫的负荷。对于丈夫来说,这无疑是一种报复,他得到的是无限麻木,而不是满足和乐趣,这比妻子公开坦白自己不爱他还要痛苦得多。这样一个例子充分说明了一个心理症患者会造成什么后果。除了性冲动之外,社会所要压制的其它一些有害的冲动也常常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例如,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粗暴的天性极力抑制,就可以变得过分地“慈悲”。
但要达到这样一个结果,他就得付出相当大的精力,这种付出可能大大超出了他所能得到的,更进一步说,他因此而做的善事,还不如他没有压制自己天性之前做的多。必须指出,在任何一个民族里,这种对性活动的制约都会大大增加人们对生存的焦虑感和死亡的恐惧感,这样一种心理状态既干扰人们享受生活乐趣的能力,又泯灭了他的冒险精神和不惧一死的勇气——这两种后果都使人们不愿再生育后代,而这种不能繁衍子孙的个人或民族,慢慢地就要消亡。我们不禁要问:这种文明的性道德究竟是否值得我们去为之牺牲?
特别是当我们还不愿全部放弃享乐主义的人生观,认为促进个人幸福乃是文化发展之目的的一个组成部分时,我们的这个疑惑就会有增无减。作为一个医生,我无权设计一个改革的方案,但是当我参照艾伦费尔斯先生的建议,将文明性道德带来的恶果一一举出来,并指出它与文明人神经质增加之间的关系时,我已尽了自己的努力。我所作出的探讨和进一步解释意在使人们认识到,对这一性道德进行改革,已经是一个相当急切的事情了。
第一章精神器官
精神分析学提出一个基本假设,讨论这个设想必须运用哲学思想,而证实这个设想却只要看这个设想所产生的结果怎样。我们都知道我们称为精神(Psyche)或精神生活(MenBtalLife)
的两个方面是:第一,它的机体组织和运动场所,即大脑(或神经系统);第二,我们的意识活动,即最为直接的材料,这些材料是任何描述都没法作出进一步解释的。介于这二者之间的一切,对我们来讲都是未知的,这些材料中也不包含我们的知识的这两个终极之间的任何直接关系。即使这种联系的确存在,它也至多只能提供思维过程的一个准确的定域,不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些思维过程的理解。我们的两个前提就从我们认识的结尾或开端出发。第一个前提和定域有关。我们假设精神生活是某个器官的功能,我们把这种器官的特征描述为具有空间的伸展性,而且是由几部分组成的——也就是说,我们把它想象成类似望远镜或显微镜之类的东西。虽然在这以前已经有人朝着同样方向作过一些尝试,然而对这样一种观念进行不懈的探索却是科学界绝无仅有的。通过研究人类的个体的发展,我们已获得了对这种精神器官的了解。我们把这些精神区域或精神媒介中最原始的本能称作“本我”(id)。
它含有全部遗传东西,一切与生俱来的东西,一切人体结构中内在的东西——所以首先就是来自躯体组织,并且第一次以我们未知的方式(即“本我”)发现一种精神的表达形式的本能。在我们四周的客观现实世界的影响下,“本我”的某一部分经历了特殊的发展。从本来是具有接受刺激的器官同时又排列成能起到抵抗刺激的保护作用的外皮层产生出了一种特殊的机体,从而它就充当了“本我”和客观世界之间的调解人,我们把精神的这一区域称做“自我”(Ego)。
“自我”的主要特点如下。由于意识感知和肌体活动之间预定的联系,“自我”能在自身的支配下发挥能动作用。对于外部事物,它是通过以下形式履行这一使命的——对刺激产生意识,贮存有关刺激的经验(在记忆中),防止过强的刺激(通过逃避),处理适度的刺激(通过适应),最后学会让外部世界产生一些有利于自己的变化(通过能动性)。
关于内部事物,它与“本我”发生联系,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这一使命——控制本能的需求,决定这些要求是否应该得到满足,把这种满足延迟到外部世界中有利的时间和场合,或者完全压制其激奋。它在发挥其能动作用时是由判断刺激所导致的不同类型的紧张来产生的,也就是判断这些紧张到底是本来就内在存在的还是由外部引入的。一般认为,这些紧张的增长是不愉快的,但减少则是愉快的。然而,这种被认为是愉快的或不愉快的感觉很可能并不是这种紧张的绝对高度,而是紧张中发生的变化的某种节奏。“自我”力求愉快而想法避免不愉快。意料之中的或事先预见到的不愉快的增长会碰到一个忧虑信号(signalofanxiety);只要出现这样的增长,无论是来自外部的威胁还是来自内部的威胁,都被看作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自我”不断地放弃它和外部世界的联系,遁入睡眠状态,但在睡眠状态中,其机体组织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从这个睡眠状态可以推测,这个机体内含有精神能力的一种特定的分布。在漫长的童年时代,正在逐渐成长的人依赖自己的父母生活。这段时间在他的“自我”中留下一种“沉淀物”,形成一个非常特殊的媒介,父母的影响就通过这一媒介而得到伸展。我们称它为“超我”(Super—ego)。仅就这个“超我”区别于“自我”或与“自我”相对抗这一点来说,它构成了“自我”不可能不考虑的第三种力量。“自我”的作用应该是同时满足“本我”的、“超我”的和现实的需要,也就是说,能够调和这三者的相互要求。只要追溯到儿童对父母的态度,有关“自我”与“超我”之间的关系的详细情况也就完全可以理喻了。这种父母影响的现实作用当然不仅包括亲生父母的个性,并且还包括通过父母流传下来的家庭的、种族的、民族的传统以及父母所代表的直接的社会环境下的种种要求。同样,“超我”在个别发展的过程中,还会接受父母的继承者和取代者——例如教师和在公共生活中受到赞赏的社会理想的典范的影响。尽管“本我”和“超我”有着本质的差别,但我们还是能观察到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全代表了过去的影响——“本我”代表遗传的影响,“超我”
本质上代表从其它人身上继承的影响——,而“自我”则主要是由个人的经验所决定的,也便是由偶然的、同时代的事件所决定的。我们认为,对于精神器官所作的上述提纲挈领的描绘也适用于在精神系统方面相似于人的高级动物。只要和人类一样在童年时代有一个长时间的依赖阶段,就必须设想有一个“超我”存在。“自我”和“本我”之间的差别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假设。动物心理学至今尚未涉及这里提出的这个很有趣味的问题。
第二章关于本能的理论
“本我”的力量表现了个别有机体生命的真正目的。这种目的就在于满足他内在的需要。而像维持自己的生命或通过忧虑防止陷入危险等目的,都不能属于“本我”。那都是“自我”的任务,权衡外部世界的情况,以发现获得满足的最有利、最无危险的方式,也是它的职责。“超我”可以推出新的需要,可是它的主要功能还在于对满足加以限制。我们假设存在于“本我”的需要而导致的紧张背后的那种力量,就叫做“本能”。
本能代表的是肉体对于心灵的要求。虽然它们是所有活动的最终因素,但是它们具有保守的本质;一个有机体达到了某种状态,不管是哪一种状态,总会产生出一旦这种状态被摒弃就重建起这种状态的趋势。所以要区分数量不确定的本能是可能的,而且在平常的实践中实际上已经在这样做了。然而出现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是,到底有没有可能把这些无数的本能追溯到几个最基本的方式。我们已经发现,本能是可以改变其目标的(通过移置),也可以互相替代——即一种本能的能量转移到另一种本能。我们对这后一种替换过程尚未充分了解。经过长时间的踌躇不决,我们决定假设只存在两种基本的本能:爱恋本能(Eros)和破坏本能(自我保存本能和人种保存本能之间的对照,以及自爱与对象爱之间的对比,都归于爱恋本能的范畴)。
这两种基本本能中的第一种本能的目的是要建立越来越大的统一,还维持这种统一——简而言之,就是联合;第二种本能的目的正好相反,是要割裂各种关联,从而破坏事物。就破坏本能而言,我们可以认为其最终目的是要将活着的东西领入无机状态。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又称它为“死亡本能”。要是我们假定有生命的东西出现于无生命的东西之后,并且是从无生命的东西中产生的,那么死亡本能就符合了我们已经提出的那个公式,大意就是本能总是趋向于返回到更早期的情况。在爱恋本能(或称爱的本能)的状况中,我们就不能套用这个公式了。假如要套用这个公式,就必须预先假定生命实体曾一度是一个统一体,后来被分割,而如今又力图达到重新统一。在生物功能上,这两种基本本能要么互相冲突、要么互相结合。因而,吃食行为就是对所食对象的破坏,但最终目的是合并吸收;性行为是一种侵犯行为,可其目的是最亲密的结合。两种基本本能的这种同时并存但又互相对立的作用造成了所有丰富多彩的生活景象。我们的这两种基本本能可以从生物领域类推到主宰无机物世界的那对相互对立的力量——引力与斥力。调节两种本能之间互相交融的比例的变动会发生极为明显的结果。性行为的侵犯性过强就会使男方变成性杀人狂,可侵犯因素锐减又会使他变得羞怯或阳萎。要把这两种基本本能中的任何一种限制于精神的某一范畴是绝不可能的。它们必然是到处可遇的。我们可以构想出这样一个初始的状态,在这个状态中爱恋本能所能达到的总的能量(下文中我们将称之为“利比多”)存在于尚未加以区分的自我也就是本我之中,而且承担抵消同时并存的破坏趋势的任务(我们还没有一个同“利比多”相类似的专门用语可以用来描述破坏本能的能量)。
到了以后的阶段,我们追踪利比多的盛衰交替,相对来说就要方便一些,但是对于破坏本能则是更困难了。只要一个本能是内在地产生作用,如死亡本能,它就一直保持沉默;只有当它转向外在、成为一种破坏本能时,才会引起我们的注意。发生这种由内在到外在的迁移,对于保存个体好象是至关重要的;肌肉组织有助于实现这个目标。当“超我”确立以后,侵犯性本能的相当一部分就固定在“自我”的内部,在那里起着自我毁损的作用。这是人类在文化发展的道路上所面临的破坏健康的危险之一。抑制侵犯本能一般来说是不健康的,会导致疾病(禁欲)。一个处于极度愤怒的人经常会表现出一直被抑制着的侵犯本能是怎样过渡到自我破坏的,也就是把它转化为对自己的侵犯:他会揪扯自己的头发或用拳头打自己的脸,虽然他显然更愿意把这种手段施加于他人。自我破坏本能的某一部分在任何情况下都始终留在自我内部,直到它最后成功地致这个人于死地——大概只有在他的利比多已经全部耗尽或者以一种不利的方式固定下来时才能做到这一点。所以,我们一般可以这样推断,个人是死于其内部的矛盾,而人种是死于它同外部世界的斗争的失败,如果外部世界以一种人类已经获得的适应能力不能适当应付的形式发生变化的话。至于利比多在“本我”和“超我”中的行为,就很难说出些什么了。我们所说的只是同“自我”有关的情况,而利比多的全部能量最初就是在“自我”中积累的。我们称这个阶段为绝对的、最初的自恋(narcisism)。
这种自恋一直持续到“自我”开始把利比多注入到他物的概念中,从此将自恋利比多转变为他恋利比多。在整个生命中“自我”一直是一个巨大的储存库,利比多的精神注入(cathex-es)就是从这里倾泻于他物,随后又重新收回到这个库中,好比一条阿米巴虫用它的伪足行走一样。只有当一个人完全置身于爱时,利比多的主要部分才被移置于对象中,这一对象就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自我”。
利比多在生活中起到主要作用的一个特点就是它的流动性,亦即它从一个对象转移到另一对象所凭籍的灵活性。这一灵活性必然与利比多对于某些特定对象的固定性形成对比,后者通常是终生不变的。利比多具有肉体的来源,是从身体的各个器官和各个部位流入“自我”的,这已不成问题。只要看一看由于他本能的目的而被表述为性兴奋的那部分利比多的情况,就一清二楚了。在身体的各个部位中,能产生利比多的最突出的部位被叫作“性感应区”(erotogeniczones)。事实上整个人体就是这样一个“性感应区”。
通过对性功能的研究,我们已经获得了对爱恋本能——就是说,对它的表现者利比多——的更多了解,而根据流行的观点,尽管不是根据我们的理论,性功能和爱恋本能也是相符合的。我们已经能够描绘出,注定要对我们的一生产生重要影响的性冲动,是怎样从代表特定性感应区若干本能的组成部分的连续促进中逐渐发展而来的。
第三章性功能的发展
按照流行的观点,人类性生活的实质在于让自己的生殖器与某个异性的生殖器发生接触的一种要求,亲吻,注视和抚摸对方的身体都是与此相联的附带现象和引导性行动。这种要求被认为是出现在青春期,也就是性成熟期,充当人类达到繁衍目的的方式。不过,我们一直所知道的某些事实却并不符合这种观点的狭隘模式。
(1)一个引人注目的事实是,有一些人只对同性及同性的生殖器感兴趣。
(2)同样引人注意的是,有些人的欲望表现得和性欲一样,可同时却又完全漠视性器官或性器官的正常使用。这种人被唤作“性反常者”(perverts)。
(3)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儿童(他们因此而被视为堕落)很早就对自己的生殖器感兴趣,还表现出性兴奋的迹象。既然精神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是借上述三个被忽视的事实为基本条件的,同有关性问题的所有流行观点发生偏差,它招致惊愕和非议也就完全可以信任了。精神分析的主要发现如下:
(a)性生活并不是必须得到青春期才开始的,而是在婴儿出生后不久就明显地表现出其开始的。
(b)必须清楚地区分“性的”和“生殖器的”这两个概念。前者是一个更广阔的概念,包含了许多与生殖器无关的活动。
(c)性生活含有从身体的某些区域得到快感的功能——这种功能随后才承担繁衍的职责。这两个功能通常无法一致。人们的主要兴趣自然集中在上述三个发现的第一个。因为它是最出乎意料的。我们已经发现,幼年时期的身体活动就已带有一些性迹象,这些迹象和我们后来在成人性生活中所遇见的某些精神现象相联系——诸如对特定对象的固恋、嫉妒等等。只有陈腐的偏见才会否认这些迹象的性含义。人们还进一步研究发现,出现在孩童时期的这些现象是一个有秩序的发展过程的组成部分,它们经历一个有规律的增长过程,在孩童接近六岁末时达到顶峰,随之出现间歇。在这个间歇期,发展陷于停顿,已有的发展成果被大量丢弃,经常出现倒退。当这个被称作潜伏期的阶段结束后,人类性生活又随着青春期的来临重新向前发展,我们大概可以称此为“第二次开花”。这里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事实:性生活的开端是双相的(diphasic),是随着两个高潮产生的。这一特点只有在人身上才显现出来,显然对“人性化”(Hominization)具有重要意义。这个早期阶段的所有活动——除少量残留之外——都沦为婴儿健忘症的牺牲品,这并不是一个不重要的问题。我们对于精神病因的见解和我们的精神分析治疗技术就是从上述观念中得到的;我们对这一早期阶段的发展过程的追溯也为其它结论提供了依据。婴儿出生之后,作为性感区出现并且使心理上产生利比多的要求的第一个器官是嘴。起先,所有精神活动要集中于满足这一区域的需求。当然,这种满足的首要任务是通过接受营养而达到自我生存的目的,但生理学不应混同于心理学。婴儿在吃奶时表现出的执着要求证明他在初生期就有了获得满足的需要,虽然这一要求的直接动机是获取食物,可它同时又力图获得不依赖食物的快感,正是如此,它可以,也应该被称作性的要求。在口唇阶段,随着牙齿的出现已开始零零星星地显示出一些性虐待的冲动;到了第二阶段,也就是我们所讲的性虐待肛门阶段,这种冲动的程度要强烈得多,因为这时已是通过侵犯行为和分泌功能来寻求满足。我们把侵犯欲归属利比多的原因是基于下述观点的:性虐待狂是纯利比多和纯破坏欲的一种本能融合,这种融合一旦形成便始终难分难解了。第三个阶段叫作崇拜男性生殖器阶段。此阶段可以说是人类性生活最终定型的前兆,已经具有许多与最终形成相同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在该阶段扮演角色的是男性生殖器而不包括女性生殖器。女性生殖器很长时间处于未知状态。当儿童试图了解性过程时,他们总是崇拜由来以久的泄殖腔理论(Cloacalsheory)
——这种理论具有遗传学上的充分根据。在男性生殖器崇拜过程中,幼儿时期的性意识达到了高峰,并开始趋向于减弱。从这时开始,男孩和女孩各自有了不同的经历。在这以前,他们都把自己的智力活动用于对性的研究,而且从人人都有阴茎这一前提出发。可是现在男性和女性的道路分开了。男性进入了“俄狄浦斯”阶段;他开始使用自己的生殖器,同时产生出用生殖器进行某种与其母亲相关联的活动的一些臆想。直到后来,由于受到阉割的威胁和发现女性没有阴茎这两个方面的双重影响,他便遭受了一生中最大的精神创伤,而这一创伤及其所产生的全部后果便导致了潜伏期。女孩在试图和男孩做同样的事情的愿望落空之后,逐渐认识到自己缺少阴茎,或者更明确地说,明白了自己的阴蒂的低劣。这些认识对女性的个性发展形成了永远的影响;她在这场竞争中第一次失望往往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她将会从此完全回避性生活。假如认为上述三个阶段是以明确的形式前后相继出现的,那将是错误的。实际上,它们既可能相继出现,也可能互相重叠,还可能相互并存。在早期阶段,不同成分的本能都是各自独立地追求与自身相应的快感;到了男性生殖器崇拜时期才开始逐渐形成一种组织,使其它所有的冲动都从属于生殖器的第一需要,标志着追求快感的一般冲动开始共同协作形成性功能。这种组织只有到了性成熟期,也就是第四阶段——生殖器阶段——才能达到完善。到了这一阶段,下面的情况便得到确定:(1)一些早期的利比多精神注入依然保存着;(2)另一些早期的利比多精神注入作为准备行为和辅助行为而归入性功能,因此获得的满足被称作“前快感”;(3)还有一些冲动被排斥于上述组织以外,不是完全被抑制,就是以另一方式在“自我”中发挥作用,形成性格特征,或者放弃原有目标而达到升华。这一过程并不总是十分顺当、不出错误的,压抑在其发展中清晰地表现出对性生活造成的每种干扰。出现这种扰乱时,我们会发觉,利比多早期阶段的情形产生固恋。这时的冲动脱离了正常的性目的,我们称这种情况为性倒错。例如,同性恋就是这样的一种不断发展的压抑的表露。分析显示,同性恋的对象纽带(Object—tie)是任何情况下都存在的,只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始终处于潜伏状态。这一情况由于下列原因而变得复杂化:通常,产生正常结果所需要的过程并不是完全存在或完全不存在,还部分地存在,因此最终结果总是取决于这些量的(quantitatine)关系。固然,在这种时候生殖器组织已经达到完善,可是它缺乏和其它部分同时发展,而依然固恋于前生殖器对象与目标的那部分利比多。这种利比多减弱的现象还表现于这样一种趋势,即利比多回到其早期的前生殖器精神注入的趋向;假如现实世界中确实存在不能获得或难以获得生殖器满足的情况,原因可能就在于此。通过上述对各种性功能的研究,我们已可以初步确定,或者更清楚地说,假定我们的两个发现,读者到后面将能看到这两个发现对我们的整个研究领域都是十分重要的。第一,我们观察到的所有正常的和反常的表现(即研究现象)都必须从力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就我们的情况而言,是从利比多定量分布的角度)加以反映。第二,我们所研究的这些病的病因只能到个人的发展历史中去查找,即:到其早期生活中去寻找。
第四章精神特性
我已描述了精神器官的结构和活跃在这种器官中各种能量和力量,我也利用一个显著的例子勾勒了这些能量(主要是利比多)怎样合理组织,构成一个能使人类达到自我保存目的的生理功能的办法。这一切都不能够说明相当特殊的精神特性,当然,有一个经验性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即这种器官和这些能量是被我们称之为精神生活的那些功能的基础。如今我将专门谈谈精神特性——根据某个得到相当普遍公认的论点,这些特性,的确只与精神相一致,排斥其它任何方面。为这项研究提供出发点的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无法作任何解释或描绘的事实——关于意识的事实。尽管这样,只要有人谈及意识,我们根据自己丰富的个人的经验立刻就能知道意识指的是什么。很多人,不管是科学〔心理学〕方面的内行还是外行,都满足于唯有意识属于精神这一说法;倘若这样,留给心理学的任务,也就无非是鉴别精神现象和知觉、感觉、思维过程以及意识之间的差异。可是一般认为,这些意识过程并不形成自身完整的连续不断的秩序;所以我们已经没有选择余地而只能作出这样的假定:心理的过程中伴随有一些生理的或肉体的过程,并且我们绝对应该认识到这些过程要比精神序列更加完整,因为它们中有一些会与意识的过程并驾齐驱,可有一些却不会。假如真这样,那么把心理学的重点放在这些肉体的过程上,在这些过程中找到心理的真正实质,并查找对意识过程的其它评价,也就是有道理的。可是,多数哲学家以及许多别的人都对此提出质疑,声称精神中含有无意识这种观点是自相矛盾的。这正是精神分析学所必须阐明的,而且也是精神分析学的第二个基本假说。精神分析学把这种假定的肉体的伴随现象解释为真正的精神现象,因此第一步先不考虑意识的性质。这样做并不是没有前例的。有些思想家(例如西奥多。立普斯)曾用同样的话阐述过同样的问题;对于什么是心理这一问题的通常解释的普遍不满导致了一种日益迫切的要求,要求在心理学思想中纳入无意识的观念,虽然这种要求的方式非常不明确,非常朦胧,以致可能根本没有对科学界产生任何影响。如此看来,似乎精神分析学和哲学之间的争端只关系到如何下定义这样一件小事——也就是到底应该不应该把某一系列现象命名为“精神现象”的问题。可是,事实上这一步已经变成具有最高意义的了。只承认意识的心理学从来没有能够解释,明显依赖于意识之外的其它因素的现象,只是停留在那些被割断顺序的阶段上;但认为精神本身就是无意识的观点则使心理学像其它科学一样能被自然科学而取代。与此相关的这些过程,本身就像其它科学(如物理学或化学)
所处理的问题同样不可知,但是我们有可能确定它们所遵循的原则,了解它们长期以来不间断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依赖——简而言之,就是获得对所涉及的自然现象领域的所谓“理解”。想实现这一点就不能不建立新的假设,创造新的概念;可是这不应该被鄙视为我们牵强地自圆其说的表现,相反却应被赞赏为对科学的丰富。这些新的假设和概念并不弱于其它自然科学中所能找到的相应的理论支柱,完全有权获得同样的价值,因而我们期待它们能随着进一步的经验的积累和筛选而得到改变、修正,而且更为精确地限定下来。因此,假如这门新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本能、神经力等)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同较老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力、质量、引力等)同样不确定的话,那也是完全与我们的意料相一致的。每一门科学都是通过我们的精神器官这个媒介而获得的观察和经验。但是,既然我们的这门科学把这种器官本身作为研究课题,这种同类性也就到此完结了。我们运用同样的感觉器官进行观察,严格地利用一系列“精神”活动的顺序中出现的中断:我们通过似乎合理的推断并把这种推断转化为意识材料的方法来填补失去的环节。这样我们就可以说是建立起了一个与无意识的心理过程相辅助的意识活动的顺序。我们的精神科学的相对确定性是以这些推断的约束力为基础的。所有深入研究我们这个领域的人都会发觉,我们的研究方法是经得起各种各样批评的。在这项研究的过程中,被我们说成精神特性的这种与众不同的个性促使我们予以重视。我们没有必要阐述我们所说的“意识”的特征,因为它和哲学家所说的意识和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意识是一回事。精神的其它一切,从我们的观点看来都是“无意识”的。这就使得我们必须立即对这种无意识作出一个重要的区别,有些过程很容易变成意识的;它们也许又会变得不再是意识的,但能够轻而易举地重新变成意识的。正如人们所说的,它们能被复制或被回忆。这就告诉我们,意识一般说来是一个很短暂的状态。意识之为意识,只是一时的现象。假如我们的知觉不能证实这一点,那也只不过是一种表面矛盾罢了,用下面这个事实就可以作出解释:导致知觉的刺激可以持续很长的几个时期,所以使对于这些刺激的知觉可以重复发生。同我们的思维过程中的意识知觉联系起来看,整个情况就十分明白了:这些思维过程也可以持续一段时间,可也完全可能只是一闪即逝。所以,把全部以这种方式活动因而能很容易地在无意识状态和意识状态之间进行交换的无意识现象说成“能够变成意识的”或者前意识的(Precons—cious)更为合适。经验告诉我们,差不多任何一种精神过程,无论它有多么复杂,都能够间或处于前意识状态,虽然一般说来,它总会像我们所讲的那样推进到意识状态。也有一些精神过程和精神材料并不那么容易变成意识的、而必须以上述形式把它们推导、承认、转化为意识形式。对于这类材料我们仍保留无意识这一名称。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精神过程有三种特性:或者是意识的,或者是前意识的,或者是无意的。具有这些特性的三类材料的区分既不是绝对的,也不是永远不变的。正像我们已经了解的那样,前意识无需我们任何帮助就会变成意识;无意识通过我们的努力可以变成意识,因此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我们会感觉到自己常常是在克服种种非常强烈的抵抗。当我们企图在另一个人身上完成这一转变过程时,我们不应忘记,这个人的知觉中的空白的意识填补——我们正赋予他的那种意识构造——至此还不意味着我们已经使他对这种将要转变的无意识材料产生了意识。到目前已经毫无疑问的仅是,这种材料是以两次记录存在的,一次是我们所得到的意识的再构造,另一次则是原本的无意识状态。我们不断的努力最终通常能成功地使患者本人对这种无意识材料产生意识,其结果是使这两次记录达到一致。我们到底应该作出多大的努力——我们通常依据这一点来估计阻碍将要变成意识的那些材料的抵抗力有多大——是因个别情况的不同而定的。比如,在分析治疗中作为我们努力的目标而出现的那些情况也可能自发地产生:在一般情况下是无意识的材料能够自动转变为前意识的材料,从而又变成意识的——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发生在精神病状态。我们由此可以推断,保持某种内部的抵抗力是维持正常状态的必需条件。像上面所讲的那种导致无意识材料依次朝前推进的现象通常发生于睡眠状态,于是就为梦的构成带来了必要的先决条件。反之,前意识材料也可能变得暂时不能获得,被抵抗力切断,比如当某些事物暂时被遗忘或一时回忆不起来时;或者一种前意识的思维甚至可能被暂时推回到无意识状态,这好象是开玩笑的先决条件。我们可以看到,前意识材料或过程回到无意识状态的现象在研究一种类似转变的精神错乱症的起因上起到很大的作用。上述笼统地、简单地描述的关于精神三种特性的理论,与其说有利于阐明问题,倒不如说似乎有可能引起无限的混乱。
可不应忘记,实际上这根本不是一套理论,而是对于我们观察到的种种事实的第一次全面估量,并且这个估量只做到了尽可能贴近这些事实而并不试图阐释它们。这里出现的复杂现象大概使我们在调查中必须克服的特殊困难变得更为显著。可是,也许可以认为,如果我们能探索出精神特性和我们前面所假设的精神器官的区域或媒介之间的关系,可能就能更贴切地理解这一理论本身——虽然这种关系远不是那么简单。转变成意识的过程,首先与我们的感官从外部世界接受的知觉相关联。所以,从地形学的观点来讲,这是发生于“自我”最外层的现象。的确,我们也从身体内部接受意识信息——感觉,这种感觉事实上能对我们的精神生活产生比接受外部世界的知觉更具有绝对性的影响;另外,在一定情况下,感官本身除了传导他们的知觉外,还传导感觉,如痛的种种感觉。但是,既然这些感觉(即相对于意识知觉的感觉)也是发源于感觉神经末梢,既然我们把它们都看作是外皮层的延长或分枝,因而我们仍然可以坚持上面提出的观点。唯一的不同在于,就感觉器官的末梢和感觉而言,身体本身将代替外部世界。发生在“自我”边缘的意识过程和“自我”中,其它所有无意识的活动也许是我们所能想象的最简单的东西。实际上,这些可能是动物身上的最重要的状态。但是在人身上却额外增加了一个复杂的活动,通过这个复杂活动,“自我”的内部过程也能获得意识特性,这就是语言功能的活动,它使“自我”中的材料与视觉的、特别是听觉的记忆残余牢牢相联。
然后,外皮层知觉神经末梢区域从内部也能够得到程度大得多的刺激,因而思绪和思维过程之类的内心活动能够变为意识的。为了区别这两种可能性就需要用一个特殊的办法——一种称作现实检验(realitytest—ing)的方法。“观念=现实(外部世界)”的等式已不再成立。这时很容易出现误差,并且很有规律地出现在梦中,我们称这种误差为幻觉(haluciBnations)。
首先包含思维过程的“自我”的内部有处于前意识状态性质。这是“自我”的特性,只归于“自我”。然而,认为这种与语言的记忆残余的联系是前意识状态的必要先决条件是不正确的。另一方面,这种状态是不依赖于和那些记忆残余的联系的,尽管有了这种联系就能更有把握地推断一个过程的前意识本质。可是,一方面以能够进入意识为特征,另一方面又以其同语言残余的关系为特征的前意识状态,毕竟是一种特殊的状态,这两个特征并不足以说明它的全部本质。这一点将从下面这个事实中得到证实:“自我”的、尤其是“超我”的很大部分虽然不能否认具有前意识的特征,可从现象学意义上讲却又基本上处于意识状态。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必须是这样。我们很快就要探究前意识的真实本质问题。“本我”中唯一占优势的特性是它常常处于无意识状态。“本我”和无意识就如自我和前意识一样密切相联:确实,前者中的联系更为独特。假如我们追溯一下某个个人及其精神器官的发展历史,我们将能够在“本我”中觉察出一个重要的差异。当然,最初时一切都是“本我”,“自我”是在外部世界不断的影响下,从“本我”中发展出来的,在这一缓慢的发展过程中,“本我”中的某些内容被演变成前意识状态,因而被吸收到“自我”中;其内容的其它部分则依然原封不动地留在“本我”中,充当其几乎不能达到的核心成分。可是,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幼稚脆弱的“自我”把它已经吸收的一些材料推回到无意识状态,抛下它们,而且以同样方式对待它也许已经获得的一些新鲜印象,从而使这些被摒弃的东西只能在“本我”中留下痕迹。考虑到其起源,我们在谈论“本我”的这后一部分内容时称之为抑制部分(thereBpresed)。
我们并不总是能够在“本我”的这两个范畴的内容之间划出明显的界限,这其实是无所谓的。它们和原本固有的内容与在“自我”的发展过程中获得的内容之间的区别大致一样。如今,当我们已经决定用地形学的方法把精神器官分解为“自我”和“本我”两部分——这种分解是同前意识和无意识之间的特性差别保持平行的——而且已经同意这种特性只能被看作表示区别的一种标志,而不该被看作其本质的时候,我们又面临着更深入的问题了。假如确实这样,那么在“本我”中是通过其无意识的特性呈现而在“自我”中是通过其前意识特性呈现的这种状态的真正本质是什么?二者有什么区别?
可是,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知之甚少。我们的无知背后是一片深深的朦胧,靠那几丝洞察力的寥寥微光是难于把它照亮的。如今我们已渐渐接近那仍然隐匿着的精神本质的秘密。我们假设、其实别的自然科学也引导我们作出这样的预测,精神生活中有某种能量在起作用,可是我们没有任何根据可以通过与其它形式的能量进行类比的方法来更好地了解它。我们仿佛认识到神经的或精神的能量是以两种方式出现的,一种自由易变,另一种则相对受到束缚;我们谈到精神材料的精神注入和过度的精神注入,甚至冒昧地假定过度的精神注入导致了一种不同过程的综合——在这个综合过程中,自由活动的能量转变成了受束缚的能量。我们走到这一步就再没有朝前迈进。总的说来,我们坚持肯定无意识状态和前意识状态的差别在于力学关系,因为这些关系能够解释这两种状态为什么可以互相转化——无论是自发的还是在我们的帮助下转化。然而,在一切这些不确定的问题背后却存在着一个新的事实,我们把这个事实的发现归功于精神分析的范畴。我们已发觉,无意识或者“本我”中的过程所遵循的法则不同于前意识的“自我”过程所遵循的原则。我们把这些法则的总体称作原初过程(PrimatyProces),以对照于控制前意识或“自我”的活动的二次过程(secondaryProces)。
从这里可以看出,精神特性的研究归根到底还是被验证不是没有结果的。
第五章释梦作为例证
对于正常、稳定的状态的调查——在这种状态之中,“自我”的边疆受到抵御力(反精神注入antr—cathexes)的保卫而免遭“本我”的侵犯,而且始终牢不可破,“超我”也没有从“自我”中区别出来,因为它们依然和谐地共同工作着——是不会使我们得到多少教益的。唯一能对我们有帮助的就是调查有冲突、有骚乱的状况,亦即这样一种状态:无意识的“本我”的内容有希望强行进入“自我”,进入意识,但“自我”则再一次奋起抵御这一侵犯。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我们才能观察出能够证实或修正我们关于这两个合作者的陈述的现象。我们夜间的睡眠正好就是这样的一种状态,正因为这样,我们视为梦的这种睡眠期间的精神活动便成了对我们最有价值的研究对象。我们也可以避免那种惯常的反对,说我们把正常的精神生活的构造建立在病理学的发现基础上,因为梦是一个正常人生活中的规律性活动,不管它们的特征和我们醒着时的精神活动产物有多大区别。众所周知,梦也许是混乱的,无法理解的,或者还可能是绝对荒谬的,梦中出现的情况有可能同我们所知道的现实中的一切发生偏差,所以,我们在梦中的行为类似于精神错乱的人,因为只要我们是在做梦,我们就以为梦的内容是客观存在的。我们通过一个假设找到了理解梦(“释梦”)的办法,即假设我们醒来之后当作梦回忆起来的东西不是真正的做梦过程,而只是背后掩藏着这个过程的一个表面。如此,我们就可以发现外显的梦内容和内隐的梦思想之间的差别。我们把这个从后者产生出前者的过程称作梦的工作(dream—work)。对于梦的工作的探索使我们通过一个很好的例子理解到来自“本我”的无意识材料(不管原来就是无意识的还是被模拟为无意识的)是怎样强行进入“自我”的,变成前意识的,并由于“自我”的抵抗而发生我们称之为梦的变形(dream—distortion)的那种改变。梦的全部特征都可以用这种方法来解释。我们最好在一开始就指出,梦能够通过两个不同的方式形成,或者是通常被压制的本能冲动(一种无意识的愿望)
在睡眠期间找到了足够的力量让自己被“自我”感觉到,或者是醒着时留下的一种欲望,亦即依附着一切相互抵触的冲动的一系列前意识思绪,在睡眠期间得到了一种无意识因素的增援。简言之,梦能够产生于“本我”,也可以产生于“自我”。在这两种状态中,梦的形成过程是一样的,形成梦所必需的动力、前提也是一样的。“自我”时不时地中止其功能并允许其恢复到生期状态,以便表现出它从“本我”转变而来的根源。每当“自我”中断它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并从感官中撤回其精神注入时,就合乎逻辑地导致了上述情形。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人一生下来就形成了一种回到已被剥夺的母体内生活的本能——进入睡眠状态的本能。睡眠就是这样一种反回母体的行为。醒着时的“自我”是支配能动性的,这一功能在睡眠中陷入麻痹状态,所以很大一部分施加于无意识“本我”的拟制功能也就相应地成为多余的了。这么一来,这些“反精神注入”的撤回或减弱,就为“本我”提供了已经不会导致危害程度的自由。有大量让人信服的证据可以证明无意识的“本我”所分担的作用。
(1)梦中的记忆远比醒着时的记忆涉及更为广泛。梦带来了梦者已经忘却并且醒着时已不可能获得的回忆。(2)梦不受限制的运用语言符号,这些符号的大部分意思是梦者所不知道的。然而我们的经验使我们能够确定它们的意义。它们也许起源于语言发展的早期阶段。(3)在梦中,回忆能频繁地再现来自梦者幼年时期的印象,我们可以明确地知道,这些印象不仅是被遗忘了,并且是由于抑制而变成无意识的了。我们对精神病进行分析治疗时试图借助于梦——这种帮助通常是不可缺少的——来重视梦者早年生活,道理就在于此。(4)另外,梦还揭示出一些既不可能来源于梦者的成年生活又不可能来源于他已忘却的童年生活的记忆。我们不得不把它们当作是随孩子一起带到这个世界来的古老遗产(archaicheritage)的一部分,也就是他获得任何自己的经历以前从他祖先的经历中受到的影响。在最早的人类传说和残存的风俗习惯中我们能找到这种系谱材料的翻版。可见,梦构成了不可忽略的人类史前的渊源。然而使得梦对于我们获得认识这么有价值的是这样一种情况:当无意识的材料进入“自我”时,它随之带来了自己的工作方式,这就意味着,使无意识材料得以表现的前意识思想在梦的工作过程中,往往被当作“本我”的无意识部分处理,而且(就梦的形成的两个可供选择的方式而言)已经从无意识的本能冲动中得到增强的前意识思想就被降到无意识状态。只有经过这个方式,我们才能认识支配无意识活动过程的法则以及它们在哪些方面区别于我们在醒着时的思维中所熟悉的那些规律。因而,梦的工作本质上是前意识思维过程在无意识状况下的重复的一个例子。不妨从历史中找一个类似情况来说明:入侵的征服者统治被征服的国家,不是根据那个国家本来行使着的司法制度,而是根据他们自己的司法制度。可是,一个明白无误的事实是,梦的工作所产生的结果是一种折衷。“自我机体”尚未陷入麻痹,其影响将会在它对无意识材料所作的扭曲以及它往往不那么有效地试图赋予全部理论以一种不太容易为“自我”所接受的形式(二次修正secondrevision)的现象中见到。用我们上面所作的类比来说,这就是被打败的民族不断反抗的表现。支配无意识活动过程的法则就是以这种方式显露出来的。它们十分明显,足以解释我们好象感到奇怪的梦的大部分状况。尤其外显的梦是一种凝聚的趋势,也就是趋向于从我们醒着时的思维中一定是处于分离状态的要素中形成新的统一体。由于这种趋势,外显的梦内容的一个单独的要素往往代表着整个一系列内隐的梦思想,好象是对所有这些思想的一个综合的暗示;一般地说,与梦的丰富多彩的背影材料相比较,外显的梦的范围特别小。梦的工作的另一个不完全和前一个无关的特点是,精神强度(精神注入)能轻易地从一个要素转移到另一个要素,以致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即在梦的思想中并不重要的某个因素会表现为外显的梦的最清晰从而也是最关键的特色,反之亦是如此,梦的思想的本质性要素会在外显的梦中只表现出一些微不足道的暗示。另外,一般说来,介于两个要素之间并为它们所共有的无足轻重的内容的存在也就足以使梦的工作在任何进一步的活动中随时导致两者互相替代。这种凝聚和移置作用大大增加了解释梦的困难和揭示外显的梦与内隐的梦思想相互间的关系的困难,这是容易想象的。从凝聚和移置这两个趋势存在的依据出发,我们的理论推断得出,在无意识的“本我”中,能量处于自由活动的状态,并且“本我”重视放出大量刺激的可能性甚于重视其它任何思考;我们的理论还将用这两个特点来解释我们认为“本我”所具有的原始过程的性质。对梦的工作的研究还使我们了解了无意识过程的其它很多特征,这些特征既显著又重要,然而在这里我们只能提及其中几点。支配逻辑的规则在无意识中毫无份量,这种状态大概可以称作非逻辑的王国。在下意识中并非存在着两种目标相反的欲望,两者之间不需要进行任何调整。它们或者是彼此不发生任何影响,或者是相互发生了影响,却并不决出谁强谁弱,而是出现一种荒唐的折衷,因为这个折衷包括两者互不相容的细节,由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事实:相反的两样东西并不是相互隔离,而是被当作相同物看待,因此,在外显的梦中任何要素都可能同时包含有其相反的意义。某些语言学家发现在大量古老的语言中也有同样状况:诸如“强——弱”、“光明——黑暗”以及“高——深”这样的反义词,最初都是用相同的词根来表达的,直到后来这些原始的单词出现了两种不同的修饰意义,才开始分辨出两种不同的意思。这种本来具有双重意义的语言的残余甚至在拉丁语这样的高度发达的语言中仿佛仍然可以见到,例如拉丁语中至今仍在使用“altns”(“高”和“深”)和“sacer”(“神圣”和“可耻”)这样的词。鉴于外显的梦与隐藏在身后的潜在内容之间的关系既错综复杂又不明确,提出下面这样的问题自然是无可非议的——假如有可能从前者推导出后者或从后者推导出前者,为什么理由?我们所能依据的是否只是借助于“新译”外显的梦中出现的符号而作出的一个幸运的猜测?我们大概这样回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问题都能够得到满意的解决,但必须借助于梦者本人依据外显的梦内容诸要素所提供的联想。任何其它程序都是武断的,也不能产生任何特定结果。可是梦者的联想却显露出了中间纽带,我们可以用这些纽带把两者(外显内容和潜在内容)之间的空缺连接起来,并藉此使梦的潜在内容复原,这样就能进行“释梦”。假如这种解释工作(和梦的工作方向相反)
有时不能达到百分之百的准确,那也是不足为奇的。我们还必须对睡眠中的“自我”为何承担起做梦任务这一问题作出有力的解释。幸运的是,这种解释是很容易找到的。任何正在形成过程中的梦都借助于无意识对“自我”提出一种要求——假如这个梦是起源于“本我”的,就是要求满足某种本能;如果这个梦是起源于醒着时的前意识活动的剩余,则是要求解决某种冲突,删除某种疑惑,或在形成某种意图。然而,睡眠中的“自我”却一心只想维持睡眠;它感觉这种要求是一个干扰,并竭力设法摆脱这个干扰。“自我”通过一种似乎是顺从的行为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它以那种在特定情形毫无害处的实现愿望的方式去满足这一要求,从而将之摆脱。这种以实现愿望来摆脱要求的现象一直是梦的工作的本质功能。用三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一功能可能是有价值的——饥饿之梦、排忧之梦和性欲促发之梦。梦者在睡眠期间很难摆脱对食物的需求,他便梦见一顿香甜可口的佳肴,然后继续酣睡。当然,他完全能够进行选择,或在醒过来吃点东西,或者继续睡觉,他决定选择后者,以此来满足他的饥饿——这当然只能是暂时的,因为只要他的饥饿一直继续下去,他最终还是不得不醒来的。下面的第二个例子,一个睡着的人不得不醒过来,以便能及时赶到医院工作。可是他继续睡下去,还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已经在医院了——只是变成了病人,因为病人不需要这时起床。第三个例子,睡眠者盼望享受某个得不到的性欲对象——比如朋友的妻子——的欲念在夜间活跃起来,他做梦进行了性交——实际上并不是同他所渴望的这个人,而是同另外一个也有这样的名字而其实他并不感兴趣的人;或者,他和这个欲念的斗争也许在他的完全无名无姓的情人身上得到显现。当然,并不是任何情况都是这样简单。尤其是在那些起源于前一天没有解决的残留事物的梦,那些只是在睡眠状态中获得无意识的增援的梦中,想揭示无意识的动力及其愿望的实现往往并非易事;可我们可以假定它们总是存在的。梦是愿望的实现这一命题很容易引起疑问,因为人们不会忘记有许多梦的内容的确令人痛苦,甚至使梦者在忧虑中惊醒,更不用说还有那无数并没有带有确定的感情基调的梦。然而基于忧虑之梦提出的异议并不能充当推翻精神分析学的证据。我们不能忘记,梦永远是冲突的产物,是一种折衷调和的结构。某种对无意识的“本我”来说是满足的因素,也许正由于此而成为导致“自我”忧虑的因素。随着梦的工作的继续、有时无意识能更为成功的朝前推进,有时“自我”则会用更大的力量进行自卫。忧虑之梦大多是那些其内容受到最少扭曲的梦。假如由无意识提出的要求过于强烈,致使睡眠中的“自我”竭尽全力也抵挡不住的话,它将会放弃睡眠的愿望重新醒来。假如我们说梦总是一种不会改变地试图以实现愿望的方式摆脱对于睡眠的干扰所作的努力,那么梦就是睡眠的卫士。之所以这样讲,我们是把任何经验都考虑在内了。这种努力可能获得不同程度的成功;也可能失败,这时睡眠者就会醒来,显然正好就是被梦所惊醒。正如以护卫本镇居民的睡眠为天职的了不起的守夜人,偶尔也会出于无奈而只好鸣响警报,惊醒沉睡中的市民一样。在即将结束这部分讨论之时,我要提出一个能够说明我为什么在释梦问题上花费这么多时间的论断。经验已经证明,我们依据对梦的工作的研究而了解到的,并为我们解释了梦的形成的无意识活动机能,同样也有助于我们理解那些把我们的兴趣引向神经病和精神变态的种种让人迷惑不解的病症,这样一种相互一致性不可能不激起我们内心极大的期望。
第六章精神分析技术
由此看来,梦也是一种精神变态,具有精神变态特有的所有荒唐的活动、妄想和幻觉,毫无疑问,短时期的精神变态是没有害处的,甚至还能承担一种有用的功能;这种短期精神变态常常是在主体的同意下开始的,并在他的意志控制下终止。尽管这样,这终究还是精神变态,而且我们由此了解到,即使是这样深刻的精神生活变化也是可以复原的,能够让位于正常的功能的。那么,假如我们因此而认为,使精神生活中那些可怕的自发性疾病屈服于我们的影响并使它们得到治愈也必然是可以做到的,这种想法是否太大胆呢?
我们已经明白了这项任务的初步情况。根据我们的假设,只有“自我”才能完成下述任务,即满足由“自我”的三个依赖关系——与现实、“本我”和“超我”的相依关系——而产生的要求,然而同时又保存其自身组织,维护其自主权。我们正在讨论的这种病理学状态的前提,只可能是“自我”的某种相对或绝对的削弱,使它不能完成自己的任务。对“自我”提出的最严格的要求大概就是遏制“本我”的本能欲求,为了完成这项任务,“自我”就不得不把相当大的能量不断地消耗于“反精神注入”。然而,由“超我”提出的要求也可能变得如此强烈,如此执着,以致使“自我”在其它任务面前可以说是陷入麻痹状态。我们可以借用产生于这种关键阶段的经济斗争来作出推测:“本我”和“超我”通常联合起来反对困境中的“自我”,而“自我”为了恢复其正常状态便全力依附于现实。假如联合起来的那两方变得格外强大,他们就能成功地松散并改变“自我”的组织,致使“自我”与现实的正常关系受到搔扰,甚至彻底崩溃。我们已经看到在梦中发生的这类情况:当“自我”同外部世界的现实隔离开时,它就会在内心世界的影响下陷入精神变态。我们的治疗计划就是建立在这些发现的基础上的。“自我”因内部冲突而被减弱,我们必须给以援助。这就像一场必须依靠外来盟军的援助才能决定胜败的内战中发生的情况一般。精神分析医生和病人的减弱了的“自我”必须以客观现实世界为基础结成同盟,共同抵抗敌人,亦即“本我”的本能要求和“超我”的认真要求。我们彼此达成协定,患病的“自我”向我们保证做到最彻底的坦率,即保证把它的自我知觉所产生的所有材料都交由我们掌握,我们则向患者担保做到最严格的保管,并把我们在解释受到无意识影响和材料方面的一切经验都献给他。我们的知识将弥补他的无知,并使他的“自我”能够重新主宰他的精神生活中已经失去的那些部分。这个协定构成了分析学的概况。我们刚走到这一步,第一次失望就在等待我们了——对过于自信的人第一个警告。假如病人的“自我”要在我们的共同工作中充当有用的同盟者,它就一定要保持与现实要求的一定程度的连惯性以及对现实要求的一些零碎的理解,不论它受到敌对势力多么沉重的压迫。然而,一个精神病患者的“自我”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而它也就不能遵守这种协定,实际上也几乎不可能达成什么协定。他很快就会把我们甩开,不要我们提供的帮助,并把我们送到对它再也没有什么意义的那部分客观世界里去。这样,我们就看到,我们必须放弃在精神病患者身上试验我们的治疗计划的思想——可能是永远放弃,也许是暂时放弃,直到我们找到另一个能更好地适用于他们的计划为止。然而,还有另外一类精神方面的病人,他们显然同精神病患者极其相象,这就是成千上万遭受各种神经机能病折磨的人。这些人的病的关键因素及其发病过程肯定是相同的,或者说至少十分相近。可是事实表明,他们的“自我”更具有反抗力,其组织机构也更少受到瓦解。尽管他们也表现出一些病症和一些机能弱点,可其中许许多多的人都能够在现实生活中自立。这些神经病患者有可能表现得愿意接纳我们的帮助。我们将把我们的兴趣集中于他们身上,看一看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以及通过什么方法把他们“治愈”。
于是,我们就同这种神经病人达成了协议:一方彻底坦率,另一方严格谨慎。看上去似乎我们的目标只是充当尘世的神父与忏悔者,可事实上是有很大区别的,因为我们要从我们的病人那里听到的不只是他知道而对别人隐瞒着的东西,他还得告诉我们他不知道的东西。考虑到这一目的,我们就把我们所讲的“坦率”的定义下得更为详尽,提供给病人。我们对他保证一定遵守分析的基本规律,此后他对我们的一切行为都将受这条原则的支配。他不仅仅应该对我们阐述他能够有意识地、心甘情愿地说出来的东西,能够使他像作忏悔那样消除重负的东西,并且还应该对我们讲述产生于他的自我观察的东西,任何闪现在他脑海里的东西,尽管他不愿意说这些东西,即使在他看来这些东西都是无关紧要的,甚至是荒谬的。假如他能够服从这道命令,成功地使他的“自我”评论失去效力,他就会给我们提供大量材料——思想、看法、回忆等。这些材料都已经受到无意识的影响,而且通常是无意识的直接衍生物,因此使我们能够推测他的被抑制的无意识材料,并通过我们给他提供的信息扩大“自我”对他的无意识的认识。但是,假如说病人的“自我”完全满足于担任这种被动地、温顺地把我们所需要的材料提供给我们而且相信和接受我们对这些材料的解释的角色,那是和事实相去甚远的。还会发生一些别的情况,其中有一些是我们可能已经预见到的,但是,也有一些是必然会使我们感到惊奇的。最值得注意的是以下这种情况。病人并不满足于从现实的角度把分析学家看作援助者和劝导者,认为他们承担这项艰苦的工作是领取报酬的,并且他们也心甘情愿充当诸如攀登高山险峰的向导之类的角色。反之,病人在分析学家身上看到了某个源于他的童年时代或者往昔岁月的重要人物的复返、再生,从而把无疑适用于这个原型的感情和反应转移到分析学家身上。这种移情现象很快就被证明是一个具有意想不到的重要性的因素,一方面是别的任何其它东西都不能替代的宝贵工具,另一方面又是严重危险的源泉,这种移情是相互矛盾的(amBbivalent):它含有对分析学家的肯定(爱慕)和否定(敌视)这样两种态度,分析学家往往被病人当作双亲中的任何一方,即父亲或母亲。只要这种移情是绝对的,它就会对我们有很大帮助。它能改变分析的整个情况。病人置渴望健康、摆脱精神不安的理性目的而不顾,却产生出一种试图讨好分析学家、赢得他的赞赏和喜爱的新目标。这个目的就成了病人合作的真正动力;他的虚弱的“自我”加强了;在其影响下,他做出了往往是他力所不及的事;他的病症消失了,他看上去显然地已经恢复健康——仅仅是为了分析学家的缘故。分析学家可能会羞怯地偷偷承认自己承担了一项艰难的任务,而丝毫不怀疑自己将能够掌握异乎寻常的力量。并且,移情所产生的联系还随之带来了两个进一步的好处。当病人把分析学家置于他的父亲(或母亲)
的位置时,病人同时也把他的“超我”施行于他的“自我”的权力交给了分析学家,因为,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他的父母就是他的“超我”的起源。这时,新的“超我”就会有机会接受一种对神经病人进行的后教育(after—education),这种后教育能纠正病人的父母在教育他时所形成的错误。然而到了这一步,必须特别注意不要滥用这种新影响。不论分析学家多么想成为他人的老师、楷模和理想的典范,多么想依照他自己的形象创造一些人,他都不应该忘记他在精神分析中的任务并不是充当这些角色。实际上,如果听任自己被自己的偏好所驱使,就会和自己的任务背道而驰。倘若这样,他就只会是重犯那些以自己的影响摧毁了孩子独立性的父母所犯的错误,只会是以一种新的依赖性来取代病人开始的依赖性。在为了完善和教育病人所做的一切尝试中,分析学家都应该尊重病人的个性。他能合理地允许自己施加多少影响应取决于病人所表现的压抑的发展程度。有些神经病人身上保留了浓重的稚气,因此在分析治疗中也只能把他们当作儿童对待。移情的另一个益处是,病人会在我们面前清清楚楚地表现出他生活经历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假如不是移情作用他很可能只会给我们大概地提一下这段经历。他可以说是在我们面前表演,而不是对我们汇报。如今看一下这个移情的另一方面。既然移情能再现病人与其父母的关系,他同样也会把这种联系的矛盾性接收过来。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这种状况:某一天病人对分析学家的肯定态度会忽然变为否定,亦即敌视的态度。这通常也是过去的一种反复。他对父亲的顺从(如果涉及的是他的父亲),他要求得到父亲宠爱的行为,都会针对他父亲的一种与性欲有关的愿望中找到其根源。有时这种要求还会在移情中朝前推进,执意得到满足。在精神分析的环境中,这种要求只能受到挫折。病人与分析学家之间是不可能有真正的性关系的,就算是是更微妙的满足手段,如表示偏爱、亲密等,都很少为分析学家所允许。这样一种拒绝态度是促使病人转变所必须的;病人在童年时期的遭遇可能就是如此。在积极移情的影响下获得的治疗成功,容易被当成是具有挑逗性质的。假如消极移情占了上风,这种治疗成功就会像风中的稻壳一样被吹得不见踪影。我们会惊恐地发现,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耗费的一切辛苦和劳动都是徒劳的。的确,我们原以为是病人获得的永久智力的东西,他对精神分析的理解和对其效验的相信,全都一下子消失了。他的行为像个小孩一样,完全没有任何自己的判断能力,盲目地信任所有他喜爱的人,不相信任何一个陌生人。这种移情状态的危险明显在于病人对这种状态的性质的误解,没有把它们当成是过去经历的反映,而是看成了新鲜的经验。倘若他(或她)意识到了潜藏在积极移情后面的强烈的情欲,他就会确认自己已经陷入炽热的恋爱之中;一旦这样移情变化了,他就感觉受了侮辱和忽视,于是把分析学家当做敌人一样仇恨,愿意放弃这种分析治疗。在这两种极端的状况下,病人都是忘记了治疗开始时他与分析学家达成的协议,对于继续合作已经毫无用处。分析学家应该时时刻刻把病人从充满威胁的幻觉中解脱出来,而且一次又一次地让他知道他以为是新的现实生活的其实不过是过去的生活经历的一种反映,这是分析学家的任务。为了预防陷入一种无法获得任何征象的处境,分析学家应该注意不要让爱或恨达到极端。只要抓住恰当的时机使病人对这种可能性有所准备,而且不放过这种可能性的最初迹象,就会有所收效。依照上述方法谨慎掌握好移情,而且能取得丰硕成果。假如我们成功地使病人看清了移情现象的真正本质——这通常是能够做到的——,我们就等于是从他手中夺走了他用来抵抗的一件强大的武器,把危险转变成了利益。因为病人永远不会忘记他以移情形式所获得的体验,这种体验比他用其它方法所能得到的东西都更有说服力。我们认为,如果在移情状态之外以行动来代替回忆,那是非常不理想的。适合我们的目的的理想行为是病人在不接受治疗的时候应该尽量表现得正常,只在移情中才表现出他的异常的反应。我们用以加强虚弱的“自我”的方法是以扩大其自我认识为开始的。这当然不是全部内容,只是其中的第一步。失去这种自我认识,对“自我”来说意味着屈服于威力和影响;这是表现“自我”被“本我”和“超我”的要求禁锢和牵制的第一项明确的迹象。所以,我们必须提供的第一个帮助就是发挥出我们的智力作用并鼓励病人合作。这项第一步的事情,正如我们所知,将为另一个更艰难的任务铺平道路。我们不能忽视这个任务中的动力因素,就算是在开始阶段。我们要从各种不同的来源为我们的工作收集材料——比方说,病人向我们提供的信息以及他的自由联想所传达给我们的东西,病人在移情状态中显示给我们的东西,我们通过释解病人的梦所得到的东西,以及病人因为失言或动作倒错(poapraxes)而表露的东西。所有这些材料都有助于我们解释他所遭遇过但却已经遗忘了的事,以及目前正在他身上发生而他并不知道的事。然而在这整个过程中,我们一定要严格区分我们的认识和他的认识。我们要避免把我们在早期阶段经常发现的东西马上告诉他,也要避免把我们认为已经发现的全部现象都告诉他。我们要小心考虑什么时候让他知道我们的某个解释,要等待我们觉得是合适的时机——这并不总是容易判定的。我们往往要拖延到他本人已经非常接近于了解我们的设想或解释,以致只剩下最后一步时才告诉他,即使这一步事实上是决定性的综合。假如我们采用另一种方法,在他有所准备之前就把我们的种种解释统统地抛给他,让他不知所措,那么,我们的启发不是毫无效果就是激起一阵猛烈的反抗,这样就会使我们的工作进展更为艰难,甚至会有彻底停止的危险。可是,如果我们把一切都准备得当,那就通常会出现这样的状况,病人会立刻为我们解释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主动地记起他已经忘记了的内心活动或外在事件。我们的解释和他已忘却的细节符合得越贴切,就越容易得到他的响应。所以,在这种特定情况下,我们的认识也变成了他的认识。提到反抗,我们就触及到了我们的第二个,也是更重要的任务。我们已经了解到,“自我”是以“反精神注入”的方法来保护自己,抵抗无意识和被抑制的“本我”的不利因素的侵犯,假如“自我”要发挥正常功能,这种防御就必须始终保持完好无损。“自我”越感到受压迫,它便越紧张地依附于(仿佛处在惊惧状态)这种“反精神注入”,以便保护自己的剩余部分不再受到进一步的侵占。可是这个防御目的无论如何不符合我们的治疗目的。恰恰相反,我们所希望的是“自我”信赖我们的援助而变得更大胆。敢于采取攻势以收复失地。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意识到了这种“反精神注入”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抵抗的力量。“自我”惊恐地从这些仿佛危险的、有可能让人不快的任务中退缩了;假如要让“自我”不辜负我们,就必须时时刻刻给他以鼓励和安慰。这种贯穿于整个治疗过程并在每一个新的疗程重新获取力量的反抗,被称作——并不完全正确——起因于压抑的抵抗(。。。。。。。。resistenceduetorepresion)。
我们了解这并不是我们面临的唯一反抗。有意思的是我们还观察到,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力量分布在某种程度上颠倒了:当“自我”竭力抵制我们的诱导时,往往是我们的反对者的无意识却来帮我们的忙了,因为他具有一种自然的“上升力”(up—wardrive),并最希望望冲破已定疆界,推进到“自我”以至意识。如果我们达到了目的,能够诱导“自我”克服它的抵抗,发展下去的斗争就在我们的指导和帮助下进行。其结果是无所谓的——不论是导致“自我”在重新检查之后接受它以前始终拒绝接受的一种本能要求,还是再次将它排斥,这次是彻底地反对。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排除了一个永久的危险,都扩大了“自我”的活动范围,都能避免白白消耗能量。克服抵抗是我们工作中最费时间、最麻烦的部分。不过,这是值得的,是由于它能导致“自我”发生有利的变化,使它保持不受移情结果的牵制,还在生活中发挥作用。同时,我们也一直致力于挣脱已经在无意识的影响下发生的“自我”的变化;因为每当我们能够发现“自我”中的衍生物时,我们总是指出它们不正常的源由,并诱使“自我”去抵抗它们。需要记住的是,任何由于无意识成分的侵入引起的这样的“自我”变化都不应该超出一定的界限,这是我们互助协定的必要条件之一。我们的工作进行得越深入,我们看透神经病人的精神生活的认识就越深刻,两个新的因素也就越明显地迫使我们给以注意,它们作为抵抗的根源,要求得到最密切的注意。两者都是病人完全不知道的,在我们和病人达成协议时,两者都不能考虑在内;而且它们也不是产生于病人的“自我”的。这两个因素都被列在同一个名称之下,即“患病或受苦的需要”,但它们有不同的起源,即使在其它方面它们具有同类性质。第一个原因被称作内疚或内疚意识,尽管病人既感觉不到也意识不到。很显然它是由一个变得格外严厉和残酷的“超我”所产生的那部分抵抗。病人不能恢复健康,反而必须保持病状,因为他只配这样。这种抵抗并不真正阻碍我们这项运用智力的工作,但它却能使我们的工作不起作用;实际上,它常常允许我们排除病人的某种形式的精神痛苦,但马上准备以另一种形式、也许是某种肉体内的疾病来取代。内疚感也可以解释我们时不时地在重大灾祸发生之后所观察到的那些十分严重的神经病之所以能够痊愈或好转的原因:关键问题就在于病人应该感到伤心,至于怎样感到悲痛并不十分重要。十分显著并且也很能说明问题的是毫无怨言地听任灾祸临头——这种人往往以这种态度来忍受自己的不幸命运。在预防这种抵抗时,我们不得不把自己的任务局限于只诱使病人意识到它,并企图导致敌对的“超我”缓慢灭亡。阐明另一种抵抗的存在更难一些,我们特别缺乏解决这个难题的办法,有一些神经病人,根据他们的所有反应来作出判断,自我保护的本能事实上已经颠倒了。他们似乎除了自我伤害和自我破坏之外没有别的任何目标。那些到头来事实上走上自杀道路的人也可能属于这一类。我们可以假设,在这样的人身上发生了大量的本能发泄,其结果是释放了过量的、本该控制在内部的破坏本能。这种病人不能容忍我们的治疗带来的康复,并竭尽全力抵抗治疗。不过我们必须得承认,这是一个我们还没有能够完善解释的病例。让我们重新来看一下我们正试图对神经病人的“自我”给予帮助时而面临的情况。那个“自我”已不再能完成外部世界(包括人类社会)所赋予它的任务。它的经历并不能由它支配,它所贮存的记忆绝大一部分都脱离了它。它的活动受到“超我”的严格禁止,它的能量消耗在竭力抵御“本我”要求的白白的努力之中。不仅这样,由于“本我”的不断搔扰,它的机体组织受到损害,它不再能够起任何正常的综合效果,它被相互对立的要求、被还未解决的冲突和尚未消除的疑虑弄得四分五裂。首先,我们使患者被这样削弱了的“自我”参加我们的纯粹理性的解释工作,其目的在于暂时填补患者精神财富的空白,把患者的“超我”的权力转交给我们;我们鼓励“自我”努力抵制“本我”所提出的每一个要求,并征服与这种要求相联系而发生的抵抗。同时,我们通过对无意识中强行闯入“自我”的材料和种种要求的侦查使“自我”恢复正常秩序,并通过追溯它们的源头而使它们直接受到批评。我们以各种不同的方法为患者服务,既充当权威和他父母的替代者,又充当老师和教育者;但作为分析家,假如我们使患者“自我”中的精神活动程序上升到正常水平,使已经变成无意识的以及被压入前意识的材料发生转变,从而把它们再次变成患者“自我”的所有物,那么我们就尽到了最大的努力。在患者方面,有些理性因素的行为是对我们有好处的,比如,在遭受痛苦主动要求恢复正常,用精神分析的理论和启示有可能唤醒患者对知识的兴趣;然而他和我们配合所作的积极的移情要有效得多。另一方面,和我们对抗的有消极的移情,由于压抑(亦即不得不接受施加于自身的艰巨任务而产生的烦恼)所致的“自我”的抵抗,由于和“超我”的关系而产生的负疚感,以及由于他的自身的经济上的深刻变化而导致的对患病的需要。后面的两个因素是决定该病例应视为轻微还是严重的依据。除此以外,还可能发现其它一些具有有利的或不利的意义的原因。某种不愿抛弃其固恋的精神惰性,或利比多的迟钝,是不可能受到我们喜欢的;患者纯化其本能的能力会起到很大的作用,他超越其本能的野蛮生活的能力,以及支配其理智机能的相对力量也同样起到巨大的作用。我们不会失望,正好相反,只要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所进行的这场斗争的最终结果取决于量的对比,亦即取决于病人身上能被我们号召起来发挥有利作用的能量和同我们对立的抵抗力的能量之间的比例,我们就会发现这所有一切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这场斗争中上帝又是站在大部队一边的。当然我们并不总是能大胜,但是至少我们往往能认识到不能获胜的原因。那些一直是出于治疗学方面的兴趣来注意我们这番讨论的人听到我们这样的供认之后,可能会不屑一顾。但是,我们在这里涉及的只是通过心理学途径的疗效;我们暂时还没有其它方式。未来可能会教会我们运用某种特殊的化学物质对精神器官中的能量及其分布施加直接影响的办法,也许还有其它意料不到的治疗方法。可是目前我们还没有比精神分析法更好的方法可以采用,正因为如此,即使这种方法有一定的局限,却还是不应该被轻视的。
章精神分析工作的一个实例
我们已经对精神组织,对构成这个组织的各个部分、各种器官和媒介,对活动于这个组织内部的各种力量,以及对这个组织的各部分所负担的不同作用有了一个总的了解。神经病和精神变态就是精神组织的功能表现出失调和紊乱的形态。因为研究者从中调停的心理学方法似乎只对神经病产生作用,因而我们选择神经病为我们的研究对象。我们一方面努力对它们施加影响,一方面积累使我们看清其起因及产生方式的观察。我在继续描述以前,将预先叙述一下我们的主要发现之一。神经病(不像传染病或其它一些疾病)是根本没有特定的决定因素的,要想从中找出致病的刺激因素是不可能的。一方面它们能轻而易举地转入往往被称之为正常的状态,另一方面,也几乎没有任何可被公认为正常的、无法指出神经病人特征标志的状况。神经病患者具有和其它人大概相同的天赋禀性,他们有着同样的经历,也有同样的的任务要完成,那么为什么他们生活境遇要比其它人糟得多,困难要大得多,并且还要忍受更多的烦恼、焦虑和痛苦呢?
我们不必伤脑筋就能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神经病患者的机能不全和各种痛苦必须归咎于量的不协调。实际上,决定人类精神生活所采取的一切形式的原因应在天赋禀性和偶然经历的相互作用中找到,某个特定的本能也许生来就太强或太弱,或者某种特定的能力也可能在生活进程中发育迟缓或发展得不充足。另一方面,在外部世界所获得的印象和经历也可能对不同的人提出强弱不等的体力要求;以某个人的体质完全能处理的事情,大概对另一个人竟成为难以对付的艰苦任务。这些量的差别决定着各种不同的结果。不过,我们马上就会感到上述解释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为这太粗略,太面面俱到了。我们所提出的病因学适用于精神折磨、精神痛苦及精神不健全等各种状况,但并不是所有这类形态都可以被说成是神经病。神经病有其具体的特点,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痛苦,所以我们最终还是不得不指望为它找出一些特殊的原因。或者,我们可以采纳这样一种假设:在精神生活必须执行的各项任务中,有几项能让精神生活特别容易遭到不幸,因此就可以探寻出往往是极其显著的神经病现象的特别之处,而不必撤回我们前面所作的断言。如果神经病人在任何实质方面都与正常人一样这个说法仍是正确的,那么对神经病人的研究就势必能为我们了解正常人作出宝贵的贡献。我们可能因此就会发现正常机体中的“弱点”。
我们刚才提出的假设可以得到证实。分析的经验告诉我们,实际上人们确有一种企图处理最易失败或不能完全成功的事情的本能要求,同时人生中的确有一段时期是专门的或最突出的可能导致神经病产生的阶段。这两个因素——本能的性质和人生的有关阶段——需要分别予以考虑,即使它们是相当密切地关联着的。我们能以相当程度的把握来谈论人生阶段所起的作用。神经病好象只在幼儿阶段产生(六岁以前),即使其病症有可能到很晚才表现出来。童年期神经病可能只是短暂地显现一下,或者甚至可能被忽视。在各种情况下,晚期神经病总是与童年时期的前奏有联系。大概我们所说的创伤性神经病(由于受到过度的惊吓或肉体上的严重打击,例如火车相撞,因土崩而被埋在下面,等等)不属此例——这种病症和童年时期的决定因素的联系迄今还不能弄清。要想说明为什么病因更有可能产生于童年时代的最初阶段是毫无困难的。我们知道,神经病就是“自我”机能的失调,所以,假如它在处于虚弱、不成熟和没有反抗能力的状态时不能应付后来毫不费力就能完成的任务,也就不足以为怪了。在这种场合,来自内部的本能要求充当“创伤”的功能并不比来自外部世界的刺激,特别是要是这些本能要求中途和某些天赋禀性相遇就更是这样。孤立无援的“自我”以竭力逃跑来逃避这些要求(抑制),后来证明这种逃避是没用的,而且会使“自我”陷入不得不无休无止的限制任何发展的地步。“自我”的最初经历对它造成的伤害,会使我们感到它似乎重大得很不相称;但是我们只要把它比作用针扎进正在分裂中的细胞群所产生的结果(像鲁克斯的实验那样)和用针扎进最终从这些细胞群发展而来的完全成熟的动物身上所产生的结果之间的巨大差别,就不会被这个假象所迷惑。没有一个人能免于这样的创伤性的经历,也没有任何人能躲避这些经历所导致的压制。
在“自我”这方面发生的这些让人怀疑的反应,也可能是达到为人生同一时期设定的另一个目标所必不可少的。这个目的就是,在几年的时间里,这么一个小小的原始生物必须变成一个文明的人;他必须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缩略方式经历一个极其漫长的人类文化发展进程。这是凭藉遗传天性而成为可能的,但是如果没有各方面的培育和父母的影响这些额外帮助,这也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这些额外的帮助作为“超我”的先驱,以禁止和惩罚的方式限制“自我”的能动性,并鼓励或促使各种压抑的形成。所以我们不能忘记神经病的决定因素中也应该包括人类文明的影响。我们能够看到,一个野蛮人要想保持健康是非常容易的,而对一个文明人来讲,这个任务却是艰巨的。想要成为一个强有力的、不受禁止的“自我”的欲望,对我们来说好象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正如我们生活的时代告诉我们的,这种欲望在最深刻的意义上是和人类文明处于敌对状态的。虽然人类文明的要求是通过家庭培育体现出来的,我们就必须牢牢把握人类的这种生物特性——童年依赖阶段的延续在神经病病因上所起的作用。关于另一点,亦即特定的本能因素的问题,我们偶然发现了理论和经验之间的一个有趣的区别。从理论上讲,假设任何一类本能要求都可能引起相同的压抑及其结果,是绝无异议的;可是我们的实际观察总是一成不变地告诉我们——仅就我们所能判断的而言——起到病原作用的这些刺激是从构成性生活的那部分本能产生的。大概可以说,神经病的病症不是某种性冲动的替代性满足,就是预防这样一种满足的措施,二者必居其一;一般说来,它们是两者之间的折衷,也就是和在无意识中的对立面之间发挥作用的法则相适应的那种折衷。我们在理论上的空白目前还不能立即被填补;而且,鉴于性生活中的大部分冲动并不属于纯性欲的特性,而是产生于性欲本能和一定比例的破坏本能的混乱这一事实,我们要作出决断就难了。但毋庸置疑,在生理学上表现为性欲的那些本能的神经病的病因中起着突出的、重大得出乎意料的作用——这是否唯一的因素尚难定论。同样也不可忘记,在文化发展过程中还没有其它任何功能遭到和性功能完全一样强烈、一样广泛的抛弃。一种理论假如能提供这样一些表现出更深刻联系的暗示也就应该满足了——“自我”开始区分于“本我”的幼儿时期,正是进入潜伏期就结束的早期性萌发期;但这个短暂的萌芽时期随之成为婴孩遗忘症的牺牲品也不可能是偶然的;最后,性生活中的生物性变化(例如,我们前面已提到的功能的双相发端,还有性刺激的周期性特征的消失,以及女性的月经和男性的刺激之间的关系的转化等)——这些性方面的改革,从动物到人的进化过程中想必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要把这些仍然分散的资料综合起来形成一种新的认识,还有待于未来的科学。这里的空白并不是心理学上的,而是生物学上的。我们这样说可能不会有错:“自我”机体组织中的弱点好象在于“自我”对性功能的态度,就好像生物学意义上的自我保存和人种保存之间的对立从这一点上找到了心理学的表现形式。分析的经验已经让我们相信,我们经常听到的所谓儿童是成人心理学意义上的父亲,以及儿童最初几年的经历对他一生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种断言是完全正确的。因此,假如有什么事可以被描绘成童年这一阶段的中心经验,我们就会特别感兴趣。我们的注意力首先被某些影响所产生的效果而吸引,这些效果并不适用于所有儿童,但也已够普遍——比方说由成年人造成的儿童的性滥用,稍年长于他们的其它孩子(兄姐)对他的性引诱,以及,可能出乎我们的意料,他们由于直接看到或听到成年人(他们的父母)之间的性行为而受到深深的影响——这种情况大致发生在人们并没有想到孩子们会对这些印象感兴趣,会理解,或者后来竟能一直记住的。这些经历在何种程度上激发了儿童的性感受,并迫使他们自己的性冲动进入某种他后来不能离开的轨道,是不难验证的。因为这些印象一旦找到机会作为记忆重现时就会立刻或者很快受到压抑的支配;因此它们构成了神经病患者的强迫力的决定因素,这种因素后来会使“自我”不能控制性功能,并且很可能使“自我”永远厌恶这种功能。要是出现后面这种反应,结果就会是各种各样的性变态行为,或者,这种不仅对生殖并且对形成整个一生都是极为重要的功能将会变得完全不能控制。无论这种情况可能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启发,更大的兴趣必须放在下面这样一种环境所产生的影响上。这种环境每一个儿童都必定要经历,并且总是由儿童受到别人关心并和父母一起生活的阶段的延长所造成的。我如今想到的是“俄狄浦斯情结”,这样命名是由于其本质内容能在关于俄狄浦斯王的希腊传说中找到,幸好一位伟大的剧作家在他的作品中为我们保存了这个传说。这位希腊英雄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并娶自己的母亲为妻。据说他这么做是无意识的,因为他并不知道他们是自己的父母;这种说法同精神分析的实际情况是有出入的,可这一点我们很容易理解,而且事实上还把它看作是不可回避的。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对男孩和女孩(男性和女性)的成长过程进行分别描写,因为两性差别直到现在才第一次找到心理学的表现方式。我们在这里所面临的是世间有两种性别这个生物学事实所产生的不解之谜,它对我们的知识来讲是一个终极的事实,任何追溯都是徒劳而没有好处的。精神分析对于澄清这个问题没有做出一点贡献,它显然完全属于生物学领域。在精神生活中我们只发现这个强烈对比的一些反映,可对这些反映作出解释则由于下述事实而变得更加艰难。这个长期受到责难的事实就是,没有一个人是只局限于单一性别的反应模式的,而总是会为异性的反映模式留有一定余地,正如一个人的身体在具有一种性别的完全发育成熟的器官的同时,还具有另一性别的一些发育不全的、往往是无用的退化器宫。为了区别男性与女性的精神生活中的不同,我们引用了一个显然是不成熟的、经验主义的传统公式:我们称一种强健的、主动的特性为男性,而称另一种柔弱的、被动的特性为女性。这个心理学上的两性事实,也使我们对这一课题的一切探讨陷入困境,并让这些探讨更加难以表达。婴儿的第一个性欲对象是哺育他的母亲的乳房;爱的来源之一是对满足营养需要的依恋。毫无质疑,一开始,婴儿不能区别母亲的乳房和他自己的身体;当母亲的乳房不得不和他的身体分离开并进入“外界”
(因为婴儿屡屡发现乳房消失)时,他就把乳房当成了一个“对象”,对它作出了一部分原始的自恋性的利比多精神输入。这个最初的对象后来转向母亲整个人而得到完善,母亲不仅哺育他,还照料他,从而在他身上激起一系列其它的肉体感觉,有愉快的,也有不愉快的。母亲由于对婴儿身体的关心而成为婴儿的第一个引诱者。母亲作为第一个、也是最有力的爱恋对象和后来所有爱恋关系的原型(男女都不例外)的独特的、无可匹敌的、终生不变的重要性的根子,就在这两种关系之中。在所有这些关系中,种系发育的基础远远超过个人的偶然经历,以致不管婴儿是真正从乳房中吸奶长大,还是靠奶瓶养育从未享受过母亲关怀的温柔,都没有区别。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婴儿的成长发育走的是相同的道路;也许在第一种情况下,婴儿后来的欲望会变得更为强烈。无论婴儿受母亲的乳房哺乳时间多长,在断奶之后他总会留下一种哺乳时间太短、哺乳太少的感觉。这段绪论并不是多余的,因为它能提高我们对“俄狄浦斯情结”的强烈程度的了解。当一个男孩(从两岁或三岁开始)进入利比多发展的生殖器时期,在自己的性器官上逐渐感觉到快感并学会随意通过手的刺激获取这种快感时,他便成了对母亲的爱恋者。他期望用他根据对性生活的观察和直觉推测的那种方法从肉体上占有他的母亲,并力图通过把他引以为豪的男性生殖器暴露给母亲看的方式来引诱她。一句话,他早早觉醒的男性本能总想在同他母亲的关系上取代他的父亲;由于他从父亲身上感觉到了肉体的力量并发现了父亲所拥有的权力,因此他的父亲在此之前一直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被他嫉恨的典型。到了现在,他的父亲成了阻挡他道路的障碍,他想摆脱的竞争对手。假如当他父亲外出时他被允许和他母亲同床、而当他父亲回来时他又被重新从他母亲的床上赶走,那么当他父亲不在眼前时他的满足和当他父亲重新出现时他的失望,也就成了感受深刻的体验。这就是“俄狄浦斯情结”的主题思想,希腊传说把它从一个孩子的幻想世界移入了假设的现实之中。在我们的文明条件下,这是永远注定要落得可怕的结局的。男孩的母亲非常清楚他的性刺激与她本人相关联。她迟早会认识到不该允许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她认为禁止他玩弄自己的生殖器是一个好办法,但是她的禁止不起什么作用,至多只是略微改变他获得满足的方法。最后他的母亲采取了最严厉的办法,她威胁他要把他用来跟她捣蛋的那个玩意儿割掉。为了使这种威吓更令人害怕、更为可信,她通常把执行权委托给他的父亲,声称她要通过他的父亲,他父亲就会把他的阴茎割掉。说来奇怪,必需在这前后实现了另一个条件,这种威吓才起作用。在男孩自己看来,这种事情能够发生仿佛太不可信了。可是,如果在威吓时他能够回忆起女性生殖器的样子,或者不久以后就看到了它们,也就是说,看到了那种真正没有这个最宝贵部分的生殖器的话,他就会严肃对待他母亲说过的话,并在阉割情结的影响下经受他青春生活的最严重的伤痕。阉割的威胁所造成的结果是多种多样、变化莫测的;它们能够影响一个男孩子和其父母以及后来和一般的男女之间的一切关系。一般说来,一个孩子的男性力是经受不住这种最初的打击的。为了保全生殖器,他或多或少完全放弃了占有他母亲的想法;他的性生活往往会永远地受到这种抑制的妨碍。如果他本身具有一种较强的、我们称之为女性成分的气质,其力量就会因这种对男性力的威吓而增强。他不知不觉地对他的父亲采取被动的态度了,正如他母亲采取的态度一样。的确,这种威胁使他放弃了手淫,但并没有放弃伴随着手淫的想象活动。相反,由于现在这些成了他所保存的获得性满足的唯一形式,他就比以前更深地沉溺于这种想象中了,而且在这些胡思乱想中,虽然他继续把自己和父亲联系在一起,他却同时而且或许是主要地也把自己和母亲联系在一起。这种早期手淫幻想的衍生物和变相产物往往会进入后来的“自我”,并在他的性格形成中起作用。除了他身上的这种女性气质的促使外,对他父亲的畏惧和憎恨也大大增强。可以说,孩子的男性力变为对父亲的敌视态度了。这种态度会以一种强迫的形式支配他以后在人类社会中的行为。他对母亲的性固恋的残余通常会以对她过多依赖的形式保存下来,并成为女人无法摆脱的枷锁。他不再大胆恋他的母亲,但又不能冒险不被她爱,因为这么一来,他就会处于被她出卖给他的父亲并遭受阉割的危险之中。这整个经验有其它完整的一系列前因后果(我在这里仅能择其一二加以描述),它们都是从属于一种非常强烈的压制的,而且,由于在无意识“本我”中起作用的法则的支配,那时产生出来的一切相互抵触的感情冲动与感情反应便有可能在无意识中保存下来,随时准备干扰青春期以后的“自我”的发展。当身体的性成熟过程把新的生命力带入已经被显然地压倒了的过去的利比多固恋中时,性生活将终于受到一定的抑制,消除了同性欲念和分化为相互冲突的冲动。阉割的威胁对一个男孩萌芽时期的性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并不总是导致那些可怕的恶果,这一点毫无疑问是正确的。这将再次取决于量的关系,即造成了多少危害,避免了多少危害。这整个事件可以被看作是童年时代的中心经验,早期生活的最大问题和后来的性机能不健全的最有力的渊源。它被成年人全部忘却了,致使精神分析期间的重现遭到他们最确凿的怀疑。事实上,人们对这一经验的反感非常强烈,以致千方百计保持沉默,避免提及这个犯禁的问题,能够让人回忆起这一经验的最明显的现象也被一种奇怪的智力空白所忽略。比如说,我们可能听到这样的反驳:关于俄狄浦斯王的传说事实上与精神分析得出的结论毫无关系;两种情况全然不同,因为俄狄浦斯不知道他杀死的是他的父亲,也不知道他娶的是他的母亲。这里被忽略的是,假如是试图对这种材料作出富有诗意的处理,这样一种歪曲是无法避免的,并且这种处理并没有采用任何不切题的枝节材料,而只是对这个主题所提供的要素作了巧妙的利用。俄狄浦斯的不明真相正是无意识状态的合理表现,因为对于成人来说,这整个经验已经进入无意识;而且,使得或应该使得这位主人公成为清白的。那个预言家的强制力,也说明了注定每一个做儿子的都要经历俄狄浦斯情结的命运。另外,精神分析家们也曾指出,用俄狄浦斯情结来解决另一个戏剧性主角,即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之谜是多么容易,因为这位王子是在惩罚另一个人所犯的正好和他自己的俄狄浦斯式愿望的本质相同的罪孽的任务中遭到不幸的——但文学界对这一点的普遍缺乏理解则表明了人类大众是多么容易牢牢保持其婴儿时期的压抑的。早在精神分析学问世前一个多世纪,法国哲学家狄德罗就在下面这段话中通过揭示原始社会与文明社会的不同对俄狄浦斯情结的重要性提供了证据:“假如让这个小野人任意成长,保留他的全部愚昧,并在一个摇篮中的婴儿的幼小意识中添上一个三十岁男人的强烈情欲,他就会勒死他的父亲而和他的母亲睡在一起。”我敢大胆地说,假如精神分析学所能引为自豪的成就仅在于发现了这种被压抑的俄狄浦斯情结,那么单是这一发现就赋予了它跻于人类珍贵的新成果之中的权力。阉割情结对女孩子的作用更为一致,并且也同样深刻。自然,一个女孩不用担心失去阴茎;然而她必须对她未曾得到阴茎这个事实作出反应。她从一开始就妒忌男孩拥有这个器官;可以说她的全部发育全是在这种妒忌阴茎的色彩中进行的。她首先是徒然地试图做到与男孩平等,后来则更为成功地努力弥补自身的缺陷——这种努力最终会导致一种正常的女性态度。假如她在生殖器阶段像男孩一样试图用手刺激性器官来获取快感,那么结果常常是她得不到充分的满足,于是就把她因没有阴茎而产生的自卑臆断扩展到她的整个自身。一般说来,她会很快放弃手淫,甚至会完全放弃性行为,因为她不愿意再想起她的兄弟或朋友的优越性。假如一个女孩始终恪守她的最初愿望——变成一个男孩的愿望——在极端的情况下她将最终成为公开的同性恋者,否则她就会在以后的生活行为中明显地表露出男性特征,比如选择一个男性职业,等等。另一条道路是导致她背弃她曾热爱的母亲,认为是她的母亲把她送到了这样一个不完善的世界里而不能原谅她。在这种怨恨中她背弃了她的母亲,而把另外一个人当成她爱的对象,放到她母亲的位置上,这就是她的父亲。假如一个人失去了爱的对象,最明显的反应就是以这个对象自居,可以说是通过自居作用从内心取代它。这种作用如今帮了女孩的忙。以她的母亲自居可以替代对她母亲的依恋。就像在游戏中经常做那样,年幼的女儿把自己放在母亲的位置上;她试图在和她父亲的关系上取代她的母亲,而开始恨她曾经热爱的母亲。她这样做是出于两个动机:对被剥夺的阴茎的妒忌和由此蒙受的屈辱。她和父亲的新关系起初也许只含有一个任意使用他的阴茎的渴望,最终则导致了另一个愿望——从他那里获得一个宝宝作为礼物。于是对宝宝的渴望代替了对阴茎的渴望,或者至少是从后者分离出来了。有意思的是,在女性的情况中,和男性的情况相比,俄狄浦斯情结与阉割情结之间的关系竟会发生如此不同的形态——实际上是相互对立的形态。在男性中,如我们已经了解的那样,阉割的威胁导致了俄狄浦斯情结的结束;而在女性中则正好相反,我们发现,正是她们缺少阴茎这个事实,迫使她们陷入俄狄浦斯情结。这不会给一个女子带来多少不利,只要她继续保持女性的俄狄浦斯情结态度。〔“厄勒克特拉”
(恋父)
情结这个术语就是为此而提出的〕。
在这种情况下,她就会根据父亲的特点来选择丈夫,并愿意承认他的权威。她的占有阴茎的渴望,事实上是无法实现的,但是,如果她能成功地完成把她对这个性器官的爱扩展到拥有这个器官的人身上,恰如从前她从依恋母亲的乳房进展到依恋母亲的整个人的情况一样,这种渴望还是可以得到满足的。假如我们问一个精神分析学家,他的经验表明患者身上最不易影响的精神结构是什么?得到的回答将会是:在女人方面是对阴茎的渴望,对男人来说是对他自己性别的女性态度,其先决条件,当然,是对失去阴茎的恐惧。
第八章精神器官与外部世界
我在第一章中提出的所有总的发现和设想,当时都是经过我在前一章中举例说明的那种艰苦、耐心的详细研究才获得的。如今我们也许迫切想要全面思考一下我们通过这样的研究工作已经获得的知识的增长,并考察一下我们已经为更进一步的进展开辟了哪些道路。这样联系起来一看,我们可能会惊讶地发现,我们竟是一次又一次地被迫超越心理学的边界。我们所对付的现象并不只属于心理学,它们同时也具有有机学和生物学方面的意义,所以在我们努力创立精神分析学的进程中,我们也获得了一些生物学上的重要发现,而且也没能避免建立生物学上的新的假设。但我们暂时还是只考虑心理学吧。我们已经看到,要在精神正常与精神不正常之间划一条分界线并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所以这两者的区别尽管有其实际的重要性,却只具有一种约定俗成的价值。于是我们便理所当然地可以根据对精神失常现象的研究来了解正常的精神生活——假如这些病理状态,即神经病和精神病等,都是由于特定的原因才以异质体的形式活动的话,就不能采取这种方法。对出现于睡眠中的精神混乱的研究——这种精神混乱是短暂但无害的,实际上,还起到有益的作用——给我们提供了一把理解那种长期性的、危害生命的精神疾病的钥匙。如今我们可以大胆地说,研究意识的心理学并不能理解精神的正常功能,正如它不能理解梦一样。心理学所能支配的只是关于有意识的自我知觉的材料,这种资料已经在任何方面都被证明是不足以探测丰富多彩、错综复杂的心理过程,揭示其相互联系以至认识其失调状态的决定因素的。我们设想的精神器官是在空间上延伸的,必要时又能融为一体,并随着生活的各种复杂要求而发展,它只是在某一特定时刻和某些特定条件下才产生出意识的现象——这样一个假设让我们能够把心理学建立在与其它科学诸如物理学等,相似的基础上。我们这门科学中的问题和其它科学一样,这就是说:我们必须从所考察对象直接呈现于我们知觉中的那些特征(性质)的背后发现其它一些更不依赖于我们感官的接受能力,而且更接近于所谓事物真相的东西。我们没有希望能完全达到这种事物真相,因为显然,我们所推测的任何新事物必须重新翻译成我们的知觉语言,要挣脱这种束缚是根本不可能的。而我们这门科学的本质和局限也就在这里。这就如我们的物理学中所说的:“假如我们能看得足够清楚,我们就会发现,那呈现为固体的东西是由如此这般形状和尺寸的粒子构成,并占据如此这般的相对的位置。”同时我们企图最大限度地借助人工手段来提高我们感官的效能;可是或许可以预料所有这些努力都将不能影响最终的结果。真相将永远是“不可知的”。
依靠科学工作产生的为我们的基本感知力所理解的成果,就在于认清了存在于外部世界的各种联系和相互依赖关系,这些联系和依赖关系好象总能够可靠地重现或反映在我们的思维组成的内部世界中,对它们的认识让我们能“理解”,预见甚至有可能改造外部世界的某些迹象。我们在精神分析学中的程序颇为类似。我们发现了填补我们意识现象中的空白的技术办法,我们利用这些方法正如物理学家利用实验那样。这样,我们推断出一系列其本身是“不可知的”过程,把它们插入到我们能意识的进程中。比如,假如我们说:“这里插入了一个无意识的回忆”,这就意味着:“此时出现了一个我们完全不能形成概念的现象,不过,一旦进入了我们的意识,我们就只能如此这般地表达它。”
我们之所以作出这种推断和穿插的理由以及对它们的可信程度,当然在每一个个别的事例中都有待于批评;并且不容否认,要得出定论是非常困难的——这个事实表现在分析学家中间缺乏一致性的意见。这应该归咎于这个问题的新奇——也就是说,我们还缺乏训练。但是除此还有这个课题本身固有的特殊原因;因为在心理学中,和物理学不同,我们并不总是和那种仅能唤起我们冷漠的科学兴趣的东西打交道。所以,假如一个尚未充分确信她自己对阴茎的渴望强度的女精神分析学家同样也不能给她的患者身上的这个因素以应有的重视,我们也不应感到有什么奇怪。但是这种产生于个人观察上的误差的错误,从长远看来并不太重要。要是我们到旧教科书中考察一下显微镜的使用,我们就会吃惊地发现,当显微镜技术还很年轻的时候,对使用这种仪器进行观察的人的个性是有很多奇特的要求的——但这一切在今天都已不成问题。
我不能担保能在这里完整无缺地描绘出精神器官及其活动的全部情况;我应当认识到,除了别的障碍之外,我还受到精神分析学家迄今尚未来得及对所有这些功能作出同样程度的研究这一客观情况的阻挡。所以,我将只满足于对我在头一章中阐述的问题作一个详细的扼要的阐述。我们的存在的核心是由那个隐晦的本我构成的,它与外部世界没有直接的联系,甚至我们对它的认识也仅仅通过其它媒介才能取得。在这个本我内部活动的是机体的本能。它们本身是由两种原动力(爱欲与破坏欲)以不同比例融合而成的,并根据它们同器官或器官系统的不同关系而相互区分。这些本能的唯一的推动力就是寻求满足,这种满足应该产生于器官在外部世界一些客体的帮助下产生的一些变化。可是这些本能的直接的、无意识的满足,如“本我”的要求,往往会导致与外部世界的危险冲撞,甚至导致灭亡。“本我”从来不担心是否能保证生存下去,它总是无忧无虑;或者可能这样说更正确:它虽然能产生忧虑的感觉因素,却不会利用它们。有可能出现在假定的“本我”精神成分之中及之间的过程(原初过程),和我们凭藉理智活动和情感活动中的意识感知所熟悉的那些过程,是相去甚远的;它们也不受逻辑的关键性制约,因为逻辑规律把某些这样的过程看作是无效的,并企图将它们取消。与外部世界割裂的“本我”具有自己的感知世界。它能异常敏锐地感觉出自身内部的某些变化,尤其是其本能要求的强弱变化,这些变化就如从“快乐”到“不快乐”之间的一系列感觉一样能被意识到。当然,我们很难说清这些感觉是通过什么办法、借助于什么感觉器官末梢产生的。可是,自我感觉——一般感觉(coenaestheticfelings)和快乐不快乐感觉——以专横的威力支配着“本我”活动的进程,这已是公认的事实。“本我”遵循着坚定不移的快乐规则。但并非只是“本我”这样。似乎其它精神媒介的活动也能够做到只减弱快乐原则而不取消它;至于什么时候以及怎样才有可能克服快乐原则,则始终是一个具有最高理论价值的问题,并且还是迄今还没有解答的问题。认为快乐原则要求降低本能要求的强度——降到最低可能就是灭亡(即涅)
——的看法,引出了快乐原则和两个原动力(即爱恋本能和死亡本能)之间的尚未明确的关系。我们认为最了解而且用它最容易认识我们自己的另一个精神媒介,即所谓自我,是从“本我”的外皮层演变而来,这个外皮层由于被用来接收和排斥刺激,所以与外部世界(现实)保持着直接关系。从意识知觉开始,它就使“本我”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和越来越深的层次上受到它的影响,而且,在它一直依赖于外部世界的持续过程中,它一直带着表明其起源的难以消除的印记(就像“德国制造”一样)。其心理功能在于将“本我”的活动进程提高到一个更高一级的动力状况(也许是通过将自由运动的能转化为受到限制的能,就好像是适应前意识状态那样);其构造功能在于在本能产生的要求和满足这种要求的行为之间插入思维活动。这种思维活动一旦获取目前的状态并对早期经验作出估价之后,就努力通过实验性行动去估计将要采取的行为过程的后果。这样,“自我”就可以做出决定,到底是努力获得满足还是延迟这种努力,或者是否有必要把这种本能要求看作危险而彻底抑制(这里我们要用到现实原则)。正如“本我”的唯一目的是获取快感一样,“自我”的活动规律总是为安全着想。“自我”肩负着自我保存的任务,而“本我”则好象忽视自我保存。它(自我)把忧虑的感觉当作预告威胁其自身完善的危险的报警信号。既然回忆能和知觉一样成为有意识的,尤其是同语言残余关联起来时,所以也就有可能产生一种将导致误解现实的混乱。“自我”通过现实检验的手段来防止这种可能性的发生,以保护自身。可由于在睡眠状态中占优势的那些条件的存在,这个手段在梦中是允许暂时失效的。在强大的机械力环境中谋求维持自身的“自我”,受到首先来自外部现实的危险的威胁;可是,并不只是来自外部现实的危险威胁它,它自己的“本我”就能产生出相同的危险,并且出于两个不同的原因。首先,过强的本能力量能和来自外部世界的过多“刺激”一样损害“自我”,当然,前者不能毁灭它,但能够毁灭其独特的动力组织,并将“自我”重新变成“本我”的一部分。其次,经验也许已经告诉我们,满足某种本身并非无法忍受的本能要求将会引起来自外部世界的危险,以至那类本能本身就成了危险。所以,“自我”是在两条战线上作战: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存,它既须同一个威胁着要消灭它的外部世界作斗争,又须同一个提出过多要求的内部世界作斗争。它对这两个敌人采取的是一样的防御措施,只是对内部敌人的防御措施特别不完善。由于它本来和这后一个敌人是完全相同的,并且此后一直最亲密地和它生活在一起,所以它要逃避内部的危险有很大困难。这些危险直接威胁着它,尽管能够被暂时地抑制。我们已经了解,童年的第一阶段的虚弱的、不成熟的“自我”是怎样被为了防御这一生活阶段独有的危险而承受的压力永久地损害的。儿童借助于父母的关心保护自己,抵抗从外部世界威胁着他们的危险。他们为这种安全付出的代价就是时时刻刻担忧失去爱,是由于这样一来,他们就只好孤。。。立无助地去遭遇外部世界的危险的侵袭。当一个男孩置身于俄狄浦斯情结中时,这个原因便对斗争的后果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在这种情结中,从古老的源泉中得到增强的阉割的危险对他的自恋所产生的危险征服了他。因为受到当代现实危险和具有其种系发育基础的记忆中的危险这两种影响的结合作用的驱使,这个孩子便开始试图防御——抑制。这种防御暂时是有效的,然而等到后来性生活的复苏使以前放弃了的本能要求得到增强时,它就终于不那么有效了。若情况确是这样,那么我们就不得不从生物学的角度来作出这样解释:“自我”在控制早期性冲动的任务上失败了,因为那时它还不成熟,无力胜任这个任务。正因为在这种利比多发展缓慢的自我发展中,我们看到了神经病的本质;而我们不能逃避这样的结果:假如儿童的“自我”不需要承担这项任务——即,假如孩子的性生活像许多原始民族发生的一样,允许有自由发展的话,那么神经病是可以避免的。也许神经病的病因要比我们描述的更复杂;即使是这样,我们至少也已经阐明了复杂的病因的一个本质部分。我们也不应忘记种系发育的影响,这种影响在一定意义上是以一些我们还尚不清的形式表现在“本我”中的,并且在早期对“自我”产生的作用必然比后期更有力。另一方面,我们渐渐认识到,这样一种抑制性本能的早期尝试——婴儿期性行为的被禁止引起年幼的“自我”如此坚定地忠诚于外部世界,反对内部世界——对于后来个人接受父化薰陶是不可能没有效果的。他们只能放弃直接满足的本能要求,走上新的道路,去寻找替代的满足,在这种迂回的过程中,他们可能变得失去性能力,他们与最初的本能的联系也可能变得松散。因此我们可以预测这样一个结论,我们的很多很有价值的文明财富都是以性行为为代价的,并通过性冲动的约束而获得的。我们已不得不一再重复这一事实:“自我”的起因及其所获得的最重要部分都应归功于它同现实外部世界的联系。因此我们有理由推定“自我”的病理状态——在这个状态中,它仍然最接近于“本我”——是建立在这种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的停顿与松垮的基础上的。这非常符合我们的临床经验——即精神病突发的原因,不是由于现实已变得令人无法忍受地冷酷,就是由于本能已经变得相当强烈,而由于“本我”和外面世界对“自我”提出了相互冲突的要求,这两个原因必然都导致相同的结果。若“自我”能完全脱离现实,那么精神病的问题就简单又明了。可这种情况似乎很少发生,或者,或许永远不会发生。我们从痊愈后的病人身上知道,即使处在那样一个离现实外部世界如此遥远的、充满幻觉的混乱状态,在他们心灵的某个部分里,(用他们的话说)也隐蔽着一个正常的人,他像一个无动于衷的旁观者,冷眼看着病疾闹哄哄地从他旁边走过。我不知道是否可以推断这种情况是普遍的,可我可以提供另外一些发病过程并非这么剧烈的精神病的同样情况的报告。我想起了一个慢性妄想狂的病例,病人每发作一次忌妒之后,就有一个梦向分析者传达出一幅表明突发病因的没有任何妄想的正确图像。这样就出现了一个有趣的比较:虽然我们习惯于从神经病患者的梦中去发现与他们清醒时迥异的忌妒,在白天病人清醒时支配他行为的妄想却为梦所纠正。我们很可能可以认为这种推测是普遍正确的,即在所有这些病例中出现的都是一种精神分裂。即形成了两种精神态度,而不是一种——一种是思考现实的正常的精神态度;第二种则是在本能的影响下使“自我”脱离现实。二者并存。结果取决于它们的力量对比。如果后者力量更强或变得更强,那么精神病的必要条件便构成了。假如相反,那种妄想狂错乱就会呈现出治愈的征象。事实上,它只是退入了无意识状态——很多观察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证据,妄想总是在明显发作之前就已经现实地存在了很长时间,觉得所有精神病症中都存在一种自我的分裂(Thesplitingofthego)的观点,若没有被证明适用于较像神经病的其它状态,并最终适用于神经病本身的话,则不会引起我们如此重视的。我最早是在物恋病症中认识到这一点的。众所周知,这种可以视为性变态行为之一的反常现象的基础基于病人(几乎总是男性)认识不到女性没有阴茎这个事实——一个使他极度厌恶的事实(原因是这个事实证明他自己有被阉割的可能)。
故他就否认自己的感官知觉,即女性生殖器缺少阴茎,并死守相反的信念。可是这种不承认的知觉却并不因此而对他完全不产生影响了,因为他虽然否认一切,却毕竟没有勇气声称他确实看见过女性阴茎。于是他便抓住某个别的东西来代替——身体的某个部分或某个别的对象——并指出这样东西来承担他不能放弃的阴茎的作用。这常常是他见到女性生殖器的同时所亲眼见到的某种东西,或者是一件可以恰当地充当阴茎的象征性的代替物的东西。由此推定,把构成物恋对象的过程说成“自我”的分裂是错误的;它是一种借助于移置而形成的折衷,这种情况我们已经在对梦的探讨中相当熟悉了。可是我们的观察所告诉我们的还不止这些,物恋对象的产生是由于一种想要销毁阉割可能性的证据的认识,以致避免为阉割而担心。如果女人——其它生物亦然——也有阴茎的话,那么谁也不需因为继续占有自己的阴茎而担扰。但是我们还遇到过和非物恋者一样畏惧阉割并以同样的方式对之作出反应的物恋者。故,他们的行为同时表现了两个相反的条件。一方面,他们不承认他们的知觉所表明的事实——他们在女性生殖器中从来没有看见过阴茎的事实;另一方面,他们又承认女人没有阴茎的事实,而且正是从这个事实中得出正确的结论。这两种态度在他们整个一生中都同时存在,但相互间不影响,这种现象也许可以称作“自我”的分裂。上述情况也使我们明白了物恋为什么经常是部分地发展的。它并不单单支配对象的抉择,还为更多或更少的正常性行为留下余地;的确,有时它会退入幕后扮演一个谦逊的角色,或者只限于提示几句台词。故,在物恋者身上,“自我”从外部世界的脱离总是不能完全成功。我们不能认为物恋是“自我”分裂的例外情况;它只是一个对于研究这个问题特别有益的论点。让我们再回到我们的那个论点上来,即儿童的“自我”在现实世界的支配下,通过所谓抑制的方法来摆脱不良的本能需要。此刻,我们要对这一点作些补充;我们可以进一步断言:在人生的同一阶段,“自我”相当频繁地发现自己能够摆脱某种来自外部世界并使它感到痛苦的要求,而这种摆脱是凭籍否认使它知道这个来自现实的要求的知觉这一方法才能够实现的。这种否认是经常发生的,也并不仅限于物恋者;每每我们能够研究它们时,都发现它们处于折衷情况,试图逃离现实,却又不彻底。这种否认和承认是相辅相成的;并且总是出现两种相互对立而又各自独立的态度,结果会产生“自我”分裂的情形。这里结局仍然取决于双方之中哪一方能获得更强的力量。我们刚刚叙述了的这种“自我”分裂的事实,既不是那么新鲜,也不是象它们刚刚出现时那样奇怪。在神经病人的精神生活中存在着对于某种特定行为的两种相互对立而又相互独立的不同态度,的确是神经病的一个普遍特征。但是在神经病的病例中,这两种态度有一种属于“自我”,与其对立的另一种被抑制的属于“本我”。这种病例与另一种病例(即在上面那段论叙过的那种)的差别,本质上是一种地位上的或结构上的区别,所以在个别例子中往往不易判断我们所处理的是两种可能性中的哪一种。但它们都有下列重要的共同特征。“自我”在保护自己的过程中不管怎么做,不管是竭力否认外部客观世界的一部分,还是尽量抵制来自内部世界的本能要求,它都不可能获得绝对圆满的成功。结果总是存在着两种相互对立的态度,因为其中被打败的、较弱的一方导致精神混乱的程度并不比另一方小。最后,我们只要指出,在所有这些过程中,能通过我们的主观意识感觉了解到的情况是多么的少。
第九章内心世界
对于一整套同时发生的复杂活动的认识,我们除了对这些活动分别依次叙述之外,没有其它传达的方法。正是因为这样,我们的所有叙述在开始时都带有片面的简单化的毛病,必须等到最后才能得到补充、加强,然后纠正过来。前面我们对“自我”作了这样的论述:它斡旋于“本我”与外部世界之间,接收前者的本能要求以便使它们得到满足,又从后者得到知觉,并把这些知觉用作记忆;它一心谋求自我保存,因而对于来自“本我”和外部世界双方的过份强烈的要求都进行抵制,同时,在作出任何决定时都由一种过度快乐原则的指令所支配——实际上,这样描述只适用于童年的第一个阶段结束之前,大约到五岁为止。大致就在这时会发生一个重要的变化。外部世界的某一部分已经作为对象被抛弃,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被抛弃了,反而通过自居作用被归入“自我”之中,成了内心世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新的精神媒介从此便承担起在这之前一直是由外部世界中的人(被抛弃的对象)所履行的功能:对自己进行观察、判断,向它下达命令,并用惩罚进行威胁,就象它所取代了的父母一样。我们把这个精神媒介叫作“超我”,并由于其法官般的明断功能而把它看作我们的良心(conscience)。
值得注意的是,“超我”常常表现出一种现实中的父母没有提供过榜样的严厉的态度,而且还要求“自我”不仅对其行为,而且同样对其思想以及尚未付诸实践的意图作出解释,而对于这一切“超我”似乎都是了解的。这就使我们想到,俄狄浦斯传说中的主人公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甘受自我惩罚,尽管从我们以及自己的角度来判断,神喻的不可抗拒的力量应该已经为他开脱了罪责。实际上,这个“超我”就是俄狄浦斯情结的继承者,只有这种情结消除之后才能形成。由于这个原因,它的过份严厉并不仿效现实中的榜样,而是和用来抵御俄狄浦斯情结的诱惑的力量保持相同,某些哲学家和信仰者断言,人的道德观念不是通过教育灌输的,也不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而是从一种更高度的源泉注入人们心灵的,在这种观点的深处无疑包含着对上述事物状态的预测。只要“自我”和“超我”合作得十分谐调,它们的表现形式就不容易区分;但是,它们之间的紧张、疏远的关系使得它们清晰可辨。良心的谴责引起的折磨同孩子对于失去爱的畏惧恰恰相一致——这种畏惧已被道德媒介所取代。另一方面,如果“自我”成功地抵御了去做某件会使“超我”反感的事的诱惑,它就会觉得自己的自尊心提高了,自豪感增强了,仿佛获得了什么珍贵的东西一样。就这样,“超我”虽然已经成为内心世界的一部分,却继续为“自我”扮演外部世界的角色。在以后的一生中,“超我”就代表着一个人童年时代的影响,父母的关心和教育的影响,以及对父母的依赖的影响——由于人类共同的家庭生活,这个童年时代在人的一生中被大大地增加了。在这整个过程中,产生影响的并不只是这些父母的个人气质,而且也包括一切对他们本身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东西:他们生活的那个社会阶层的趣味和标准,他们出身的那个种族的先天气质和传统。那些喜欢概括和辩明区别的人可能会说,个人离开父母之后就被投入外部世界中去,所以外部世界代表现在的力量;他的具有遗传倾向的“本我”代表有机体的过去,后来加入它们的“超我”则主要代表文化的过去,这种文化的过去似乎会在一个儿童早期时期的几年中作为后天经验而得以重复。这样的概括不大可能是普遍正确的。文化成果的某一部分无疑在“本我”中留下了沉淀性的影响;很多由“超我”奉献的东西会在“本我”中唤起回响;儿童的不少新经验会得到加强,因为它们是某种原始的种系发育经验的重复。“把你的祖先遗传给你的东西全都接收下来,变成你自己的东西”
因此,“超我”在“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间占据了一定的中间位置;它把现在的和过去的影响集聚于一身。在“超我”的构成中,我们似乎能看到一个表明现在是怎样变成过去的例子……
第一讲
女士们、先生们:我是怀着新奇而又不理解的心情来到这个世界,在这样一些对我充满期望的好学的听众面前讲演的。毫无疑问,我之所以能享有这样荣誉,仅仅是由于我的名字与精神分析学有所联系;因此,我准备对你们讲的也就是有关精神分析的问题。下面我将尽可能简单地向大家介绍一下这一新的诊疗方法的起源和发展经过。
如果说使精神分析学诞生于世是一个伟大功绩的话,那么这项功绩并不属于我。精神分析学的初创没我的份。记得我还是一个学生,正忙于准备期末考试的时候,就有一位维也纳的医生,他就是约瑟夫。布洛伊尔医生最早(180—182年)对一位患有癔病的姑娘使用了这种方法。现在就让我们直接来看看这个病例的情况及其治疗的前后经过——有关这方面的详细材料你们可以在后来我与布洛伊尔合作出版的《癔病研究》(1895年)一书中找到。不过,在讲入正题之前我想先说一句开场白。我听说我的听众中大部分都不是医学界人士,这一点并没有使我感到不满意。你们也许会担心,以为要听懂我所讲的内容必须具备医学方面的专业知识,这种担心是大可不必的。的确,在我们的探索征途的第一个阶段,我们将和医生们同道而行,但是我们很快就会和他们分手,而要同布洛伊尔医生一起沿着一条独特的道路去进行研究。布洛伊尔医生的病人是一位二十一岁的姑娘,颇有知识,也颇具才华。她的病持续了两年多,在那期间,她出现了一系列明显的不可忽视的生理上和心理上的紊乱状态。她的身体右侧的两肢患有僵硬性麻痹,丧失感觉,而且左侧的两肢也时不时受到同样病症的因扰。她的眼睛运动失调,视力受到阻碍,头无法自由摆动。她还患有严重的神经性咳嗽。她厌恶进食,有一次竟一连几星期喝不进一滴水,尽管渴得难以忍受。她的语言能力也有很大程度的下降,甚至达到不会说、也听不懂自己的母语的境况。最后,她陷入了失神、迷乱、谵妄,以至整个个性发生变化的状态。下面我们应该马上把注意力放到这些复杂的症状上。尽管你们不是医生,但是听了我刚才列举的这么多症状以后,你们想必会认为自己有把握作出这样的判断:我们所面临的肯定是一种严重的疾病,很有可能危及大脑。看来没有多大治愈的希望,甚至有可能导致病人早早死去。可是,你们或许会听到医生们提出这样的见解:在治疗相当多症状同样严重的疾病时,我们完全有理由采取各种不同的、远远更为乐观的态度。对于这种观点,你们不应置若罔闻。如果有一位年轻的女病人表现出这样一种情况:她的主要内脏器官(心脏、肾脏等等)经医疗器械检查都是正常,但她却时常出现剧烈的情感紊乱现象——况且,如果她的各种不同的症状在某些细微的方面与通常意料中的有所区别的话——那样,医生一般都不大会太重视这病例,而是从古希腊时代起就被称作“hysteria”的那种不可思议的病症。这种病症具有产生一系列严重疾病的幻觉性图景的能力。他们以为,这种病不至于危及生命,而且恢复健康——甚至是百分之百的恢复——是完全有可能的。要把这样一种癔病同严重的器质性疾病区别开并不总是很容易的。可是,我们没有必要知道这样的鉴别诊断是怎样作出的;我们只要相信布洛伊尔的病人的病例恰恰就是任何一位合格的医生都不会诊断出是癔病的那种疾病就够了。这里,我们还可以从这位病人的病情报告中援引这样一个更深入的事实:她的病是在她照顾病重将死的父亲——她热爱自己的父亲——期间发作的,而且,因为自己的病症,她被迫停止护理她的父亲。直到现在为止,我们与医生们同道而行还是颇有益处的,但是分手的时刻已经到了。因为你们不应该设想,由于把某种疾病诊断为癔病,而不诊断为严重的大脑器质性疾病,就可以使病人接受医疗援助的前景得到本质性的改善。在绝大多数病例中,医疗技术对于严重的大脑疾病是无能为力的;同样,一个医生对于癔病性失调也是毫无办法的的。他只得听凭仁慈的造物主来决定乐观的后果将在何时以及如何获取。由此可见,是否把某种疾病诊断为癔病对于病人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可是对于医生说来却恰恰不同。医生对癔病患者的态度和对器质性疾病患者的态度明显是大为不同的。他对前者不像对后者那样怀有同情心——因为事实上癔病患者的病状要轻微得多,但它又似乎要求被看成是同等严重的病。而且,在这个问题上还有一个更深一层的因素在起着作用。通过研究,医生已经了解了许多对外行说来仍是不解之谜的情况,他已经能对某种疾病的起因以及这种疾病所能引起的种种变化——比如一个患有中风或恶性肿瘤的病人的大脑变化——形成一定的想法,而他正是必定在某种程度上是切中要害的。然而,当他面对癔病现象的具体情况时,他的所有知识——他在解剖学、生理学以及病理学等方面所接受的训练——却把他置于一旁,不再帮他了。他无法理解癔病,在这种疾病面前他自己也变成了门外汉。这对于任何一个通常相当重视自己的知识的人来说,都不是令人愉快的事。于是就出现了癔病患者得不到医生同情的现象。他把这些患者看成是侵犯他的科学的法律的人——就像正统教派的信徒眼里的异教徒一样。他会认为这些病人什么恶劣的行为都干得出来,会指责他们夸大事实,故意欺骗,故意装病,等等。于是他就不再理解他们,以此给予惩罚。但是,布洛伊尔医生对他的病人的态度却不该受到这样的责备。他不但对她表示同情,还对她产生兴趣,尽管起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该怎样帮助她。看来有可能是这位患者自己出众的智力和优良的个性减轻了医生治疗中的困难,这些他在病例记录中说得十分清楚。此外,由于他的热心观察,他也很快找到了为病人提供初步帮助的方法。他观察到,当病人处于“失神”(伴有神智混乱的个性变化)状态时,她总是习惯于自言自语几句,这些话好象是产生于她脑子里忽然闪现的某个想法。她的医生便把这些话记下来,然后使她进入催眠状态,再把那些话重复说给她听,以便使她把这些话当作起点。病人果然依照办了,她就这样在医生面前把她隐入“失神”状态后一直占据她大脑的那些精神创造物重新显现出来,而我们就是从她吐露的那些支离破碎的话中了解到这创造物的存在。这些精神创造物都是深沉而忧郁的幻想——我们不妨称之为“白日梦”,有时明显地带有诗一般的美好感受,起点经常是一个姑娘坐在父亲病榻边的姿势。当她说出了一些这样的一些幻想之后,她就仿佛得到了自由,又重新回到了正常的精神生活。她的状况的好转通常会持续几个小时,而到了第二天又会再次陷入“失神”状态;这一次的病状也能用同样的方式消除——也就是让她把刚刚构成的新的幻想用语言表达出来。那种现象使我们不可避免地得出这样一个结果:她在“失神”阶段表现出来的精神状态的变化是这些充满情感的幻想所产生的刺激造成的。说来奇怪,每到这种时候,病人就只会说英语,也只能听懂英语。后来,病人自己把这种新奇的治疗方法命名为“谈疗法”(talkingcure),并经常开玩笑地把他说成“扫烟囱”(chimBney-sweping)。
没多久,医生仿佛无意中发现,这种像打扫烟囱一样把心灵打扫干净的方法所能产生的效果并不仅仅是暂时减轻病人时常反复的精神迷乱。事实上,如果能让她在催眠状态中回忆起那些症状最早出现的场合和与此相关的经历,就完全有可能全部消除这些令人痛苦的病症。事情发生在一个夏天,有好几天天气热极了,病人口渴得受不了,因为她不知为什么忽然发现自己喝不进水去。有好几次她端起一杯水,心里很想喝,可是杯子一碰到嘴唇她就像患有恐水症的人似的马上又把杯子推开。每逢这种时间,她显然总有几秒钟的时间是处于“失神”状态的。为了减轻那折磨人的干渴,她只能以水果为生,如西瓜等等。这种状况持续了大约六个星期,然后有一天,她在催眠状态中忽然嘟嘟哝哝地说起了她的英国“女友”,说她不喜欢这个人,接着便露出满脸厌恶的表情,一五一十地讲起了有一次她走进这位女人的屋子发现她养的小狗——那可怕的畜牲!——在玻璃杯里喝水的情景。出于礼貌,这位病人当时什么都没有说。这时,她把当时抑制住的愤怒强烈地发泄了出来,然后就要水喝,并毫不费力地喝了很多水,等她从催眠状态中清醒过来时,那只杯子还贴在她的嘴唇上。从那时起,她的病就完全消除了,再也没有复发。
诸位请允许我在这件事上多说几句。在那之前,还从来没有人用这样的方法治疗过癔病的症状,也从来没有人对这种症状的起因有如此深邃的洞察。只要能证实病人的其它症状——也许是大多数症状——也是这样产生,也可以用这种方法治疗,那么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发现。布洛伊尔全力以赴想要证明这一点,因此他对这位病人的其它更为严重的病症的致病原因进一步作了系统的调察。事实果然如此。几乎所有的症状都是这样产生的,也就是作为某种情感经历的残余物——或可以称作“沉淀物”——而产生的。所以,我们后来把这种情感经历称之为“精神创伤”,并通过所有症状和导致症状的创伤场景之间的关系来解释这种症状和导致症状的特别性质。用一个专门的术语来说,这种症状是由那些创伤场景所“决定”的,其实症状就是对这些场景的记忆的残留,因此,再也无理由必要把它们说成是神经病的变化无常、神秘莫测的产物了。然而,有一个意料不到的问题不可忽视:使症状残留下来的并不总是单独的一个创伤经历;正好相反,这种结果往往是由于几个创伤经历的汇集而形成的,而且经常是由于大量相似的创伤的重复而导致的。所以,我们就必须按照时间顺序,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按照相反的时间顺序,也即从现在到过去的顺序,重现出整个致病记忆的全过程;要想跳过较后出现的创伤,以便更快地追溯出最早的、也常常是最有致病力的创伤记忆,这是不可能的。前边我已经给你们讲了一个由于讨厌狗从玻璃杯里喝水而产生的对水的恐惧引起癔病症状的例子,现在想必你们会要求我再提一些这方面的例子。不过,假如我想遵循我自己的计划的话,我就应该约束自己尽量少举例子。比如说,关于这位病人的视功能失调的问题,布洛伊尔这样描绘过他和病人一同回忆过去经历的情况,有一次——她双眼含着泪水坐在父亲的床边,父亲忽然问她几点钟了,可是她看不清楚,于是就把手表放到眼前,费了很大的劲儿还是看不清。那表面儿一下变得又大又模糊。同时,她又尽力忍住眼泪,以便不让病中的父亲看见。
而且,她的一切病态的感觉都是来自她在看护疾病缠身的父亲那段时间。有一次她在半夜惊醒过来,病人正在发高烧,她急得不得了。当时她正急切盼望着一位约定要来给她父亲做手术的维也纳大夫快点到达。她母亲刚出门没一会儿,安娜坐在床边,右手臂搁在椅子背上。她虽然醒着,却恍恍惚惚做起梦来,忽然看见有一条黑色的蛇从墙边向她父亲爬过去。要去咬他(大概她家后面的田里有蛇,而且曾经使这位姑娘受过惊吓,因此它们为她的幻觉提供了素材)。
她想把蛇赶跑,但是忽然感到自己好像浑身麻痹了似的。她那搁在椅子背上的右手臂毫无知觉,像瘫了似的无法动弹。当她看自己的手时,那些手指都变成了一条条长着死人脑袋(指甲)的小蛇(看来很可能是她想用那只麻痹的右手赶走蛇。结果手的麻痹就和蛇的幻觉联系起来了)。
等蛇不见之后,她惊魂未定地想要祈祷,却又在语言上遇到了麻烦——她找不到自己能讲的语言了,直到最后她忽然想到几句英语的童谣,于是她发现自己只能用这门语言思考和祷告了。
当这位病人在催眠状态中回忆起这番情景时,自从他开始生病以来一直折磨着她的右手臂的僵化性麻痹一下子消失了,整个治疗过程就此结束。几年以后,当我开始对我自己的病人用布洛伊尔的诊治方法时,我的实际经验同他的完全相同。一位四十岁的太太患有抽搐症,主要症状是每当她兴奋的时候(有时根本没有明显的原因),嘴里总会发出一种奇怪的“噼噼啦啦”的响声。这个病症起源于患者的两次经历,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每次都是在她决心不发出任何声音的时候产生的,可事实上两次都有一种相反的意志力迫使她打破沉默,结果就发生上面提到的那种声音。这两次经历的第一次是她的一个孩子生病了,当她费了好大劲儿总算哄那孩子睡着后,她便暗暗对自己说,一定要保持绝对安静,别把孩子惊醒。另一次是她和她的两个孩子在一个雷雨天坐马车出门,路上马惊了,她害怕地不敢发出一点儿声音,生怕加重马的惊慌。《癔病研究》一书中记载了几个这样的例子,我在这里给你们讲的就是其中的一个。女士们,先生们,如果允许我笼统地概括一下的话——其实在这样一番简略的描述中是不可避免的——我想把我们到目前为止所学到的内容归纳为:我们的癔病患者遭受的是记忆的折磨。他们的症状就是特定的(创伤性的)经历的残余和记忆象征。如果我们把这种象征现象同其它领域的其它记忆象征作一番对比,我们也许能获得更深刻的理解。在一些大城市里使公众深怀敬意的那些纪念碑和纪念馆也是记忆的象征。如果你们到伦敦的大街上去走一走的话,你们会在一个大火车站的前面看到一根雕刻精美的哥特式大圆柱——查灵克罗斯(CharingCros)。
十三世纪英国金雀花王朝的一位国王曾下令把他的王后埃莉诺的遗体运到威斯敏斯特去,并在王后的灵柩停留的每一站都立上一个哥特式十字架。查灵克罗斯是这些纪念送葬仪式的纪念碑中最后一座。在同一个城市的另一处,也就是离伦敦桥不远的地方,你们会见到一根高耸入云、更为现代的大圆柱,它简单地被称为“纪念碑”。这座“纪念碑”是为纪念一六六六年该地段发生并烧毁了大半个城市的“伦敦大火”而设计的。因此可见,这些纪念碑在充当记忆象征这层意义上同癔病的症状是相似的,到此为止,这番比较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如果今天有一位伦敦人一走到埃莉诺王后的葬礼纪念碑前就停下来深深地哀悼一番,而不是按照现代工作条件的要求而匆匆奔忙于自己的日常事务,也不是陶醉于他自己心上的年轻美貌的“王后”给他带来的快乐之中,我们会有何感想呢?或者说,如果今天也有一位伦敦人站在那座纪念当年把他热爱的都市化为灰烬的那场大火的纪念碑前流下了眼泪——尽管这都市早已重新建设得远远比那时更辉煌夺目,我们又会作何感想呢?
但是,事实上每一个癔病患者或神经症患者的行为表现正好就同这两个不现实的伦敦人的做法一样。他们不仅会回忆起很久很久以前的痛苦经历,而且在感情上依旧对它们恋恋不舍;他们无法摆脱过去的往事,而正是为了这些往事,他们竟忽略了眼前的现实的生活。这种在精神生活中对于致病性的创伤的“固恋”便是神经症最有意义、最具有实际重要性的特征之一。此刻,在座的各位可能会根据布洛伊尔的病人的病史而提出异议,我十分高兴听取这些意见,因为它们是完全正当的。不错,她的所有创伤都产生于她在护理生病父亲期间,而且她的一切症状也只能被看作她父亲的病和死引起的记忆符号。由此可见,那些症状同哀悼守灵这样的表现是一致的,况且,在一个人死去这么短的时间内摆脱不掉对这位死者的记忆,这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病态的,相反,这倒是一种正常的情感活动。我同意你们的观点,就布洛伊尔的病人的病例来说,她那种“固恋”于创伤的现象是不足为怪的。可是在其它一些病例中——例如我自己诊治的那个抽搐病例,其致病的决定因素分别可以溯及到十五年和十年以上——一种不正常的依恋于过去经历的特征是十分显然的。而且,我们或许可以这样判断,如果当初布洛伊尔的病人没有在遭受那些创伤的折磨并出现那些症状之后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接受宣泄治疗的话,她也很可能会出现类似的这种不正常的特征。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仅仅只是讨论了一个病人的癔病症状与她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事件之间的关联。然而,在布洛伊尔的观察中还有两个更进一步的因素使我们可以对患病过程和治愈过程的实际情况形成一定的概念。首先,应该重视的是,布洛伊尔的病人几乎在每一个病态的场合都被迫抑制一种强烈的情感,而不是让这种情感用合适的情感符号——语言或行动——显露出来。在关于她的女伴儿的狗从玻璃杯里喝水的那段情景中,她为了不伤害那位女伴的感情而抑制了她内心非常强烈的厌恶,一点也不流露出来。当她坐在父亲的病榻边看护他时,她始终注意不让病中的父亲看出她的焦虑和痛苦的表情。后来她在医生面前重演这些情景时,在那之前她一直压抑着的情感格外猛烈地迸发出来,已经贮存了很久似的。事实上,由某一个这样的创伤性场景遗留下来的症状,总会随着慢慢接近其决定性起因而逐渐达到最强烈的程度,而当病人把这个起因完全表达出来时,她的症状也就消失了。另一方面,我们还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只要病人出于某种原因在没有触发情感的情况下回忆起了某种场景,那么这番当着医生的面的回忆就不会产生任何效果。这些情感的情况就是这样,因此或许可以把它们看作可以取代的量(能量),无论对于发病还是对于治愈都是决定性的因素。我们只得这样假设,疾病的发作是因为这些在病态场合产生的情感的正常出口被封堵了,疾病的本质就在于这些“被窒息的”情感继而被投入了不正常的用处。它们一部分保留下来成了患者精神生活的长期负担,以及由于这种负担而产生的持续不断的精神刺激的源泉,另一部分则渐渐转变为异常的肉体性的神经分布和神经压抑,表现为该病例的生理性症状。我们为后一种现象创造了一个专业术语,叫做“癔病性转化”(hysericalconversion)。
与此不同的是,我们的精神刺激中一部分是正常地沿着肉体性神经分布的道路前进的,所产生的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表达感情”。
“癔病性转化”夸大了某个倾注(充满)了感情的精神活动的这一部分发泄,代表了一种强烈得多的感情方式,这种方法已进入了新的领域。如果一条河流的河床被分成了两条水道,而且其中一条水道的水流遇到了阻碍无法向前流去,那么另一条水道马上就会充满水而溢出来。正像你们所见到的,我们只要把情感活动放在前,不久就会获得一套关于癔病的纯粹心理学的理论了。布洛伊尔的第二个观察除了又一次迫使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患者生活中一系列病态事件的特征之外,还迫使我们特别重视意识的各种状态。布洛伊尔的患者在处于正常的意识状态的同时,还时常地表现出一系列精神异常现象,如“失神”状态,精神紊乱和个性变化等。在处于正常意识状态时,她对那些致病的场景及其与她的症状的联系一无所知,也已经将这些场景忘得一干二净;换言之,至少已经切断了致病的环节。使她进入催眠状态之后,只要肯下功夫就有可能帮她回忆起这些情景,而通过这项唤起记忆的工作便能消除症状。如果不是在催眠术方面的实际经验和多种试验为我们指出了方法,要解释前面说的这个事实将是十分不便的。对催眠现象的研究已经使我们对一种起初令人大惑不解的认识习以为常了,这种认识就是: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很可能存在着几种精神组织体,它们能或多或少保持相互独立,也可能互相“一无所知”,还可能互相交替地控制意识。这种情况有时也会自发地出现,这时被称作“双重意识”(doubleconBscience)的例子。假如在发生这样一种人格分裂时,意识有规律地保持只依附于这两种状态的一种,我们就称之为有意识的精神状态,而把另一种脱离这种状态的意识称作无意识的精神状态。在一种我们熟悉的所谓“后催眠暗示”的状态中,一个在催眠条件下发出的指令后在正常状态中也会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个现象为认识无意识状态所能施加于意识状态的影响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而且还为我们阐明癔病现象的缘由提供了一个可以依据的结构模式。布洛伊尔提出了一个假想:癔病症状是在他称之为“催眠”(hypnoid)的那种条件下产生的。根据他的见解,在hypnoid状态中产生的精神刺激十分容易具有致病力,因为这种状态不为刺激过程提供正常的产物——症状。症状就像异质体一样钻入正常状态,继而对那种致病的hypnoid状态也就一无所知了。哪里出现了症状,哪儿就会有记忆缺失,填补这一缺失就意味着除去症状产生的这些条件。我所讲的最后一部分恐怕会使你们觉得不是特别明白。但是你们应该知道,我们正在考虑的是一些新鲜而又困难的问题,也许可以说,要把这些问题讲得更清楚是不可能的——这说明我们要真正了解这一课题还要走漫长的道路。况且,布洛伊尔关于“hypnoid状态”的理论在现在看来是没有必要、甚至有害无益的,因此今天的精神分析学已将它抛弃。以后你们对后来的布洛伊尔竖起来的这道hypnoid状态的屏幕后面发现的影响和活动至少会略有所了解。你们还会正确地形成这样一种观点,认为布洛伊尔的研究的成功之处只在于提供了一套关于他所观察的现象的很不完整的理论和不能令人满意的解释。但是,完整的理论决不是现成地从天上掉下来的,况且,如果有一个人在刚刚开始观察研究对象时就能提出一套无懈可击的完整的理论,你们就会有更充分的理由提出怀疑了。这样的理论只可能是这个人主观臆造的产物,而不可能是对事实所作的没有一点偏见的考察的结果。
第二讲
女士们、先生们:大约在布洛伊尔对他所诊治的病人施用“谈疗法”的时候,巴黎萨尔拜特利尔医院的著名人物夏科也已开始研究癔病患者,他的研究后来导致了对这种病的崭新的认识。那时他的发现在维也纳是根本不可能为人所知的。但是,大约十年之后我和布洛伊尔合作发表我们谈论癔病现象的心理机制的《初步交流》(1898年)时,我们已经完全被夏科的研究迷住了。我们把我们的病人的病源性经历看作精神创伤,并把它们同对癔病性麻痹症所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是夏科最早论证的——肉体创伤等同起来;而布洛伊尔关于hypnoid状态的设想本身不过是反映了这样一个实际情况:夏科曾在催眠条件下人为地重演过这种癔病性麻痹症。我在一八八五至一八八六年期间当过这位观察敏锐的法国科学家的学生。他本人并不倾向于用心理学的观点。最早试图对癔病中所呈现的奇异的精神活动进行深入研究的是他的学生彼埃尔。雅内,而我们和布洛伊尔把心理的分裂和人格的分离当作我们的主要立足点就是从雅内那儿得来的,你们会发现雅内提出的关于癔病的理论十分重视当时在法国流行的关于遗传和退化所起的作用。依据他的理论,癔病是神经系统产生退化的一种形式,表现为心理综合能力的先天虚弱。他认为,癔病患者生来就缺乏把复杂多样的精神活动综合为一个统一整体的能力,因而才出现了精神分裂的倾向。请允许我在这里打一个平常但是明了的比方,雅内的癔病患者使人联想到这样一位体力虚弱的妇女,她出门买东西,大包小包买了很多,但是她用两只胳膊和十个手指却拿不下所有的东西,于是有一样东西掉了,当她弯下腰去把它捡起来的时候,另一样东西又掉在刚才那个地方,如此反复。这说明癔病患者的精神能力虚弱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我们在发现这种能力不足现象时,还能够发现能力部分增加的例子——好象是一种补偿。当布洛伊尔的病人忘记了她的母语以及其它所有的语言,而只记住英语的时候,她的英语能力竟增加到很高的高度:要是递给她一本德语书,她可以一口气直接念出英语译文,既正确又流利。
当我依靠自己的力量把布洛伊尔开拓的研究工作继续研究下去时,我很快就对癔病性分裂的根源形成了不同的观点(意识分化)。
由于我不像雅内那样是从实验室的实验着手研究,而是从心里怀着治疗目的着手的,因此这样一种分离——这对于随之出现的一切都具有决定性意义——是不能避免的。首先,我是受实际需要的驱使才向前探索的。布洛伊尔所采用的那种“宣泄疗法”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使患者完全进入催眠状态,因为患者只有在催眠状态中才能了解他在正常状态中遗忘了的那些病原性联系。可是我不久就开始讨厌催眠术这个变幻无常、简直可以说是高深莫测的同盟军了。当我发现自己绞尽脑汁也只能使我的很小一部分患者进入催眠状态时,我便决心放弃催眠术,设法使“宣泄疗法”摆脱依赖于它的境地。既然当时我已经可以随意改变我的大多数患者的精神情况,我便着手研究起他们的正常精神状态了。我必须承认,起初这项工作似乎是既无意义又无希望。我面临的任务是从患者那儿了解到某些我一无所知、甚至连患者自己也一无所知的情况。一个人怎么能对这样的事怀有希望呢?然而,有一件事却帮了我的大忙——我幸运地回忆起了我在南锡拜访伯恩海姆时(189年)亲眼看到的一项极其出色、极有教益的实验。伯恩海姆让我们看到,那些被他的催眠术诱入梦游似的状态中有些什么经历时,他们最初总是坚持说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但是他只要毫不让步,坚持追问,并明确告诉他们说他坚信他们是肯定知道的,那些被遗忘的记忆便总是能重现。于是,我也用同样的方法对待我的患者。当我追问到他们坚持说自己什么也不知道的时候,我就明确告诉他们说他们肯定是知道的,只要说出来就成了。我甚至大胆地宣称,只要我的手一按到他们的额头上,正确的记忆就会进入他们的脑中。就这样,我没有采用催眠术便成功地从患者那儿得到了确定他们已经遗忘的致病性场景和从这些场景潜留下来的症状之间的联系所必要的一切证据。但是这是一种很费力的办法,长此以往会使人筋疲力竭,因此并不适合充当长久性的技术。
然而,在我继续采用这种方法的过程中所观察到的现象为我提供了决定性的证据之前,我一直坚持。我发现了能证实这一事实的证据:那些遗忘的记忆并没有真正丧失。它们仍然属于患者,并且随时会在患者联想某些未遗忘的事情时重现。但是,的确有一种力量阻碍着它们进入患者的意识,迫使它们处于无意识状态。这种力量的存在是可以确凿地推定的,因为当你力图对抗某种力量,把无意识的记忆引入患者的意识之中时,你就会感觉到有这样一股力量在同你的努力对抗。这种造成病态的力量以患者的抵抗形式表现出来。就是这个关于抵抗的观念奠定了我对癔病的心理活动进程的论说的基础。事实证明,要取得治愈的效果就必须消除这种抵抗。现在,首先从治疗的机制入手,也就有可能对这种疾病的起因形成十分明确的见解。想必是现在正以抵抗的形式阻制已被遗忘的记忆材料进入意识的那些力量,当初导致了遗忘现象,把那些病原性的经历推出了意识。我把这一假设的过程命名为“压抑”,我认为它的存在已经可以由抵抗的存在这一难以否认的事实所明证。于是,接下去我们便能提出这样一些问题,例如:这些力量到底是什么?我们现在从中看到癔病的病原机制的压抑究竟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等等。只要对我们已经通过宣泄疗法认识到的病原性情景进行一些比较研究,这样的问题就不难回答了。所有这些致病的经历都跟一种特定的愿望冲动的出现有关系,这种愿望冲动同患者的其它愿望形成鲜明的对比,并被证明是同他的人格中的伦理标准和审美标准格格不入。它们发生过短暂的冲突,这场内心斗争的结果是,把这个不能调和的愿望“运载”到意识中的念头成了压抑的受害者,连同与它相关的所有记忆一起推出了意识的大门,从此就被遗忘掉了。由此可知,压抑的动机是这一特定的愿望同患者的“自我”
(ego)之间的互不相容;压抑的动力就是患者的伦理标准和其它标准。强行接受这种格格不入的愿望冲动,或者延长这种冲突,就会产生程度更高的不快;这样的不愉快通过压抑可以避免。因此,我们可以把压抑看作是起到保护精神人格作用的手段之一。我不准备在这里举一连串的例子,只想讲一个我本人治疗的病例,因为单凭这一个病例,就足以使我们看清压抑的决定因素以及压抑的优点。由于目前的特殊情况,我只要再次缩减这个病例的历史,并略去一些重要的基础材料。患者是一位姑娘,她在分担了护理的责任之后,失去了她敬爱的父亲——同布洛伊尔的病人情况相似。此后不久她的姐姐结了婚,她的新姐夫在她心理勾起了一种很奇特的同情心,不过这种情感很容易在家庭和睦的幌子下掩饰起来。又过了不久,她的姐姐突然得病去世,临终时这位患者和她母亲都不在场。有人把她们急急召来,但到家之前她们并没有得到关于这桩丧事的明确消息。当这位姑娘急急忙忙赶到她死去的姐姐的床前时,有那么一瞬间,她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用文字表达出来大致是这样的:“现在他可自由了,可以娶我了。”我们可以确凿地断定,这个向她的意识暴露出连她自己也不曾意识到的对她姐夫的深挚爱情的念头,马上就被压抑了,因为她对于这个念头产生了反感。这位姑娘病了,表现出十分严重的癔病症状。在她接受我的治疗时,我发现她已完全忘记了在她姐姐床前发生的那幕情景,以及当时在她心中闪过的那个可怕的自私自利的冲动。在治疗时,她终于回忆起来了,并伴随着种种极其强烈的感情的表示重演了那致病的一瞬间发生的事情。治疗结果是,她又恢复了健康。也许我们可以从此时此刻我们所在的实际场合中借用一个不是很贴切的比喻,来向你们提供一幅表现压抑及其与之抵抗的必然联系的更生动的图画。让我们假设,在这个安静的讲演厅里,在这些令人专心致志、令我不胜感激的模范听众中间,却有那么一个人正在打乱气氛,他时不时地发出粗俗无礼的声音,不停地说话,还直用脚在地上蹭来蹭去,使我无法继续讲演,就在这时,你们当中有三、四个身强力壮的人站了起来,经过一场很短的争斗,把这个扰乱秩序的人赶出了讲演厅。于是他被“压抑”了,我便能够继续讲演了。而且,为了防止这种事再次出现,为了防止那个被驱逐出去的人再次冲进讲演厅来,那几位用行动实现了我的意愿的先生们便用他们的椅子堵住大门,这样,他们就在完成了“压抑”之后又建立起了“抵抗”。这样,如果你们把这场争斗的两方分别翻译成精神分析的术语“意识”和“无意识”,你们的面前就会出现一幅表现压抑过程的较为清晰的图画。现在你们已经可以看出我们的观点和雅内的观点之间的差异。我们并不把精神分裂看作是由精神器官固有的缺乏综合能力的现象所造成;我们是从运动机能的角度、亦即根据相对的精神力量的冲突来对此作出解释,把它看作是两种精神组合互相发生能动的斗争所造成的后果。可是,我们的观点又引起了很多的新问题。可能导致精神冲突的情境当然是十分普遍的;“自我”努力躲避痛苦的记忆而并不产生精神分析结果的现象也是十分常见的。我们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倘若这种冲突后来会导致分裂,那就必然还会出现进一步的决定因素。况且,我也很乐意在你们面前承认,关于“压抑”的设想并没有把我们带到一套心理学理论的终点,而是刚把我们领到这样一套理论的起点。可是,我们却不得不一步一步往前走,要获得完整的知识还要等待更进一步的、更深入的研究成果。同时,试图运用“压抑”的观点来解释布洛伊尔的那个患者的病例也是行不通的。那个病例的历史不适合这一目的,因为与此相关的种种发现都是借助于催眠术的作用而获得的。我们只能排除催眠术才能观察到“抵抗”和“压抑”,才能更好地看清真正病原性的事件的发展进程。催眠术掩盖了“抵抗”。使这堵墙后面的一切都无法窥见。我们从布洛伊尔的探索中获得的最有用的教益,是涉及症状和病原性经历(即精神创伤)之间的关系的那一部分内容,现在我们不能忽略用“压抑说”的观点来考虑这些发现。一眼看上去,要寻找一条从压抑通向症状形成的道路似乎确实是不可取的。我不想在此作复杂的理论阐述,倒愿意再借用一下我刚才用来解释压抑现象的那个比喻。你们不妨这样想,驱走那个捣乱分子并在门口设上岗哨,可能并不意味着那段故事就此结束了。也许那个被驱除的人现在感到不平,因此还会给我们继续找麻烦。诚然,他已不在我们中间,我们已经摆脱了他,摆脱了他那无礼的笑声的谈话。但是从某些方面说来,这个“压抑”行为并没有成功;因为此刻他在门外肆无忌惮地撒起泼来。他大喊大叫,用拳头砰砰地砸门,比刚才那种无礼行为更严重地干扰了我的讲演。在这种的情况下,假如我们尊敬的校长斯坦利。霍尔博士肯出面充当调停者,起到息事宁人的作用,我们想必会感到庆幸。霍尔博士就得先去和门外那个不守规矩的人谈一谈,然后进来要求我们答应重新接纳那个人,他亲自担保那个人不会再乱来了。鉴于霍尔博士的职权,我们便决定解除“压抑”,这样我们就又得到了和平和安宁。这个比喻可谓较好地描绘了医生在用精神分析法治疗神经症的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职责。说得直截了当些,对癔病患者和其它类型的神经症患者的研究能让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他们针对那个和不可忍受的愿望紧密相联的念头所采用的“压抑”手段一直是个失败。固然,他们的确已把它赶出了意识,赶出了记忆,而且显然也使自己免除了大量的不快。但是被压抑的愿望冲动继续存在于无意识之中,它每刻都在窥测机会“卷土重来”,一旦如此,就会成功地向意识输送一个经过伪装、已无法辨认的替身,去代替那个被压抑的那个念头,而这个替身立刻就会同原指望已通过压抑免除了的那些不愉快的情绪难分难舍。这种压抑观念的替身就是症状,它能够抵制“自我”为了防御而发起的进一步攻击。所以,现在取代那种短暂冲突而出现的是一种不会随时间的推移自行消亡的疾病。我们只要以症状中表现出来的畸形迹象为线索跟踪下去,就能从中得到某种与原先压抑了的观念间接相似的残余内容。替代现象的产生经过可以在对病人进行精神分析法治疗的过程中追溯出来;为了取得治愈的效果,必须把症状沿着同样的道路往回引,使它再次变成那个压抑了的念头。如果被压抑了的念头又被重新带回到有意识的精神活动中——这是一个以克服大量抵抗为前提条件的过程——那么,患者曾尽力躲避的那种精神冲突就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取得一个比压抑行为所能提供的更好的结果。这样的理想办法有很多。它们可以使精神冲突和神经症产生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而且在某些特定例子中可以结合施用。我们可以使患者的人格相信当初摒弃那个致病的愿望是不对的,而且有可能说服它全部或部分接受这个愿望;或者也可能把这个愿望引向一个更高的、所以是不会招致反感的目标(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愿望的“升华”);或者也可以把愿望的摒弃看成是正当的,而用借助于人类最高精神功能的谴责判断来取代这个自动的、所以也是无效的压抑机制——这样就实现了对这个愿望的意识控制。
我没能用更清晰明了的方式向你们讲述如今被称作“精神分析”的治疗方法所涉及的这些基本情况,这是必须请你们原谅的。困难并不只是在于这是个崭新的课题。那个尽管遭到了压抑却仍然能使我觉察它存在于无意识之中的不可调和的愿望具有怎样的性质?在可能导致压抑的失败并形成“替身”
(即症状)
之前肯定存在于任何一个人的那些主观的、构造上的决定因素是什么?等等——所有这些问题我将会在后面的讲演中再作补充说明。
第三讲
女士们、先生们:不说错话并不总是很容易的,尤其是当一个人必须说得十分简明扼要时。因此,今天我不得不纠正我在上一次讲演中说过的一句错话。当时我对你们说,放弃了催眠术之后,我仍然坚持要求我的病人把他们所想到的一切同我们正在讨论的问题有关的念头全告诉我,并明确对他们说,他们其实知道每一件他们表面上已经遗忘的事,而且进入他们大脑的那些念头当中确凿无疑地会含有我们正在探寻的东西;然后我又对你们说,进入我的患者大脑的第一个念头果真产生了预期的效果,后来被发现就是那个被遗忘的记忆的延续。然而这并不是经常发生的情况,我只是为了做到简洁才把问题说得那样简单。事实上,只有刚开始几次是这样,我们所需要的遗忘事件果然作为我单纯追问的结果出现了。这个方法继续使用下去时,患者头脑中的念头不停地涌现,它们都不能算作是我们所需要的念头,因为它们并不适合,连患者自己也觉得不对而把它们摒弃了。在这种情况下,坚持追问已不再起任何作用。于是我发现自己又一次后悔不该放弃催眠术了。
在我如此不知所措的时候,我怀有一个偏见,这个偏见在几年后为我的朋友卡尔。荣格以及他在苏黎世的弟子们证实是具有科学合理性的。我不得不说,有时抱有偏见是极其有用的。我十分重视精神活动的决定因素的严格性;我发现我们不可能相信患者在注意力处于紧张状态时所产生的一个念头会具有随意性,会同我们正在寻找的那个念头毫无关系。两个念头不会完全一致这个事实可以依据假设的心理状态得到满意的解释。在接受治疗的患者身上,总有两种力量在互相抗击:一方面,他的意识努力要把他无意识中遗忘的念头带入意识,同时,我们已经了解的那种“抵抗”却又想方设法要阻碍已被压抑的念头或者其衍生物进入意识。如果这种“抵抗”的力量极小或完全没有力量,被遗忘的念头就能毫不扭曲地进入意识。由此可见,设想阻碍我们正在寻找的念头进入意识的抵抗力越大,其扭曲程度也就越严重,似乎也不无道理。因此,代替我们正在寻找的念头而进入患者大脑的念头也就像症状一样出现了:这是一种取代已被压抑的念头的、新的、人为造出来的、稍纵即逝的念头,而且就抵抗力造成的扭曲程度而言也和被压抑的那个念头不一样。可是,由于它具有症状的性质,它还是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同我们正在寻找的那个念头有所相似。而且,只要抵抗力不是太大,我们便能够根据前者推导出后者,进入患者大脑的念头一定具有压抑内容的引喻的性质,就像用间接的语言来表达相同的内容一样。
在正常的精神生活领域里,同我们刚才所假设的情形类似的场合能产生相似的结果,这样的例子我们经常遇到。其中有一个例子就是笑话。精神分析疗法涉及的问题迫使我不得不研究说笑话的技巧。我可以给你们举一个这样的例子——巧得很,这是一个英语的笑语。有这样一个真实的传闻:有两位不是特别谨慎的商人,一连做了几笔很担风险的生意之后,成功地发了大财,于是他们开始想方设法想挤入上流社会中去。有一个办法他们觉得很有成功的希望,那就是请城里最有名望、收费最高的画家给他们画像。这位画家的画是极有名的。画好的两幅珍贵的油画在一个大型宴会上第一次露面了,这两位晚会的主人亲自把当地最有名望的一位艺术鉴赏家和批评家领到并排挂着那两幅画像的墙前,希望听到他们对这两幅画的意见。这位鉴赏家左看右看,打量了好长时间,然后仿佛发现少了什么似的摇了摇头,用手指点着两幅画之间空开的间隔轻声问道:“可是耶稣基督在哪儿呀?”我已看出你们各位都觉得这个笑话十分有趣。现在让我们来继续考察一番。显然,这位鉴赏家真正想表达的是:“两个是一对无赖,就像和耶稣基督一起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那一左一右的两个盗贼一样。”
可是他没有这么说,相反,他却说了一句猛一听显得很不合适、毫不相干、似乎不伦不类的话,但稍稍想一想,我们立刻就会明白这句话其实是他心里想要表达的耻笑的引喻,也是这种耻笑的一个绝好的替换。我们不可能奢望在笑话中发现我们认为进入患者大脑的念头所具有的一切特征,但是我们应当注重笑话和这种念头的动机的一致性。为什么这位鉴赏家没有把他想要表达的意思的话直截了当地对这两个无赖说出来呢?
由于他心里有一种巧炒的“反动机”在抵制着他当着他们的面说出这些话的欲望。嘲笑充当东道主招待你的人,而且还是家里养着许多拳头随时都能挥舞一阵的人,自然是要承担些风险的,一不小心就会遇到我在上次讲演中用来解释“压抑”现象的那个人的命运。就因为这样,那位艺术批评家才没有直截了当地把他心里要说的话讲出来,而是采用“辅之以省略的引喻”形式表现出来;而我们的患者不产生出我们正在努力寻找的那个被遗忘的念头,而是创造出一个或多或少的被扭曲了的替身,也是由于同样的情况。
女士们,先生们,根据苏黎世学派(布洛伊勒、荣格等)的理论,把注入(充满)情感的一些相互独立的观念性因素的组合描述为“情绪”,的确是一个十分便利的方法。那样一来我们就会看到,如果我们从某个患者回忆起来的最后一件事动手去寻找他的一个被压抑的情况,我们就很有希望发现这个情结,只要这位患者把他的自由联想中的足够多的内容交给我们掌握。同样,我们也允许这位患者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并坚信这样一个假定,不直接依赖于我们所寻找的那个情绪的东西是决不会进入患者头脑的。如果这样一个发现压抑内容的方法在你们看来是过于不可靠的话,那我至少能向你们保证,这是唯一能付诸行动的方法。当我们开始施用这个方法之后,我们又会受到另一种干扰。患者经常会吞吞吐吐,甚至完全停下来,声称他再也想不出什么可说的念头了,他的脑子里什么念头也没有。如果事情的确如此,如果患者说的完全正确,那么我们的疗法也就不得不再次宣告无效。然而,进一步的观察告诉我们,这样的思绪停顿实际上是从来不可能发生的。这种情况似乎发生,只是因为患者在伪装成对进入他大脑的念头的价值所作的各种批评性判断的抵抗的影响下,隐瞒或摆脱了他已经意识到的那个念头。我们可以阻止这种情况产生,办法是事先警告患者不应该有这种行为。要求他不去理睬这种批评。我们告诉他说,他必须完全抛弃这种批评性选择,把进入他头脑的任何念头毫无保留地讲出来,即使他认为这种念头是错误的或无关或无意义,更重要的是,即使他觉得听任自己考虑头脑中所闪现的念头很不像话。只要这条命令得到严格的执行,我们便肯定能得到我们所需要的材料,从而使我们走上找到被压抑的情结的道路。患者在抵抗而不是在医生的影响下轻蔑地加以摒弃的这种联想材料,对精神分析医生说来,可以说是起到了矿石的作用,只要借助于一些简单的阐述手段就能从中提炼出贵重金属。假如你急于要尽快地、临时性地了解一位患者的被压抑了的情感,暂且不去探索其前后排列和相互关系,那么,你就可以采用当年荣格(1906年)及其弟子们发展起来的“联想实验”(asociationexperim-ent)的检查方法,这种方法向精神分析医生提供的就是定性分析向化学家提供的那种知识。在治疗神经症患者的过程中。不用这种方法也无妨碍;但是对于情结的客观显示和精神变态的检查来说,它却是必不可少的;苏黎世学派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研究患者在受制于精神分析主要规则时进入他们头脑的念头并不是我们发现无意识的唯一方法。另有两种方法也能达到同样目的:解析患者的梦和探察患者的有缺点的、不规则的行为。女士们,先生们,我不得不承认,我曾经犹豫过不少时间,总觉得与其如此简单化,泛泛而谈地向你们介绍整个分析领域的概况,恐怕倒不如详细深入地给你们讲一讲释梦的内容更有好处。出于一个纯粹主观的、似乎处于次等地位的动机,我终于没有这样做。我仿佛觉得,在一个致力于追求实际目标的王国中,以“释梦者”的身分出现,尤其是现在你们还不可能了解这门十分古老而又备受讥讽的艺术所能具有的重要性,这样做简直是太丢面子了。实际上,释梦是了解无意识的捷径;它是精神分析学最坚实的基础。假如有人问我怎样才能成为精神分析学家,我就会这样回答:“去研究你自己的梦。”到如今,每一个精神分析的反对者以相当出色的辨别力不是对《释梦》一书的内容完全置之不理,就是千方百计以最肤浅的反对意见草草避过这些内容。假如你采取相反态度,能够接受解决梦中种种问题的方法,那么,精神分析学使你们的大脑面临的种种新鲜问题也就不会再给你们带来更多的困扰了。你们应该记住,我们在晚上产生的梦境一方面具有与精神错乱的种种创造最密切的外在相似性和内在亲缘性,另一方面又与我们清醒时完全健康的生活情景相吻合。我可以毫不荒唐地断言:凡是以惊讶而不是以领会的态度看待这些“正常的”幻觉、妄想和性格变化的人,都只能像外行一样对病态的精神状态的反常结构一点不懂。你们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地把几乎每一个精神病医生都算作这样的门外汉。现在我要邀请你们跟着我到梦域去作一次短短的旅游。在我们清醒的时候,我总是惯于轻视自己的梦,就象患者是轻视精神分析医生要求他们做的联想一样。我们也一样把梦摒弃了,通常是很快就遗忘了,而且忘得干干净净。我们之所以轻视梦,是因为有些梦即使并不混乱,也并不是毫无意义,却仍具有奇怪的特征,更是因为另一些梦显然荒谬怪诞,毫无意义。我们对梦的摒弃同梦中公开展现的一些无所禁忌的羞耻场面和不道德场面有关。大家都知道,古代人并没有这种轻视梦的观念。同样,我们当今社会中较下层的人对梦的价值也是没有怀疑的;和古人一样,他们也指望梦能够预示未来。我认为,我并不觉得有必要为了填补我们现在知识的空白而借助于任何神秘的假设;同样,我也从来没有发现在任何可以证实梦的预卜性质的根据。关于梦可以谈论的其它问题多得很——而且都是相当引人入胜的问题。首先,并不是所有的梦都是同梦者格格不入、不可理喻、混乱荒谬的。如果你们注意考察一下婴儿(从十八个月开始)的梦,你们会发现他们的梦十分简单,很容易解释。小孩总是梦见早一天在他心理激起但没有得到满足的愿望实现了。你们根本不必运用任何阐释技术就能得出这个简单的回答,你们需要做的只是调查一下这个孩子早一天(所谓“梦幻日”dream—day)的经历。毋庸置疑,解开梦这个谜的最让人满意的答案是发现成人的梦也跟小孩的梦一样——即也是他们在梦幻日所产生的愿望的实现。事实正是如此。我们只要对梦作出更具体的分析,在寻找这个答案的道路上存在着的困难就能一步一步地克服。最早出现的、也是最严厉的反对意见是,成人的梦的内容经常是不可理解的。因此绝对不可能是愿望的实现。我的回答是:这样的梦已经受到了扭曲,构成其基础的精神活动过程,如果按原样用语言表达出来可能是不大一样的。你们必须区分外显的梦内容——即你们在早晨模糊地回忆起来并吃力地(而且似乎是臆断地)想用语言表达出来的内容——和内隐的梦思想——即我们必须假设存在于无意识的意念。梦的这种扭曲过程和你们在探索癔病症状的构成时已经了解的那种活动过程一样。它也表明,在梦的构成时已经了解的那种活动过程相同,也有那种精神力量的互相冲突在起作用。外显的梦内容就是无意识中内隐的梦思想的被扭曲了的替身,造成这种扭曲的是自我的防御力——抵抗力。在人们清醒的时候,这些抵抗力联合在一起共同阻碍无意识中被压抑了的愿望进入意识;隐入轻微睡眠状态后,这些抵抗力虽然有所降低,但至少有充足的力量迫使那些愿望戴上伪装的面具。从而,做梦人便同癔病患者不能理解其症状的起源和意义相同,也理解不了他做的梦的含义了。如果你们对梦进行一番分析——其分析方法同精神分析的方法是相同的——人们自然会相信的确存在着内隐的梦思想这样的东西,也会相信它们与外显的梦内容之间的关系的确像我刚才所叙述的那样。你们可以完全不去考虑梦的各项内容之间的表面联系,只要根据精神分析的规则以自由联想的方式把进入你们大脑的同每一个独立的梦内容相联系的念头合起来。从这份材料中你们便能得出内隐的梦思想,就像从患者涉及其症状和往事的联想中得出他的隐藏着的情结一样。这样得出的内隐的梦思想不久就会让你们知道,我们把成人的梦回溯到儿童的梦这种做法是多么理所当然,无可非议。这样一来,梦的外显内容已由梦的真实含义所代替,而这种真实含义始终是清晰明了,可以理解的,它的出发点在于早一天的经历,它本身其实就是未得到满足的愿望的实现。所以,醒来时根据记忆所了解的外显的梦便只能被称为压抑了的愿望的伪装的实现。你们也可以通过一种综合的工作得以了解把无意识中内隐的梦思想变为外显的梦内容的那个过程。我们叫这个过程为“梦的工作”(dream—work)。
它值得我们在理论上给予最密切的关注,因为我们能够从中探究出在无意识中,或者更准确地说,在意识与无意识这样两个独立的精神之间也许会出现什么样的意料之外的精神活动,而这在其它方面是没法探究到的。在这些新发现的精神活动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压缩作用和移置作用。梦的工作是两种不同的精神组合相互产生作用的一种特殊情况——亦即精神分裂造成的后果的一种特殊反应,它好象在本质上是同把压抑了的情结转变为症状(压抑不成功的表现)的那个变形过程完全一致的。从梦的分析(尤其令人佩服的是从你们自己做的梦的分析)中,你们还会十分惊讶地发现,幼年时期的印象和经历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意想不到的作用。儿童长大成人后仍会在梦中寻找童年时期的生活,并尽力保存当时的一切特征和愿望冲动,甚至那些在后来的生活中已经丧失作用的特征和愿望冲动。还会有许多发展、压抑、升华以及种种反应构成以不可抵抗的力量降临到你们身上,而一个具有完全不同的天赋的孩子就是通过这些变化而成为我们所说的那种普通人的,也就是承受如此历尽艰难而获得的文明的压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深受其害的人。我还希望你们注意一点,即梦的分析已经向我们表明,无意识常常利用一种特殊的象征作用,尤其是用来代表性方面的各种情结。这种象征作用一方面是因人而不同的,但另一方面却常常以一种典型形式出现,并似乎与我们推测构成我们的神话和童话之基础的那种象征作用不谋而合。借助于梦来对这种民间流传的心灵创造作出解释,仿佛也不是不能实现的。最后,我必须提醒你们,有一种反对观点认为焦虑梦的出现同我们把梦视为愿望之实现的观点相对立。你们不要听任自己受这种异义的摆布。实际上,这种焦虑梦也和其它的梦一样,首先需要得到解析,然后我们才可以对它们作出评价。何况笼统地说来,这种焦虑并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单纯地依赖于梦的内容。正确的想象还有待于对神经症的焦虑的决定因素获得更进一步的了解并予以更大程度的重视。焦虑是自我试图摒弃已经被压抑但又重新获得力量的一种反应,因此,如果梦的构成形式是过于重视这些已被压抑的愿望的话,这样,这种焦虑在梦中出现的现象也就很容易解释明白。正如你们所知道的,对于梦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涉及某些问题的知识,要通过别的途径获得这些知识困难很大,因此就这一点而言,这项研究本身是非常有价值的。不过,我们事实上是要通过这项研究去用精神分析法治疗神经症的课题。根据我已经谈过的这些内容,你们将不难理解释梦是如何使我们得以了解患者那些隐匿的、被压抑了的愿望以及由这些愿望培育成的情结的——如果患者的抵抗不给释梦造成很大的困难的话。现在我就可以接下去讲第三组精神现象了,对于这种精神现象的研究已经成为精神分析的一种技术手段。我们要讨论的这种精神现象就是无论正常人还是神经症患者都有可能犯的一些通常不会引起足够重视的小小错误,例如,忘记一些可能熟悉或事实上是很熟悉的事(如一时想不起某人的姓名等);谈话中出现口误,这在我们自己身上也是时常发生的,类似的笔误或阅读错误,做事笨手笨脚,丢失或打破东西等。这些行为都是很常见的,一般说来,谁也不会去寻找其中有什么心理决定因素。通常只是把它们看作是由心不在焉或一时疏忽或其它类似原因所造成的结果而不加以重视。除此之外,还有那些人们根本没有注意到就做出来的行为、动作,更不用说从心理角度加以重视了。比如,随手摆弄什么东西,哼哼曲子,触摸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或触摸自己的衣服,等等。实际上,这些“区区小事”同过失行为、症状性行为以及怪诞行为等都一样,并不像人们通常愿意承认的那么轻描淡写。它总是具有某种含义,而且这种含义通常能根据这些行为发生时的具体情景轻而易举地、确凿无疑地得到解释。最后,我们又一次发现这些外表上无关紧要的小事也同样表达了人们不得不隐匿于自己的意识之外的冲动或意识,或者说,这些细微的行为实际上就来源于我们已经了解的充当症状的创造者和梦的构成者的那种被压抑的冲动愿望和情结。因此,它们也应当被当作症状来对待,如果把它们也好好思考一番,它们就有可能和梦一样使我们得到以揭开人的心灵中隐藏起来的那一部分。一个人最隐蔽的隐私往往都是借助于它们暴露出来的。如果它们即使在健康人、亦即无意识冲动的压抑总的说来相当成功的人身上也十分容易、特别频繁地出现,那么,这主要是由于它们本身的无足轻重和极不显眼。但是,正是由于它们证明了即使在健康状态下也会发生压抑,形成替换,它们也就可以具有不可轻视的理论价值。你们已经看到,精神分析者的一个显著标志是十分严格地相信精神生活的决定因素。对他们来说,没有一样东西是无关紧要的、随意的或怪诞的。他们期望在每一个事例中都能找到足够的动机,即使是那些通常没有人寄予这种期望的例子。的确,他们随时都希望在同一个精神现状中找到几个动机,虽然我们常人对于探寻因果关系的本能的渴求似乎总是满足于只有一个精神起因的。
现在,如果你们能把我们所拥有的揭示人的心灵中被隐藏、被遗弃、被压抑的成分的每一种方式都集聚起来(对于患者在自由联想过程中所想到的念头的研究,对于患者的研究,以及对于他们过失行为和症状性行为的研究等),如果你们能够在这些手段之外再加上对于精神分析治疗过程中常常出现的某些其它现象的探索(有关这些现象我后面将以“移情”为题有所论及)——假如你们记住这一切,你们就会同意我得出下面的结论:我们这门治疗技术已经十分有效,足够完成它所承担的任务,亦即把病原性的心理材料引入意识,进而消除由替换性症状的形成所导致的一切病患。要是我们在致力于治疗的过程中扩展或加深了对于不管是健康还是病态的人类心理的理解,那当然只能被看作是我们的工作中令人喜出望外的好事。你们也许已经产生了这样一个印象,觉得要掌握我刚刚向你们介绍的这门治疗方法十分困难。在我看来,这门技术的难易完全要看它所要处理的材料的情况。但是至少有一点是很明显的:这决不是一门无师自通的技术。而是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才能掌握,就象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才能掌握人体结构学或外科学知识那样。你们听到我下面讲的消息也许会感到吃惊,在欧洲我们已听到过相当多对这门技术一窍不通、也从不运用这门技术的人大谈精神分析,这些人还带着明显的讥讽要求我们向他们证实我们的发现是正确的。在这些反对者中间无疑也有一些经常并不反对科学思维方式的人,例如,这些人并不会因为对解剖标本所作的显微镜观察无法同肉眼观察达到一致就拒绝相信显微镜所观察的结果,但是他们总要亲自用显微镜观察一番之后才肯对这一问题发表见解。但是,就精神分析而论,要得到这样的确认,希望实在是渺茫的。精神分析所追求的是使精神生活中被压抑的内容得到意识的确认,而每一个对此有一定见解的人自身就是人类的一员,也具有相似的压抑,或许也一直都在千方百计地维系这些压抑。所以,他们必须会同我们的患者一样在心里产生出那种抵抗,而且这种抵抗很容易把自己化装成一种理智的拒绝,也很容易作出我们在患者身上依靠精神分析的基本规则避开那种反驳。我们常常领悟到,在我们的反对者身上,就像在我们的患者身上一样,判断力十分显著地受到感情因素的影响——也就是削弱。意识的高傲(例如以那样的轻蔑态度抛弃梦境)是我们普遍具备的抵御无意识情况侵袭的最有力的武器之一。我们之所以那么不容易使人们相信无意识这一事实,那么不容易教会他们识别一些与他们的意识知识相矛盾的新现象,理由也正是如此。
第四讲
女士们、先生们:现在你们一定想要知道,我们借助于前面我所讲过的那些技术方法在神经症患者的致病情结和压抑了的愿望冲动方面发现了点什么呢?
首先我们发现了这样一个现象:精神分析研究以确实令人吃惊的规律性把患者的病状追溯到来自他们性生活的种种想法。它可以使我们看到,这些致病的愿望冲动本质上是由性本能组成的;它还迫使我们设想,在导致疾病的各种因素中,起主导作用的必定是性方面的紊乱,而且在男女两性中全是这样的。我完全知道人们是不愿意承认我的这一观点的。甚至那些乐意仍照我的心理研究成果从事工作的人,也认为我过份强调了性因素所起的作用。他们向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别的精神亢奋不会导致我在前边讲过的压抑现象和替代构成的现象呢?
我只能这样回答:我不知道它们为什么不会,同时我也没有理由反对它们的这种表现。不过经验告诉我们,它们起不了这么重要的作用,它们充其量只是辅助性因素发挥作用,而不能是决定性因素。我决不是从一开始就在理论上提出这个论点的;当我和布洛伊尔医生于一八九五年合作发表《癔病研究》的时候,我还没有采取这个观点,直到后来我的经验越来越丰富,涉及这个问题越来越深入时,这个观点才渐渐在我头脑中形成。今天在座的听众中有我的几位最亲密的朋友和学生,他们随我一起来到沃斯特。问一问他们,你们就会知道,他们一开始都相信我提出的性病因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观点,最后他们自己的分析经验也使得他们接受这一观点。患者的行为并不见得真正能使我们更容易相信这一论点的正确性。他们并不情愿向我们提供有关他们性生活的真实情况,而是想办法隐瞒。在性的问题上人们普遍是不坦率的。他们从不随意表露自己的性欲,但为了隐匿便不得不穿上用谎言编织成的厚大衣,好象在性的世界中天气总是那么冷。倒也不能说他们有什么不对。实际上,在我们这个文明世界中,太阳和寒风对于性行为确实是有百害无一利的;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能够坦诚向别人袒露自己的性行为。可是,一旦你的患者在接受你的治疗时发现他们其实大可不必为此感到羞臊时,他们便能抛掉这层谎言的面纱;只有在这时候,你才能对这个容易引起争执的问题形成判断。不幸的是,甚至医生在亲身触及性生活问题时,也并不比其他人表现得更好。他们中有许多人也无法摆脱大多数“文明人”在性欲问题上的一贯态度,既想纵欲,又装得一本正经。下面让我接着讲我们的发现。在另一组病例中,精神分析调查的确并未把症状追溯到性经历,而是溯及到普通的创伤经历。但是这一差异由于另一客观条件而失去了意义。因为要透彻解释和完全治愈一个病例所必不可少的分析工作决不会停留于发病时所发生的事件,而是必须要回溯到患者的青春期和幼年期。只有在那儿才能触及到决定后来发病的印象和事件。只有童年时期的经历才可以解释对于后期创伤的敏感,也只有通过挖掘这些差不多总是被遗忘的记忆踪迹并使它们进入意识这条道路,我们才能获得消除症状的力量。这里我们得出的结论和梦的研究中得到的结论相同,症状的构成力只是来自童年时期的不能灭绝的、被压抑的愿望冲动,如果没有这种冲动,对于后期创伤的反应就不会超出正常的轨道。可是,这些强有力的童年愿望冲动几乎无一例外地可以被说成是性的冲动。说到这里,我终于可以确信我已经使你们感到吃惊了。你们想必会问:“那么,真的有幼儿性欲这样的东西吗?
难道童年时代不恰恰是以没有性本能为标志的人生阶段吗?“不,先生们,性本能肯定不像圣经《福音书》中魔鬼进入猪的躯体那样在儿童到了青春期年龄时才进入他们躯体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有了性本能和性;他是和这些东西一起来到这个世界来的;它们经过一个重要的、可分作许多阶段的发展过程之后,便形成了我们所知道的健康的成人性欲。在孩子们身上观察这些性行为的表现也是毫不费力的;恰恰相反,倘若要对它们视而不见,或是要把它们解释成不存在,倒是需要费劲。出于一个偶然的机遇,我现在可以就从你们中间找出一个证人来证明我的意见。此刻我手中正拿着桑福德。贝尔(SanfordBel)医生写的一篇论文。这篇文章一九○二年发表在《美国心理学杂志》上。作者是克拉克大学的一名研究员,我们现在也正聚集在这所大学的讲演室里。这篇文章题目是《两性爱情初探》。它比我的《性学三论》(1905年)早三年出版。作者在文章中说的话同我刚才告诉你们的观点完全吻合:“性爱情感……并不像人们一直认为的那样,是在青春期首次萌发的。”
他这篇文章的写法在我们欧洲通常被称作“美国格调”,收集了历时十五年的不少于三千个积极的观察例证,其中有九百个是作者本人的观察。他认为这些产生爱恋之情的实例都是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的。就这一问题他作了下面的论述,“一旦观察到数以百计的男女儿童表现出这些迹象,任何一个不存有偏见的人都不可避免地会把它们同性起源关联起来。假如在这些观察上再加上那些在童年时代经历过程度显著的这种情感并且对童年时代的记忆较为情晰的人提供的自述,那么,即使是最苛求的人也应感到满足了。”不过,会使你们中间不愿意相信幼儿性欲的那些人感到最吃惊的是,实际上,这些很早产生爱恋之情的儿童中有不少竟是才三、四岁或四、五岁的儿童。假如你们想要对你们的邻居所做的观察比对我的观察寄予更大的信任,我是不会对此感到吃惊的。我自己最近也非常幸运,根据对一位患有焦虑症的五岁幼童的分析较为完整地了解到了儿童性生活早期阶段的肉体本能表现和精神产物。这次分析是由患者的父亲以正确的技术进行的。而且我可以告诉你们,仅仅几个小时前,就在这个讲演厅里,我的朋友卡尔。荣格博士向你们报告了对一个年纪更小的女孩的观察。这个女孩有一个同我的患者类似的沉淀性病因(一个弟弟的出生),这使人们可确凿地断定这个病例中存在着几乎相同的肉欲冲动、愿望和情绪。所以,我并不感到绝望,仍相信你们最终是会相信这个乍看颇为怪诞的幼儿性欲观点的。而且我愿意在此向你们介绍苏黎世精神病专家尤。布洛伊勒医生这个值得称赞的例子。布洛伊勒不久前曾公开宣布他不能理解我的性欲理论,可是在那以后他根据自己的观察完全肯定了幼儿性欲的存在。要解释为什么大多数人(无论是医学研究人员还是其它人)都对儿童性生活置若罔闻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他们在以文明生活为目的的教育的压力之下早就忘记了他们自己的幼儿期的性行为,并且不愿意再记起这些已经被压抑的记忆。如果他们打算以自我分析开始探讨,对自己的童年记忆进行修正和解析,他们就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观念。
现在,我要请大家暂时抛开种种疑惑,和我一起从人生的最早阶段开始来考虑一下幼儿性欲的问题。我们发现,儿童的性本能是由一系列原因构成的,所以可以分解为来源不相同的许多部分。最重要的部分是,它还没有同生殖功能发生联系,它要到以后才会承担起这一责任。它这时的任务是要得到各种不同的快乐情感,我们通过类比与联系,把这些快乐情感全都归于性快感的观念之中。儿童性快感的主要来源是身体某些对刺激特别敏感的部位出现的适当亢奋状况。这些部位除了生殖器以外,还有口腔、肛门、尿道、以及皮肤等感官表层。既然在幼儿性生活这一最初阶段的满足是从自己的身体取得的,外界事物根本不加以考虑,所以我们(借用哈弗洛克。埃利斯创造的一个词)
称这个阶段为“自身性欲”
(auto—eroticism)阶段。我们又把在获得性快感中起到重要作用的身体部位叫作“性感区”。
幼儿吮吸拇指就是从某一性感区获得这种自身性欲满足的典型例子。第一个从科学角度观察这一现象的人是布达佩斯一位名叫林德纳的儿科专家(1879年),他早已准确把这种现象解释为性满足,并准确地描述了它向其它更高级的性行为形式过渡的进程。这一阶段的另一种性满足是生殖器的手淫刺激,这种满足对后期生活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有不少人会一生不能克服这方面的影响。除了这些和其它的自身性行为以外,我们还在幼小的儿童身上发现了把某个外界人物当成对象的性快感(或者说,是利比多)的本能组成部分的各种表现。这些本能成分是以主动与被动相互对立的形式成对出现的。我可以在此提一提这类本能成分中最重要的代表,那就是导致痛苦的欲望(施虐狂)与其被动的反面(受虐狂),以及主动与被动的需求欲,从前者派生出的是后来的好奇,从后者衍生出的是对艺术表现与戏剧表现的冲动。儿童性行为的其他方面已经意味着“对象选择”的完成,也就是一个外界人物成了主要特征,这个人物的重要性首先来自自我保存本能的考虑。但是在这个早期阶段,性别还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即使认为每一个儿童都在某种程度上犯有同性恋,也不能说是不公正的。在儿童的这种范围广泛、内容十分丰富、但又分裂的性生活中,每一个单独的本能成份都各自独立地追求自己的快感满足,但这种性生活后来会慢慢集中起来,形成两个主要的发展方向,因而到青春期结束时,一个人的性个性通常会最后完全定型。一方面,这些单独的本能成分慢慢开始从属于生殖的职责,单独本能成份的满足也只是作为辅助和鼓励性行为为趋于正常的手段才保留着其重要作用。另一个方面,对象选择把自身性欲推入幕后,以致在一个人的性生活中所有性本能的组成部分都开始通过和被爱的那个人的关系寻求快感。但是,并非所有的原始的性欲成份都可以接受这一最终确定性欲的任务。甚至在青春期之前,对某些本能的强有力的压抑已经在教育的影响下得到实现,比如羞耻、厌恶和道德之类的精神力量已经形成,有如守夜人似的守护着这些压抑。所以,当青春期到来,性要求达到高潮时,这些起反作用或抵抗性的精神结构就会像水坝似的堵住这股“潮水”。并且引导它流入所谓的正常河道,使它不可能重新唤醒已经被压抑的性本能,特别是童年时期的排泄冲动(CoBprophilic—impulses)
——即依恋于排泄物的欲望,总是最严格地受到压制,而且儿童对于开始作为其对象选择目标的人物的固恋亦是这样的。先生们,在普通病理学中有一个人人熟知的说法,认为每一个发展过程就其可能被遏制、被延误,或可能半途而废这一点来说,总是时刻带有病态倾向的种子。性功能的极其复杂的发展过程也同样如此。它并不是在每一个人身上都进行得如此一帆风顺,只要一出现问题,它就会在退化(即“回归”)的道路上留下各种反常现象或者埋下导致以后容易患病的种子。也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所有的本能成分都听凭生殖器区域的支配。以这种方式保持独立的本能就会导致我们所讲的性变态,并且会用其自己的性目的来取代。。。
正常的性目的。正象我已经说过的那样,自身性欲通常不能完全克服,后来出现的大量各种各样的紊乱现象为此提供了证据。男女两性作为性对象本来是具有同等价值的,这种现象仍然继续保持,并会导致成年生活中包含有同性恋行为的倾向,但这种倾向在特定条件下会得到强化,变成完全的同性恋欲。这种类别的紊乱现象代表了性功能发泄过程中的直接阻碍,构成了性变态行为以及——这种现象绝不罕见——普遍的幼儿型性生活。导致神经症的倾向可以通过一种不同的方法溯及到性发展的受阻。神经症与性变态的关系是消极和积极的关系。性变态中的本能成份在神经症中可以被当作情结的载体和症状的构造者,只是在神经症中它们是从无意识发挥作用的。所以,它们虽已遭到压抑,却仍能够在无意识中坚持下来,向压抑斗争。精神分析已经清楚地显示出,这些本能在幼年时期过于强烈的表现会导致一种局部的固恋(fixation),从而在性功能构造中成为一个薄弱点。如果发育成熟后正常性功能的发挥遇到了阻碍,在发育过程中发生的压抑就会恰恰在出现固恋的地方被冲破。不过说到这里,你们也许会争辩说这一切都不是性欲,我用这个词的含义要比你们通常理解的含义广泛得多。在这个限度之内,我十分乐意赞同你们。不过问题在于,你们使用这个词的时候,只是把它局限于生殖的范围之内是否含义过于狭窄了呢?这意味着你们牺牲了对于性变态以及神经症与正常性生活之间的联系的理解;而且你们这样做也就使得自己不可能认识儿童肉体与精神性生活明显的开端的真正含义。可是,无论你们怎样选择词语的用法,总之你们应该牢牢记住:精神分析者是在完整的意义上理解性欲这一概念的,所谓完整,亦即根据幼儿性欲的探讨追根穷源地理解。
现在让我们又回到儿童性发育的话题上去。因为我们一直较多注意性生活的肉体现象而不怎么注意其精神现象,因此我们还需要在此补充说明几点。儿童最初的对象选择源于其对外界援助的需求,这一行为要求我们给予深入探究。他的选择开始是针对每一个照料他的人,但是很快就集中在父母身上。我们根据对儿童的直接观察和后来对成人的分析考察都一致发现,儿童与其父母的关系并不是完全没有伴随性亢奋因素的。孩子把父母双方、尤其常见的是把其中一方当作自己满足性愿望的对象。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通常会按照父母的暗示行事,而父母的疼爱是其有最明显的性行为特征的,即便这是一种压抑了目的的性行为。一般说来,父亲总是偏爱女儿,母亲总是偏爱儿子。孩子对此作出的反应就是,如果是儿子,他就会希望替代父亲的位置;如果是女儿,她就会希望取代母亲的地位。在父母与子女间的这种关系(以及由此引起的兄妹之间的关系)
中激起的感情不仅是一种积极的或充满爱慕的表现,同时也是一种被动的或充满敌意的感情。这样形成的情结是注定会很早受到抑制的,但是它仍然会在无意识中继续产生极大的持久的影响。可以推知,这一情结及其延伸物构成了每一种神经症的核心情结,大概它在精神生活的其它领域里的活动也是非常活跃的。关于杀父娶母的俄狄浦斯王的神话几乎直截了当地表现了幼儿的欲望,这一愿望后来遭到乱伦障碍的对抗和排斥。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也同样植根于乱伦情结的土壤,只是披上了更巧妙的伪装罢了。在儿童依然受到尚未压抑的核心情结的支配时期,他的理智活动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已开始为性的利益服务。他开始询问婴孩是如何来的,并且根据他所接触的证据猜想出成年人远远难以想象的各种事实。他对这种探究的兴趣通常是由一个新生儿的降临给他带来的威胁所触发的,因为他首先把这个新生儿看作只是个竞争者。在活跃于他自身的本能成分影响下,他得出了一系列“幼儿性理论”——比如把男性生殖器看成是男女两性共有,或者认为婴孩是在母亲吃东西的时候怀到腹中,在排便时生出来的,或者把性交看作敌对的行为,看作一种暴力的征服。但是,正是由于他的性器官构造的不完善以及由于不了解女性性器官的本质而造成的知识空白,这位年幼的探索者被迫承认自己的努力是一个失败,从而放弃。这种童年的探究本身,以及这种探究所揭示的不同的幼儿性理论,在决定儿童的性格形成以及每一个时期神经症的内容方面一直起着重要作用。儿童把自己的父母当作最早的爱恋对象,这是不能避免的,也是完全正常的。但是他的利比多不会始终固定于这些最早的对象上;后来,它会仅仅把这些对象当作样板,而且等到最后选择对象的时机到来时就会渐渐从这些对象过渡到某些外界人物身上。我们可以知道,只要一个儿童不面临与社会不相适合的危险,他同自己父母的这种分离便是一个不能逃避的任务。当压抑正在各种本能成分中进行决策,以及后来当父母的影响出现松懈——把能量消耗于这些压抑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的时候,教育的任务遇到了很大的难题,而目前人们无疑并不总是能用理解、无可非议的方式去处理这些难题。女士们,先生们,你们不应该认为,上述关于儿童性生活及其性心理发展的论述已经让我们远远偏离了精神分析以及治疗神经性疾病的这个疑难问题。假如你们情愿的话,你们完全可以把精神分析治疗法看成是旨在消除这些童年残余的教育工作的开端。
第五讲
女士们、先生们:发现了幼儿性欲,并且把神经症症状追溯到了性本能成份以后,我们便在神经症的性质与目的方面总结出一些出乎寻常的结论。我们发现,人是在其性需求的满足在现实中受到阻碍——由于外部的障碍或者内部的失调——时开始得上这种疾病的。我们还发现,他们继而产生疾病。以便能在疾病的帮助下得到一种满足,以取代已受到阻碍的满足。我们又看到,那些病理症状构成了患者的主要目的又是疾病所导致的主要损害,我们猜测我们的患者对恢复健康的抵抗决不是简单的,而是含有许多动机。不但患者的自我拒绝放弃压抑,而且其性本能也不愿舍弃它们的代替性满足,当然确信现实能够为它们提供更好的东西。由于出现了生物性损伤而从令人不满意的现实向我们所讲的疾病的逃遁(虽然这种逃遁一直不是对患者产生直接快感的),是沿着退化、回归以及返回性生活的早期阶段——亦即满足还不曾受到阻抑的阶段——这条道路发生的。这种回归仿佛是双重的,一是时序回归,即从利比多或性需求返回时间上更早的发展阶段,二是形式回归,即在表现这些需求时运用了最初的、原始的心理表现方法。但是,这两种回归都是指向童年的,并且在形成幼儿期性生活条件这一方面达到了统一。你们在神经性疾病的病原方面探究得越深,就会发现越多的现象表露出神经症与人类心灵的其它产物(包括最可贵的产物)的领会。你们会从中领会到,我们这些有着高标准文明又承受自己内心的压抑重负的人,竟相当普遍地发现并不令人满意,因此就热衷于一种幻想的生活,喜欢创造出各种愿望实现的美景来弥补现实的缺陷。这些幻想中含有很多的构成一个人的个性的真正要素,以及许多一触及现实就被压抑的冲动。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这些愿望式的幻想成功地变成现实的人便是一个有能力、有成就的人。假如由于外部世界的抵抗和一个人自己的弱点而不能在这方面成功的话,这个人便开始逃离,躲进自己那个更满意的幻想世界,一旦患病,这个幻想世界的内容就会转变为症状。在某些有利的条件下,他仍然有可能找到另一条从幻想返回的道路,而不是回归到幼儿时期,以致永远与现实隔绝。假设一个与现实发生冲突的人颇有艺术才华(从心理学来看,这仍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难解之谜),他就能把他的幻想转变为艺术创造,而不转变为症状。这样,他就能逃脱神经症的厄运,并通过这条迂回的道路同现实重新取得联系。只要对现实世界的斗争持续不止,只要这种宝贵的才华缺乏或不足,那么利比多就几乎不能避免地会执着于产生幻想,走上回归的道路,重演幼儿期的幻想,最后以神经症结束。曾几何时,凡是对生活感到沮丧或感到自己无力正视生活的人总会到寺院去寻找庇护之地;如今这些寺院已经被神经症取代。现在让我谈一谈对神经症患者的精神分析探究引导我们获得的重要发现。实际上,神经症中并没有什么独特的、在健康人身上不能同样发现的心理内容。或言之,照荣格的说法,导致神经症患者患病的那些情结正好也就是我们健康人也要与之抗争的情结。至于这场斗争是以健康告终还是以神经症告终,那就取决于量的对比,取决于相互冲突的力量对比了。
女士们、先生们,我还没有告诉你们证明我们关于性本能力量在神经症中起作用这一假说的最重要的例证。在对神经症患者的每一次精神分析治疗中都一定出现一种我们称之为“移情”的奇怪现象。也就是说,患者会向医生表露出一定程度的爱恋之情(经常混杂着敌意),这种情感并非建立在他们之间的真实关系基础上,而且正如这种情感出现时的每个细节所表现的那样,它只能被溯及到患者已变成无意识的早期幻想。所以,患者是通过他与医生的关系重新体验到了他的情感生活中再也无法记忆起来的那部分内容。并且,正是他在“移情”过程中的这种重新体验才使他相信了这些无意识性冲动的存在及其强大力量。借用化学上的比喻来形容,他的症状就是在爱(最广义的爱)的领域内的早期经历的沉淀物,它们只有在患者移情经验过程中的加热条件才能溶解,转化为其它精神产物。对这个反应过程,我可以借用弗伦奇的一个恰到好处的说法,医生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把这一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情感暂时吸引过来。研究一下移情现象也可以使你们能够理解我们最初用作探索患者无意识领域之技术方法的催眠暗示法。当时我们发现催眠术在治疗上是有很大实效的,但对于科学地理解事实依然是一个障碍,因为它在清除了某一领域的心理抵抗的同时,却又在这一领域的边疆筑起了一道高不可攀的围墙。而且你们不应认为是移情现象(遗憾的是,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我今天能告诉你们的实在太少了),而是由精神分析的影响创造出来的。移情在一切人与人的关系中都是自发产生的,就像在病人与医生之间那样。它在任何关系中都是传送治疗影响的真正媒介;你越不怀疑它的存在,它的作用就越大。所以,精神分析并没有创造出它,而只是使它呈现在意识中,并控制它,以便把心理活动过程朝着理想的目标引导。但是,在撇开移情这一论题之前,我要强调一个事实:这一现象不但在使病人而且在使医生产生信念方面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我知道我的所有追随者都确实只是根据他们自己在移情方面的亲身经验才相信我关于神经症病原的主张是正确的;并且我也完全可以体谅其中的意思,在实施过精神分析并且亲身观察过移情作用之前,谁也不可能取得如此肯定的判断。
女士们、先生们,我认为,我们必须从理性的角度上考虑一下在认识精神分析中的两个特别的障碍。首先,人们不习惯把决定论严格、普遍地应用在精神生活;其次,他们对区别无意识精神活动和我们所熟悉的意识精神活动的特别之处一点也不知道。对于精神分析工作的最普遍的对抗之一是可以追溯到这第二个因素的——无论是在病人身上还是在健康人身上都相同。人们常常担忧运用精神分析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危害;害怕把已被压抑的性本能带入患者的意识,好象这样会使患者面临那些性本能征服他的更高的道德倾向,剥夺他的文化修养的危险。人们注意到,患者的心灵中有一些剧烈的伤痛,但又生怕加重自己的内心痛苦,而不敢去动它们。我们可以接受这样的比喻。如果碰这些疮疤只会引起疼痛,那么无疑还是不碰为好。但是正象我们所知道的那样,要是一位外科医生决定要采取他相信会产生永久疗效的积极办法,他就一定会抑制不住地要去检查和对付一种疾病的病灶。只要治疗能达到最终的目的,患者用暂时的痛苦换来长期的健康,那么谁也不会因为医生的检查所引起的不能避免的痛苦,或者因为手术所造成的各种反应而责怨医生。精神分析的情况与这相似。精神分析在治疗过程中导致患者痛苦加剧的程度要轻得多,同外科手术导致的痛苦无法比拟,而且相对于隐藏着的疾病的严重程度而言根本不算什么。另一方面,人们如此害怕的最终后果——即从压抑中释放出来的本能导致患者文化个性的崩溃——是肯定不可能产生的。因为这样的惊恐和我们的实际经验确凿无疑地告诉我们的情况完全不符——具体地说就是,一旦压抑失败,一种愿望冲动的精神力量和肉体力量总是在无意识中要比在意识中强大许多,所以,使这种力量进入意识只可能是削弱它。一个纯粹无意识的愿望是不会受到外来影响的,并且与一切对抗性的倾向不发生任何别的联系,而一个意识的愿望却受到其它一切意识的、与之对抗的因素的阻碍。由此可见,精神分析工作作为不成功的压抑的更好替身,正好是听命于最高尚、最宝贵最圣洁的文明倾向。那么,被精神分析释放的无意识愿望又会变成什么样呢?
我们通过什么途径才能成功地使它们不对患者的生活造成侵害呢?这样的途径有好几条。最常见的结果是,虽然精神分析实际上仍在继续进行,但是这些愿望已被与之抗衡的理性精神活动所破坏。压抑被依照最佳途径施行的一种谴责判断。。。。。。所代替。这种结果之所以必然产生,是因为我们不得不摆脱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是自我发展的最初阶段遗留下来的影响。患者只是在过去才能成功地抑制不起作用的本能,因为他自身当时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还很幼稚、很脆弱。按他目前的成熟程度和力量来看,他可能能够完全成功地主宰与他对抗的本能。精神分析工作的第二个结果是,由分析所揭示的无意识本能有可能被用于有用的目的。因为消除童年愿望冲动决不是本能发展的理想目的。因为本能的消极压抑,神经症患者已经牺牲了许多精神能量的源泉,而这些精神能量的贡献本来对这些人的性格形成及其在生活中的行为都具有无可比拟的重大意义。我们还了解到有一个远远更有利的发展过程,叫做“升华”。在升华过程中,幼儿愿望冲动的能量并不是受到阻碍,而是保存待用——各种冲动的失去作用的目标被一个更高的、不再具有性欲成份的目标所取代。碰巧的是,特别显著地具有这种升华能力的正好就是性本能的成分,它们可以用其性的目标来代替另一个相对遥远的具有社会价值的目的。我们在文化修养方面的最高成就很可能应归功于这种能量对我们的精神功能所作出的贡献。过早的压抑使得被压抑了的本能不可能发生升华;当压抑消除时,通向升华的道路便又畅通无阻了。我们不可忽略精神分析工作可能产生的第三个结果。某一部分被压抑的利比多冲动仍有寻找满足的权利,并且应该能够在生活中找到这种满足。我们的文明标准会使大多数人类组织的生存极为困惑和艰难。这些标准最后可能加剧脱离现实和神经症的产生,由于这种过量的性抑制是不可能导致文化上的过多收益的。我们不应当把自己看得那么高尚,以致忽视我们最初的动物本性。我们也不应该忘记,个人幸福的满足作为我们的文明的目标之一是不能被抹杀的。性欲成份的升华能力所显示出来的可塑性确实可以产生一种巨大的诱惑,尽力通过进一步的升华取得更大的文化修养。可是,正如我们不会指望我们的机器把所消耗的热量较多地转化为有用的机械功能一样,我们不应该去阻碍性本能的全部能量实现其正常的目的。我们想要阻碍也是不可能的;而且,要是过分地对性欲施加约束,就不可避免地会引起土壤枯竭的一切恶果。在结束这次讲演的时候,我想请大家注意一点,可是在你们看来,这种提醒恐怕是过于夸张的。因此我只想冒昧给你们讲一段陈旧的故事,用它来间接地体现我的信念,至于你们打算怎样看待我的话,那就只好随你们的便了。德语文学中常常出现一个叫做希尔达的小镇,据说这个镇上的居民能施展各种聪明的花招。他们拥有一匹健壮无比的马,这使他们感到自豪。但是这匹马也有它欠缺的地方,它每天得消耗那么多贵重的燕麦,这使镇民们感到不满。他们决定慢慢地让它改掉这个坏习惯,每天给它减少一点食量,直到最后习惯于完全节食为止。有一很长段时间事情进展得非常顺利;渐渐地,这匹马的食量被减少到一天只需吃一根燕麦,到第二天它就得什么也不吃了。第二天早晨,希尔达的镇民们发现这可恨的牲畜死了,但是他们搞不懂它是为什么死的。我们应该倾向于认为这匹马是饿死的,并且一匹不吃燕麦的马是不可能干活的。
我衷心感谢你们的邀请,感谢你们始终那么认真地听我讲话。